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保险资产管理年度报告:服务实体经济,促进高质量发展保险保险资金保险资管

(报告出品方/作者:华宝证券,王方鸣)

1.行业规模增速减缓,资金运用收益稳健

截至2021年底,保险行业总资产规模达24.89万亿元,较年初增长6.83%,增速相比2020年有所降低。净资产2.93万亿元,较年初增长6.55%。从整个行业趋势看,经过2019年、2020年保险行业总资产规模扩张速度抬升之后,2021年增速有所减缓,整体呈现震荡上升态势。具体来看,2021年产险公司总资产2.45万亿元,较年初增长4.70%;人身险公司总资产21.39万亿元,较年初增长7.06%;再保险公司总资产6057.00亿元,较年初增长22.22%;资产管理公司总资产1030.00亿元,较年初增长35.35%。

1.1.保费收入降低,寿险保费占比持续下降

2021年保险行业原保费收入为4.49万亿元,同比降低0.79%,相比2020年6.12%的增速,出现了由正转负。具体分项目来看,人身险保费收入3.32万亿元,增速为-0.30%,较2020年人身险保费收入增速7.53%,出现了负增速,主要由于占比最大的寿险业务保费收入在2021年增速为-1.71%,而2020年全年寿险业务保费收入增速为5.40%。2021年底,寿险保费在整个人身险保费中的占比为70.94%,占比持续下降。同时,健康险保费收入仍保持正增长,但增速降低,2021年增速为3.35%,且健康险占整个人身险保费的比重从2020年的24.52%提升至2021年底的25.42%,占比在持续增加。此外,财产险保费收入增速为-2.16%,较2020年-0.09%的收入增速有大幅下降。

原保险赔付支出方面,2020年的赔付支出金额为1.56万亿,同比增长12.23%。保单件数有所减少,从2020年的526亿件降低至2021年的489亿件,同比降低7.03%。

2021年投连险新增交费规模相比2020年增加46.93%,全年投连险独立账户新增交费为695亿元;万能险保费收入2021年同比下降,全年新增交费为6479亿元,相比2020年新增交费7044亿元,降幅达8.02%。

1.2.资金运用余额增速放缓,资产配置结构多元化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公布的数据,2021年保险资金运用余额为23.23万亿元,较年初增长7.10%。保险资金配置仍保持以固定收益类资产为主、多元化配置的结构。其中,银行存款26179亿元,占比11.27%,比2020年降低0.71个百分点;债券90683亿元,占比39.04%,比2020年增加2.45个百分点;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29505亿元,占比12.70%,比2020年降低1.05个百分点。

2021年保险资金运用余额相比2020年同期:债券投资占比仍保持较高比例,相比2020年同期微增2.45%,仍是保险资金运用中占比最高的资产;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类资产占比降低1.06个百分点;银行存款类资产相比2020年同期降低了0.71%;包含非标资产投资在内的其他类资产的占比微降。

1.3.另类投资产品规模持续提升,品种不断丰富

另类投资业务是保险资金服务国家战略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工具,根据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数据,截至2021年8月底,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及保险私募基金管理人累计登记(注册)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和保险私募基金2126只,登记(注册)规模48676.07亿元。其中债权投资计划登记(注册)2004只,规模41287.71亿元;股权投资计划登记(注册)77只,规模3616.09亿元;保险私募基金注册45只,规模3772.27亿元。

2021年1-8月,保险资产管理机构注册债权投资计划和股权投资计划共324只,合计注册规模6546.47亿元,规模相比2020年同期大幅增加,增幅达67.67%。具体来看,债权投资计划319只,规模6269.77亿元,规模同比增加64.30%;股权投资计划5只,规模276.70亿元,规模同比增加213.72%。保险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共注册8只保险私募基金,合计注册规模570.02亿元,规模同比减少49.65%。

保险资管机构另类投资业务2021年注册的产品数量和规模相比2020年大幅提升,保险资金的另类投资品种和领域相较以往在不断丰富,这也反映出保险资金正在服务国家战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支持资本市场多层次建设方面不断发力,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也在不断提升。

2.2021年保险资金运用监管回顾

2.1.负债端政策:加强监管,进一步深化保险产品供给侧改革

2.1.1.监管规则全面升级,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

2013年,《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整体框架》(以下简称偿二代)最早提出构建三支柱监管体系:定量资本要求、定性监管要求和市场约束机制,实现了以风险为导向的监管体系转变。2015年,《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以下简称规则I)出台,偿二代17项监管规则基本成型。

2021年12月,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Ⅱ)》(以下简称规则Ⅱ),规则Ⅱ对规则I进行了大规模修改,标志着偿二代二期工程建设顺利完成。偿二代二期工程建设工作于2017年9月启动,是补齐监管制度短板的重要举措,对于防范和化解保险业风险、维护保险市场安全稳定运行、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都具有重要意义。规则Ⅱ对偿二代监管规则进行了全面优化升级,主要包括:

一是引导保险业回归保障本源、专注主业方面,引导保险公司科学发展重疾产品;二是促进保险业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方面,对保险公司投资的绿色债券的信用风险最低资本给予10%的折扣,对专业科技保险公司的保险风险最低资本给予10%的折扣,对农业保险业务、保险资金支持国家战略的投资适当降低其资本要求;三是有效防范和化解保险业风险方面,针对保险资金运用存在的多层嵌套等问题,要求按照“全面穿透、穿透到底”的原则,识别资金最终投向;四是落实扩大对外开放决策部署方面,对在中国境内开设的保险机构在资本要求、实际资本等方面给予适当优待;五是强化保险公司风险管控能力方面,新增了资本规划监管规则;六是引导培育市场约束机制方面,扩展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信息公开披露的内容,提升信息透明度,发挥市场约束作用。

2.1.2.规范保险产品及业务,丰富保险产品供给

2021年,以中国银保监会为主的监管机构发布了多项保险险种和服务的改革和监管通知,来规范保险公司的行为,深化保险产品的供给侧改革,丰富保险产品供给、发展普惠保险产品,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来推动保险市场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随着保险行业短期健康保险业务飞速发展,许多问题逐渐突出,特别是部分公司无序竞争,这会不利于全社会形成正确的健康保险消费观念,因此2021年1月,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规范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此来推动人身保险高质量发展,规范各保险公司短期健康保险业务经营管理行为,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通知》通过明确监管要求,补齐监管制度短板:一是规范产品续保,明确短期健康险不得保证续保,严禁把短期健康险当做长期健康险进行销售;二是加大信息披露力度,要求保险公司每半年披露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整体赔付率,接受社会监督;三是规范销售行为,严禁捆绑强制搭售和随意停售;四是规范核保理赔,保险公司应规范设定健康告知信息,不得无理拒赔。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工作部署,银保监会于2021年4月发布《关于2021年银行业保险业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的通知》。从八个方面提出了2021年银行业保险业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工作要求,包括优化金融服务供给体系和服务机制、强化关键领域金融产品供给、提升县域金融服务质效、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发挥保险保障作用、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差异化监管考核等。

2021年4月,银保监会印发《关于2021年进一步推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这是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开好局起好步、强化普惠金融服务、增加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活力的决策部署。《通知》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对银行保险机构服务小微企业明确了政策要求,其中鼓励丰富普惠保险产品业务,鼓励深化银保合作机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创新面向小微企业的保单融资产品,例如出口信用保险和国内贸易信用保险,督促保险机构加强基础管理,提高产品和业务研发的针对性,进一步畅通线上渠道,提高服务效率。

为进一步规范保险公司承办大病保险业务行为,中国银保监会整合了《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13)和大病保险五项制度(2015),于2021年5月印发了《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构建起一个覆盖大病保险承办全流程、全环节的监管体系,即事前的经营条件管理,事中的投标管理、服务规范、财务管理、清算管理、风险调节管理,事后的市场退出管理:

一是要求经营大病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建立健康保险事业部,完善了大病保险业务单独核算的要求;二是明确保险公司与政府开展大病保险项目清算的要求,鼓励按完整协议期进行清算,同时强化公司主体责任,要求保险公司建立内部问责机制;三是要求保险公司要有长期经营大病保险业务的安排,按照长期健康保险的经营标准完善组织架构,健全规章制度,加强人员配备,提升专业经营和服务水平;四是整合监管资源,发挥监管合力,进一步突出派出机构作为一线监管部门的作用,进一步细化、实化派出机构在大病保险各环节的具体责任。

助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发展,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医疗保障水平,银保监会于2021年6月印发了《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保险公司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来规范保险公司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业务开展,其主要内容:一是强化依法合规,要求保险公司按照商业保险经营规律和市场化原则,科学合理制定保障方案,规范业务开展,提高管理服务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二是压实主体责任,公司须审核保障方案和承保产品,规范业务流程,完善内部问责机制;三是明确监管要求,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对低价恶性竞争、虚假宣传等违规行为重点查处,维护市场秩序,保障业务平稳运行;四是加强行业自律,鼓励行业协会发挥自律组织作用,积极参与属地保障方案拟定,探索建立定制医疗保险服务规范,搭建行业交流平台。

在人身保险方面,由于人身保险产品是保险行业基石、是推动保险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但目前存在着产品同质化、产品供给覆盖面窄、未充分发挥风险保障功能等问题,为了进一步促进人身保险稳健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保险保障需求,推动保险业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国银保监会于2021年10月发布《关于进一步丰富人身保险产品供给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保险机构应多领域丰富产品供给,加大普惠保险发展力度,服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满足人民健康保障需求;有效提升人身保险产品供给能力,优化开发管理机制,加快数字化转型,加强行业基础研究。未来银保监会将改革产品监管机制,完善产品精算制度,防止“伪创新”、“乱创新”。

此外,近年来互联网保险已成为保险销售的重要渠道之一,由于部分保险机构违规经营、不当创新,互联网渠道投诉激增、竞争无序,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于2021年2月正式实施,以此来完善互联网保险监管制度体系建设。2021年10月,中国银保监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机构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着力规范互联网人身保险领域的风险和乱象,统一创新渠道经营和服务标准,旨在支持有实力、有能力、重合规、重服务的保险公司。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经营条件;二是实施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专属管理,明确业务范围,细化开发规则,加强行为监管,重点解决定价不科学、宣传销售不适当、管理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三是加强和改进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监管,首次实施分渠道定价回溯监管,建立登记披露机制,探索问题产品事后处置机制。持续完善互联网保险监管制度,将有利于规范经营行为,压实主体责任,促进互联网保险业务高质量发展。

2.2.资产端政策: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险资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2.2.1.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2021年7月,中国银保监会印发了《关于印发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银保监发〔2021〕2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实施方案》逐项细化改革举措,明确在全国范围内,对银行业保险业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施全覆盖清单管理,采取“优化审批服务”的改革方式,推动行政许可减材料、简程序、减环节;在自由贸易实验区内,进一步加大改革试点力度,采取“审批改为备案”的改革方式,结合监管实际,将部分银行保险机构分支机构设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等事项由事前审批改为事后报告。银保监会将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简政放权、优化准入服务,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公开、便捷高效的银行业保险业市场准入环境。

2.2.2.丰富普惠保险产品业务,引导保险资金支持重点领域

2021年12月,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保险资金参与证券出借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深化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规范保险资金参与证券出借业务行为,有效防范风险。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设置差异化监管标准,坚持分类监管导向,一方面限制偿付能力、资产负债管理能力等未达标的保险机构参与证券出借业务,另一方面引导保险机构加强交易对手管理,设定不同的交易对手标准;二是强化审慎监管理念,建立资产担保机制,对无中央对手方的证券出借业务,要求证券借入方提供担保,规定担保物类型及担保比例下限;三是加强合规管理要求,压实机构主体责任,明确保险机构在保险资金运用比例监管上不放松要求,压实保险机构在经营决策、交易对手管理、资产担保、资产托管、合规管理、风险管理、关联交易等方面的主体责任。《通知》的发布,一方面丰富保险资金运用方式,有助于盘活保险资金长期持有的存量资产;另一方面有助于发挥保险资金资本市场机构投资者作用,对于优化资本市场供需结构,提升市场流动性和活跃度具有积极意义。

一是取消保险机构参与证券交易的服务券商和托管人数量限制,减少投资管理能力信息披露频率;二是允许保险资金投资由非保险类金融机构实际控制的股权投资基金,取消保险资金投资单只创业投资基金的募集规模限制;三是允许保险私募基金的发起人及其关联保险机构根据投资策略自主选择投资比例,简化保险公司投资保险私募基金的决策流程;四是取消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设立和管理债权投资计划和资产支持计划的外部信用评级要求;五是取消保险资金开展内保外贷业务的事前评估要求,夯实机构主体责任;六是增设投资于非标准化金融产品和不动产资产的比例限制,防范非标准化资产领域投资风险。

2.2.3.保险资管将迎新规,促进保险资管公司规范化运作

中国银保监会对《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保监会令〔2004〕2号)进行了修订,于2021年12月正式颁布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此来强化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监管,促进保险资产管理行业高质量发展。其主要内容:

《管理规定》为保险资管公司市场化运作和差异化发展提供了空间,有利于引导和促进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规范化运作,有利于更好满足保险资金等的管理需求,有利于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多中长期资金支持。此外,适当降低保险公司股东总体持股比例上限和不再限制外资保险公司持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股份的比例上限,更好地吸引国际优秀保险公司和资产管理机构参与中国保险资产管理行业发展。

3.2021年保险资产管理行业发展

截至2021年底,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合计35家,包含保险资产管理公司27家,具有存量保险资金业务的机构8家。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人保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由具有存量保险资金业务的机构正式变更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目前,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主要从事的两大业务板块:投行业务板块和资产管理业务板块。

3.1.投行业务板块

根据中国保险资管协会披露的数据,截至2021年8月底,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和保险私募基金管理人累计发起设立各类债权、股权投资计划2081只,合计备案(注册)规模44903.80亿元;累计注册保险私募基金45只,合计规模3772.27亿元。

2021年1-8月,中国保险资管协会批准注册债权投资计划319只、注册规模6269.77亿元;股权投资计划5只、注册规模276.70亿元;保险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共注册8只保险私募基金,合计注册规模570.02亿元。根据中保保险资产登记交易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保登公司”)数据,2021年中保登公司出具注册通知书的资产支持计划有34只,注册规模合计约1442.40亿元。

3.1.1.债权投资计划

债权投资计划是指保险资产管理机构作为受托人面向委托人发行受益凭证,募集资金以债权方式主要投资基础设施、非基础设施类不动产等符合国家政策的项目,并按照约定条件和实际投资收益情况向投资者支付收益、不保证本金支付和收益水平的保险资产管理产品。

2021年保险资管债权投资计划涉及的领域仍主要集中在服务国家战略和国计民生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产业项目等,包括电力能源、棚改安置、文化旅游、产业园区、高铁/轨交、高速公路、商业地产等领域。

(1)2021年债权投资计划注册情况

根据保险资管协会披露的产品注册数据,截至2021年8月保险资产管理机构注册债权投资计划共319项,合计注册规模6269.77亿元。

从注册主体上看,2021年华泰资产、平安资产、中意资产、泰康资产、生命保险注册的债权投资计划数量最多,分别注册债权投资计划52项、50项、40项、33项、30项,合计占2021年全年注册债权投资计划总数量的38.90%。此外,光大永明、太平洋资产、建信资管、民生通惠、国寿投资2021年债权投资计划的注册数量也超过了20项。从保险集团维度看,2020年平安集团注册债权投资计划的数量最多为58项,包括平安资产50项、平安养老8项;其次为华泰保险集团,注册债权投资计划的数量为52项,均为华泰资产注册的;排名第三的为太平洋集团,注册债权投资计划的数量为34项,包括太平洋资产26项、长江养老8项。

从债权投资计划的投向来看,2021年保险资管机构注册的债权投资计划仍以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为主,注册数量为247项,占当年注册债权投资计划总数的46.87%。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涉及的领域包括水利、棚户区改造、交通、能源、电力、物流、市政建设等。保险资管机构中,平安资产注册2021年注册的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数量最多为34项,投向包括新能源、轨交、铁路、高速、市政建设等。

(2)2021年保险机构投资债权投资计划情况

我们根据各保险公司官网公开披露的资金运用信息,对中国人保、中国太保、中国人寿、中国太平、泰康保险、中国平安、华泰保险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2021年的债权投资计划的投资情况进行了统计:

涉及投资记录176笔、累计投资金额1179.5亿元。其中,中国太保子公司2020年投资的债权投资计划金额最高为513.09亿元,包括太平洋财险、太平洋寿险、太保安联、长江养老、安信农保;其次为中国平安子公司,投资金额共计313.22亿元,包括平安人寿、平安养老。从单公司维度来看,太平洋寿险、平安人寿、国寿寿险投资金额最高,分别为393.26亿元、313.22亿元、297.20亿元,占2021年样本保险集团累计投资金额的85.09%。

从各保险公司2021年所投资的债权计划类型来看,投资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的金额最多,为781.06亿元,占2021年样本保险公司累计投资金额的66.22%,其中国寿寿险的投资金额为269.70亿元,平安人寿投资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的金额达到226.30亿元,太平洋寿险投资金额为175.91亿元;各保险公司投资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的金额为398.44亿元,占2021年样本保险公司累计投资金额的33.78%。

此外,我们所选取的7家保险集团样本涉及的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在2021年投资的债权投资计划,几乎都是自身保险集团体系内保险资管机构创设的。仅太平洋人寿所披露的3笔债权投资计划和长江养老所披露的1笔债权投资计划为自身所在集团体系外产品,具体为:太平洋人寿投资中保投发行的中保投资-上海地产三林棚改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4.98亿元、中保投资-郑发投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一期)2.3亿元、中保投资-广晟地产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9亿元和长江养老投资中保投发行的中保投-河南水投蔡州水生态项目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1亿元。

3.1.2.股权投资计划

(1)2021年股权投资计划注册情况

股权投资计划是指保险资产管理机构作为管理人发起设立、向合格机构投资者募集资金、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主要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的保险资产管理产品。

从2021年注册的股权投资计划的投向来看,投资涉及的领域包括物流、科创、制造业升级、医疗医院、清洁能源、市政建设等符合国家战略方向、服务国计民生的领域。

(2)2021年保险公司投资股权投资计划情况

保险公司对股权类项目的投资形式包括投资股权投资计划、保险私募基金等。我们对中国人保、中国太保、中国人寿、中国太平、泰康保险、中国平安、华泰保险2021年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公开披露的股权类项目投资情况进行了统计,2021年上述保险机构发生19笔股权类项目投资、涉及股权类项目18个、涉及金额666.09亿元,2020年上述保险机构发生10笔股权项目投资、涉及股权类项目9个、涉及金额450.16亿元,2021年投资金额同比增幅为47.97%。

2021年,我们所选取的样本保险公司所进行的股权类项目投资,有11笔通过股权投资计划形式、8笔通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进行。从投资金额来看,单笔投资金额最大的认购为平安人寿投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创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49.99亿元,该投资计划由平安创赢作为计划管理人,投资期限10年。

(3)典型案例跟踪——中保投资

中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保投资”),由27家保险公司、15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以及4家社会资本共46家股东单位出资、于2015年12月正式成立。

中保投资作为国家级战略性资金投资平台,在积极服务大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也对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及先进制造业发展、功能配套建设等重点领域提供中长期资金支持。中保投资的投资采取多种资产配置模式,即直接投资+股权投资计划+债权投资计划+资产支持计划+保险私募基金等,其中直接投资包括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夹层投资、ABS投资等。

中保投资公开披露的信息显示,2021年中保投资发起、参与了新技术产业投资基金项目、上海“城中村”改造项目、入股生益电子助力其分拆上市项目等。从上述投资项目来看,中保投资积极服务国家政策战略,整合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强化科技保险保障作用,助力科技创新,为国家重点发展产业企业在资本市场稳健成长提供长期资金支持,支持实体经济创新发展。

3.1.3.资产支持计划

(1)2021资产支持计划注册情况

资产支持计划是指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作为管理人,向投资人发售标准化产品份额,募集资金,由托管机构担任资产托管人,投资于缺乏流动性但具有可预测现金流的资产或资产组合(基础资产),并以该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作为还款支持的金融产品。

根据中保登披露的信息,2021年共有7家保险资管机构在中保登注册通过34项资产支持计划,注册金额总计1442.4亿元。相比2020年同期24项资产支持计划注册规模712.77亿元,注册项目数量和规模跃升,其中规模增幅达102.37%。2021年保险资管机构注册的资产支持计划的基础资产类型较为丰富,包括融资租赁、金融租赁、小额贷款、应收账款、供应链金融、混改项目等。其中,“平安-晨晖1号资产支持计划”是当前中保登注册的规模最大的资产支持计划,注册规模达150亿元。

(2)2021年保险公司投资资产支持计划情况

根据中国人保、中国太保、中国人寿、中国太平、泰康保险、中国平安、华泰保险官网披露的资金运用及关联交易信息,2021年上述保险集团及其子公司共认购资产支持计划36笔、认购金额170.07亿元,同比2020年认购资产支持计划14笔、认购金额62.07亿元,认购数量和认购金额分别同比增幅157.14%和174.00%。

从资产支持计划投向来看,2021年上述保险机构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计划项目主要涉及商业保理、融资租赁、供应链金融、不良资产处置等领域,其中单笔认购金额最大的为:国寿寿险投资“中国人寿-成信1号资产支持计划”20.00亿元,管理人为中国人寿。

3.2.资产管理板块

3.2.1.2021年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网站数据,2021年保险资管产品余额为3.20万亿元。我们对中国人保、中国太保、中国人寿、中国太平、泰康保险、中国平安、华泰保险2021年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公开披露的资金运用信息进行了梳理,所投资的保险资管产品涵盖现金管理、固定收益、股票多头、量化选股、港股通、定向增发、FOF等类型,类型丰富。

(1)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分类情况

2020年3月,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对各类保险资管产品进行总体规范,并于9月发布《暂行办法》配套规则。《暂行办法》将保险资管产品按照投资性质的不同分为固定收益类产品、权益类产品、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和混合类产品。与2018年4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中的分类一致。

固定收益类产品在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中占比最高;权益类产品中,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开发了明确主题类产品(如港股主题产品)、明确投资风格类、绝对收益策略产品、量化策略产品、指数型产品等保险资产管理产品;混合类产品由于所投资产类别丰富,采用的策略也更加丰富。值得一提的是,保险资管产品中的货币型/现金管理类产品在投资范围、收益率等方面较有优势,除险资以外,也颇受银行资金的青睐。此外,除了传统的投资类别,定增策略、FOF/MOM策略、打新策略等也是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的特色。

我们综合分类信息,使用Wind中的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净值及收益率数据,对各类别保险资产管理产品2021年的表现情况进行对标分析。需要说明的是,由于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属于私募类产品,缺少信息披露,存在数据不全或者有误的问题,虽然我们采取了数据清洗以尽可能提高数据质量,但数据仍可能存在偏差,请投资者和读者谨慎使用,也欢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对我们的数据提出修正建议。

(2)各类别保险资产管理产品表现情况对比

在每个类别产品内部,对同类别保险资产管理产品2021年的表现进行评价,并将部分产品在2020年、2019年的收益进行列示。结果如下:

股票型保险资产管理产品收益表现

量化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收益表现

从Wind共获取到的28只量化类保险资管产品样本中有23只在2021年录得正收益,有27只在2021年跑赢沪深300指数。其中太平资产量化19号(人工智能)2021年收益率最高为32.11%,其次是泰康资产-中证500量化增强收益率26.51%、太平资产量化5号(人工智能)收益率24.83%。

债券型保险资管理产品收益表现

债券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是指80%以上比例投资于债券资产的产品类型,剩余不超过20%的比例中,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可以投资于权益类资产,亦可以投资于非标类资产。通过Wind获取的370只固收型保险资管产品样本中,有6只产品2021年录得负收益。2021年收益率最高的债券型保险资管产品为华安财保新机遇15号,其收益率16.49%;华安财保新机遇16号收益率16.41%,排名第二。

混合型保险资产管理产品收益表现

流动性管理类保险资管理产品收益表现

流动性管理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是保险资金进行流动性管理的重要工具,也颇受银行资金的青睐。

FOF/MOM型保险资产管理产品收益表现

量化对冲型保险资产管理产品收益表现

全部样本中共有2只量化对冲产品,2021年只有1只取得正收益,为国寿资产-绝对收益1期产品,其在2021年的收益率为2.66%。

3.2.2.企业年金资产管理业务

国内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包含三大支柱,其中,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由政府主导,其功能是保障参保人员老年基本生活;第二支柱即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是与职业关联、由国家政策引导、单位和职工参与、市场运营管理、政府行政监督的补充养老保险,其中企业年金制度面向企业及其职工,职业年金制度面向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第三支柱包括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是个人利用金融手段增加养老保障供给的有效形式。

(1)企业年金业务市场概况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局披露的数据,截至2021年,全国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数量为11.75万个,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2875.24万人,企业年金积累基金2.64万亿元。从待遇领取情况看,领取企业年金的人数为251.16万人,领取金额为684.39亿元。

从数据来看,自企业年金从2006年下半年开始市场化投资运作以来,参与企业年金基金的企业数量、职工数量以及积累基金的规模在持续增长,尤其是积累基金的增长率一直保持在两位数。

从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管理情况来看,2021企业年金实际运作资产金额为2.61万亿元,实现投资收益1241.98亿元,加权平均收益率5.33%,而2020年同期的实际运作资产金额为2.21万亿元、加权平均收益率为10.31%,为近年来最高。自2019年以来,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收益率均明显高于保险资金投资收益率。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暂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4号)规定,从事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业务的机构,必须取得相应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资格,包括受托人牌照、账户管理人牌照、托管人牌照、投资管理人牌照四种牌照。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1号),一个企业年金计划应当仅有一个受托人、一个账户管理人和一个托管人,可以根据资产规模大小选择适量的投资管理人。

截至2021年,共有企业年金基金受托人12家,包括6家养老保险公司、4家大型银行、1家信托公司、1家养老金管理公司;共有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人18家,包括大型银行9家、养老保险公司7家、养老金管理公司1家、信托公司1家;共有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人10家,机构类型均为银行;共有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22家,包括基金公司11家、养老保险公司6家、保险资管2家、证券公司2家、养老金管理公司1家。

至2021年,保险机构所持有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业务牌照及管理情况如下表所示。国寿养老在受托管理资产规模、管理的企业账户数量上遥遥领先。泰康资产、平安养老、国寿养老作为投资管理人所管理的组合资产规模均超过了2000亿元,分别为4354.77亿元、3045.98亿元和3033.97亿元。

企业年金基金市场份额——投管人占比结构稳定,养老保险公司占主导

2021年各类投资管理人所管理的组合资产规模占比结构与2020年基本一致,但组合资产规模总额同比增加18.08%。其中养老保险公司管理的组合资产规模占总规模的37%、基金公司管理的组合资产规模占总规模的37%。此外,保险资管机构作为投资管理人的组合资产规模为4740.48亿元,占全部投资管理人所管理的组合资产规模的18.51%,相比2020年占比17.94%有所提高。

(2)养老金产品评价

养老金产品是由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发行的、面向企业年金基金定向销售的企业年金基金标准投资组合。养老金产品的类型包括:股票型、混合型、固定收益型、货币型、产品显示投资方向的固定定收益型养老金产品(可包括存款型、债券型、债券基金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型、信托产品型、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型、特定资产管理计划型、保险产品型等类型)。

截至2021年度末,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已备案649个,实际运作604个,期末资产净值1.93万亿元,相比2019年期末资产净值1.51万亿元增长27.81%。2021年投资收益率5.34%,比2020年投资收益率9.27%下降3.93个百分点。此外,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成立以来至2021年度末累计投资收益率为29.88%。

股票型养老金产品2021年表现亮眼

截至2021年底实际运作的股票型养老金产品185只,其中wind中有收益率信息的产品157只,126只在2021年全部取得正收益,收益率中位数为7.07%,收益率最高的股票型养老金产品华泰优选二号的投资收益率为46.04%。

固收类产品中,固定收益型-普通型养老金产品和固定收益型-债券型养老金产品的表现较好。固定收益型-普通型养老金产品2021年收益率的中值为5.68%,收益率最高的产品为华夏基金延年益寿7号,收益率为23.62%。固定收益型-债券养老金产品2021年收益率的中值为5.95%,收益率最高的产品为嘉实新机遇,收益率为31.60%。

3.2.3.个人养老保障体系建设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作为国内养老保障体系的第一支柱,虽然基本实现全覆盖,但是总体保障水平是有限的;第二支柱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等单位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面比较窄,只能满足小部分群体的养老需求;商业养老保险和养老保障产品是保险行业养老保障体系的第三支柱,商业养老保险注重风险保障和长期资金管理,养老保障管理业务更注重团体和个人养老储备管理,其中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产品是商业养老保险的重要内容,这是我国运用税收优惠手段进行建立的。

(1)商业养老保险

2021年5月,银保监会印发了《关于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是保险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步推进养老金融发展的重要举措。这有利于丰富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产品供给,巩固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有利于培育“长期投资长期回报、价值投资创造价值、稳健投资合理回报”的成熟理念;有利于支持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满足基础设施建设和科技创新发展需要。

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分为积累期和领取期两个阶段。积累期养老资金的收益类型分为收益确定型、收益保底型、收益浮动型,分别对应个人税延养老保险产品A、B、C三类产品。参保人在领取养老年金前,可进行产品转换,包括同一保险公司内的产品转换和跨保险公司的产品转换。

(2)养老保障管理业务

截至目前,国内专业养老保险服务机构共计9家:平安养老、太平养老、长江养老、国寿养老、泰康养老、大家养老(原名安邦养老)、新华养老、中国人民养老以及建信养老。当前养老保险公司开展的养老保障管理业务并不提供保险功能,主要体现财富管理属性,且个人养老保障产品规模远超团体养老保障产品规模:例如太平养老截至2021年底团体养老保障管理产品的期末资产净值为125.78亿元,而个人养老保障管理产品的期末资产净值为498.46亿元,后者规模是前者的3.96倍;长江养老截至2021年底共管理团体型养老保障管理产品的期末资产净值220.21亿元,个人养老保障管理产品的期末资产净值937.43亿元,后者规模是前者的4.26倍。

3.2.4.保险系公募业务—规模增速减缓,新发产品偏好偏债混合型

太平基金、华泰保兴基金、国联安基金、泰康资管、平安基金和国寿安保基金管理资产规模均有所提升,其中太平基金规模同比增长幅度最大,从2020年底的380.78亿元增长至2021年底570.61亿元,增幅达49.85%。平安基金管理的资产规模在8家保险系基金中仍遥遥领先。国寿安保基金管理的基金资产规模在保险系基金中排在第二位。

2021年保险系基金公司新发基金146只,从新发基金的产品类型来看,偏债混合型基金发行数量最多,有40只;其次是偏股混合型基金29只、被动指数型基金20只。具体公司来看,2021年平安基金新发基金数量最多为59只,其次是国寿安保基金31只、泰康资产17只。从每家新发基金的品类来看,平安基金新发产品以偏股混合型基金(17只)、被动指数型基金(12只)居多。国寿安保基金新发产品以偏债混合型基金(18只)、中长期纯债型基金(6只)居多。

4.2021年保险资产管理展望

在十四五时期,我国要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这对我国乃至世界经济会产生重要的影响。

4.1.立足主业,履行保险资金的责任与担当

坚持高质量的发展道路。要建立起科学、稳健、高效的保险资金运用体系,大力推进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创新,推动管理组织、机制、产品创新,推进保险资金运用的工具、渠道、方式创新,以便提高保险资金运用效率,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坚持创新化的发展道路。目前,随着保险资管行业的发展,现在已经在基础设施建设、医疗养老、绿色低碳等领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未来,保险资管机构要发挥自身的优势,把握供给侧改革带来的发展机遇,强化核心竞争力。

坚持规范的发展道路。保险资管行业的发展也伴随着不少的风险问题,要全面提升风险管理意识,创新风险管理方法,根据不同业务特征实行资产负债管理和全面风险管理。

4.2.布局拓展新业务领域,持续强化投资能力建设

聚焦养老金管理需求。近年来,养老第三支柱建设持续推进,2021年9月,银保监会开启养老理财试点,打开了个人养老金运用市场的新局面。在该背景下,保险资管机构可以聚焦养老金管理需求,推动养老金融产品创新,并结合自身资源禀赋在产品设计、投资策略、销售运作等方面进行创新,实现差异化发展,积极推动实现共同富裕。

持续强化投资能力建设。在经济追求高质量发展时期,保险资管机构要开拓投资视野,强化自上而下的策略化投资能力,基于不同产品的收益风险特点来设计不同的投资策略,进一步提升投资收益;要充分发挥保险资管机构的大类资产配置能力的优势,在明确收益目标和风险偏好的基础上,加强组合投资理念在资产配置中的作用,充分发挥资产配置对业绩的贡献能力。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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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国人这辈子有多大概率得癌症?(史上最全科普)2、中国是全世界癌症死亡率最高的国家之一 更吓人的是这组数据: 图片来源:https://gco./ 图片标题:世界癌症死亡率(年龄标准化) 这张图反应的是世界癌症的死亡率,中国的颜色就变得非常深。 2018年预计中国新发癌症病人4 285 033人,死亡2 865 174人。每年全世界新发的癌症患者里,有近1/4是中国人;全世界因http://www.360doc.com/content/20/0520/12/69548592_913463883.shtml
3.2023年保险行业专题报告上市险企开始执行IFRS9和IFRS17准则根据郭振华《新保险会计准则 IFRS17 即将带来的重大变革》推断,无需分拆的保险合同包括所有消费型保险、定期寿险、终 身寿险、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和养老年金保险;需要分拆的保险合同包括所有返还型保险 合同,如两全保险、退休前就开始返还的年金保险等;而财险公司的产品几乎不需要分 拆。https://xueqiu.com/8804162603/280227499
4.五险个人缴纳比例微时间合众爱家无忧定期寿险 )与社保中的五险一金相互补充,让未来的生活安然无忧,员工缴纳2%外加10块钱的大病统筹(大病统筹主要管住院这块); 五险一金比例之失业保险: 医疗保险由企业与员工共同承担:其中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五险一金比例: 单位和个人承担的比例是各承担50%,那是按照个人全https://www.weidate.com/fe964c28f4.html
5.KPMG最低保障利率的负担和时间价值将变得 更加透明。 对非寿险行业的影响。非寿险公司应充分理解和驾驭保费分配法的适用标准,以保 留较熟悉的会计模式。但是,对于已发生赔款负债,其折现方法可能是一项重大变 化。 新常态。不论是寿险还是非寿险公司,都必须注重亏损合同的识别与计量,以及非 金融风险边际的明确列报。分https://m.book118.com/html/2024/0706/5232023034011241.s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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