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乙方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本产品投资风险的前提下,本《有利网定存宝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2025年04月24日签订:
有利网定存宝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签订:
甲方:北京弘合柏基金融信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甲方具有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资质并拥有有利网(www.yooli.com)的经营权。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5层616、612、613、615
乙方:
有利网用户名:
身份证号码:
释义: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以下词语在本协议中定义如下:
a.有利网:指由甲方运营和管理的网站,域名为:www.yooli.com。
b.出借人(乙方):指通过甲方有利网成功注册账户的会员,可参考甲方的推荐自主选择出借一定金额的资金给借款客户,且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c.合作机构:指与甲方建立合作关系的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第三方支付机构等。
d.借款客户:指有一定的资金需求,经过甲方合作机构的筛选推荐并且得到甲方合作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小额贷款公司或融资性担保公司)全额本息担保后,在甲方有利网注册账户,由甲方推荐给出借人并得到出借人资金,且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e.借款:出借人拟向借款客户提供的借款。
f.监管账户:以甲方名义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内资金独立于甲方自有资金的银行监管/保管账户。
g.有利网账户:指出借人或借款客户以自身名义在有利网注册后系统自动产生的虚拟账户,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及/或其他通道进行充值或提现。
h.《有利网借款合同》:指通过有利网平台完成撮合的借款的借款合同(包括债权转让协议)。
i.担保:指合作机构为出借人的借款提供的全额本息保障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提供担保,或承诺进行代偿、债权回购或发放后备贷款等方式。
j.债权:指乙方通过向借款客户出借加入资金而在《借款协议》项下享有的所有权利.
一、主要内容
1.1定存宝:定存宝是有利网推出的对经合作机构全额本息担保的借款项目进行自动优先投资及投资期限届满时自动转让债权的投资计划,可通过系统实现自动化的分散投资。定存宝现阶段分为3个月、6个月及12个月三种期限模式,乙方出借的本金和回报将在投资期限届满后一次性返回其有利网账户。
1.2额度:本期定存宝的总额度为【】元人民币。
1.3期限:本期定存宝的期限为【】个月,自本协议生效日起计。
1.4投资金额及预期回报:乙方知悉、了解并同意,本协议项下涉及的任何回报均为预期回报,甲方未以任何方式对本金及预期回报进行承诺或担保,乙方出借本金存在不能够按期收回的风险,同时,在实际回报未达到预期回报的情况下,乙方仅能收取其期初加入本金数额所对应的实际回报,在前述前提下,乙方同意通过有利网平台加入甲方提供的本期定存宝,具体如下:
期初加入本金数额
期末偿还本金数额
期末偿还回报数额
二、本协议的成立
2.1本协议成立:乙方按照有利网的规则,通过在有利网上勾选“我同意《有利网定存宝投资协议》”以及点击“加入”按钮(按钮名称以有利网网站显示为准,下同)确认后,即视为乙方与甲方已达成协议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以及有利网网站所包含的其他与本协议有关的各项规则的规定。
2.3资金划转:
2.3.2甲方将在本期定存宝所对应的加入资金全部冻结后的2个工作日内完成本期定存宝资金的统一出借及划转。如2个工作日未完成上述操作,则甲方将乙方冻结资金退回乙方的有利网账户,资金冻结期间不计回报。
2.5在定存宝存续期限内,除本协议双方协商一致或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协议项下的期限、回报分配方式、还款日期等均不得变更。
三、投资管理
3.2投资范围:有利网平台上的经甲方及合作机构推荐、并且得到合作机构全额本息担保的借款项目。
3.4后续管理:在本期定存宝的存续期限内,乙方全权委托甲方对本期定存宝所投资项目的后续回款进行如下处理并以乙方名义代为签署相应的《有利网借款合同》:
3.4.1甲方将把本期定存宝所投资项目返还的本金(包括但不限于借款项目当期还款所还本金、提前还款所还本金等)自动优先投资到新的项目中,投资范围参见本协议第3.2条。
3.4.2对于定存宝所投资项目产生的回报,甲方将根据第4.3条约定进行回报复投,投资范围参见本协议第3.2条。
3.5在本期定存宝期限届满后,乙方全权委托甲方将乙方所持有的未到期的债权代为进行债权转让并以乙方名义代为签署相应的《有利网债权转让协议》。
3.7特殊处理方式:如本期定存宝期限届满后3个工作日后,甲方仍未能将乙方持有的本期定存宝中所对应的全部债权成功转让,则成功转让的债权所对应的资金,将显示在乙方有利网账户中;未成功转让的债权将自动退出本投资计划,并以借款项目的形式显示在乙方有利网账户中,乙方将按该借款项目的还款方式及剩余还款期限,获得相应的本金及/或利息回款直至该借款项目完成全部还款;同时,甲方向乙方退还其在本期定存宝中已实际收取的所有管理费用。
3.8逾期项目:若甲方按本协议约定为乙方投资的借款项目,在乙方持有该借款项目期间出现逾期还款且合作机构未立即履行担保义务的情况,则此借款项目将自动退出本投资计划,并以借款项目的形式显示在乙方有利网账户中,乙方将按该借款项目的还款方式及剩余还款期限,获得相应的本金及/或利息回款直至该借款项目完成全部还款。
四、回报及费用
4.3回报分配方式:回报复投、到期分配的方式,即在本期定存宝存续期限内,乙方加入本期定存宝后产生的回报将按照自动优先投资的原则进行投资,投资范围参见本协议第3.2条。
4.4定存宝费用种类:定存宝费用包括管理费用以及提前转出费用。
4.6管理费用收取方式:甲方每月进行回报复投时自动扣除当月管理费用,管理费用按月计算并收取。
4.7提前转出费用仅在乙方申请提前转出时产生,费用标准参见本协议第5.8条。
五、提前转出
5.1转出方式:乙方只可选择一次性提前转出其加入本期定存宝的单笔全部资金,不能选择部分转出或分期转出。
5.2发起转出申请:乙方可在本期定存宝存续期限内选择提前转出;但在到期日3个工作日内(含3个工作日),乙方不得发起提前转出申请。
5.3额度限制:乙方单日能够提前转出的金额,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5.3.1单日单笔最高额度限制:100000.00元;
5.3.2单日单产品最高额度限制:对应定存宝产品额度的10%;若此值小于100000.00元,则取100000.00元;
5.3.3所有产品提前转出的总额度,每日不能超过过去30天定存宝产品总额度的日平均值的10%;若此值小于100000.00元,则取100000.00元。
5.4申请撤销:乙方发起的提前转出申请无法撤销。
5.5转出申请的确认:乙方在当日(即T日)19:30前(含19:30)提交的申请,甲方在T+1个工作日内受理并确认:乙方在19:30以后提交的申请,甲方在T+2工作日内受理并确认。甲方系统将按每笔转出申请发出的先后顺序受理并确认。
5.6回报结算:提前转出的回报结算精确到日,截止到甲方确认乙方的提前转出申请当天(提前转出当天计息)。
5.8提前转出费用:提前转出成功后,甲方收取转出本金的2%作为提前转出费用。
5.9提前转出失败:甲方不保证乙方的提前转出申请成功实现。乙方发起的提前转出申请被甲方确认后的第3个工作日24:00(含24:00)时,若乙方所持有的本期定存宝所对应的借款项目未能成功进行转让的,则乙方此次提前转出失败。乙方须自行承担提前转出失败对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本协议的修改及终止
6.1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以有利网平台电子文本形式作出。
6.2双方均确认,本协议的签订、生效和履行以不违反法律为前提。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一条或多条被司法部门认定为违反所须适用的法律,则该条将被视为无效,但该无效条款并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6.5乙方同意,在甲方终止本协议的提供时,乙方持有的本投资计划项下的借款项目将以借款项目的形式显示在乙方有利网账户中,乙方将按该借款项目的还款方式及剩余还款期限,获得相应的本金及/或利息回款直至该借款项目完成全部还款。
七、其他
7.1如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须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