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势科普——被称为「死亡期货」的「保单贴现」

2018年1月8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人身险保单贴现业务试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将在中国开展和推进保单贴现业务试点,并对保单贴现的定义、经营规则、信息披露和监督管理做出了解释。

保单贴现作为一种“金融工具”,最早出现于20世纪80年代的美国,如今在欧美市场已经非常成熟和完善,但是在中国内地市场和香港市场均很少涉及,对大部分人而言可能是一个“全新”的概念。

「保单贴现」是什么?

保单贴现(ViaticalSettlement)是指保单持有人将一张正在生效的人寿保单以高于保单现金价值、低于保单保额的价格出售给第三方。保单贴现完成后,第三方将成为这张保单新的拥有者,继续为保单缴纳续期保费(如有),并在被保险人身故时获得保单的理赔金额。

20世纪80年代,艾滋病在美国爆发,很多艾滋病人在饱受病魔折磨的同时,更在医疗费上耗费了毕生积蓄。就在那时,保单贴现的概念应运而生,使艾滋病人有机会在自己还活着的时候,通过将自己的寿险保单出售给第三方保单贴现公司,提前获取一笔钱用以改善生活。同时,由于这些艾滋病人的寿命已临近终点,一些投资者也愿意投资一笔钱来购买这张寿险保单,并希望在艾滋病人去世后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以此获利。

由于保单贴现是以“投资濒死之人”来获得收益的,因此这种交易形态一直被外界所诟病,甚至被称为「死亡期货」(DeathFutures)或「食尸鬼生意」(GhoulishBusiness)。虽然保单贴现的原始交易目的看上去有些“邪恶”,但这种交易形式却给保单持有人、保险市场还有投资市场带去了很多灵活的选择,不失为一种独特的“金融工具”。

「保单贴现」的操作方法

首先介绍一下保单贴现过程中所涉及到的人和机构:

通常,如果一张保单的持有人因急需现金而要将保单“变现”,可以采用以下两种方法:(1)将保单抵押给银行或保险公司,贷款金额一般不超过保单现金价值的90%,需要定期向银行或保险公司支付利息;(2)将保单退保,取回保单的现金价值。不过,这两种方法都有一个明显的限制,就是“变现”的金额无法超过保单变现时刻的现金价值,而且将保单退保通常会损失较大的保险利益,对保单持有人来说非常不划算。

这时,如果保单持有人可以使用保单贴现,由于保单贴现机构会以高于保单现金价值、低于保单保额的价格收购这张保单,则有可能促成保单持有人、投资者与保险公司的“多赢”:对于保单持有人来说,他可以用远比保单现金价值高的价格出售现有保单,赚取一定的盈余,同时节省后续保费;对于投资者来说,由于他购买保单的支出,加上他为这张保单缴纳的后续保费,一定小于这张保单发生理赔时可以获得的赔偿,因此他可以获得可观的投资收益;对于保险公司来说,保单贴现会使公司的退保率大大降低,从而稳定公司的现金流。

当然,在这项“多赢”交易中,一定有个体的利益受损了,这个利益受损方就是——被保险人的子女:原本被保险人的子女可以在自己的父母身故时继承一大笔寿险赔偿,但是在保单被贴现后,这笔寿险赔偿的受益人将不再是他们。

因此,在中国正式开放了保单贴现后,大家可一定要更加孝敬自己的父母!否则……千万别怪我没有提醒大家。

中国保监会拟放开的「保单贴现」

保监会这次发布的《人身险保单贴现业务试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在推进中国保单贴现业务试点。总结一下这个管理办法中的要点:

「保单贴现」带来的机遇

保单贴现这项独特的“金融工具”,给保单持有人、保险市场还有投资市场带去了很多新的机遇。根据最近两天我与同业精算师的讨论,提出以下几点,仅作抛砖引玉用,感兴趣的朋友也可以在留言区发表自己的看法:

「保单贴现」带来的挑战

我们前面提到了,保单贴现又被称作「死亡期货」或「食尸鬼生意」,是一种“邪恶”的交易,其中蕴藏了非常高的道德风险,因此需要非常完善的法律系统来对保单贴现经营进行规范。美国从1992年起就开始对保单贴现行业加以规范,并出台了若干法令来保障保单贴现人与保单贴现机构的交易安全。因此,除了上面一节讲到的机遇,保单贴现也给整个行业带来了相当大的挑战:

THE END
1.保险欺诈及防范何谓保险欺诈?学术界对此莫衷一时,但大多数人认为,保险欺诈(也称道德风险)是指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以骗取保险金为目的,以虚构保险标的、编造保险事故或保险事故发生原因、夸大损失程度、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等手段,致使保险人陷于错误认识而向其支付保险金的行为。 http://www.360doc.com/content/11/0825/21/7062111_143292639.shtml
2.保单贴现存在的风险,和保单贴现存在的风险的更多相关内容3、则进行了较大的精算假设调整,将长期投资回报假设从,下调至,将投资收益的豁免所得税比例从,下调至,但并未相应下调风险贴现率假设,精算假设调整后的内含价值可信度进一步增强。 4、债券收益率等实际经验,对风险贴现率假设,投资回报率假设等进行调整,调整的频率远高于国内保险公司,体现了公司EV计算时的审慎性,因此https://www.sgpjbg.com/labels/baodantiexiancunzaidefengxian.html
3.保险中的道德风险及其防范.pdf2007. 216~221 保险中的道德风险及其防范 何国华 , 肖兰华 (武汉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 , 湖北 武汉 430072) ( ) [作者简介] 何国华 1963 , 男 ,江西九江人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金融系教授 , 博 ( ) 士生导师 ,主要从事金融理论研究 ; 肖兰华 1964 , 男 ,湖北武汉人 ,武汉大 学经济与管理学院https://max.book118.com/html/2017/0617/116113323.s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