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屏!1亿元的天价保单,到底是啥保险?

6月5日,一张亿元保单的“喜报”引发热议。网传海报显示,该保单出自专业中介渠道,保单名称为“邮爱一生年金保险”,是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邮人寿”)旗下产品。

二、传播情况

战鹰APP显示,自2024年6月5日至6月16日,共监测到总信息1957条。

三、舆论反馈

1)保险大单频出的现象及其原因分析

金融时报《为何有消费者热衷于购买大额保险?》:近几年,随着市场环境的不确定性和资产配置的多元化,通过不同资产的搭配,对冲市场风险,能让高净值人群守住财富、传承财富。而在多元化的资产配置组合中,保额在千万元以上的大额保单逐渐增多。为何现在百万元级、千万元级保单多见,甚至亿元的大单也不稀奇了?一位保险业内资深人士向《金融时报》记者分析道,一方面,随着经济的持续增长,一部分人群实现了财富的快速积累。对于这部分高净值人群来说,如何合理管理和传承财富成为重要议题。“天价保单”作为一种高端的财富管理工具,能够满足他们在资产保值、增值和传承方面的特殊需求;另一方面,近年来,金融市场波动较大,传统的投资方式可能面临一定风险。部分投资者开始寻求更为稳健的投资渠道,而保险产品,尤其是年金保险和终身寿险,以其稳定性和长期收益性受到青睐。作为全球第二大财富管理市场,我国超高净值家族客群体量增长迅速、需求日益多元化。

胡润研究院的研究结果显示,2023年,中国拥有600万元人民币家庭净资产的“富裕家庭”数量达到518万户,拥有千万元人民币家庭净资产的“高净值家庭”数量达到211万户,拥有亿元人民币家庭净资产的“超高净值家庭”数量达到13.8万户。相较于重疾险、医疗险来说,年金险、两全险、终身寿险的保障成分较低,更偏向理财。一位保险精算师分析指出,终身寿险分为偏储蓄型的增额终身寿险和偏重杠杆和保障属性的终身寿险,前者主要是传承现有现金类资产,后者可用于规划身后现金流。两种终身寿险都具有放大资产的效用,同时结合信托、遗嘱等法律工具,可以更好地避免资产传承过程中的纷争。

上海证券报《1亿元保单,投向“0岁宝宝”》:在业内人士看来,近年来,消费者对资产保值增值和财富传承的保险需求愈发增长,各家保险公司也纷纷大力推广相对应的增额终身寿险、年金险等产品。但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应该要充分了解保险产品的期限,若未来有大量资金需求,则不适合购买长期保险产品;还要充分了解保险产品的风险特征,如果个人风险承受能力较低,不建议购买具有较强投资属性的保险产品。

3)关于保险与避债避税挂钩的现象

不过,对重大疾病保险、意外伤残保险、医疗费用保险等保障性保险产品一般不作扣划。那么长期被保险销售宣传的“避税避债”完全是无稽之谈吗?也并非如此。《保险法》第23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具体来看,如含有人寿赔付额的保险如果已指定受益人,被保险人的身故保险金属于受益人的财产,不用抵偿被保险人的债务。如果没有指定身故受益人,那么被保险人的身故保险金会被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根据《继承法》规定,保险金首先进行清偿税款和债务。

时代周报《富豪为0岁宝宝买亿元保单,5岁起每年领300万元?中邮人寿天价保单刷屏》:明亚保险经纪人李利(化名)告诉时代财经,其接触到的一些富裕人群买大额年金险,主要是用作理财,多出于安全性和稳定性的考虑。“目前3年期的大额存单收益率虽然也能达到3%左右,但长期来看存款收益率是下降的,而且银行的收益率是单利。相比之下,年金险能够锁定更长期的收益率,且是复利,利息和本金一起产生收益更可观。此外,年金险专款专用,可以预防大额现金留在手中出现投资失败或遭挥霍情况,安全性更高。”李利说。上海新古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怀涛告诉时代财经,这种巨额商业年金险基本不具备免避税功能,当下人身保险的债务隔离功能也在逐渐受到限制。“不同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年金险并无可以抵扣个税的规定,但保险的理赔款免纳个税。

此外,除非特殊险种有个别政策进行有限节税外,保险一般不存在避税的功能。”王怀涛表示。他进一步表示,在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经常遇到被执行人名下存在人身保险的情况,对于人身保险是否能够强制执行,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同的观点。其中一种观点认为,人身保险以人的健康和身体为标的,依附于被保险人人身,具有依附性和专有性,法院强制执行将损害被保险人的生存权益,不应被强制执行。另一种观点则认为,人身保险尤其是具有较高现金价值的人身保险,具有财产属性,可以强制执行。王怀涛告诉时代财经,目前越来越多的地区法院采取第二种观点。对于具有投资理财功能的年金险,法院会征求被执行人的态度,协商后由被执行人主动退保,如不退保则可采取司法拘留对被执行人进行制裁。或者直接不经被执行人同意,法院会通知保险公司强制退保。这种情况下,保险的债务隔离功能实际上受到了挑战。

中国证券报《“0岁宝宝”亿元保单刷屏!中邮人寿回应》:上海资深保险法律师黄丹表示,单纯买保险并不能“避税”。某些保险可以在法律要求下“节税”,比如员工团体福利,可以税前列支,节省企业所得税。对于个人来说,“税优健康险”“税延养老险”都有“节税”功能,但比较有限。该案例中的这类年金保险不存在“节税”功能。至于“避债”,黄丹表示,如果投保人出现问题,该投保人名下的保单可能没有办法逃过强制执行。对于被强制执行的保险险种,各地区规定有所不同,比如有些地区不会强制执行医疗险、意外险等。但是年金保险有较高的现金价值,具有财产属性,可以被强制执行。

4)部分媒体报道关联中邮人寿业绩

瑞财经“预审IPO”《“0岁宝宝亿元保单”上热搜,中邮人寿回应称保单属实、涉客户隐私不多透露》:业绩方面,2023年,中邮人寿营业收入为1213.67亿元,同比增长7.42%;净亏损为120.14亿元。中邮人寿2023年四季度风险综合评级结果为B类,2023年三季度风险综合评级结果为BB类,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受到难以资本化风险得分下降的影响。2024年1季度末,中邮人寿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80.7%,环比上年末上升20.3个百分点;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100.1%,环比上年末上升14.7个百分点。保单未来盈余314亿元,较年初增长105亿元,占实际资本比重43%,较年初提升7个百分点。

1)认为高额保单实则用于逃避风险

四、舆情启示

1.涉事保险及时回应极速压缩了谣言的发酵空间

2.高额保险产品引发避税避债争议提示险企需明确宣传口径

此次亿元保单事件引发了关于保险产品避税避债功能的广泛讨论。尽管保险法明确规定了部分保险金不受债务清偿影响,但在实际操作中,诸如年金保险等产品的避税避债功能仍存在争议,引起了媒体和公众对这一问题的重新审视。对此,保险公司需进一步明确宣传口径,避免误导消费者,同时加强对保险产品合规性的审查和监管。

THE END
1.小钱换大钱的好资产终寿是一个很特别的资产,不仅具有很多法律框架下专属功用,还是一项好资产。今天不谈终寿的避税、避债、资产隔离、保全、传承、私密性等这些功能,单纯的从资产的角度来讲讲我喜欢他的原因。 第一个原因就是放大资产 终身寿险杠杆还不错,每年用较低的保费,即刻创造出较高的生命价值。比如我这客户,最低3.8倍的杠杆http://www.360doc.com/content/23/1106/16/83655469_1102993980.shtml
2.增额终身寿险是什么如此一来,不仅可以避债、避税、避免遗产纠纷,还可以实现财富的保值增值。 但许多消费者不这样理解,大家认为增额终寿是个理财产品,可以随时变现。其实,保险公司在设计增寿产品时就是利用现金价值与身故保险金相等的特点来吸引消费者的,投保人可以通过退保领取现金价值来获得收益。因此,增寿还具有良好理财功能,只要选择https://maimai.cn/article/detail?fid=1772545821&efid=ZH7_9je-ArQ3CFDA5v8U2Q
3.百年人寿百年好合增额终身寿险测评核选终身有保证的“复利”,不用担心利率下调,增额寿险是家庭财产保值增值的理想选择! 如果这类长期稳健收益的产品在家庭可支配收入中的占比达不到标准普尔的50%,那至少也应不低于10%吧! 此外,增额寿险指定受益人与受益份额不仅可以避免家庭成员在财富继承上的纠纷,还可有效避债避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https://www.hbs18.cn/h-pd-154.html
4.终身寿险的优点和缺点是什么终身寿险的优点和缺点分别是什么 终身寿险的优点主要包括:1.提供终身保障:一旦被保险人死亡,保险公司将支付相应的保险金,为受益人提供经济保障。2.避税避债:保险金通常可以免于遗产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的征收,也可以避免债权人的追偿。3.长期投资:终身寿险通常与投资账户相结合,可以通过长期投资获得一定的收益。https://www.shenlanbao.com/wenda/topics/831632
5.终身寿险规避遗产税作用是什么保险在避税方面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提供终身寿险规避遗产税,投保以父母为被保险人而子女为受益人的终身寿险,在父母意外身故后,子女可以得到保险公司的保险金,以这笔钱作为缴纳遗产税的资金来源;二是资产转移,减少应税财产,被继承人投保人寿保险所取得的保险金免税。“就目前中国的税收制度,购买具有现金价值https://mip.66law.cn/question/answer/29552270.html
6.法院不能执行的保单有哪些分险种,终身寿险或消费型寿险,意外险或终身重疾都是可以不被执行的,基本就是保终身的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是可以不被执行的,如果是年金险返还的年金,虽然也不会执行,但是却不能避税避债,如果直接返到卡的钱会被执行,一直不领取放在保险公司可以不被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https://mip.64365.com/tuwen/suosa/
7.32岁姑娘领了年终奖直奔银行:储蓄型保险产品解析4. 帮助避税避债:部分储蓄型保险产品可帮助投保人合理避税避债,例如将身故受益人指定为子女,身故后受益人可免税领取身故保险金。 三、适合购买储蓄型保险产品的人群 储蓄型保险产品虽然具有诸多优势,但对购买者的条件也有一定要求。这类产品灵活性较差,不适合短期获利或经济状况一般的人购买。适合购买储蓄型保险产品的人https://www.xyz.cn/discover/detail-chuxuxingbaoxianchanpin-3284494.html
8.人身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应知应会要点测试[收展六部]A.代理人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上述信息的行为,违反了银保监会加强自媒体保险营销宣传行为管理的规定B.宣传“避债避税,最大程度的保护您的财产”是对与保险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做虚假宣传C.保险产品是完美理财工具的说法比较贴合保险的特性,能比较充分说明保险的特点D.历史最高收益5.5%,包赔不赚,属于夸大或者承诺收https://www.wjx.cn/xz/160958345.aspx
9.年金险能避税避债?盘点年金险4大误区15187647834……》 实际上年金类的保险不能完全做到避债避税,终身寿可以做到.因为大部分年金类保险是由年金主险附加一个万能账户,每年返还的自动进入万能账户. 可以考虑把终身寿做成信托的形式来传承 颛纨个人在保险公司购买的年金保险,其生存保险金有避债功能吗? - https://www.da-quan.net/wa/dn7ance3t3t3ynd3ea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