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保山4月11日消息(记者李腾飞通讯员李杰平、段晓东)2014年8月29日,云南省昌宁县发生了一起特大非法集资诈骗案。通过长达7个月的缜密调查,案件宣告侦破,昌宁县公安局通过缜密侦查、广泛调查取证后查明:在自2011年3月份以来,居住在昌宁县田园镇的犯罪嫌疑人程晓嬉(女,34岁)、陆建国(男,36岁)、章丽琼(女,47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使用诈骗的方法非法集资。其中程晓嬉、陆建国先后向杨某某、马某某、朱某某等47人非法集资人民币共计6272万余元;章丽琼先后向罗某某、王某、王某某等41人非法集资人民币计共计2601万余元。此案中,三人非法集资款共计8873万余元,后程晓嬉、章丽琼分别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将所筹部分资金用于支付高额利息及偿还部分本金,其余资金被挥霍殆尽,最终致使7425万余元借款本金无法返还被害人。
事情败露两女子先后谎报案情
缜密侦查集资诈骗浮出水面
在昌宁警方组织警力对程晓嬉、章丽琼报警背后的“隐情”展开全面调查的过程中,昌宁县境内陆续有受害人到昌宁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田园派出所报案称:程晓嬉、章丽琼多次向自己和他人以支付高额利息的方式借款。根据最初受害人报案统计,程晓嬉、章丽琼以支付高额利息的方式向他人借款金额高达上千万元。通过一天的走访调查,发现程晓嬉、章丽琼涉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的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昌宁县公安局于2014年8月29日成立了由经侦、刑侦、田园派出所等部门15名民警组成的专案组,将该案立为“8.29”集资诈骗案进行侦办,并依法将犯罪嫌疑人章丽琼、程晓嬉刑事拘留。
专案组通过长达7个月的缜密调查查明:犯罪嫌疑人程晓嬉在自己无实体经营项目和明知无实际偿还能力的情况下,在丈夫陆建国帮助参与下,编造投资林业项目工程、经营树苗生意、买卖山林及资金周转等借口,以支付8分、1角、1.5角不等的月利息作为诱惑,自2011年3月份以来,程晓嬉先后向杨某某、马某某、朱某某等47人非法集资人民币共计6272万余元,其中3181万余元用于支付高额利息,718万余元用于归还他人借款本金,其余2373万余元资金程晓嬉说不清去向,最终导致5554万余元借款本金无法偿还被害人。因资金链断裂,在无法继续偿还被借款人本息的情况下,2014年8月28日,犯罪嫌疑人程晓嬉在被借款人的催逼之下,编造了与他人合伙投资入股2600万余元工程款受骗的谎言向公安机关报案。
妇唱夫和公职人员编造项目
专案组民警在对“8.29”集资诈骗案侦查中发现,犯罪嫌疑人程晓嬉的丈夫陆建国是当地某部门的一名公职人员,案发前担任调查规划设计队副队长,在妻子程晓嬉实施集资诈骗过程中,犯罪嫌疑人陆建国积极主动参与其妻子程晓嬉编造自家投资林业项目工程、经营树苗生意、买卖山林等虚假凭证,伪造出售价款500余万元的出售树苗单据,在取得受害人信任后,伙同程晓嬉向杨某某、尹某某、翟某某等9人借款人民币1125万元归由程晓嬉支配,最终导致1125万余元借款本金无法偿还被害人。犯罪嫌疑人陆建国于2014年9月30日被昌宁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贪图高利受害人血本无归
案件通过昌宁警方缜密侦查,犯罪嫌疑人程晓嬉、章丽琼、陆建国于2014年9月30日经昌宁县人民检察院批准,被依法逮捕。犯罪嫌疑人章丽琼、程晓嬉、陆建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使用诈骗的方法非法集资,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之规定,涉嫌集资诈骗罪,此案于2015年4月9日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涉案的三名犯罪嫌疑人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文中姓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