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宜春市财政局

第二条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与投保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并承担源于被保险人保险风险的协议。保险合同分为原保险合同和再保险合同。

原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向投保人收取保费,对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合同。

(一)保险人签发、持有的再保险合同,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

(二)保险人向投保人签发的承担保险风险以外的其他风险的合同,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三)保险人签发的原保险合同产生的应收款项、损余物资等资产的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第二章原保险合同的确定

第四条保险人与投保人签订的合同是否属于原保险合同、应当在单项合同的基础上,根据合同条款判断保险人是否承担了保险风险。发生保险事故可能导致保险人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的,应当确定保险人承担了保险风险。

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第五条保险人与投保人签订的合同,使保险人既承担保险风险又承担其他风险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进行处理:

(一)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风险部分能够区分,并且能够单独计量的,可以将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风险部分进行分拆。保险风险部分,确定为原保险合同;其他风险部分,不确定为原保险合同。

(二)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风险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者虽能够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应当将整个合同确定为原保险合同。

第六条保险人应当根据在原保险合同延长期内是否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将原保险合同分为寿险原保险合同和非寿险原保险合。

原保险合同延长期内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的,应当确定为寿险原保险合同;在原保险合同延长期内不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的,应当确定为非寿险原保险合同。

原保险合同延长期,是指投保人自上一期保费到期日未交纳保费,保险人仍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的期间。

第三章原保险合同收入

第七条保费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原保险合同成立并承担相应保险责任;

第八条保险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计算确定保费收入金额:

(一)对于非寿险原保险合同,应当根据原保险合同约定的保费总硕确定,

(二)对于寿险原保险合同,分期收取保费的,应当根据当期应收取的保费确定;一次性收取保费的,应当根据一次性应收取的保费确定。

第九条原保险合同提前解除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原保险合同约定计算确定应退还投保人的金额,作为退保费。计入当期很益。

第四章原保险合同准备金

第十条原保险合同准备金包括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是指保险人为尚未终止的非寿险保险责任提取的准备金。

未决赔款准备金,是指保险人为非寿险保险事故已发生尚未结案的赔案提取的准备金。

寿险责任准备金,是指保险人为尚未终止的人寿保险责任提取的准备金。

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是指保险人为尚未终止的长期健康保险责任提取的准备金。

第十一条保险人应当在确认非寿险保费收入的当期。按照保险精算确定的金额,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作为当期保费收入的调整,并确认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负债。

保险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保险精算重新计算确定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金额与已提取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余额的差额。调整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余额。

第十二条保险人应当在非寿险保险事故发生的当期,按照保险精算确定的金额,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并确认未决赔款准备金负债。

未决赔款准备金包括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和理赔费用准备金。

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是指保险人为非寿险保险事故已发生并已向保险人提出索赔、尚未结案的赔案提取的准备金。

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是指保险人为非寿险保险事故己发生,尚未向保险人提出索赔的赔案提取的准备金。

第十三条保险人应当在确认寿险保费收入的当期。按照保险精算确定的金额,提取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并确认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负债。

第十四条保险人应当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未决赔款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进行充足性测试。

第五章原保险合同成本

第十六条原保险合同成本,是指原保险合同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原保险合同成本主要包括发生的手续费或佣金支出、赔付成本,以及提取的未决赔款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等。

第十七条保险人在取得原保险合同过程中发生的手续费、佣金,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第十八条保险人按照保险精算确定提取的未决赔款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计入当期损益。

保险人应当在确定支付赔付款项金额的当期,按照确定支付的赔付款项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冲减相应的未决赔款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余额。

保险人应当在实际发生理赔费用的当期,按照实际发生的理赔费用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冲减相应的未决赔款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余额。

第十九条保险人按照充足性测试补提的未决赔款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计入当期损益。

第二十条保险人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取得的损余物资,应当按照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计算确定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并冲减当期赔付成本。

第二十一条保险人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应收取的代位追偿款,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应收代位追偿款,并冲减当期赔付成本:

(一)与该代位追偿款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

(二)该代位追偿款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六章列报

第二十二条保险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与原保险合同有关的下列项目:

(一)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二)未决赔款准备金:

(三)寿险责任准备金;

(四)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第二十三条保险人应当在利润表中单独列示与原保险合同有关的下列项目:

(一)保费收入;

(二)退保费;

(三)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四)已赚保费;

(五)手续费支出;

(六)赔付成本;

(七)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

(八)提取寿险责任准备金:

(九)提取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第二十四条保险人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原保险合同有关的下列信息:

(一)代位追偿款的有关情况。

(二)损余物资的有关情况。

(三)各项准备金的增减变动情况。

(四)提取各项准备金及进行准备金充足性测试的主要精算假设和方法。

THE END
1.人身保险产品的责任准备金及现金价值未来法的核心是计算现值,未来法评估纯保费准备金的计算公式如下: 未来法的保单准备金=未来保险责任给付的现值-未来纯保费收人的现值《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3号:寿险合同负债评估》对人身保险公司的寿险合同负债评估进行了规范。 该规则所称寿险合同,是指长期寿险合同(含年金保险)、长期健康险合同和长期意外险合同https://www.meipian.cn/5920mg8w
2.《企业会计准则》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一)在确认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的当期,按相关再保险合同约定计算确定的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分保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摊回分保费用”科目。 (二)在确定支付赔付款项金额或实际发生理赔费用而冲减原保险合同相应未决赔款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余额的当期,按相关再保险合同约定计算确定的应向再http://www.360doc.com/document/18/1212/09/42736598_801207200.shtml
3.常用保险术语256条51CTO博客在保险公司持续经营的前提下,为了在公正、一致的基础上反映经营情况、体现盈利水平,而采用合理而谨慎的假设计算的准备金。 51、 保费不足准备金 premium deficiency reserve (非寿险)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预期的投资收益不足以抵补预期的损失和相关费用时计提的准备金。 https://blog.51cto.com/u_16174476/6793486
4.中国保监会关于推进分红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五、中国风险导向偿付能力体系(以下称偿二代)实施过渡期内,保险公司应按照《分红保险精算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详见附件),提取现行偿付能力体系下的分红保险法定责任准备金。偿二代所使用的准备金按照偿二代监管规则计算。 六、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各公司新开发的分红保险产品应按照《规定》要求执行。 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1.asp?id=507522
5.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概述入门知识篇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责任准备金的提存和核算方面,与寿险业务有着很大的不同,往往采取非寿险责任准备金的计提原理,即按当年保险费收入的一定百分比(如40%、50%)计算。 三、不可保意外伤害和特约保意外伤害 (一)不可保意外伤害 不可保意外伤害,也可理解为意外伤害保险的除外责任,即从保险原理上讲,保险人不应该承保的https://life.hnchasing.com/web/service/service_info/service_qa/guide/426.jsp
6.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基础数据评估与核算内部控制规范第一条为规范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加强准备金评估的内部控制,提高准备金计提的充足性、合理性与科学性,促进保险公司审慎经营、防范风险,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试行)》(保监会令〔2004〕13号)与《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保监发〔2010〕69号http://yaic.com.cn/news/show?cid=116&id=7365
7.珠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信息披露报告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准备金进行以总体业务为基础的充足性测试。本公司按照保险精算重新计算确定的相关准备金金额超过充足性测试日已经提取的相关准备金余额的,按照其差额补提相关准备金,计入当期损益;反之,不调整相关准备金。 在对寿险责任准备金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进行充足性测试时,本公司基于最佳估计的精算假设,https://finance.eastmoney.com/a/201904291109256034.html
8.什么是保险责任准备金保险责任准备金,指为承担人寿保险规定的给付义务,保险人从应收的净保险费中逐年提存的一种准备金。长期寿险中,为了适应被保险人的需要,保险费往往不按自然费率而按趸缴费率一次缴清,或用均衡费率按年缴付,而保险赔偿则因人们死亡率的规律,随着年龄的增高而增大,于是产生了开头年份保费溢收而末后年份保费歉收的现象。https://www.66law.cn/laws/234201.aspx
9.寿险公司准备金是如何计算的寿险准备金系在保险单起期后,由保险公司在每年的年底提存一次。寿险准备金的计算有两种不同的方法:第一种是我们凭过去已收的保险费计算,简称过去法;第二种是凭未来收取的保险费计算,简称将来法。提存责任准备金的方式有:1.理论准备金:是指就纯保险费而言所计算的责任准备。2.实际准备金:保险公司必须对理论责任准备金https://www.shenlanbao.com/wenda/topics/801406
10.人身保险保费的计算保险知识保险频道1996年6月23日,我国保险监管机关颁布了第一回《中国人寿保险业经验生命表(1990~1993)》,规定“从1997年4月1日起,在我国境内开展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应当统一使用《中国人寿保险业经验生命表(1990~1993)》计算人寿保险费率、责任准备金及退保金”,从此结束了我国境内保险公司长期以来使用日本国民死亡表和我国台湾https://www.pingan.com/pacms/baoxian/zhishi/96091.jsp
11.IFRS17微言之非金融风险调整计量方法13个精算师具体来说,对于寿险合同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基于各个非金融变量的最优估计假设,通过分别设置一定的不利偏差,得到不利情景下的假设。不利情景假设计算的现金流现值,减去最优估计假设计算的现金流现值,作为风险边际。而对于非寿险合同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以及未决赔款准备金,则更加简单粗暴,直接在最优估计负债上乘一个系数https://www.shangyexinzhi.com/article/22062950.html
12.寿险责任准备金核算和财务管理探讨.pdf易涵诚轻词聚搁狰福凡闲跑赣短只口答鼓麦寿险责任准备金的核算及财务管理探讨订邀朝咋尊胖婪簧至槽杂浆田茬哪耪铝要筋滥睡乒云耶洁郁金折武狗巢刨君处颈抄者臻拽缚嘱鲤棉冠栏杰遣谎鳃御豁委晴洲圆舍啮翰吾淬拖尸兴喷壳担豆悲岛烘俗说冗脆元硒巡缝缔疆复貉壁母荧蔽撩鞍惺寞津鸦蚀俘卜拔斋盼急https://max.book118.com/html/2017/0821/129288435.shtm
13.中级保险专业:中级保险专业试题及答案(考试必看)考试题库170、多项选择题 寿险责任准备金计算方法有()。 A.保险成本计算法 B.将来法 C.统一比例法 D.过去法 E.比例法 点击查看答案 171、多项选择题 为了降低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率,市场行为监管者通常需要遵循的原则为() A.效率公平原则 B.重点有序原则 C.收益性原则 D.安全性原则 E.合理合法原则 点击查看答http://www.91exam.org/exam/87-3942/39425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