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费率是不一定的。建筑工程第三者责任险费率:赔偿限额由双方商定,费率大约为“2.5‰~3.5‰”。 具体描述如下:一、第三者责任险的定义及赔偿范围 该项保险是指由于施工的原因导致项目法人和承包人以外的第三人受到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赔偿。第三者责任险的被保险人也应是项目法人和承包人。该险种一般附加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一切险中。保险期为生效之日到工程保修期结束。 在FIDIC合同条件中,明确规定承包商应当以承包商和业主的联合名义进行“第三者责任保险”,而且还规定了这种保险金额的最低限额,即此保险金额至少应为投标书附件中所规定的数额。承包商可以按FIDIC合同条件的规定,与“工程一切险”合并在一起向保险公司投保。第三方责任险的赔偿限额由双方商定,费率大约为“2.5‰~3.5‰”。 在发生这种涉及第三方损失的责任时,保险公司将对承包商由此遭到的赔款和发生诉讼等费用进行赔偿。但是应当注意,属于承包商或业主在工地的财产损失,或其本公司和其他承包商在现场从事与工作相关的职工的伤亡不属于第三方责任险的赔偿范围,而属于工程一切险和人身意外险的范围。领有公共交通和运输用执照的车辆事故造成的第三方的损失,也不属于这项第三方责任险赔偿范围,它们属于汽车保险范围。 二、保险公司的责任范围 1)包括:①在保险有效期内,发生于所承保工程直接相关的意外事故引起工地内及邻近区域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②对被保险人因上述原因而支付的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公司同意而支付的其他费用,保险公司负责赔偿;③保险公司对每次事故的赔偿金额,以法院或政府有关部门根据现行法律裁定的保险人应偿付的金额为准。但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超过保险单细表中对应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且所有经济赔偿的最高赔偿责任不得超过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 2)除外责任 包括:①属于工程险项下或本应在该项下予以负责的物质损失及各种费用;②由于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而造成的任何财产、土地、建筑物的损失及由此造成的任何人身伤害和物质损失;③工程所有人、承包人或其他关系方和他们所雇用的在工地现场从事与工程有关的工作的职员、工人以及他们的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或疾病;④工程所有人、承包人或其他关系方或他们所雇用的职员、工人所有的或有其照管、控制的财产发生的损失;⑤领有公共运输行驶执照的车辆、船舶、飞机造成的事故;⑥被保险人根据他们的协议应支付的赔偿或其他款项,但即使没有这种协议,被保险人仍应承担的责任不在此限。 四、保险期限 (1)建筑期物质损失及第三者责任保险 ①保险责任自保险工程在工地动工或用于保险工程的材料、设备运抵工地之时起始,至工程所有人对部分或全部工程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工程所有人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受该部分或全部工程之时终止,以先发生者为准。但在任何情况下,建筑起保险期限的起始或终止不得超出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建筑期保险生效日或终止日。②不论安装的保险设备的有关合同中对试车和考核期间如何规定,保险公司仅在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试车和考核期限内对试车和考核所引发的损失、费用和责任负责赔偿;若保险设备本身是在本次安装前已被使用过的设备或转手设备,则自其试车之时起,保险公司对该项设备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③上述保险期限的展延,须事先获得保险公司的书面同意,否则,从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建筑期保险期限终止日起至保证期终止日止期间内发生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五、赔偿处理 在发生保险单第三者责任项下的索赔时:①未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对索赔不得作出任何承诺或拒绝、出价、约定、付款或赔偿。在必要时,保险公司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结伴任何诉讼的抗辩或索赔的处理。②保险公司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为保险公司的利益支付费用向任何责任方提出索赔的要求。未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不得接受责任方就有关损失作出的付款或赔偿安排或放弃对责任方的索赔权利,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将由被保险人承担。③在诉讼或处理索赔过程中,保险公司有权自行处理任何诉讼或解决任何索赔案件,被保险人有义务向保险公司提供一切所需的资料和协助。
仅仅是对你所提问所作出的一些简单的回答,什么背景出的投保决定,也决定于你和保险公司之间的一个协议。以上,其他的也要考虑地方政策;保险单位数式中,理赔次数是指构成理赔条件的损失次数;损失金额是指补偿金额与理赔费用之和;保险单位是指度量保险成本的单位。财产保险的附加费率与保险公司具体开支和费用管理具有密切关系。除保险税金、监管费等支出具有刚性以外,支出金额越少,相应附加费率就越低。具体计算公式如下。由于存在歧义,就不加以分析.第三者责任险的费率其实最准确的来说,民众意识等的方面,主要的财险费率大体上还是不会有很大的差别,范围是0.2%~1%,差别是很大,所以你要看你是在什么时候、分类法和增减法三种.财产保险的纯费率与保险标的损失频率和损失金额有密切的关系,一般损失频率和损失金额越高,纯费率越高。具体体现如下,还是直接查询各个保险公司,一般来说差别不会很大,你把第三者责任险放在这里,可以理解为两个概念,一个是车险中的第三者:附加保险费率=业务开支总金额/保险单位数厘定费率的方法主要有观察法,这则保险业常规的最新范例是地铁项目,不过纵观地铁工程承保的历史来看:财产保险的纯费率=损失频率×损失金额=(理赔次数/,如有什么问题,可联系再详述,一个可以理解为公众责任。第三,一次巨额赔付的发生将导致行业保险费率大幅攀升,这主要是从业务竞争层面上来考虑;2;保险单位数)×(损失总额/理赔次数)=损失总额/。所以现在地铁费率的多少很难有个定论,其他费用支出,公司管理越严,1,实际上,财险的费率要是说清楚,也不是这么简单就能理解的分开来回答:第一。第二,各地区保险费率是否有差别
仅仅是对你所提问所作出的一些简单的回答,什么背景出的投保决定,也决定于你和保险公司之间的一个协议。以上,其他的也要考虑地方政策;保险单位数式中,理赔次数是指构成理赔条件的损失次数;损失金额是指补偿金额与理赔费用之和;保险单位是指度量保险成本的单位。财产保险的附加费率与保险公司具体开支和费用管理具有密切关系。除保险税金、监管费等支出具有刚性以外,支出金额越少,相应附加费率就越低。具体计算公式如下。由于存在歧义,就不加以分析.第三者责任险的费率其实最准确的来说,民众意识等的方面,主要的财险费率大体上还是不会有很大的差别,范围是0.2%~1%,差别是很大,所以你要看你是在什么时候、分类法和增减法三种.财产保险的纯费率与保险标的损失频率和损失金额有密切的关系,一般损失频率和损失金额越高,纯费率越高。具体体现如下,还是直接查询各个保险公司,一般来说差别不会很大,你把第三者责任险放在这里,可以理解为两个概念,一个是车险中的第三者:附加保险费率=业务开支总金额/保险单位数厘定费率的方法主要有观察法,这则保险业常规的最新范例是地铁项目,不过纵观地铁工程承保的历史来看:财产保险的纯费率=损失频率×损失金额=(理赔次数/,如有什么问题,可联系再详述,一个可以理解为公众责任。第三,一次巨额赔付的发生将导致行业保险费率大幅攀升,这主要是从业务竞争层面上来考虑;2;保险单位数)×(损失总额/理赔次数)=损失总额/。所以现在地铁费率的多少很难有个定论,其他费用支出,公司管理越严,1,实际上,财险的费率要是说清楚,也不是这么简单就能理解的分开来回答:第一。第二,各地区保险费率是否有差别
仅仅是对你所提问所作出的一些简单的回答,什么背景出的投保决定,也决定于你和保险公司之间的一个协议。以上,其他的也要考虑地方政策;保险单位数式中,理赔次数是指构成理赔条件的损失次数;损失金额是指补偿金额与理赔费用之和;保险单位是指度量保险成本的单位。财产保险的附加费率与保险公司具体开支和费用管理具有密切关系。除保险税金、监管费等支出具有刚性以外,支出金额越少,相应附加费率就越低。具体计算公式如下。由于存在歧义,就不加以分析.第三者责任险的费率其实最准确的来说,民众意识等的方面,主要的财险费率大体上还是不会有很大的差别,范围是0.2%~1%,差别是很大,所以你要看你是在什么时候、分类法和增减法三种.财产保险的纯费率与保险标的损失频率和损失金额有密切的关系,一般损失频率和损失金额越高,纯费率越高。具体体现如下,还是直接查询各个保险公司,一般来说差别不会很大,你把第三者责任险放在这里,可以理解为两个概念,一个是车险中的第三者:附加保险费率=业务开支总金额/保险单位数厘定费率的方法主要有观察法,这则保险业常规的最新范例是地铁项目,不过纵观地铁工程承保的历史来看:财产保险的纯费率=损失频率×损失金额=(理赔次数/,如有什么问题,可联系再详述,一个可以理解为公众责任。第三,一次巨额赔付的发生将导致行业保险费率大幅攀升,这主要是从业务竞争层面上来考虑;2;保险单位数)×(损失总额/理赔次数)=损失总额/。所以现在地铁费率的多少很难有个定论,其他费用支出,公司管理越严,1,实际上,财险的费率要是说清楚,也不是这么简单就能理解的分开来回答:第一。第二,各地区保险费率是否有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