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第一次被问到以下问题的时候,我震惊于现在保险行业法规和产品这么复杂,已经把客户逼得这么卷了吗?
我回复中提到的《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是2008年修订发布的。近日该办法发布2022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条款中一些细节。
目录
01 什么是保险保障基金?02 谁是保单受让公司?为什么要救助?03 保险公司是怎样度过危机的?04 本次修订的变化05 消费者应该关心什么?
我们先看本次修订之前的法规:
《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2008)》第21条:
被依法撤销或者依法实施破产的保险公司的清算资产不足以偿付人寿保险合同保单利益的,保险保障基金可以按照下列规则向保单受让公司提供救助:(一)保单持有人为个人的,救助金额以转让后保单利益不超过转让前保单利益的90%为限;
保单持有人为机构的,救助金额以转让后保单利益不超过转让前保单利益的80%为限。
看到救助不超过90%、80%,有的所谓的「大公司」/「知名保险公司」业务员就高潮了:「万一保险公司破产,个人保单利益最多只能保障90%。小公司的产品还是别买!」
真的是这样吗?用咱们小时候学过的语法,先忽略所有的定语提取主干,第21条就说了一件事:保险保障基金向保单受让公司提供救助。
这就很清楚了,对个人持有的保单来说,90%是保险保障基金给接手这些保单的保险公司帮忙的上限,不是该保险公司给保单持有人或被保险人赔付的上限,保险公司还是严格按照保单合同赔付的。
即便是在2022版征求意见稿之前,这一点也是毫无异议的。
那么,保险保障基金是什么?谁又是保单受让公司?为什么要提供救助?
01 什么是保险保障基金?
保险保障基金是保险公司十大安全机制之一。
保险公司每收上来一笔保费,都得拿一点出来,每年按照保费规模给保险保障基金交一笔钱,从2008年开始,截至2021年底,各保险公司已经汇集成现在一个1830亿的大盘子。万一某家保险公司要被撤销或破产,钱不够偿付保单利益的时候,就从保险保障基金大盘子里面拿钱出来救助。救助谁呢?在《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2008)》第21条中,救助对象是:保单受让公司,不是保单持有人。
02 谁是保单受让公司?为什么要救助?
如果一家保险公司出事,面临破产或被撤销,保单持有人的合同(包括人寿保险合同、长期健康保险合同、长期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和年金保险合同)会转让给其他经营这些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这家接手的公司就是「保单受让公司」。如果没有公司愿意接手,银保监会就会指定保险公司。但事实上与「接盘侠」不同,受让公司是很愿意接手的,为啥呢?因为接手这些保单,虽然是接手了债务,但同时也接手了资产。资产是即时到手的,债务却早的很,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期限,慢慢还呗。要是偿还有压力怎么办?保险保障基金帮忙还呀。
为什么要提供救助?为了不让保单受让公司吃亏呗。保险保障基金保护的并不是哪家保险公司,而是整个行业。保护了行业,才是保护了咱消费者的长远利益。
03 保险公司是怎样度过危机的?
这些都是保单利益的层层保障,实操上其实都到不了接手和救助这一步。保险保障基金会收购股权、接管、坐镇整改、扶持回正轨后再退出股权架构。从2008年保险保障基金成立以来,通过上述接管的方式共帮四家保险公司度过危机:新华保险、中华保险、富德生命、安邦保险。这些公司的保单在接管期间消费者利益从未受损,全部正常赔付,此后也都正常运营。
04 本次修订的变化
《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2022)(征求意见稿)》第23条
被依法撤销或者依法实施破产的保险公司的清算资产不足以偿付人寿保险合同、长期健康保险合同、长期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和年金保险合同保单利益的,保险保障基金可以按照下列规则向保单受让公司提供救助:
(一)保单持有人为个人的,救助金额以转让后保单利益不超过转让前保单利益的90%为限;
(二)保单持有人为机构的,救助金额以转让后保单利益不超过转让前保单利益的80%为限。
(三)涉及万能保险和投资连接保险的,另行规定。
保险保障基金依照前款规定向保单受让公司提供救助的,救助金额应以保护中小保单持有人权益以维护保险市场稳定,并根据保险保障基金资金状况为原则确定。
01 进一步明确受保险保障基金救助的保单范畴2022版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受保险保障基金救助的保单范畴。
只要是长期保险,包括消费型重疾险(不含身故责任的重疾险),其保单利益都是受到国家兜底保障的。
此前业内关于消费型重疾险是否属于人寿保单存在争议,修订版确认了,消费型重疾险也受到兜底保障。
02 进一步明确万能保险和投资连接保险不适用该条款的规定万能险、投连险由于有「不保证」的收益部分,这部分不属于合同约定的保单利益。所以万一发生保险公司破产及保单受让,就不能按照上述条款接受救助。
05 消费者应该关心什么?
01 大公司、小公司都安全
因为即便被接管、甚至破产,合同约定的保单利益是不受影响的。02 万能险、投连险的不保证收益部分,不属于合同约定的保单利益
对于合同约定的保单利益,即便保险公司发生风险,也会按约定赔付。
安邦集团在被接管期间,银保监会坐镇推进存量保单兑付,「按合同或销售时的约定利率进行给付……并已全部兑付,未发生一起逾期和违约事件」。
注意,是按照合同约定利率给付,即只有保证的利益才能100%得到兑付。
03 如果你担心保司被接管甚至破产,你应该担心的不是公司大小,而是你买的产品是不是写在合同上的确定利益
纯年金险和增额寿险就是白纸黑字合同约定的确定利益,到哪一年、派发多少钱或账户有多少现金价值是确定的,不会多也不会少。
带万能账户的年金险,演示利率有低档利率、中档利率、高档利率,其中低档利率是保证的,其他均不保证。
万一保险公司发生风险被接管,则根据行业法规,按照保证利率(低档利率)进行给付。就算公司没有发生风险,如果市场利率持续走低,低到一定程度,也有可能按照低档利率给付。
监管的举措是为了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维护金融稳定、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部分恶意的曲解解读毫无意义。只有行业健康稳定、各家保险公司才稳定向好、广大消费者才共好,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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