医保服务

按当次住院总费用20%计算,最低2000元,最高1万元

50

备注:1.住院合规医药费用保底报销比例省内医疗机构45%,省外医疗机构40%,未转诊备案的市域内保底比例降低5个百分点,市域外降低10个百分点。2.基本医保年度封顶线25万元。

注:1.白血病、恶性肿瘤(放化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脑瘫康复、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精神障碍(重性)等5类特殊慢性病住院治疗,按照“多疗程住院”待遇政策执行。“多疗程住院”待遇政策,指同一年度内在同一家医院按以上五类疾病规范疗程住院治疗的,只收取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线。

2.参保人员除急诊急救外,未按规定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在安庆市市级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的,其报销比例(含保底比例)在原待遇标准基础上降低5个百分点。

3.除急诊急救或就医地属参保居民务工(经商)地、长期居住地外,未办理转诊手续在安庆市域外就医的,报销比例(含保底比例)在原待遇标准基础上降低10个百分点。

5.参保居民捐赠器官或组织的住院医药费用享受普通住院报销待遇。

6.分娩(平产或剖宫产)住院定额补助800元。妊娠期或分娩期发生的合并症或并发症病情严重且费用较高的住院按普通住院政策执行,但不再享受定额补助;轻微并发症或合并症仍执行定额补助政策。

(二)大病保险

一个保险年度内,参保居民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及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累计负担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合规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补充报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为2万元,大病保险合规费用起付线以上报销比例为60%-80%,省内医疗机构大病保险封顶线30万元,省外医疗机构大病保险封顶线20万元,不叠加计算。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较普通参保居民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无封顶线。

人员类别

大病保险起付线

大病保险封顶线

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分段支付比例

5万元以内段

5-10万元段

10-20万元段

20万元以上段

普通居民

2万元

省内:30万元

省外:20万元

60%

65%

75%

80%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

1万元

70%

85%

备注:大病保险封顶线不叠加计算。一个保险年度内,大病保险合规可报销费用中既含省内医疗机构医药费用,又含省外医疗机构医药费用的,执行省内医疗机构封顶线政策。

(三)城乡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负面清单

序号

项目费用

按项目报销

按保底报销

大病保险报销

1

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医药费用

不纳入

2

应当由第三方负担的医药费用

3

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医药费用

4

在境外就医的医药费用

5

医疗服务项目收费超出我省基本医保最高支付标准(省属三级公立医院最高收费标准)部分的费用

6

《药品目录》单味不予支付的中药饮片及药材费用

7

《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外自立医疗服务项目

8

特需病房(病区)发生的住院医药费用,特需医疗项目费用

9

非协议医疗机构(急诊急救除外)、非医疗机构发生的医药费用(另有规定除外)

10

医疗机构发生的非医药费用

11

各类器官、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费用,以及串换为其他项目的费用

12

享受定额补助的住院分娩(含手术产)当次住院医药费用

13

各种各类非功能性整容或矫形手术、美容、健美、减肥增胖增高等非疾病治疗类原因产生的医药费用

14

预防保健、健康体检、医疗咨询、医疗鉴定等发生的费用

15

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营养疗法等辅助性治疗项目费用

16

眼镜、义眼、义齿、义肢、助听器等辅助康复器具(另有规定的除外)等费用

17

各种家用或自用检查、检测、治疗仪等器械费用

18

各种不育(孕)症(另有规定的除外)

19

性功能障碍引发的住院医药费用(另有规定的除外)

20

临床实验类诊疗项目费用

21

物价政策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材料等费用

22

《药品目录》复方不予支付的中药饮片及药材费用

23

《药品目录》乙类药品个人先行支付费用

24

《药品目录》丙类(目录外)药品费用

25

《医疗服务项目目录》部分支付类项目中个人先行支付费用

26

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造血干细胞移植技术等除外),不纳入政策范围内费用

27

《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不予支付类项目

28

部分支付类医用材料中个人先行支付费用

29

不予支付类医用材料

30

国家、省医保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不予支付的项目或费用

二、城镇职工医保待遇

(一)门诊共济保障机制

2.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

年度起付标准

支付比例

年度支付限额

备注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在职

一级200二、三级400

50%

3000元

仅限职工本人使用

退休

普通门诊费用支付额度=(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费用一个人先付部分一起付标准)×相应级别医疗机构支付比例

3.不纳入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支付范围门诊费用:(1)在职职工停止缴纳或未按规定缴纳职工医保费期间发生的门诊费用;(2)职工住院期间发生的门诊费用;(3)按职工医保住院、门诊慢特病保障等政策支付后剩余个人自付的费

用;(4)其他不符合职工医保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

(二)职工医保住院待遇

1、起付标准及基金支付比例

医疗机构级别

起付标准(元)

“范围内费用”基金支付比例

保底补偿比例

在职人员

退休人员

转诊

非转诊

市域内

300

93%

96%

45%

县二级

600

88%

91%

市二级

83%

86%

40%

三级

81%

89%

84%

省内市外

71%

74%

35%

76%

66%

79%

69%

30%

注:(1)职工年度内二次及以上住院时的起付标准,较首次住院降低200元。起付标准以下的基金不予支付。(2)白血病、恶性肿瘤(放化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脑瘫康复、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精神障碍(重性)五类特殊慢性病住院治疗,按照“多疗程住院”待遇政策执行。“多疗程住院”待遇政策,指同一年度内在同一家医院按以上五类疾病规范疗程住院治疗的,只收取年度内首次起付线。

2、支付限额:职工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其中基本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大病医疗救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

3、职工大病保险:一个年度内参保职工住院和慢性病、特殊病门诊累计医药费用经基本医保(含大额医疗救助)报销后,个人自付合规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2万元以上部分可以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其中,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以及返贫致贫人口,大病保险政策实行倾斜支付,起付线减半执行,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具体标准如下:

大病保险年度起付线

大病保险年度封顶线

2万元以内段

2-10万元段

普通职工

20000元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

10000元

55%

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药品目录》外的合规药品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按50%的比例支付。

三、医保慢特病政策

慢特病门诊是慢性病门诊和特殊病门诊的简称,是医保部门为减轻部分患有慢性疾病和特殊疾病且需要长期门诊治疗的参保人员的经济负担而实行的一项保障政策。目前我市门诊慢特病病种共有87种,执行全省统一的病种认定标准。参保人员患有这些疾病中的任意一种可随时线上或线下提交资料进行申请,经认定符合慢特病标准的参保人员,慢特病自认定通过之日起享受门诊慢特病保障待遇,特殊病可放宽至该病种确诊日,但不得超过认定日之前6个月。

(一)普通慢性病目录

病种名称

职工医保

居民医保

报销比例(%)

年度支付限额(元)

市域内就医报销比例(%)

市域外就医报销比例(%)

高血压

800

不可同时享受

高血压伴并发症

2500

心功能不全

冠心病

脑卒中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糖尿病

糖尿病胰岛素治疗

甲状腺功能亢进症

甲状腺功能减退症

癫痫

类风湿性关节炎

重症肌无力

结核病

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系统性硬化症

晚期血吸虫病

白癜风

艾滋病

白塞氏病

强直性脊柱炎

肌萎缩侧索硬化症

支气管哮喘

多发性肌炎

皮肌炎

干燥综合征

结节性多动脉炎

血友病

与血友病重型不可同时享受

恶性肿瘤门诊治疗

自身免疫性肝病

31

阿尔茨海默病(老年痴呆)

32

青光眼

33

骨髓增生性疾病

34

先天性免疫蛋白缺乏症

35

脑瘫

3500

3000

36

普拉德威利综合征

6000

5000

37

帕金森病

10000

8000

38

尼曼匹克病

39

生长激素缺乏症

40

41

克罗恩病

42

溃疡性结肠炎

43

中重度银屑病

44

慢性乙型肝炎

12000

45

慢性丙型肝炎(非1b型)

46

慢性丙型肝炎(非2b型)

47

耐药性结核病

48

重度特应性皮炎

49

肾病综合征

慢性肾脏病

51

严重性春季角膜炎

1800

52

慢性荨麻疹(普通型)

53

慢性荨麻疹(难治型)

27000

24000

(二)特殊病病种目录

报销比例

心脏瓣膜置换术后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一级及以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

特殊慢性病门诊医药费用按当次就诊医疗机构普通住院政策执行。

4000

血管支架植入术后

心脏冠脉搭桥术后

肝豆状核变性

精神障碍

肝硬化

系统性红斑狼疮

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6500

肢端肥大症

11000

9000

黄斑性眼病

40000

30000

肺动脉高压

60000

50000

再生障碍性贫血

35000

血友病重型

100000

80000

与血友病不可同时享受

白血病

恶性肿瘤(放化疗、靶向治疗)

限2年

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

95

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肾移植抗排异治疗

肝移植抗排异治疗

造血干细胞移植抗排异治疗

多发性硬化

特发性肺纤维化

20000

15000

法布雷病

256000

224000

甲状腺素蛋白淀粉样变性心肌病

164000

144000

亨廷顿舞蹈症

32000

28000

视神经脊髓炎

脊髓延髓肌萎缩症(肯尼迪病)

遗传性血管性水肿

21000

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症

7000

心移植抗排异治疗

肺移植抗排异治疗

肝肾移植抗排异治疗

脊髓型肌萎缩症

128000

112000

β-地中海贫血

115000

注:1、门诊慢特病报销的年度起付线职工医保为500元。居民医保慢性病门诊年度起付线为400元;特殊病年度内按就诊最高类别医疗机构计算1次起付线,最高不超过700元;同时患有慢性病与特殊病的,年度内计一次起付线,最低不少于400元,最高不超过700元。

2、同时认定有两种慢特病的参保人员,报销限额在最高病种限额基础上增加1500元,患三种及以上慢特病的,再增加1000元。

3、职工医保省内跨市临时外出就医,未办理转诊的就医人员慢特病门诊报销比例下降15个百分点,跨省临时外出就医,未办理转诊的就医人员慢特病门诊报销比例下降20个百分点。

THE END
1.库尔勒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一览表7.符合规定且已办理异地安置手续参保人员,选择居住地定点医院就医,所发生的慢性病门诊、门诊大病、住院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的合规费用,按州域内相应级别的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执行。慢性病门诊、门诊大病需返回本地报销。 (2)职工大额医疗保险 参保职工在统筹年度内累计或单次住院医疗费用,其统筹支付范围的医疗费超过基https://www.xjkel.gov.cn/xjkrls/c110185/202101/0c82d58661184d24a781b340aa8be54d.shtml
2.山东第二医科大学附属医院3、门诊慢性病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必须到二楼医保窗口办理联网结算,未联网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三、医疗费用报销流程 参保人员因各种原因需报销医疗费用的,应在每月的10日前向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费用明细清单、费用发票原件等材料,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视情况给予报销。 http://www.wyfy.cn/contents/23/38.html
3.慢性病患者看过来!事关2024年我省门诊慢性特殊疾病医保报销慢性病患者看过来!事关2024年我省门诊慢性特殊疾病医保报销 保障病种范围扩大、起付标准降低、多病种可同时申报叠加享受……近日,省医保局印发《海南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特殊疾病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通知》),对病种种类,保障范围和支付标准等作出调整和规范。新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https://www.phhp.com.cn/info/1413/13926.htm
4.医保没有规定患者住院15天必须出院再住院才能报销河工新闻网讯(记者李蕙芸)“是否住院15天必须出院再住院才能报销?”“门诊慢性病患者可以拿多长时间的药是否有规定?”“医疗机构可以进多少种药是否有限制?”1月17日,省医疗保障局召开全省医疗保障工作会议,对2023年医保工作进行总结,对2024年医保工作进行部署,同时,对参保群众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解答。 http://www.hbgrb.net/hbxw/202401/t20240119_217131.html
5.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手册(20220813)个人账户不仅可用于支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的普通门诊费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费用以及职工住院、门诊慢性病、门诊统筹、门诊特定项目等费用中个人负担的费用,且可支付体检、门诊、住院、购药等个人自理及自费的医疗费用;同时,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累计余金额超过3000元的部分,可用于购买本人商业健康医疗保险,年度使用限额为2000 https://yiyuan.njfu.edu.cn/gfyljxsyb/gfyl/20221221/i266449.html
6.如何申报门诊特殊慢性病门诊慢特病一般指一些医疗费用负担高、诊断明确、有社会影响、能在门诊治疗,在医保统筹基金的可负担范围内受统筹基金保障的疾病(主要为慢性病、重大疾病)或者治疗方式定义为门诊慢特病。比如恶性肿瘤、冠心病、慢性肝炎、高血压、糖尿病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符合申报条件并需长期服药的病症可以申请慢性病门诊治疗待遇http://jxsxkyy.cn/info/1314/3918.htm
7.门诊医保结算政策简介居民需要资料:我院门诊发票、其他医院的医保结算单(复印件)和住院病历首页、特检特治单。 报销比例60%; 职工需要资料:我院门诊发票、其他医院的医保结算单(复印件)和住院病历首页、特检特治单、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 报销比例70%。 十一、市本级慢性病特药备案 https://www.wnszxyy.com/info/1059/13250.htm
8.慢性疾病门诊报销申请流程如果学平险条款中明确包含了门诊医疗费用的报销,且未将慢性胃炎等慢性疾病排除在外,那么因慢性胃炎产生的门诊费用理论上是可以获得报销的。但具体报销比例、限额以及所需提供的报销材料,还需根据保险条款来确定。总之,要确定慢性胃炎门诊费用是否可以通过学平险报销,最直接且有效的方法是查阅所购买的学平险的具体条款,https://m.shenlanbao.com/wenda/topics/814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