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乐死”为什么不能在中国合法存在?尊严伦理继子女无罪释放

我想昨天很多人都刷到了,是这次两会上又一位医生提出的议题:

建议安乐死合法化。

其实这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

我还记得前几年——

一位患宫颈癌的女子癌细胞扩散痛苦至极,几次自杀未果后,买凶撞死自己。但最终她没被撞死,可那个撞她的司机被控故意杀人,她的丈夫被控故意杀人从犯。

还一位83岁的老母亲,杀死了自己不会说话,生活也不能自理的儿子,只因为担心自己会先他离世,没人照顾他。而最终她也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了三年......

一桩桩一件件,那时就有很多人呼吁:要让安乐死合法化。

就像这位医生说的:生是人的权利,死也应该是人的一种权利,人有权以这种(安乐死)方式结束自己的痛苦。

是啊,道理都懂,但我现在也很明确地知道:难。难于上青天。

其实上个月,卫健委就已经表态了:

确实,有关安乐死的争议太大了。

这事真不能太理想化。因为人性本就是最不可控的。

自愿还是被自愿?谁又能真正说得清呢?

中国最早的“安乐死”出现在1986年。

王明成的母亲肝癌晚期,长期的治疗早已将她折磨地不成人样,可以说她就在等死。

那时为了让母亲早日脱离痛苦,王明成便向主治医生蒲连升申请执行安乐死。

蒲连升起初是拒绝的,但在他多次跪地央求下,最后还是同意了。他注射了药品让他的母亲安然地死亡。

可谁能想到,三个月后,他的两个姐姐为了钱找上了医院。

院长不愿妥协,她俩就去控告蒲连升故意杀人。

本来就是想捞笔钱,但没想到警方把王明成和妹妹都逮捕了。这起案子也成了公诉案件,随后二人被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

那是第一次“安乐死”引起全国民的讨论。直到1991年,两人才被法院宣布无罪释放。

可是虽然是无罪释放,“安乐死”在中国依旧是不合法。

并且自那之后,再也不会有医生,会因为患者及其家属的哀求,心一软像蒲连升一样帮忙注射,让病人安然离去了。

那些极致痛苦的病人咋办?这就延伸出了一个新词:尊严死

很戏谑,将母亲安乐死的王明成,最后选择了尊严死。

他2000年被查出了胃癌,切除了四分之三的胃。除此之外还患有心脏病、乙肝、哮喘、心力衰竭等多种疾病。

两年后癌细胞扩散,他痛苦至极。他便也哀求医生“安乐死”,当然,这次没有人会帮他了。

于是他选择放弃治疗出院回家,就这样折磨一个月后,他在家中自然死亡。

其实尊严死和安乐死唯一的区别就是:一个是“让你死”,一个是“任你死”。

放弃治疗,等着你自然死亡。很痛苦,但这也是最快的解脱方式了。

不过王明成好歹还是自我选择,但是现实的问题是,当人到了弥留之际,很难判断是否是自我选择。

亲情、孝道、伦理和钱.......

在这些因素的左右下,有时候你想死不能死,有时你不想死也必须死......

上一次安乐死引起广泛讨论,还是因为琼瑶。

那年,79岁的琼瑶发表了一篇公开信,要求儿子儿媳在自己弥留之际时,不要抢救,让她尊严得死去。

她之所以发这样一篇文是因她的丈夫病情恶化到已经到要插鼻胃管才能活时,她想遵循他的遗嘱:不插管,不进加护病房,让他走得清清爽爽。

可这遭到了继子女反对,双方各执一词,成了一场撕逼大战

事情的最后,琼瑶把丈夫移交给继子女,而平鑫涛也如子女所愿,躺进了病房插上了管子,最终在19年离世。

看吧,这就是理想和现实的差别。

当你躺在病床上,即将走到生命末期,浑身插满着管子,意识已经不清。其实说是活人更像一个活死人。

而往往在这个时候也更现实——是生是死好像已经不由你来决定了

中国人看待死亡,是一个极其沉重的话题,所以大多子女,都不能替亲人选择死亡,因为这有悖孝道和伦理。

但是当这其中掺杂了钱,又会走向另一个方向。

还记得《欢乐颂》里樊胜美的父亲中风入院。

巨额的治疗费压得樊胜美快要崩溃,但樊母哭着求女儿救救丈夫。因为樊父有退休金,活着一天就能拿一天的钱。

当然,也有老人患病,其实通过手术治愈的可能性很大。

可在老人昏迷时,孩子做主放弃了手术,火速处理好老人的后事后就开始了争遗产......

生死之间,人更加的现实

你想死,但家人不让你死,你就不能死。

你不想死,但家人让你死,你就必须死。

想想倘若安乐死合法,那这个时候,看到掏空家产也要延长自己生命的亲人、看到嫌弃自己花钱让自己赶快死的孩子,又有多少老人会选择“牺牲”自己,让孩子解脱呢?

不用怀疑,一定会有很多的。

那这个时候,安乐死到底是自愿还是被自愿?谁又能说得清呢?

所以啊,我们聊起安乐死,不能只想到让人死的体面。

因为这不仅是法律问题,更是道德问题。

人权、金钱、孝道、伦理、亲情等等,都在“绑架”着死亡,而现在,好像还没有一个完美的甄别、判断的准则。

所以国家在立法时,考虑的是人性的最低处。

换句话来说,一心求死的人,有很多办法。

但一旦合法了,官方定性了,开了这个口子,那很多人可能连选择“赖活”的权利都没有了。尤其是穷人、弱者,或许将见到人性最丑陋的一面。

所以啊,说到最后这终究还是一个无解的命题。

不过退一万步。

我其实很反对不治之症过度治疗,真到了这个地步,能在最后时光少点痛苦可能就足够了。

所以我觉得很有必要从小开设生命教育课,让从孩子开始,就正确的认识死亡。

THE END
1.不能回避的话题安乐死社会新闻新闻中心在英国,近年来要求安乐死合法化的呼声越来越高。据统计,50年代英国只有不到一半的人认为安乐死应合法化, 但目前这一比例已上升到了82%。1993年2月4日,英国最高法院裁定了英国第一例安乐死案件,同意了一位年仅21 岁患者的父母和医生的申请,停止给他输入营养液。1996年4月24日,又裁定允许为53岁的珍妮特-约翰逊https://news.sina.com.cn/society/1999-11-26/35481.html
2.呼吁国家为安乐死立法怎样才能让“我的死亡我做主”呢? ———安乐死。这是一个已在一些国家实行的,具有“临终关怀”意义的死亡方式;可惜,目前在我们中国还没有实行! 当一个人被病痛折磨的痛苦不堪,在生命垂危,而还有一点自主意识的时候,提出“请帮我一把,让我去吧”的时候,你还忍心拒绝吗?那时的你,肯定会痛哭流涕的嚎啕大呼:https://www.meipian.cn/3h65qald
3.活着不美好,你为什么还要活着?有人认为,安乐死可以解脱疾病带来的困苦,安乐死可以减轻子女的负担,安乐死可以减轻对死亡的恐惧……总之,他们认为安乐死比活着更划算。 我想起老父亲曾经说过:人人都说好死不如赖活着,可你见过活着的人说想死的,可谁见过死了的人说想活的?虽是玩笑,但也从中道出了活着比死亡更艰难更可怕。 https://www.jianshu.com/p/b7c54fb78e3c
4.安乐死合法化研究安乐死合法化研究,安乐死,宪法权利,合法化,立法保护,自安乐死出现伊始,便在世界范围内产生极大的争议。正因其横跨法律、医学等多个学科,才会引发如此争论。目前,安乐死在我国仍处于不https://wap.cnki.net/lunwen-1020824871.html
5.澳大利亚科学家赴瑞士安乐死最后步骤由自己完成瑞士法律对施行医助安乐死的具体方式也做出了规定。按照法律,当事人必须用自己的手来完成安乐死的最后步骤,比如自己服药或注射药剂。医生不可以出手给当事人注射致命的药物,否则将面临刑事起诉。 医助安乐死在全球大部分国家仍不合法,包括澳大利亚在内,不过维多利亚省在2017年成为第一个合法化的地区,但这项立法要到201https://tech.huanqiu.com/article/9CaKrnK8oxC
6.由生命权看安乐死/孟祥虎[摘要]:本文批判了生命权完全属于个人、国家和完全归属对生命有权利主张的人的观点,提出生命权归个人、国家、个人主要亲子代、以及同生命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共有的观点,根据生命权的归属得出对待安乐死的方案。文章认为,立法机关既要尊重个人意愿的神圣性,又要保护社会道德秩序的利益,积极稳妥地推进安乐死合法化。 https://www.fwsir.com/fl/html/fl_20061126174959_10883.html
7.简介封面Word模板简介封面Word模板下载封面关于安乐死的不合法化安乐死简介 引入的话法律层面两个概念 1.积极安乐死构成故意杀人 2.不合法可以保护当事人法益 3.法律制定有较大困难伦理道德层面 1.生命至高无上 2.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3.是对心里脆弱人的鼓励医学层面 1.安乐死会腐蚀医学研究 2. 人性层面 1.防止不法分子侵害 2.难以界定当事人真实https://m.tukuppt.com/wordmuban/jianjiefengmian.html
8.安乐死在中国是否合法律师普法安乐死在中国不合法。 生命是公民作为权利主体而存在的物质前提,生命权一旦被剥夺,其他权利就无从谈起,所以,生命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保护公民的生命权不受非法侵害,是我国法律的首要任务。故意杀人罪是,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生命是行使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和前提,任何公民的生命都受法律保护。生命权https://www.110ask.com/tuwen/5271176745222030746.html
9.注会证券考试“休克”特许制“安乐死”待明朗进入2003年1月,“注册会计师证券执业资格考试将暂停”在业内不胫而走。与这一消息同时传播的是“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期货业务将不再受特许制的制约”。 1月24日,《财经时报》记者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获悉:根据财政部第十届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的决议,2003年度注册会计师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考试停http://cnc.jscj.com/jscj/caikuai/data/20030128134947.php
10.可以自愿申请安乐死吗不可以自愿申请安乐死。在我国安乐死不合法,不受法律保护,协助他人实施安乐死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据 《中华任命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https://china.findlaw.cn/ask/question_jx_8055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