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男子买百万保险后溺亡水库,家属理赔遭拒:他明显是自杀!保险公司溺水洪先生

人生最大的幸福就是平安健康,谁也不想平添意外。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为了规避意外,通常都会为自己寻求一份保障,保险也就应运而生。

保险就是保障大家生命财产安全的,就算退一万步讲,意外有一天先来到,最起码能给家人换取一定的金钱,也是一种安慰。

可是在很多时候,要想获得保险理赔,还真是难上加难。

不过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毕竟保险也是要盈利的行当,在理赔时谨慎一点也是无可厚非的,最重要的还是实事求是。

买保险后离奇溺亡水库

家住江西吉安市的洪先生为人十分谨慎,也很是精打细算。

洪先生有两个儿子,家庭条件也不算很差。随着年龄的增长,为了寻求一份保障,洪先生开始钟情购买保险。

在多方斟酌之后,洪先生在吉安市一家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专享”人身保险。

这份保险约定的时限长达50年,交费方式是年缴纳,每一期的保险费是4103元。

合同还约定,如果洪先生在保险期内遭受到意外伤害,在180日内身故或者全残,则会赔偿洪先生100万元,受益人是其两个儿子各占百分之五十。

这种赔偿在吉安这样的城市,也算是非常丰厚的了,妥妥的是一单大额保险。

在签订合同之后,洪先生缴纳了当年的首期保费4103元。

但事情就是这样离奇怪异,在洪先生缴纳保费两个月之后,保险公司收到了洪先生的死讯。

据警方调查,洪先生是在一个夜晚驾车失联,在半个月之后浮尸吉安市一座水库。

经过鉴定,洪先生生前并无与人殴斗的痕迹,符合生前溺水身亡。

家属在洪先生的遗物中发现了这份保单,遂向保险公司申报死亡,并进行理赔。

收到理赔申请后,保险公司也派人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但因为鉴定结论已下,洪先生的死亡只是个意外。

自杀还是他杀各执一词

保险公司的言论引来洪先生家属的极度不满,认为保险公司以此为由拒绝理赔实属无良。

洪先生家属认为,洪先生生前购买了保险,指定了受益人,缴纳了首期保险费,保单已经发生效力。

按照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及时予以理赔。

但保险公司坚持认为,洪先生两个月前刚刚购买保险,随后离奇死亡,这种情形值得商榷。

况且,鉴定洪先生符合生前溺水死亡,并不能单纯认定是意外死亡,也有可能是自杀身亡。

如果洪先生是自杀的话,则保险公司不应当赔偿。

那么洪先生的鉴定结果到底能够怎样认定呢?

证据不足保险应予理赔

双方围绕洪先生是自杀还是意外争论不休,最终闹上了法庭。

庭审中,保险公司依然以洪先生系自杀抗辩,但没有提出相应的证据进行佐证,而是仅仅依靠鉴定结果进行争论。

洪先生家属举证了鉴定结果,并认定洪先生是遭受意外伤害死亡。

人身保险理赔中自杀认定是相当困难的,需要多种证据进行证明,并不能以单一证据证明被保险人系自杀。

首先是界定困难,自杀大多数是隐蔽行为,一般是行为人在秘密环境中采取主动行为结束生命。

这种行为很难为外界所知,在死亡鉴定上也不能绝对认定死者系自杀,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保险公司举证证明责任是相当大的。

其次,是否能以精神病或抑郁症来推断死者系自杀行为呢?这个当然也不行,因为同样需要判断是否具备自杀的主客观要件。

即便是精神病人或者抑郁症患者,在自愿地选择死亡时,也应当从客观上实施了直接导致死亡的行为。

如自行跳落水中结束生命,但需要有目击者或者有视频录像等证据资料进行佐证,方能认定为自杀。

但令人遗憾的是,保险公司在抗辩洪先生是自杀的过程中并未能提供更多的证据,无法组成证据链。

最终法院以证据不足否定了保险公司的抗辩理由,支持了洪先生家属的诉求。

民事诉讼中往往奉行的是“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即保险公司主张洪先生系自杀,则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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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杀家庭成员能得到保险吗?1. 自杀能获得保险赔偿,但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 2. 法律规定,当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保险公司需要赔偿。 3. 其他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超过两年自杀的,保险人需要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4. 保险人依照上述规定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https://wap.findlaw.cn/wenda/q_44722475.html
3.中国人寿自杀可以赔偿吗?中国人寿保险对于自杀的赔偿条件有一些特殊规定。根据寿险合同约定,如果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后的前2年内自杀,中国人寿是不会进行赔偿的。但是,如果超过了2年后自杀,中国人寿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此外,在合同成立未超过2年的情况下,如果被保险人没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比如未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或精神病患者,即使是自杀https://www.xyz.cn/toptag/zhongguorenshouzishakeyi-7173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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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如果自杀保险公司赔不赔导读:人身保险合同中,自杀行为被列为除外责任,即保险公司不承担因自杀导致的赔偿责任。此规定旨在明确保险责任范围,保障公平合理。在签订合同时,请仔细阅读相关条款,确保充分了解保险责任及除外范围。如果自杀保险公司赔不赔 一、如果自杀保险公司赔不赔 在人身保险合同中,自杀行为属于明确规定的除外责任范畴。 如若所https://www.64365.com/zs/3042246.aspx
6.投保两年后自杀保险公司应赔偿该条同时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成立之日起满二年后,如果被保险人自杀,保险人可以按合同给付保险金。张某2003年即与保险公司签订了保险合同,保险合同成立已满二年,根据上述规定,保险公司以被保险人自杀为由拒绝赔偿保险金的说法是错误的。冯军强 陈西杰http://bdxfy.hbfy.gov.cn/DocManage/ViewDoc?docId=28bd8a0c-ff91-40c4-986e-2a4c0ef4fee3
7.国际经济法网在美国,现代工伤事故赔偿法所确立的也是绝对责任。什么意思呢?工厂主不仅不能以无过错、无过失作为免责的理由,而且不能以伤害的发生是不可避免的事故或工人的过失为理由获得免责。在《工伤赔偿法》当中,英美法在发展的早期有很多可以使雇主免责的理由。比如说,由于一个“工友”的过失,有一个工人的手被弄断了,https://ielaw.uibe.edu.cn/fxlw/bjmfx1/bjqqf/1312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