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今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升到320元,为什么今年连续提高缴费标准?
2.现在上班的工厂有购买了社保和医保,明年打算不上班,想单独购买医保应该怎么办理?
答复:离职后可以选择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可通过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进行办理参保。也可以离职后3个月内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通过县区医保经办机构进行中途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3.残疾人有政府资助参保的政策,报销比例是否与其他参保人相同?
答复:(1)基本医疗保险:重度残疾人享受政府资助参保政策,基本医疗保险向重度残疾人倾斜。普通门诊医保基金报销比例为70%;每次限额50元(重度残疾人100元),年度限额400元(重度残疾人1000元)。
(2)大病保险: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部分的合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待遇后,对符合规定的城乡困难群体,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下调80%(即起付线由10000元下调到2000元),报销比例统一为80%(居民医保)和90%(职工医保),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3)医疗救助:重度残疾人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或特殊门诊就医发生的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按以下标准享受医疗救助:在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按照100%的比例给予救助,在市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按照85%的比例给予救助,年度最高医疗救助限额为15万元,不设救助起付线。
4.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什么不同?
答复:2012年,根据《潮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我市将原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张网整合为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根据现有政策框架,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分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强制性的社会保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包括综合医疗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综合医疗保险实行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住院医疗保险实行单建统筹基金、不建个人账户的模式。财政全额拨款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应当参加综合医疗保险,其他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可以参加综合医疗保险。暂无条件参加综合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应当参加职工住院医疗保险。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社会申办退休人员可以参加住院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负担。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负担,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以本人上月工资为缴费基数,按比例计算每月缴纳。参加职工综合医保的,财政全额拨款单位的单位缴费比例为6.9%(其中医保6.4%,生育0.5%),个人缴费比例为2%;其他用人单位的单位缴费比例为7.4%(其中医保6.4%,生育1%),个人缴费比例为2%。参加职工住院医保的,用人单位的单位缴费比例为4.5%(其中医保3.5%,生育1%),个人缴费比例为0.5%。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由政府建立的、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的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单建统筹基金、不建个人账户的模式。参保对象为除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城乡居民、在本市各类大中专院校(含技工学校)就读的全日制学生(包括非本市户籍学生)、因生产经营确有困难停产或停止经营的暂无条件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国有、集体企业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期为每年9月至12月,参保人员应在此期间办理下一年度的参保(续保)缴费手续。
5.既参加职工医保又参加居民医保,是否可以重复报销?
6.除了住院和特殊门诊之外,门诊看病医保是否可以报销?
答复:参保人在本市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中医医院门诊就医,其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医保基金单次支付比例为70%,单次支付限额50元,年度累计支付限额400元。参保人同一次门诊就医不能同时享受普通门诊待遇和门诊特定病种待遇。困难群体单次支付限额100元,年度累计支付限额1000元。
7.居民医保忘记缴费如何补缴?
9.亲戚得了癌症去广州治疗,医保报销后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还比较高,听说有大病保险可以二次报销,想问下要如何办理?报销是要带回来潮州还是在医院就可以报销?
答复:参加潮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部分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待遇后,个人年度累计自付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费用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承保机构进行二次报销。其中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被保险人,自付费用年度累计超1万元以上部分按70%的比例赔付,年度累计赔付限额为30万元;职工大病保险被保险人,自付费用年度累计超1万元以上部分按90%的比例赔付,年度累计赔付限额为60万元;补充医疗保险被保险人,自付费用由承保机构按98%的比例赔付(已包含职工大病保险待遇在内),年度累计赔付限额为60万元;困难群体享受大病保险政策倾斜,起付标准2000元,报销比例80%(职工90%),不设封顶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