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员工一旦因工作遭受意外或患有职业性疾病而致伤、残或死亡,被保险人就需要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在规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雇主可以先行对雇员进行赔付,然后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最高法指导性案例(2018)鲁1523行初27号):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经典案例(2017)苏0925行初44号):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三、《保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2022)川1824民初630号):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未向该第三者赔偿的,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6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一、受益人不一样
雇主责任险的受益人是企业(被保险人),旨在最大限度降低企业的风险;而人身保险的受益人是个人(被保险人)。务必注意,雇主责任险的受益人不可以是个人,这是这个险种的性质决定的。
二、受益条件不一样
雇主责任险赔付条件必须是受雇过程中因工作原因所发生的伤害,并按照劳动法雇主必须承担相应责任。而人身意外险是任何人身伤害(所保范围),无论是否与受雇有关系,都应该给付的赔偿。
三、保险标的不一样
雇主责任险的标的是雇主依法对雇员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标的则是被保险人(雇员)的身体或生命。
四、二者的法律后果不一样
在雇主责任险中,保险人的赔偿是代替被保险人(雇主)履行了应尽的赔偿责任的一部或全部。
人身意外伤害中,保险人根据条款对被保险人进行给付,但这种给付并不能免除或减少投保的单位或雇主对被保险人应尽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说,从法律上讲,得到人身意外险给付的职工仍可根据法律同时再向雇主行使要求赔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