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参保人员门诊费用是否可以报销
答: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患者门诊挂号费,医保可报销6元。门诊其他全部费用由患者自行承担(特殊病种患者除外)。
注意:请使用医保卡结算,否则无法报销6元。
2.扬州市医保政策起付线与封顶线标准如下表所示:
3.问:扬州城镇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是怎样的?
4.问:扬州医保特殊耗材费用如何报销?
5.问:什么是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有何后果
答:
(1)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
根据扬州市医疗保障局、扬州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扬州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试行)》(扬医保[2019]6号)文件要求,涉及参保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包括:
①伪造假医疗服务票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
②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转借他人就医或持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的;
③非法使用医疗保障身份凭证,套取药品耗材等,倒买倒卖非法牟利的;
④涉及参保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2)欺诈骗保后果
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发布的《江苏省欺诈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苏医保规[2020]1号)文件要求,江苏省各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在参保人员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6.问:扬州医保不予报销的情形有哪些
(1)因犯罪、打架、斗殴、自杀、自伤自残、吸毒、交通事故、医疗事故、蓄意违章、意外事故、违反法律法规等所发生的费用;
(2)因工伤、职业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归工伤、职业病保险);
(3)因生产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归生育保险);
(4)妊娠期间,除羊水过多、羊水过少、妊娠剧吐、胎儿生长受限四种情况,其他情况不予报销;
(5)各种不孕(不育)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
(6)各种美容、矫形;预防、保健、健康体检类诊疗项目等;
(7)医保规定的其他情形。
7.问:扬州医保患者来我院住院是否需要办理转诊手续
8.问:扬州医保急诊观察转住院的急诊费用可否记入住院费用中
答:可以,但需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适用范围仅限扬州市本级职工、邗江职工、江都职工三类参保患者;
(2)入院疾病等级:急、危、重;
(3)可报费用类别:住院前24小时内“检查、检验”项目,包括急诊类检验、化验、心电图、超声波、摄片、CT、MRI等,不包括:急诊室抢救费、急诊用药品、耗材费、院前120急救车费、救护费等。
9.问:参保患者住院,若存在外伤诱因,是否能够使用医保报销费用
(1)参保地为扬州市本级、广陵、邗江地区,因受外伤住院的患者,入住病房次日后需前往2号楼大厅2、3号医保窗口,办理外伤登记手续。经所属参保地社保部门调查、审核通过后,即可在院端直接结算报销、出院。
【注意事项】因外伤审核存在一定周期,请上述参保地居民医保患者出院前及时办理好转诊手续,以免后期医保待遇受损。
(3)参保地为高邮、宝应、仪征地区及异地,因受外伤住院的患者,在我院自费结账出院,回所属参保地社保部门审核、报销。
10.问:扬州医保患者出院带药是否存在限制
答:根据2018年扬州市社保中心协议第十四天规定:参保人员出院时,可提供与疾病治疗有关的药品(限口服药),一般不超过7天量(最多不超过最小包装量),品种数不得超过4个(对心脑血管、糖尿病及慢性肾病参保患者可顺延其住院期间治疗所用口服药品种)。
11.问:扬州医保转市外就诊有何注意事项
(1)及时办理在我院出院结账手续
我院患者出发转市外就诊前,请务必至2号楼大厅入出院结账窗口结算在我院的全部费用,以免后期因重复住院导致医保待遇受损!
(2)手工报销需提供的材料清单(未在异地医疗机构院端成功实时结算的患者)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②住院费用需提供医院收费原始票据、医院费用清单、出院记录(或小结),急诊住院的还需提供急诊证明材料,门诊费用需提供医院收费票据、门诊费用清单、门诊处方、门诊就诊病历;
③本人银行卡。
(3)具体报销手续及材料请咨询所属参保地社保部门。
12.住院分娩费用如何报销
13、门诊特殊病种是什么医保待遇是怎么样的
答:扬州市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又称门诊慢性病,参保群众称之为“红本子”,主要是为了解决慢性病患者长期门诊医疗行为的报销问题。扬州医保门特包括恶性肿瘤、血液透析等18种疾病。
(1)适用范围
扬州大市城镇职工医保、扬州大市城乡居民医保。
(2)报销范围
(3)使用方式
在社保中心规定的门特定点医疗机构刷医保卡进行医疗行为即可。
门特的报销与医保个人账户的使用无关,即便职工医保卡个人账户里没有余额,参保的门特患者一样可以刷卡享受到门诊特殊病种的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