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信息披露报告寿险分保

中文全称: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简称:渤海人寿

英文全称:BohaiLifeInsuranceCo.,Ltd.

英文简称:BohaiLife

㈡注册资本

130亿元人民币

㈢注册地

天津

2014年12月18日

㈤经营范围和经营区域

经营范围:普通型保险,包括人寿保险和年金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分红型保险;万能型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区域:天津市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批准设立的分支机构所在地区。

㈥法定代表人

吕英博

二、2020年度财务会计信息

㈠资产负债表

(2020年12月31日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㈡利润表

(2020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㈢现金流量表

㈣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续)

㈤财务报表附注

1.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㈥审计报告的主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渤海人寿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保险责任准备金信息

㈠假设及方法说明

1.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⑴未来现金流假设

我司暂不涉及。

⑵主要精算假设方法

毛保费扣除首日费用后按照1/365法计算基数,并考虑风险边际,进行充足性测试。

⑶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1)对于采用年度可续保定期方法(YRT)进行分保的业务,其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比照非寿险保险合同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方法,采用三百六十五分之一法计提;

2)对于采用成数共保方式进行分保的业务,应收分保责任准备金的计提方法根据具体的再保合同,合理确定。

2.未决赔款准备金

未决赔款准备金包括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IBNR)、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RBNP)和理赔费用准备金。

IBNR,对于短期健康险,赔付数据比较充足,采用链梯法、B-F法,选取评估结果的最大值确定最佳估计值;对于其他险种,因赔付数据较少,按照该会计年度实际赔款支出的10%提取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

RBNP,根据系统中记录的已经提出索赔但尚未结案的索赔金额,采取逐案估计法谨慎提取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

理赔费用准备金=(IBNR+RBNP)*理赔费用率。

⑶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

对于摊回的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直接对原保险的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逐单分别乘以对应的分出比例来计算。

对于摊回的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直接对原保险的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各产品分别乘以对应的平均分保比例来计算。

3.寿险责任准备金

1)总体假设:合理估计准备金和风险边际的计算基于评估时点的经验分析结果更新假设,剩余边际摊销比例基于保单签发时点的假设锁定。

2)折现率假设:

i.传统险折现率: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750个工作日国债收益率曲线的移动平均为基数,加合理溢价确定。

ii.分红险折现率:根据对应资产组合预期产生的未来投资收益率确定。

iii.万能险折现率:根据对应资产组合预期产生的未来投资收益率确定。

3)费用假设:在费用假设方面,分为保单获取费用和维持费用两个费用口径。费用假设基于业务规划中本公司处于成熟状态时长期假设,不包含本公司快速成长阶段的费用超支。费用假设考虑未来通货膨胀因素。

4)保单红利假设:公司根据分红保险账户的预期投资收益率、保单持有人的合理预期以及公司红利分配政策等因素,确定保单红利的合理估计值,作为保单红利假设。

5)其他假设:其他假设包括保险事故发生率假设、退保率假设等,我司根据评估时点的实际经验,参考行业经验、再保险公司报价及监管指导意见,确定合理估计值。

6)风险边际的设定:设定风险边际主要是由于假设设定存在不确定性,我司采用情景对比法来确定风险边际。

寿险责任准备金包括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未决赔款准备金。

1)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根据财政部规定,寿险保险合同准备金应该包含以下三个组成部分:即合理估计准备金、风险边际和剩余边际。

i.合理估计准备金

ii.风险边际

综合考虑国内资本市场、保险市场现状及我司的实际情况,我司采用情景对比法。对于具体不利情景的考虑,涉及发病率、死亡率、退保率及费用率等。

iii.剩余边际

首日剩余边际=Max(0,-合理估计准备金-风险边际)。首日剩余边际基于保单签发时点的评估假设计算。

2)未决赔款准备金

同非寿险未决赔款准备金处理

⑶应收分保寿险责任准备金

同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4.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同寿险责任准备金

㈡准备金结果对比分析

1.准备金结果

2.对比分析

由于公司业务正常发展,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增长。其中,由于我司保险期间小于等于1年的产品业务规模及结构变动较大,导致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增长幅度较大。此外,随着理赔进展经验的改善,未决赔款准备金较上年末有所下降。

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应收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均与分保前的准备金变动趋势相当,应收分保寿险责任准备金增长幅度较高,是由于2020年新增了一笔大额共保业务。

四、风险管理状况信息

㈠风险评估

截至2020年末,寿险业务保险风险最低资本为2.95亿元,市场风险最低资本为37.31亿元,信用风险最低资本为6.79亿元,整体风险在公司风险偏好可接受程度内。在偿二代监管规则下,公司将风险分为七大类风险分别进行管理,七大类风险状况如下。

1.市场风险

2020年一季度,受疫情影响,A股市场于春节后出现两次较大幅度回撤。二季度内,凭借出色的疫情防控能力和较强的经济韧性,中国经济持续复苏,A股市场迎来持续上行。下半年,市场经反复窄幅震荡后,实现突破。对比可见,2020年和2019年均呈现出上半年持续上行、下半年箱体震荡的走势,市场运行过程中的急涨急跌并未明显减轻。在投资规模保持相对稳定的基础上,随着A股市场不断上行,公司承担的市场风险最低资本不断增加。上半年,市场风险最低资本由2019年末的26.95亿元升至半年末的30.26亿元,至年末进一步升至37.31亿元。市场风险最低资本占用于下半年进入预警区间。为推动经营发展,公司于2020年内承担了更多的市场风险。其中,权益价格风险最低资本是最主要的组成部分,2020年末达到35.22亿元,占市场风险最低资本的比例继续保持在90%以上。

2.信用风险

3.保险风险

公司对保险风险中损失发生风险最低资本、退保风险最低资本和费用风险最低资本均按照监管规定采用情景对比法进行计算,2020年全年表现较为平稳,各类风险最低资本均有小幅上升处于公司风险限额的正常区间。

4.流动性风险

5.操作风险

6.声誉风险

7.战略风险

2020年,公司定期跟踪、评估各要素部门规划实施情况,监控战略风险变化。2020年公司各季度偿付能力充足率均高于监管最低要求,保费收入方面,2020年公司整体业务执行率与预算分解任务基本一致,保费收入增长率和规模保费增长率在预期范围内。

㈡风险控制

⒈风险管理组织设置及职责

⑴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

⑵经营管理层

总公司风险管理部是全面风险管理的组织部门,在风险管理方面主要职责包括:建立与维护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立与维护风险管理技术和模型,不断完善风险管理方法;推动全面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负责对公司全体员工开展风险宣导工作,推动公司风险管理文化建设。合规法务部对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内规等工作提供支持和保证,协同风险管理部构成风险防控第二道防线;审计部负责对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状况执行独立的评估和保证,构成风险防控第三道防线。

⑷分支机构及总公司部门层面风控部门或岗位

公司在省级分支机构设有合规风控部,在资产管理中心设有风险管理岗位,在总公司各个部门均设有兼职风险管理员。

2.风险管理总体策略及其执行情况

公司实行稳健的风险偏好,通过主动管理风险,努力实现资本、规模、风险、收益之间的平衡和匹配在可接受的风险水平内,保持盈利能力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实现资本的保值增值。保持符合监管要求的偿付能力充足水平,持续遵循各项监管要求,严守风险底线,保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2020年风险限额执行情况未出现异常。反映出公司运行情况均在年初设定的风险偏好约束之内,未出现重大偏离。

五、保险产品经营信息

公司2020年原保险保费收入居前五位的险种分别是渤海人寿利无忧两全保险(分红型)、渤海人寿恒富两全保险(分红型)、渤海人寿福慧双足年金保险(D款)、渤海人寿前行无忧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及渤海人寿福慧一生养老年金保险。

五个险种的主要经营情况如下(金额单位:元):

公司2020年保户投资款新增交费仅有五款保险产品,分别是渤海人寿丰泰永康两全保险(万能型)、渤海人寿附加安康稳盈两全保险(万能型)、渤海人寿鑫账户终身年金保险(万能型)、渤海人寿财富管家终身年金保险(万能型)以及渤海人寿梦享家年金保险(万能型)。

六、偿付能力信息

七、关联交易信息

八、消费者权益保护信息

2020年,渤海人寿全面夯实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主体责任,通过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制度体系完善性及合理性专项排查”工作措施,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政策进行了全面完善,完成了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纳入董事会管理并融入公司治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制度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审查机制建立等重点工作。为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执行有效性,渤海人寿于2020年度内举办了“强化消保意识维护消费者权益”的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公司全体员工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政策,强化员工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意识,确保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覆盖保险消费的业务、服务全流程。

THE END
1.基于车险的非寿险索赔准备金评估方法与实证研究所以,在一个固定的时间点,保险公司必然会统一评估这些没有到期的保单责任,并做出合理的资金预留。索赔准备金的概念就是从这里来的。在非寿险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占比最大的一种负债一般都是索赔准备金。索赔准备金评估是否准确,直接关系到非寿险公司的赔偿能力是否足够,经营绩效是否可观。本文从测度论的角度出发,引入https://cdmd.cnki.com.cn/Article/CDMD-10422-101908322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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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保监会令[2004]13号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 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包括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和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它责任准备金。 第六条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是指在准备金评估日为尚未终止的保险责任而提取的准备金,包括保险公司为保险期间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保险合同项下尚未到期的保险责任而提取的准备金,以及为保险期间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https://www.shui5.cn/article/30/71428.html
6.责任准备金是什么4. 非寿险责任准备金:与寿险责任准备金相对应,主要针对非寿险业务(如财产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提取的准备金。这类准备金的提取和管理方式因险种和业务特点而异。 5. 再保险责任准备金:在再保险业务中,分出公司为了应对再保险合同的赔付责任而提取的准备金。这部分准备金用于保障分出公司在接受再保险保障后,能够有足够https://www.9218.com/baoxian/2470.html
7.珠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信息披露报告公司于2018年12月31日根据当前信息重新厘定上述有关假设(主要是保险合同负债评估的折现率基准曲线变动),上述假设的变更所形成的相关保险合同准备金的变动计入本期间利润表。此项变动减少2018年12月31日寿险及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1.2亿元,增加2018年度税前利润人民币1.2亿元。https://finance.eastmoney.com/a/201904291109256034.html
8.财险“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政策做出调整中国保监会8月27日披露,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保险企业非寿险业务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对有关税收政策进行了调整。 所谓“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是指保险企业非寿险业务在准备金评估日为尚未终止的保险责任而提取的准备金。 目前,国内保险企业是根据保监会制定的《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https://www.cntaiping.com/news/5111.html
9.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分析(精选十篇)欧美两个体系针对寿险与非寿险的不同风险因素,规定了不同的边际偿付能力要求。对寿险与非寿险规定不同的边际偿付能力要求原因是:寿险由于保单期限长,资产风险很大,责任准备金必须以预定的利率增值,而赔款波动较小。非寿险则往往因保单期限短,资产风险相对较小,边际偿付能力主要取决于赔付的波动。 https://www.360wenmi.com/f/cnkey1nd9zom.html
10.2021保险行业监管发文年度盘点13个精算师相比《试行办法》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六方面:一是将非寿险准备金评估规则与会计准则、偿二代监管制度协调一致;二是总结提炼准备金监管的实践经验,;三是增加内控管理规定;四是增加监督管理规定;五是增加法律责任规定;六是删除《试行办法》中的准备金报告章节,作为细则另行发布。 https://www.shangyexinzhi.com/article/4557358.html
11.2023年保险行业专题报告上市险企开始执行IFRS9和IFRS17准则IFRS 17 提供了三类保险合同计量模型,分别为通用模型(BBA)、 保费分摊法(PAA)和浮动收费法(VFA),其中通用模型是大部分寿险合同所默认使 用的计量模型,而保费分摊法主要适用于非寿险合同以及短期寿险合同(包括部分团险 合同),浮动收费法主要适用于具有直接分红特征的合同,主要为投连险和部分分红产 品。https://xueqiu.com/8804162603/280227499
12.常用保险术语256条51CTO博客(非寿险)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预期的投资收益不足以抵补预期的损失和相关费用时计提的准备金。 52、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unearned premium reserve 在准备金评估日为尚未终止的保险责任而提取的准备金,包括保险公司为保险期限一年内(含一年)的保险合同项下尚未到期的保险责任而提取的准备金,以及为保险期限一年以上(不含一年)https://blog.51cto.com/u_16174476/6793486
13.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保险公司在销售保险产品时,需要承担未来可能发生的赔付责任,为了确保能够及时履行赔付义务,保险公司需要提前准备一定的资金。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计算是根据保险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保险产品的风险特征以及监管机构的要求来确定的。保险公司需要根据历史数据和风险模型来评估未来可能发生的赔付金额,并根据这些数据来确定未到期https://www.xyz.cn/toptag/weidaoqizerenzhunbeijin-20906.html
14.关于印发《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回溯分析管理办法》的通知为加强准备金评估充足性监管,及时掌握各财产保险公司准备金评估的质量,规范非寿险业务准备金评估回溯分析工作,根据《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试行)》、《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和《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基础数据、评估与核算内部控制规范》,我会制定了《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回溯分析管理办法》,现予印发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1.asp?id=385490
15.精算师精算师F1F1L保险法及相关法规(寿险)春季 F1G保险法及相关法规(非寿险) F2F2L保险公司财务管理 F2G保险公司财务管理(非寿险) F3个人寿险与年金精算实务秋季 F4员工福利计划秋季 F5非寿险实务秋季 F6非寿险定价春季 F7非寿险责任准备金评估春季 F8投资学秋季 https://baike.sogou.com/v5500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