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保险统计信息系统对接标准中国保监会统计信息部2004年4月28日目录一、关于本系统的几点说明3二、数据报送格式的说明6三、财产保险公司总体填报说明8四、人寿保险公司总体填报说明.11五、关于科目表的使用说明.17六、保险公司科目表.19七、保险公司主要科目填报口径146八、保险公司报送层级说明及行政区划代码表160九、保监会监管参考报表174十、财产保险产品分类原则及参考表222十一、关于系统对接工作的几个问答233十二、补充说明.2393、关于本系统的几点说明报送单位各保险公司由其总公司统一负责向统计信息系统报送数据,即保险总公司负责报送全国汇总、省级汇总
5、送内容包括科目值和科目附注(即xml格式中的remark内容)。科目值出于自动转换的考虑,系统允许精确到小数(精确到分);但最小的精度要求是万。此外,系统严格区分“0”和空,对于没有数据和数据为“0”的应该分别以空和“0”来表示。此外,科目值报送的是截至上一个月的累计数,并非当期数。科目附注非必填项目,有需要对于科目值进行说明的,在附注中表示,一般不超过100个汉字。关于科目的编码本系统的科目采用弹性域方式进行设计,编码由一级科目代码和弹性域代码串连而成,鉴于目前尚未完成科目的弹性域处理,因此本次下发的对接文件中科目没有编码,可暂时以科目名称和其业务
6、类型相结合作为唯一标识。等编码完成后,我会将发送正式科目编码。考虑到科目编码变动的可能,建议保险公司数据库转换程序实现时应不要在程序中以某种形式将科目编码固定。由于采用全科目报送方式,报表由系统自动生成。本文件提供了系统所能生成的参考表表样,其中再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金运用表、不良资产表等表样与原保险公司相同。、数据报送格式的说明1、本数据报送格式适用于各保险公司向中国保险统计信息系统以文件导入方式报送有关统计信息。2、导入文件遵循xml标准,版本1.0,采用gb2312编码。3、根元素的命名规则为DATA加公司编码加年加月。例,DATA
7、1001200403。1001为公司编码,2004为2004年,03为3月。4、一级子元素为任意多个area。每个area描述一个行政区域(全国、省级或地市级)的统计信息。5、每个area元素包含且仅包含一个二级子元素areaid和若干个二级子元素item。areaid唯一标示一个行政区域,取值为各省地市级行政辖区中规定的该行政区域对应代码。item描述且仅描述一个该公司在该行政区域的统计科目。6、每个item元素包含且仅包含一个三级子元素PK、一个三级子元素value和一个三级子元素remark。PK唯一标示该统计科目。value元素的值为该统计
8、科目的值。remark元素的值为该统计科目的附注。7、每个PK元素包含一个四级子元素key和一个四级子元素intervaltype,由此二者共同标示一个科目。元素intervaltype目前有五种取值,分别为:1快报,2月报,3季报,4半年报,5年报。元素key的取值即为科目编码。附例vxmlversion="1.0"encoding="gb2312">- 9、aid>- 10、1 11、t;/PK> 12、lt;/item>
13、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抵债资产减值准备等八项准备;执行保险公司会计制度的财产保险公司按其规定计提坏账准备、投资风险准备和贷款呆账准备等三项准备金。按照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计提的八项准备应列示在以下科目:“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计提贷款损失准备”列在“投资收益”科目下;“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抵债资产减值准备”列在“营业外支出”科目下;“提存坏账准备”列在“营业费用”项下。按照保险公司会计制度规定,“提存投资风险准备”、“提存贷款呆
14、账准备”等准备金列示在“营业费用”项下。2、考虑到股份制保险公司和其他性质公司的资本性质,增设“股本”科目,营运资金列在“实收资本”科目中,各财产保险公司可依据其具体情况选择填列;“实收资本其中:外币”为表外科目,需附注说明。“资本公积”科目按照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设置明细科目。考虑合并会计报表的需要,在“长期投资”项下增设“合并价差”科目以及“少数股东权益”科目。3、对于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计算所得税费用的公司,相应增设了“递延税项”科目。4、公司存出的交易保证金应在银行存款中核算。“其他货币资金”科目在编制报表时,应并入“银行存款”科目中。5、对所有科目项下的“其他”,如
17、科目。具体如下:1、关于各项减值准备或风险准备金的提取。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寿险公司根据规定应填列坏账准备、贷款损失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抵债资产减值准备等八项准备;执行保险公司会计制度的寿险公司仍可按规定继续计提坏账准备、投资风险准备和贷款呆账准备等三项准备金。2、所有者权益项下的科目由于考虑到股份制保险公司和其他性质公司的资本性质,因此与“实收资本”并列设置“股本”、“营运资本”科目,各公司可依据公司具体情况选择填列;“实收资本其中:外币”为表外科目,公司如果有则需要附注说明。“资本公
20、害险和健康险。寿险按照新型产品分为普通寿险、分红寿险、投资连结保险和万能寿险;其中普通寿险、分红寿险项下又分为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寿险和年金保险,在投资连结保险和万能寿险下,将年金保险作为“其中”项单独列示;健康险项下分为一年期以内及一年期、一年期以上;意外险分为一年期以内和一年期业务。需明确的是分红型健康保险应包含在一年期以上健康险业务中统计。由于目前“养老金”业务与年金保险、两全保险存在交叉,公司应根据“养老金”定义在系统中设置的“养老金”科目中单独填列。2、销售渠道分为公司直销、个人代理、保险专业代理、银行邮政代理、其他兼业代理和保险经纪业务。需明确的是
21、保险公司直属的保险代理公司所做的代理业务在保险专业代理业务中统计;保险集团内的产、寿公司相互代理的业务在其他兼业代理业务中统计。3、按照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计提的八项准备应列示在以下科目:“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计提贷款损失准备”列在“投资收益”科目内;“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抵债资产减值准备”列在“营业外支出”科目,“提存坏账准备”列在“营业费用”项下。按照保险公司规定,“提存投资风险准备”、“提存贷款呆账准备”等准备金列示在“营业费用”项下。4、新单保费是指从保单
22、签订之日起至第一个保单年度结束所缴纳的保费,包括新单期缴保费和新单趸交保费。续期保费是指公司除新单业务之外续期业务的保费收入。5、退保金、满期给付和年金给付按照保险公司会计制度规定的口径进行统计。需明确的是犹豫期内的新单退保应冲减当期的新单保费收入。(三)有关统计科目的说明1、承保人次。承保人次是指寿险公司在一个统计期内签发的保险单所承保的被保险人的数量。填列时需注意以下问题:(1)对于分期缴费业务只在交纳首期保费时统计“承保人次”,而在交纳续期业务时不再统计承保人次。(2)投保主险同时又投保附加险的,在统计“承保人次”时,应在主险和附加险报表中分别统计1人次。(3)保
23、险责任开始后的减保,承保人次不变动,以前业务年度承保而当年退保的,“期末有效承保人次”要冲减,但“本年累计新增承保人次”不作冲减。当年承保当年退保的,“本年累计新增承保人次”要冲减。“本年累计新增承保人次”用于统计寿险公司在统计区间内签发的新契约所承保的被保险人数量,新契约包括寿险、长期健康险的新单业务和当期意外伤害险、短期健康险业务。该数值为时期数。需要说明的是,对于在当期因保单转入、保单复效和因权益转换等而增加的保单承保人次,不增加“本年累计新增承保人次”,而在“期末有效承保人次”中增加。“期末有效承保人次”用于统计寿险公司在统计期末仍承担保险责任的被
24、保险人数量。即自寿险公司承保具体业务以来,逐笔连续发生具体业务保险责任的被保险人的增减,到统计期期末仍承担保险责任的被保险人数量。即上期末有效承保人次加上本年累计新增承保人次加上因转入、保单复效、权益转换而增加的保单承保人次再减去因转出、失效、合同终止和权益转换而减少的承保人次后的余额。需说明的是,“期末有效承保人次”对于寿险和长期健康险应为累计滚动余额数,而意外伤害险和短期健康险由于其核算期为一年,因此其“期末有效承保人次”只反映当期余额数。该数值应为时点数。2、保单件数。保单件数是指保户用规定的书面形式与寿险公司签订的合同数。“承保人次”和“保单件
25、数”的数量不一定相等,一份保险合同上可以有一个或多个被保险人,所以“承保人次”应大于或等于“保单件数”的数量。填列时需注意以下问题:(1)对于分期缴费业务,只在其首期缴费时统计保单件数,而在其续交保费时不再统计保单件数。(2)保险责任开始后的减保,“保单件数”不减少,保险责任开始后的退保,“保单件数”的期末有效数要冲减。但本年累计新增承保保单件数不作冲减。(3)投保主险同时又投保附加险的,如果附加险单独出据保险单,有单独的保单号,在统计“保单件数”时,应在主险和附加险件数中分别统计1件。如果主险和附加险在同一个保单号下体现,在统计“保单件数”时,则按1件统计。
26、对“本年累计新增承保保单件数”和“期末有效保单件数”的说明参照“本年累计新增承保人次”和“期末有效承保人次”。3、保险金额。保险金额是指寿险公司在统计区间内签发的保险单所承保的风险额度,该指标反映了寿险公司在一定时期内承担的风险规模的大小。在统计“保险金额”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保险金额”应按各份保单上签订的最高给付额统计。(2)附加险单独出具保险单的,则主险和附加险应分别计算和统计保险金额,如果主险和附加险在同一保单号下体现,则保险金额应合并计算和统计。(3)对于分期缴费业务,只在交纳首期保费时统计“保险金额”,而在交纳续期保费时不再统计“保险金额”。(4)保
27、险责任开始后的减保和退保,“保险金额”的期末有效数要冲减。如果增加保额,“本年累计新增保险金额”和“期末有效保险金额”要增加。对“本年累计新增保险金额”和“期末有效保险金额”的说明参照“本年累计新增承保人次”和“期末有效承保人次”。5、在售产品数量。在售产品数量是指经监管部门审批或备案,在报告期内投放市场的产品数量。17五、关于科目表的使用说明1、科目表适用的公司包括财产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集团公司。2、公司类型字段:标出了产险、寿险、再保和集团,分别用“产”、“寿”、“再”和“集”表示。再保险公司填报科目不分产寿业务,因此再保险公司应根据其业务范围报送相应科目,人寿再报送寿险科目、财产再报送财产险业务、综合性的如慕尼黑再产寿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