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说下什么是保险保障基金?
《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保险保障基金,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本办法规定缴纳形成,在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下,用于救助保单持有人,保单受让公司或者处置保险业风险的非政府性行业风险救助基金。
本办法所称保单持有人,是指在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依法实施破产的情形下,对保单利益依法享有请求权的保险合同当事人,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本办法所称保单受让公司,是指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依法实施破产的,接受该保险公司依法转让的人寿保险合同的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
所以保险保障基金其实就是一种救助保险投保人,人寿保险公司的保单持有人以及对保险公司自身的一种行业救助基金。
2、而保险保障基金的管理单位如下:
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会成员由中国保监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局、国务院法制办推荐;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中国保监会推荐,国务院批准。
根据《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显示的管理单位我们也能看出来保险管理监督是在国家端口严格把关和管理的。
这也就是为什么保险可以清算破产重组之后有相应的保险公司接管,而在接管方面也有保险保障基金的给予和救助,它虽然跟银行相同是可以破产,但是却能保障保单持有人在保险公司破产之后依然能保障自己的保险责任并完成相应给付。
3、那么保险保障基金是由谁缴纳呢?
根据《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 第四条 保险保障基金分为财产保险保障基金和人身保险保障基金。
财产保险保障基金由财产保险公司缴纳形成。 人身保险保障基金由人身保险公司缴纳形成。
同时根据《保险法》 第一百条 保险公司应缴纳保险保障基金
保险保障基金应当集中管理,并在下列情形下统筹使用:
(一) 在保险公司被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时,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供救济
(二) 在保险VS被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时,向依法接受其人寿保险合同的保险公司提供救济;
(三)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4、保险保障基金的缴纳要求是怎样的?
《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规定:
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对经营的财产保险业务或者人身保险业务缴纳保险保障基金,缴纳保险保障基金的保险业务纳入保险保障基金救助范围: (一)非投资型财产保险按照保费收入的0.8%缴纳,投资型财产保险,有保证收益的,按照业务收入的0.08%缴纳,无保证收益的,按照业务收入的0.05%缴纳; (二)有保证收益的人寿保险按照业务收入的0.15%缴纳,无保证收益的人寿保险按照业务收入的0.05%缴纳; (三)短期健康保险按照保费收入的0.8%缴纳,长期健康保险按照保费收入的0.15%缴纳; (四)非投资型意外伤害保险按照保费收入的0.8%缴纳,投资型意外伤害保险,有保证收益的,按照业务收入的0.08%缴纳,无保证收益的,按照业务收入的0.05%缴纳。 本办法所称业务收入,是指投保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为购买相应的保险产品支付给保险公司的全部金额。
5、什么情况会出现暂停缴纳的情况呢?
第十五条 保险公司应当及时、足额将保险保障基金缴纳到保险保障基金公司的专门账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停缴纳: (一)财产保险公司的保险保障基金余额达到公司总资产6%的; (二)人身保险公司的保险保障基金余额达到公司总资产1%的。 保险公司的保险保障基金余额减少或者总资产增加,其保险保障基金余额占总资产比例不能满足前款要求的,应当自动恢复缴纳保险保障基金。 保险保障基金公司应当对每一保险公司缴纳的保险保障基金及其变动情况进行单独核算。 保险公司的保险保障基金余额,是指该公司累计缴纳的保险保障基金金额加上分摊的投资收益,扣除各项分摊的费用支出和使用额以后的金额。
根据中国保险保障基金官网数据显示:
从数据可以看出其实保险保障基金的规模庞大,缴纳要求也是很严格的,针对于财产险比人身险要更多一些,人身险对于人体及生命的保障要更加严格全面,因此它不以收益为主,而财产险保障的方面比较多,尤其宏观建设经济方面要求更多一些,基于国家各方面建设保障而言收益也会更多。
6、那么什么样的情况才会使用保险保障基金呢?
《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动用保险保障基金: (一)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依法实施破产,其清算财产不足以偿付保单利益的; (二)中国保监会经商有关部门认定,保险公司存在重大风险,可能严重危及社会公共利益和金融稳定的。
第十九条 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依法实施破产,其清算财产不足以偿付保单利益的,保险保障基金按照下列规则对非人寿保险合同的保单持有人提供救助:
(一)保单持有人的损失在人民币5万元以内的部分,保险保障基金予以全额救助; (二)保单持有人为个人的,对其损失超过人民币5万元的部分,保险保障基金的救助金额为超过部分金额的90%;保单持有人为机构的,对其损失超过人民币5万元的部分,保险保障基金的救助金额为超过部分金额的80%。 前款所称保单持有人的损失,是指保单持有人的保单利益与其从清算财产中获得的清偿金额之间的差额。
具体的要求可以详见保险保障基金官网上的《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
其实从《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中可以看出来,对于保单持有人,国家不管是从保险公司(被撤销/破产)方面还是保险保障基金方面,都在保障能够严格履行保险责任,给付救助保单持有人的损失。
在国家宏观角度,保险也是国家经济保障的三驾马车之一,所以在保险保障基金的救助下,大家的保险其实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