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4月25日讯(记者马燕)4月25日,记者从金融监管总局官网获悉,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加强万能型人身保险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允许保险公司在满足相应约束条件时,对万能险产品调整最低保证利率;禁止开发五年期以下(不含五年)的万能险;制定万能险销售“负面清单”。《通知》自2025年5月1日起实施。《通知》实施前,保险公司已经开展的万能险业务不符合《通知》规定的,原则上应当于2026年4月30日前完成整改。
万能险是指同时具备以下特征的人身保险:1.在产品名称中包含“万能型”字样;2.具有保险保障功能,经合同约定,可以不定期不定额追加保费或者调整保险金额;3.设立单独保单账户,经合同约定,可以领取部分或全部保单账户价值;4.保单账户价值提供最低收益保证,最低保证利率不得为负。
图源金融监管总局官网
《通知》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五点:
一、规范产品发展。明确万能险提供最低保证利率,允许保险公司在满足相应约束条件时,对万能险产品调整最低保证利率。同时,对期缴万能险适当提高基本保险费上限,鼓励发展长期万能险。
二、进一步提升风险保障水平。引导保险公司拉长万能险保障期限,禁止开发五年期以下(不含五年)的万能险,鼓励通过合理调整退保费用、保单持续奖金等产品设计要素延长保单实际存续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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