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人寿员工自曝被逼购买273万元“自杀保单”,贷款110万,每月利息8000元保险投保人

23日,中国平安员工实名举报公司业绩造假登上微博热搜。据举报人许英琼称,公司存在大量逼迫员工购买“自杀保单”的现象,她本人被迫使购买“自杀保单”19件,合计273万元保费。

许英琼称,其公司存在大量逼迫员工购买“自杀保单”的现象,她本人就购买“自杀保单”19件,合计273万元保费。与此同时,被称为“平安人寿重庆一姐”的段前碧也自曝购买“自杀保单”1480万元。

今年5月,为了要回已缴纳的170万保费,许英琼向重庆市银保监局举报了平安人寿重庆分公司副总经理张阳阳,并在抖音发布实名举报视频,将平安人寿推上风口浪尖。

8月17日,许英琼与段前碧接受了红星资本局的采访,讲述了实名举报的前因后果。

11年保险销售抖音自曝购买273万自保单,贷款110万

“我叫许英琼,平安工号1180203906,在平安做了11年,最高团队人力200人,今天我实名举报重庆平安人寿逼迫我(购买)‘自杀’保单,片区总监张阳阳逼迫我(购买)自杀保单19件,合计273万元保费。”

5月24日,自称平安人寿保险代理人的许英琼,在抖音发布了第一条实名举报视频。

在其自述中,她从2010年9月加入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平安人寿”),从业务员一直做到主管、高管,最后晋升为营业部经理,年薪过百万,曾经在2019年平安人寿全国高峰会上得到全员表彰。

在业内看来,许英琼可以算是“业绩高手”,而正是这样一位平安人寿老员工,却选择实名举报自己的老东家和领导,并且自曝保险行业“乱象”,不禁让人好奇背后缘由。

根据许英琼的举报内容,平安人寿重庆分公司副总经理张阳阳在任职期间,有着逼迫员工购买“自杀”保单、处罚未完成业绩的员工,以及违规收取外勤人员培训费用等行为。

据许英琼讲述,自己也购买合计273万元保费的保单,已缴170万保费。“他(张阳阳)要求我们必须要在每周的首日开单,晚一天早一天都不算业绩。我们只能自己买自保件,我前后一共买了26件,退了一部分,还有19件,共计273万保费。”许英琼说到。

而这273万中,还有部分是银行贷款。据许英琼所说,为了购买自保件,她申请了平安银行的“白领贷”50万元,这笔钱目前为止还没有还清,甚至还采用“循环贷”的方式购买自保件,贷款共110万,每月利息8000元。无奈之下,许英琼选择退掉部分保单,其中三张就损失了14万元。

据了解,张阳阳已经于2020年7月被调往湖北,现任平安人寿湖北分公司副总经理。在重庆时,张阳阳分管重庆市区营销部,管理着渝中区、九龙坡区等13个片区,手下员工将近2万人。

就在许英琼发布第一条举报视频的当天,她已向重庆市银保监局举报了张阳阳,要求平安人寿全额退还自己已缴纳的“自杀保单”费用170万,并且开除张阳阳。

在社交平台上,许英琼已经发布了79条举报视频,引起网络热议的同时,也将平安人寿推至舆论的风口浪尖。

平安人寿回应:正在核查

所谓“自杀保单”,也称“自保件”,是指在职销售人员为完成业绩考核,将自己作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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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众安在线个人住院医疗保险条款(2020版)(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或故意伤害;被保险人故意自杀、自伤,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或被政府依法拘禁或入狱期间伤病;被保险人殴斗、醉酒、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违反规定使用麻醉或精神药品;被保险人未遵医嘱擅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被保http://issm.snisc.cn/articleDetail_A11023.htm
2.中国人寿自杀可以赔偿吗?中国人寿保险对于自杀的赔偿条件有一些特殊规定。根据寿险合同约定,如果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后的前2年内自杀,中国人寿是不会进行赔偿的。但是,如果超过了2年后自杀,中国人寿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此外,在合同成立未超过2年的情况下,如果被保险人没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比如未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或精神病患者,即使是自杀https://www.xyz.cn/toptag/zhongguorenshouzishakeyi-717324.html
3.不明原因的意外死亡不能推定为非意外伤害死亡死因不明的意外死亡,不能推定为非意外伤害死亡。在保险合同未对意外伤害死亡进行解释的情况下,保险人仍应承担意外伤害死亡理赔责任。 案情 原告吴水云的丈夫、王栋炎的父亲王金托于2012年7月2日向被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州支公司(以下简称通州人寿)购买安心卡一份,交纳保费150元,投保险种为国寿安心意外伤害保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5/01/id/1534288.shtml
4.自杀后,保险公司给理赔吗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声明:找法网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https://mip.findlaw.cn/ask/question_jx_866038.html
5.投保两年后自杀保险公司应赔偿我国保险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被保险人自杀,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按照保险单退还其现金价值。该条同时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成立之日起满二年后,如果被保险人自杀,保险人可以按合同给付保险金。张某2003年即与保险公司签订了保险合同,保险合同成立已满二年,根据http://bdxfy.hbfy.gov.cn/DocManage/ViewDoc?docId=28bd8a0c-ff91-40c4-986e-2a4c0ef4fee3
6.保险合同复效后两年内自杀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自杀行为的认定 根据自杀条款规定,在保险合同生效两年内,被保险人自杀属除外责任,保险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那么自杀行为的认定是怎样的呢? 从理论上,自杀包括广义的自杀和狭义的自杀。广义的自杀是指非他杀,包括过失造成的或精神不正常者的自杀(这种自杀没有自杀的意思决定,严格来说不能称为自杀)。狭义的自杀必须具https://m.combofin.com/article/1122890.html
7.买保险两年后自杀能赔多少钱自杀保险能赔吗怎么分辨自杀一直是保险理赔中的禁忌作为人身保险的除外责任之一,自杀不理赔是成文多年的规定了,保险公司更多是出于避免蓄意自杀者企图通过保险为家属图谋取得一笔保险金的考虑,但是消费者千万不要以为所有的自杀事件保险公司都是不给予赔付的这里面可是有一个期限的哦。在责任免除一项中列明被保险人的故意https://www.shenlanbao.com/he/1183714
8.保险合同复效后两年内自杀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寿险合同中通常载有自杀条款,一般规定被保险人在保单生效后的两年内自杀的,不论其精神是否正常,保险人都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对于投保人已经支付的保险费,保险人扣除手续费后一次性支付给保单上注明的受益人;如果被保险人在两年以后自杀的,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给付保险金。 https://www.51test.net/show/265724.html
9.[第39期]论保险法上的自杀条款法苑2009年修订保险法时又对自杀条款做了较大修改,该法第44条规定:“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http://www.law.ruc.edu.cn/fayuan/ShowArticle.asp?472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