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金融机构牢记初心使命,积极发挥资源优势,助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通过优化定价机制、控制负债成本、完善收费管理等多种方式实现降利率、减费用的目标,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让利实体经济,更好地支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推进LPR转换工作,有效引导贷款利率下行。
图1:LPR品种历史走势图
(二)调整FTP定价,将贷款利率优惠传导至企业。
(三)认真落实再贷款政策,畅通优惠资金传导路径。
在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方面,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落实中国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优惠政策,认真做好优惠利率再贷款投放工作,确保再贷款政策资金的传导路径通畅、高效。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对于符合再贷款政策支持资格的企业客户,给予不超过一年期LPR减100BP的贷款利率优惠,在给予内部资金转移价格、经济资本等政策优惠的同时,下放贷款利率审批权,提高业务效率,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交通银行2020年共向559户企业投放优惠利率贷款208亿元;北京银行运用央行再贷款再贴现资金发放贷款305亿元,发放贷款平均利率3.50%,较该行普惠小微贷款平均利率低115BP;北京农商银行针对符合再贷款条件和标准的新增重点客户贷款,执行利率低于盈亏平衡点的,给予一定额度的经济利润补贴政策,打消分支机构成本顾虑,支持重点企业贷款投放。
(四)有效控制负债端成本,为进一步降低贷款利率拓展空间。
同时,银行业金融机构还通过发行专项金融债的方式,有效控制负债端成本。兴业银行于2020年分三期发行800亿小微专项金融债,综合成本2.74%,并将低成本资金传导至经营机构,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北京银行2020年成功发行460亿元抗疫主题小微金融债,支持发放小微贷款8123户、460亿元,加权平均利率4.65%,为支持小微贷款投放增加低成本资金。
(五)规范并减免服务收费,促进企业降本增效。
(六)加大信用贷款投放,降低企业间接融资成本。
(七)产品服务创新驱动,多维度压降企业融资成本。
二、面临的主要问题及挑战
(一)贷款利率压降空间有限,息差管理压力持续提升。
近年来,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和监管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向实体经济让利,与此同时,在LPR改革的推动下,银行业贷款收益率下行明显,行业存贷利差和净息差整体呈持续下降趋势,2020年已经公布年报的主要银行中,有约80%的银行净息差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降。根据各银行反馈的信息,一方面,当前银行贷款利率水平已处于相对较低水平,特别是普惠型贷款利率,在考虑资金成本、风险成本、运营成本、资本成本后,其经济增加值面临为负的压力,贷款利率下行空间受限;另一方面,随着金融机构让利力度持续加大,部分贷款品种的利率可能持续下行,需防范出现存贷利率倒挂、客户套利,资金在金融体系空转的风险,避免影响支持“六稳”“六保”的实际效果。
(二)存款竞争现象仍然激烈,负债成本管理难度较大。
2021年货币政策整体回归常态化,流动性环境较上年有所收紧,商业银行市场化负债成本将企稳回升,同时存款竞争激烈程度不减,在存款产品同质化程度较高的形势下,存款成本面临一定上升压力。有股份制银行表示,季末对公大额存款向大行流动及价格竞争趋势明显,股份制同业存贷比明显上升,预计后续对公稳存揽存压力将持续存在,整体存款成本将上升。有效资金的获取是商业银行支持实体经济融资的基础,如负债成本难以得到有效控制,从风险成本对价原则出发,这将挤压商业银行正常的盈利空间,降低银行让利实体经济的能力。
(三)信用风险不容忽视,风险管控压力不断加大。
当前金融市场在对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的信用风险评估机制建设上尚存不足,由于小微企业具有规模小、发展前景不确定、信息不健全、缺乏有效风险缓释资产等特点,导致银行对单个企业评估难度大、成本高、授信风险较大。特别是疫情以来监管机构出台了多项对冲疫情的逆周期政策,金融机构普遍加大信贷投放,助力企业顺利渡过难关,但是临时保护性政策不能从根本上改善部分企业的经营现状,待政策逐步退出后风险集中暴露压力将会陡增,对银行资本内生、拨备及核销造成较大压力。商业银行在风险和盈利两者之间难以抉择,一方面贷款业务收益率对信用风险的覆盖持续下降,银行风险不断加大;另一方面摊薄的利润也使商业银行的风险偏好被迫向优质的国企、上市公司等偏移,中小企业客户未来的融资难度面临着问题。
(一)加大存款合规管控力度,督促银行机构进一步加强负债端成本管理。目前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负债端的竞争仍然呈现白热化,通过价格手段竞争的动力仍然较强,在商业可持续的原则下,进一步做好负债成本管理是银行业支持企业发展的重要抓手。一是持续加强对存款利率定价的自律约束和监督管理,指导银行提升存款定价能力,合理确定存款定价,避免高息揽储,严禁存款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二是将存款自律上限与LPR变化挂钩,根据LPR下降幅度同步下调自律上限,同时将三年及以上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自律上限调整至央行基准利率1.2倍左右,引导存款利率回归本源,促进银行存贷利差和净息差稳定;三是合理适度规范大型对公客户存款资金招投标定价,必要时适度下调上浮幅度,避免招标条件唯价格论;四是继续压降不符合新规的结构性存款业务规模,持续加强对不规范存款创新产品的监测管理,杜绝非理性创新和资金空转套利;五是适当优化同业负债指标要求和发行金融债审批流程,为商业银行控制负债成本提供更灵活的工具,进而为让利实体企业创造有利条件;六是合理调整财政层面关于竞标后价格在三年内有效等要求,避免执行价格过度偏离市场行情的情况,有效防控利率风险。
(二)采取差异化普惠监管政策,促进商业银行可持续发展,同时防控企业套利风险。建议兼顾各银行历史利率水平、资源禀赋差异,使政策对利率水平已经较低的银行有所倾斜,避免“一刀切”的方式对部分商业银行盈利能力造成过度冲击,同时也能减少过低的普惠贷款利率带来的企业套利风险。
(三)适当减免商业银行上游缴费,为银行让利实体经济拓展空间。目前普惠型小微贷款平均利率已处于较低水平,缺乏持续下降空间。建议遵循市场化原则,注重商业可持续经营,合理减轻银行自身的经营负担,如降低银行接入支付结算通道基础设施的成本支出等,以便银行有能力进一步让利于实体经济。
(六)多渠道开拓创新,为企业降低融资成本提供更多可能性。建议进一步支持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投贷联动、创业贷款等方式助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支持银行积极与政府开展增信合作,利用贴息、风险补偿金、政府性融资担保等政策,为符合支持条件的科创企业客户提供金融服务。同时,充分发挥资本市场作用,为企业提供包括信贷、股票、债券等更多的融资选择,让处于不同成长周期的企业选择合适的方式融资,推动综合融资成本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