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传统的财产保险相比较,工程保险具有如下特征:
(一)承保风险责任广泛而集中
(二)涉及较多的利益关系人
(三)不同工程保险险种的内容相互交叉
(四)工程保险承担的主要是技术风险
工程保险的主要险种包括:建筑工程保险、安装工程保险、科技工程保险。
建筑
建筑工程保险承保的是各类建筑工程,即适用于各种民用、工业用和公共事业用的建筑工程,如房屋、道路、桥梁、港口、机场、水坝、道路、娱乐场所、管道以及各种市政工程项目等,均可以投保建筑工程保险。
建筑工程保险的被保险人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工程所有人,即建筑工程的最后所有者;
工程承包人,即负责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的单位,它又可以分为主承包人和分承包人;
技术顾问,即由工程所有人聘请的建筑师、设计师、工程师和其他专业技术顾问等。
建筑工程保险的保险标的范围广泛,既有物质财产部分,也有第三者责任部分。
为方便确定保险金额,在建筑工程保险单明细表中列出的保险项目通常包括如下几个部分:
(一)物质损失部分
(二)第三者责任
(三)特种风险赔偿
为建筑工人办保险是一般是以团体投保形式,年限为一年。
《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按三种收费方式收费:
按工程合同总造价,费率约为2‰(每人意外伤害死亡伤残限额18万,医疗费用2万,突发疾病死亡6万)左右;
按建筑面积收费;
按工人实际人数收费。
一般采用第一种方式收费,因不用考虑人员变动、工期长短,收费简单。
工程保险是指以各种工程项目为主要承保对象的一种财产保险。一般而言,传统的工程保险仅指建筑工程保险和安装工程保险,但进入20世纪后,各种科技工程发展迅速,亦成为工程保险市场日益重要的业务来源。
综上所述可知,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职业分类级别不同的工人,保额不同保费也不同。以上是法律快车编辑对工程保险的特点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果您不懂如何起诉,可以咨询法律快车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