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最全问答来啦!

01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期限怎么计算?

02失业保险金线上和线下申领流程和方式是怎样呢?

03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了孩子,有什么补贴?

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如果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未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可向失业保险金核发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生育补助金,经审核后一次性发3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生育补助金。

04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怎么办?需要自己缴纳吗?

05用人单位需要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做失业人员名单告知吗?

用人单位不需要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做失业人员名单告知。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在社保系统为失业人员办理"停保"手续,即视为将失业人员名单告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不再单独告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依据用人单位在社保系统"停保"时填报的失业原因审核失业人员是否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以此确认发放失业保险金资格。用人单位未如实填报失业原因引发的后果,由用人单位承担。

06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间因病去世了,现在失业保险金该怎么领呢?

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死亡的,可由死亡失业人员遗属向失业保险金核发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一次性发10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丧葬补助金和10个月抚恤金。但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因参与刑事犯罪活动而导致死亡的,不享受此项待遇。注意:失业人员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一项。

07享受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是怎样呢?

1.已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1)劳动合同终止的;

(2)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单位解聘、辞退、除名或开除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8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情况有哪些?

1.职工本人自愿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以及辞职、自动离职的;

2.按国家或省的有关规定领取了一次性自谋职业安置费的;

10目前乐山市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是多少呢?

2023年4月起,因失业保险实施省级统筹,乐山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至全市最低工资的90%,即1773元。

1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个人交社保吗?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以个人身份购买社保,但是不能挂靠公司进行参保。

12失业保险金终身只能领一次吗?

失业保险金单次领取期限不超过24个月,而非终身只能领取一次。劳动者领金期满后重新找到工作并参保,再次失业后符合申领条件的,可以继续申领失业保险金。

13失业保险金是一次性发放吗?

失业保险金是按月享受,不是一次性发放的。

14异地就业缴纳社保,失业保险金在工作地还是户籍地申领?

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原则上在最后参保地申领失业保险金,如需回户籍地领取申领,可以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在户籍地申领。跨省转移失业保险关系请在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si.12333.gov.cn)进行申请,省内无需转移失业保险关系。

15之前没有领完的失业保险金,再次失业后可以继续领吗?

16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还能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THE END
1.终身死亡保险的给付必须以被保险人死亡为条件,被保险人不死亡,则不终身死亡保险的给付必须以被保险人死亡为条件,被保险人不死亡,则不能领取保险金。但被保险人生存到100周岁,也可以领取终身保险金。 (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https://m.ha.huatu.com/2020/0305/1799580.html
2.死亡保险死亡保险的概念死亡保险的种类死亡保险是人寿保险中的一种,该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在社会保险体系中,拥有死亡保险,在被保险人死亡之后,或者被保险人在其供养亲属死亡后,可从社会上获得物质帮助。死亡保险同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疾病保险由一定的交叉关系,所以有关法律和规定,也多见于综合性社会保险的立法中。http://cmbchina.cignacmb.com/node/7493.html
3.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概述入门知识篇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以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投保人向保险人交纳一定的保险费,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在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的一定时期内死亡、残疾时,保险人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给付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保险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含义至少包含三层意思: https://life.hnchasing.com/web/service/service_info/service_qa/guide/426.jsp
4.运城人才网2、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有哪些区别与联系? 商业保险,是在保险合同的基础上,由专门的营利性保险企业经营的保险类别。保险法调整的就是商业保险关系。从法律的角度看,商业保险是这样一种合同关系:投保人向保险人支付保费,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对被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https://www.ycsrcsc.com/a/web/article/descNewsInfo?id=0b61a83229e648cc81710e6e45cff3d7&type=122
5.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精选十篇)审议后认为符合赔付条件的(必要时可向医疗器械检测机构提出重新检测),向保险公司开具证明,通知保险公司理赔,并向药监部门备案;保险公司根据委员会的审核意见,按照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在医疗费用赔付限额和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内给付。审议后认为不符合赔付条件的,通知保险公司驳回申请。https://www.360wenmi.com/f/cnkey99699cq.html
6.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销售以什么为给付条件保险产品的?律师普法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销售以死亡为给付条件保险产品的,录制内容应包括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保险合同并认可合同内容;销售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的,还应包括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出示产品说明书、投保人抄录投保单风险提示语句等。 《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在实施现场同步录音录像过程中,录制内容至少包含以下销售过程https://www.110ask.com/tuwen/14692454060087470813.html
7.什么是生存保险基础知识金投保险生存保险也叫生存金,是以被保险人于保险期间届满仍然生存时,保险公司依照契约所约定的金额给付保险金,生存金保险不同于死亡保险在於保险金的给付是以生存为给付条件;是指到了保险合同约定的日期后,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的金额、方式、期限向保单受益人支付的金额,因此,生存保险以储蓄为主,亦被称为储蓄保险。 https://insurance.cngold.org/jczs/c8939863.html
8.会计视野法规库: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未告知事项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并有权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可以退还保险费。 33.投保人未经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同意,是否可以转让或质押人寿保险单? 依照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险单,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时,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投保人将保险单转让或https://law.esnai.com/mview/60037
9.珠海失业保险金领取时限(死亡)失业死亡人员无法定继承人的,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转入社会养老保险基金。 3.失业人员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点击查看更多 相关社保: 上述内容来源于华律网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https://www.66law.cn/laws/954513.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