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关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人身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5〕90号

中国保监会关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人身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5〕90号

各保险公司:

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现就规范父母作为投保人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人身保险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在被保险人成年之前,各保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被保险人死亡时各保险公司实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按以下限额执行:

(一)对于被保险人不满10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

(二)对于被保险人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

二、对于投保人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每一份保险合同,以下三项可以不计算在前款规定限额之中:

(一)投保人已交保险费或被保险人死亡时合同的现金价值;对于投资连结保险合同、万能保险合同,该项为投保人已交保险费或被保险人死亡时合同的账户价值。

(二)合同约定的航空意外死亡保险金额。此处航空意外死亡保险金额是指航空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约定的死亡保险金额,或其他人身保险合同约定的航空意外身故责任对应的死亡保险金额。(三)合同约定的重大自然灾害意外死亡保险金额。此处重大自然灾害意外死亡保险金额是指重大自然灾害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约定的死亡保险金额,或其他人身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责任对应的死亡保险金额。

三、保险公司在订立保险合同前,应向投保人说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人身保险的有关政策规定,询问并记录其未成年子女在本公司及其他保险公司已经参保的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人身保险的有关情况。各保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已经达到限额的,保险公司不得超过限额继续承保;尚未达到限额的,保险公司可以就差额部分进行承保,保险公司应在保险合同中载明差额部分的计算过程。

四、保险公司应在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因未成年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额,不得以批单、批注(包括特别约定)等方式改变保险责任或超过本通知规定的限额进行承保。

五、保险公司应积极引导投保人树立正确的保险理念,在注重自身保险保障的基础上,为未成年人购买切合实际的人身保险产品。

六、保险公司应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人身保险的有关业务流程,强化投保、核保等环节的风险管控,在防范道德风险的同时,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加丰富多样的保险保障,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七、本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中国保监会《关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人身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0〕95号)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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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人身保险有关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现就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人身保险的有关情况规定如下: 一、对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在被保险人成年之前,各保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被保险人死亡时各保险公司实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https://www.picchealth.com/picchealth/yhfw/flfg/jggd/599545/
2.“保险”的概念——重新定义《保险法》中的“保险”《保险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根据该定义,“投保人”需将“保险费”https://law.ucass.edu.cn/info/1985/7463.htm
3.会计视野法规库: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未告知事项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并有权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可以退还保险费。 33.投保人未经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同意,是否可以转让或质押人寿保险单? 依照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险单,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时,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投保人将保险单转让或https://law.esnai.com/mview/60037
4.未指定受益人或受益人指定不明将导致哪些问题?未指定受益人或受益人指定不明将导致哪些问题,根据《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https://www.meipian.cn/3dj2qaqn
5.新《保险法》习题及答案( Ⅹ ) 7、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被保险人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合同成立两年内自杀,保险人可以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 ) 8、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 人支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https://doc.mbalib.com/view/997c51e5f4036e67114cbd6b45f17ebf.html
6.买保险代签名会不会导致合同无效?2.投保人、被保险人均不在,再其同意或者不知情的情况下由家人或者代理人代其签名。 接下来我们来看看《保险法》中对代签名的解释: 《保险法》第三十四条 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按照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险单,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不得转https://www.northnews.cn/p/21910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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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保险标的的保险,是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期内生存或死亡,由保险人根据寿险,即人寿保险,是一种以人的生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是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期内生存或死亡,由保险人根据契约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我们销售的寿险产品分为三类: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保险。 定期寿险: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死亡或全残,则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若保险期限届满被https://xueqiu.com/1118223350/15499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