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陆居民赴港投保乱象揭秘:灰色利益链非法换汇与刑事边界(上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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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某炜在推广保险业务过程中,利用自身掌握的客户资源,撮合介绍有换汇需求的内陆保险客户及朋友,将人民币与港币、美元进行双向兑换,用于缴纳境外保险保费。最终,何某炜因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与他一同参与的三名介绍人,虽然每人仅获利1至2万元,却被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别处以140万至280万元不等的行政罚款——罚没金额是其实际获利的百倍以上。

这一案例揭示出一个值得行业关注的问题:保险行业相关从业者在展业过程中,向内陆客户推广并销售香港保险,或者在销售过程中协助、介绍客户换汇的行为,究竟存在哪些潜在的法律风险?

本文作者:邵诗巍律师

内陆客户热情不减:赴港投保背后的动机剖析

根据香港保险业监管局公布的数据,2024年前三季度,香港地区新签发的保单总保费达1696亿港元,其中来自内陆居民的新单保费高达466亿港元,占比接近三成,且同比增长21%。这意味着,每三位投保港险的客户中,就有一位来自内陆。

那么,内陆居民如此青睐香港保险的原因是什么呢?邵律师将内陆居民购买香港保险的动机,归纳为两大类:一类是基于保障和资产配置的“合法动机”,另一类,则是游走在灰色边界上的“敏感动机”。

合法动机,主要有以下几类:

资产多元化:不少客户希望通过配置美元/港币保单,实现资产币种的多样化,以对冲人民币汇率波动带来的不确定性;

保障范围优势:香港重疾险覆盖更广,且早期疾病可部分赔付,保费相较于内陆较低;

财富传承与教育储备:通过终身寿险、储蓄险等产品为下一代留存资金,同时用于规划子女未来海外教育;

长期收益期待:部分客户希望通过保单获得中长期的相对稳健收益,将其视为另一种“理财方式”。

而另一类“敏感动机”,则涉及合规边界问题:

跨境套利理财:当前内陆多家银行1年期美元定存利率普遍在2.1%-2.8%,而香港银行维持在3.7%-4.5%。例如香港的终身寿险、储蓄险产品演示利率高达6%以上,令客户更愿意将资产“跨境配置”;

非法转移资金出境:通过购买香港保险,变相将资金转移到境外,逃避外汇管制。例如,通过大额保单将境内资产转换为境外美元资产;

逃避监管:如婚后财产转移、规避债务、隐匿收入等,借保险产品在法律监管之外构建“财产隐身通道”;

洗钱通道:个别人群利用保单的资金进出、退保等操作,试图掩盖资金来源或去向。

总之,内陆居民出于各种不同动机考虑,会主动寻求购买香港保险的信息和渠道,这也成为香港保险市场在内陆持续高热的原因。

但实际上,内陆居民赴港投保有着诸多限制。

赴港投保≠想买就买:内陆居民面临的诸多限制

虽然香港保险产品在内陆市场颇受欢迎,但在实际操作中,内陆居民赴港投保受到来自内陆与香港双重监管的多项限制。

1. 必须本人亲赴香港签单

根据香港保险监管机构的规定,客户必须亲自在香港完成投保流程。凡是在内陆通过远程方式签署的保单,通常被称为“地下保单”,一旦发生纠纷,既不受内陆法律保护,也不被香港监管机关承认。

2. 外汇政策严格限制付款路径

内陆居民每人每年有等值5万美元的个人便利化购汇额度。通过非法换汇、地下钱庄、虚构贸易或对敲刷卡等方式支付香港保费,属于违法行为,在一些特定情形的案件中,购汇人也可能涉及刑事责任。

3. 投保种类受限于外汇管理规定

尽管限制重重,现实中内陆居民赴港投保的热情并未消退。本质上,还是出于上文所述的两大核心动机:资产安全与收益预期。这类需求始终存在,并在某些政策窗口期或市场动荡时更为强烈。

与此同时,对于香港保险行业中的部分从业人员而言,这意味着一个庞大的潜在市场。尤其是在高额佣金制度的驱动下,中介、顾问、代理人等已逐步形成一条结构稳定、操作隐蔽、利益清晰的灰色产业链。

这条产业链并不新鲜。真正发生变化的是:近年来国家对非法买卖外汇行为的打击力度持续加大,执法更主动,认定更明确。

不少从业人员原本以为:

自己没有动手换汇,只是“介绍个渠道”,不算违法;

没经手资金,甚至“没收钱”,应该与自己无关;

客户刷卡对敲,操作隐蔽,查不到也不管自己事;

但结果往往是: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不慎卷入法律风险的漩涡当中。

揭开内陆赴港投保产业链的“隐秘角落”

尽管法律政策设有多重限制,但围绕内陆居民赴港投保的灰色产业链,早已在庞大的市场需求与高额佣金的驱动下悄然成型,并持续运作多年。

在这条产业链中,涉及的关键角色主要包括:

香港保险公司:经香港保险业监管局授权,在港合法经营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

香港保险经纪公司:作为保险中介机构,负责撮合客户与保险公司之间的保单签署。

持牌保险中介人:拥有香港合法中介牌照,直接参与投保流程,与客户完成签单手续。

香港的保险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是该产业链的上游。它们通过与持牌保险中介人合作,开展保险业务。

转介人:这些人员直接与内陆客户接触,他们通常未持有香港保险中介牌照,却在内陆以“咨询公司”等名义招揽客户,通过互联网、社交媒体、银行职员等渠道获取潜在客户信息。

部分保险经纪公司、持牌保险中介人为了拓展业务,会与未持牌的内陆“转介人”合作,通过“转介人”在内陆招揽客户,诱使“转介人”向内陆客户进行无牌销售,并支付高额转介费,甚至将其佣金的90%以上 付给“转介人”,以完成保单签署。

这些“无牌转介人”的获客合作渠道主要有:内陆“家族办公室”、“咨询公司”、第三方财富公司、个别银行保险机构人员等,同时,他们也会利用互联网平台如小红书、抖音、百度信息流广告等方式隐蔽获客,以给回扣、提供免费机酒等方式吸引内陆访客购买香港保单。并且,为了吸引客户,部分“转介人”会承诺给予客户返佣或回扣,甚至通过虚构交易的方式将资金回流到客户账户。

正如文首所提及的典型案例,部分保险从业者为了帮助客户支付境外保费,可能会介绍地下钱庄、或协助客户通过虚构交易、对敲等方式进行非法外汇兑换。

但是,这些从业者为内陆用户投保香港保险,协助用户完成非法换汇,真的只是为了赚取一笔佣金或介绍换汇的服务费吗?

事实上,结合邵律师过往代理的相关案件经验来看,有相当一部分从业者,并非明确地知法犯法。他们可能只是对相关规定略知一二,却存在侥幸心理;甚至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

换句话说,很多人对这类业务所潜藏的法律风险,存在严重的认知误区。

如果希望在展业过程中真正做到合法合规,避免“赚白菜的钱,操白粉的心”,就必须弄清楚:

自己所从事的行为到底能不能做?边界在哪?

哪些行为属于违规,可能面临行业处分?

又有哪些行为已踩入刑法红线,可能因“介绍换汇”涉嫌非法经营罪?

保险从业者常见的触及法律风险的行为类型有哪些?

这些问题,邵律师将在本文《下篇》作出详细分析。对从业者而言,唯有清晰认知、厘清边界,才能在不知不觉中被“卷入案件”之前,真正守住风险底线。

本文为邵诗巍律师的原创文章,仅代表本文作者个人观点,不构成对特定事项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意见。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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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赴港买保险莫忽视风险新闻频道广东金融监管局近期发布专项治理通知,针对非法销售境外保险产品和违规跨境投保行为展开排查,并要求机构提交自查报告。香港保险市场的监管环境近年来也逐步趋严。今年,香港保监局明确表态,对无牌销售持“零容忍”态度,任何从事香港保险推荐或销售的人员都必须持有香港保险中介牌照,无牌销售保险可能导致消费者的保单无效,面临jvzquC41pg}t0lhvx0ipo872465228721CXUK€}{9hYdUR;ch|Ul4bS9|4:22;50ujznn
3.银保监会打非局:相互宝水滴互助属于非持牌经营保险频道调查发现,打击非法商业保险活动主要涉及未经批准开展保险业务或设立保险机构、变相经营保险中介业务、以“保险”为名虚假宣传销售、伪造销售假保险单证和非法销售境外保险产品等行为。此外,最近一段时期野蛮生长的网络互助平台,本质上具有商业保险的特征,但目前没有明确的监管主体和监管标准,处于无人监管的尴尬境地。面对新jvzquC41kpyvtjseg0nfz~s0eqs04972/2?.2A442463;>=50jznn
4.广东全辖排查非法销售境外保险产品、违规跨境投保行为记者叶麦穗广州报道近日,广东金融监管局近日发文,对全辖(不含深圳)开展非法销售境外保险产品、违规跨境投保专项治理工作。而在此之前,香港保监局也曾和廉政公署合作,打击可疑无牌跨境销售的行动;并对中介人不当处理或挪用保费、提供错误的保险意见,以及不当处理客户投保和续保申请等个案进行跟进调查。 jvzq<84zkpybpkfp036kstf0eqs/ew4424:22:91e8<35A;2344tj}rn
5.粤港澳大湾区跨境保险服务新模式探索研究广州市粤港澳大湾区(二)“地下保单”绕开监管有重大风险,急需粤港澳大湾区进一步探索跨境保险服务新模式 根据香港、澳门保险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非港、澳居民应当到香港、澳门当地办理投保手续,在内地购买的香港保险属于“地下保单”,是违反《保险法》相关规定的。2016年,保监会下发《关于加强对非法销售境外保险产品行为监管工作的通知》,jvzquC41zkgozrfq0uybr7hqo0io1lfvcnuh1?6786=90qyon
6.时隔八年再查“地下保单”!开门红季打响保险市场“保卫战”?有媒体报道称,广东金融监管局近日发文,对全辖(不含深圳)开展非法销售境外保险产品、违规跨境投保专项治理工作,此次专项治理涵盖广东监管局辖下所有银行保险机构,且要求机构在10月15日前提交自查报告,广东各监管分局须在10月21日前汇总上报。 这是时隔八年监管对非法销售境外保险产品的再一次出手。在这一关键时刻出手,jvzq<84hkpgoen3ukpg/exr0ep5nqwj{1kttw{fpeg5czmy14285/:5/375eql2kpeyswy295?8;?3ujvsm
7.暑期赴港投保持续火热内地监管提示风险降温香港新浪财经2024年10月,广东金融监管局下发《关于开展非法销售境外保险产品、违规跨境投保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对广东全辖(不含深圳)开展非法销售境外保险产品、违规跨境投保专项治理工作。 因内地居民赴港投保火热,全国政协委员罗卓坚此前在全国两会上关于推进跨境保险通的提案中建议,仿效债券通及沪港通等模式,让香港保险公司在大jvzquC41hktbplj0uktb0lto0et0txqn1463765:/2<0fxh/kpllcl{p:3?24?60ujznn
8.地下保单对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影响分析保险当事人包括投保人和保险人。在地下保单里,保险人是指未经我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而在内地非法向居民销售的境外保险机构,而投保人是指在该类保险机构投保的当事人。 对于境外保险机构来说,内地潜力巨大的市场需求是其避开市场准入进行地下保险的利益驱动力。香港和澳门地区寿险业务于上世纪80年代后期已基本上达到了jvzq<84eity/uƒqkd0ipo8Vm1Rgqg{4564=99
9.广东全辖排查非法销售境外保险产品违规跨境投保行为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叶麦穗广州报道近日,广东金融监管局近日发文,对全辖(不含深圳)开展非法销售境外保险产品、违规跨境投保专项治理工作。而在此之前,香港保监局也曾和廉政公署合作,打击可疑无牌跨境销售的行动;并对中介人不当处理或挪用保费、提供错误的保险意见,以及不当处理客户投保和续保申请等个案进行跟进调查。 jvzquC41hktbplj0gcyuoxsg{0ipo8f14285396654668@62:;4ivvq
10.独家|广东全辖排查非法销售境外保险产品、违规跨境投保行为要求财联社10月13日电,记者从业内人士获悉,广东金融监管局近日发文,对全辖(不含深圳)开展非法销售境外保险产品、违规跨境投保专项治理工作。 据了解,本次专项治理涵盖广东监管局辖下所有银行保险机构,排查内容包括是否存在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参与、组织或协助非法销售(含非法宣传、推介)境外保险产品、违规跨境投保问题,包括但不jvzquC41yy}/eux0ep5eg}fkn1794<<99
11.这类香港保险预期复利高达7%,但没搞清楚这几点不要买!内地赴港投保热度今年4月,香港保险局与香港廉政公署首次采取联合行动,打击向内地客户无牌销售保单的贪污及违规行为。此外,香港保监局还提示内地访客“赴港投保7件事”,包括:亲身赴港购买香港保险、不与无牌人士接洽、直接向保险公司支付保费、切勿与中介人协议回佣、了解产品的特点及风险、留意索赔事宜、认识香港保险业的规管等。 jvzq<84hkpgoen3eg0io1rsuwtgoen61uexpnusgyu532;92;17:1}72466:3Bd5;3:52B80ujznn
12.时隔八年再查“地下保单”!开门红季,打响保险市场“保卫战”?有媒体报道称,广东金融监管局近日发文,对全辖(不含深圳)开展非法销售境外保险产品、违规跨境投保专项治理工作,此次专项治理涵盖广东监管局辖下所有银行保险机构,且要求机构在10月15日前提交自查报告,广东各监管分局须在10月21日前汇总上报。 这是时隔八年监管对非法销售境外保险产品的再一次出手。在这一关键时刻出手,jvzquC41kpyvtjseg0nfz~s0eqs04976/36.3?4436?96?570jznn
13.广东全辖排查非法销售境外保险产品违规跨境投保行为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叶麦穗 广州报道近日,广东金融监管局近日发文,对全辖(不含深圳)开展非法销售境外保险产品、违规跨境投保专项治理工作。而在此之前,香港保监局也曾和廉政公署合作,打击可疑无牌跨境销售的行动;并对中介人不当处理或挪用保费、提供错误的保险意见,以及不当处理客户投保和续保申请等个案进行跟进调查。 jvzquC41yy}/4:okpipj0lto1cxuklqg14636:5361nftjqf1hl74@>7hdg:f@h4dd:d3=i:547c2mj790nu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