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干货满满的科普贴。
1雇主对雇员有哪些责任
2哪些费用工伤保险无法承担
3雇主责任险和团体意外险/补充医疗险的区别
4购买雇主责任险的必要性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和第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备注:即便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了工伤保险,企业仍然有部分责任需要自行承担。
《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八条
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二条
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三)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
(四)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
在这里以上海市为例,图中黄色的是正常的工伤保险可以承担的,但是蓝色的部分是需要企业自行承担的。
因此我们看出,对于员工因工伤残部分,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10级)、门诊/住院医疗费(自费药品及自费项目)、停工留薪期内的生活护理、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按月)这些费用都是需要企业承担的。
对于团体意外险和补充医疗险而言,更多的是是雇主对员工的福利保险。实际上无法真正转嫁企业的责任。
而社保中的工伤保险在上面详细说到了,只是转移了企业的部分赔偿责任。而且对于保障责任和保障限额很多时候也无法满足企业风险控制的需求。
1.通过24H意外伤害赔偿责任的扩展提供员工福利。
除了提供工伤补充责任,可以进行24小时意外伤害赔偿项目的扩展。
2.转嫁公司的用工风险,完善企业风险管理体系。
快速转嫁雇主对受伤员工的赔偿责任,加速处理,减少沟通成本,维护企业的稳健经营,规避赔偿金额的不确定性,转化为小额但稳定的保费支出。
3.保费作为税前抵扣项目,减轻企业纳税负担。
因此,企业为自己购买的雇主责任险,准予税前扣除。
相信大家看到详细的解释,对于这一话题也有所了解了,有任何保险方面的问题,欢迎联系我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