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险丨连云港一家四口同日死亡,警方被指拒开死亡证明!

9月24日深夜,江苏连云港赣榆警方发布情况通报称:死者一家四口中,夫妇二人曾向他人借款和贷款买车,并大额购买彩票,事发前,丈夫查阅过自杀方式并留下遗书。夫妇二人系服毒自杀,两个幼儿窒息死亡,经谈话告知,死者家人对死因无异议。

原来这是7月24日就发生的事情。根据新闻报道,朱某亮今年28岁,妻子实际年龄24岁,有一双儿女,女儿今年7岁,小儿子今年5岁。

7月24日,朱某亮的父亲朱文乔来到儿子家,发现床上的孙子、孙女身体已经僵硬,儿子、儿媳口吐白沫不省人事,并看到农药敌敌畏的瓶子,尽管朱文乔及时报警并拨打了120求救,但最终四人均离开了人世。

7月25日下午,警方向朱家人口头宣布,说朱文乔的儿子参与网上赌博,数额巨大,两口子是因为压力自杀而亡,而两个孩子则为他杀。

"法医鉴定了,说两个大人是服了农药敌敌畏,肚子里都是沫子,两个孩子是窒息死亡,也不知道是捂死的还是掐死的,当时说是捂死的。"

事发当天,村里和家里的监控记录下了朱某亮出门买农药的影像,"7月24日早晨5点多,他就开车出门了,是在附近的一个村子里买上了敌敌畏,6点多回了家。"

据澎湃新闻报道,朱文乔称事发后警方向他宣读了"案件介绍"、遗书等,说是朱某亮因在网上赌博欠钱金额巨大,遂服毒自杀,"我就一直对这个有怀疑,我没有发现小孩有赌博的现象,欠钱金额巨大,到底欠多少钱,没有告诉我,小孩遗书只是简单念。"

最近这个事情又火了起来,是因为朱文乔想要向警方索要遗书,并希望警方能向其出具孙女死亡证明材料以申请保险理赔。

虽然这个悲惨事件的起因是因为网贷和网络赌博。番茄今天不想讨论这个,过去的让它过去,番茄说说这次的矛盾焦点。

02

孙女的死亡是否是意外

前面将案件陈述完了。我们知道这个事情是7月24号发生的事情,当时警方认定为夫妻自杀,家属也认可。为什么最近又火了,并且警方被逼发了这么一个通报呢?

实际主要的问题是,朱文乔想警方能向其出具孙女死亡证明材料以申请保险理赔。警方认为其孙女不属于意外死亡,因此未开具。

我们先来看看其孙女的死亡到底属不属于意外呢?

首先说明一点,保险里的意外事故跟我们平时说的意外不是一个概念。

意外怀孕,被表白了很意外,意外捡到一部手机,这些都不能算是保险里的“意外”。

现在比较通用的意外伤害的定义是:因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原因而直接且单独的导致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从警方通报中,没有明确说明朱文乔孙女的具体死因,仅仅描述为窒息死亡。从更早的报道中有说明:也不知道是捂死的还是掐死的,当时说是捂死的。

实际番茄当时看了通报就存疑,怎么仅仅说是窒息死亡。当时有小伙伴猜测是房间密闭,但是我们都知道,再密闭的民居房间,也很难导致人窒息死亡的。

当时番茄猜测可能是在自杀前,先将小孩用被子捂死的,不然警方会有掐痕的描述。但这也仅仅是猜测。

实际不管是被父母掐死的,还是被捂死的。我们按照意外伤害的定义来套一下,其孙女的死亡都是符合意外伤害定义的。

不管是被掐,还是被捂,都是外来的!对于小孩子来讲,这也是突发的,也不是他们的本意,也不是疾病原因。这也确实造成了客观的伤害,导致其死亡!

03

意外保险赔不赔?

矛盾的关键就卡在警方没出具其孙女的具体死亡原因证明。朱大爷就不好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下面的分析都是依据假设其孙女是被父母掐死或捂死的情况进行。

前面分析了,无论是其孙女是被掐死还是被捂死,都是符合保险合同中意外伤害定义的,那保险公司是否就一定会理赔呢?不一定!

所有的保险合同除了保障责任规定外,都还有免责条款的规定。

什么是责任免责呢?一种属于核保结论的除外承保。一种是产品本身的除外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保险人对某些风险造成的损失补偿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说人话,就是根据法律或者合同里写明的,发生某些情况,保险公司是不赔的。例如,很多意外险都有的规定,见下图。

实际在《保险法》第四十三条,也有明确的规定: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因此,即使警方开具了死亡证明,朱大爷想要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也不容易。

但是,如果是朱大爷为其孙女投保的意外险,或者其他以死亡条件为给付责任的保险,则有机会获得理赔。但是这种情况概率很低,因为支持隔代投保的产品不多。这个牵涉到保险利益关系,不展开。

04

关于人道主义通融赔付

昨天,在和伙伴讨论过程中,有人提到了通融赔付!

一个老人,失去了儿子儿媳,又失去了孙女孙子。其心情肯定是悲痛的,天灾也好,人祸也罢。从情理的角度,我们可以支持其请求保险公司的理赔。

在警方没有完全明确其孙女具体死亡原因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也很难出具是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伤害的证据。

这种情况,保险公司出于人道主义,通融赔付是可能的。具体的赔付额度,双方可以商议。

但是出于人道主义的通融赔付,不能理解为保险公司的恶意少赔,也不能理解为正常赔付。因为也有小伙伴不支持通融赔付,担心会有人恶意模仿,钻空子,并说,不能低估人性之恶。

实际就这个案件,网上也有网友直接指出:这是朱文乔在借媒体造舆论,说警方不作为,给公安部门施压,所以才有了警方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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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杀能得到保险赔偿吗?自杀能得到保险赔偿吗–手机爱问的确,在你购买了商业保险后,一般两年之内只有是疾病或者是意外身故才会得到全额理赔,当然不包括受益人的故意谋害,但是在你购买期限满两年后即使是自杀身亡保险公司也会全额赔付,但是这也不包括由受益人的故意杀害!不知道你满不满意这个回答?类似问题换一批故意https://m.iask.sina.com.cn/b/iRABbdFRTSqR.html
2.被保险人死因不明确时,如何认定是“自杀”还是“意外”?小饭经常会看保险公司认为,被保险人系自杀,符合人身保险合同免责条件之一,从而拒绝理赔,但却未提供相应证据予以证明。 因为保险公司拿不出保险人自杀的确切证据,所以法院支持了受益人向保险公司申请保险金的请求。 【案例分析】 对于以被保险人死亡作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合同而言,意外伤害、自杀均是导致被保险人死亡的因素,意外https://xueqiu.com/9746779162/130376440
3.[第39期]论保险法上的自杀条款法苑随着自杀理赔案件的增多,各国的保险法大都规定有自杀条款,我国也不例外。自1995年第一部保险法第65条首次规定自杀条款以来,我国理论与实务界关于自杀条款的探讨不断深入。2009年修订保险法时又对自杀条款做了较大修改,该法第44条规定:“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http://www.law.ruc.edu.cn/fayuan/ShowArticle.asp?47299.html
4.众安在线个人住院医疗保险条款(2020版)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支出医疗费用的或发生如下列明的医疗费用,保险人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或故意伤害;被保险人故意自杀、自伤,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或被政府依法拘禁或入狱期间伤病;被保险人殴斗、醉酒http://issm.snisc.cn/articleDetail_A11023.htm
5.自杀家庭成员能得到保险吗?家人自杀可以得到保险吗? 找法网咨询顾问已解答 继续咨询 > 新开户的社保需要去地税重新签订三方协议吗 三方协议范本 2559人浏览 未成年人自杀家里人会得到保险金吗 综合律师团队已解答 继续咨询 > 意外伤害保险赔偿标准 保险理赔程序 2.83万人浏览 自杀家属能拿到保险吗? 综合律师团队已解答 继续咨询 > https://wap.findlaw.cn/wenda/q_44722475.html
6.人身保险理赔专业知识科目题库(中保协初级理赔)(24页)人身保险理赔专业知识科目题库(中保协初级理赔) .pdf 原文免费试下载 想预览更多内容,点击免费在线预览全文 免费在线预览全文 一、单选题 1.《道标》即《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由国家质量检 验检疫总局发布,于(A)实施。 人2002年82008年C20^年02012年 https://max.book118.com/html/2024/0502/8024052032006064.shtm
7.自杀保险赔付吗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自杀行为并不符合保险理赔的范畴。然而,若个人人身保险合同中已经纳入了死亡补偿条文,而且合同成立并生效已经超过了整整两年时间,那么此时如果被保险人选择自杀的话,保险公司将有职责和义务对其进行理赔。然而,要是合同生效还未达到两年长度,那么保险公司很可能会以各种理由来拒绝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在https://www.64365.com/zs/3011560.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