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2月25日讯(记者马燕)12月25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员工履职回避工作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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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意见》的发布,主要是为进一步加强对银行保险机构员工履职行为的监管,推动行业自律和内部廉洁建设,提升内控机制有效性,督促各机构员工公平公正履职。
《指导意见》共包括总体要求、回避对象、任职回避、业务回避、回避程序、工作要求和回避惩戒七个方面、二十一条。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明确履职回避工作的对象范围、回避方式和程序。对《指导意见》适用的机构范围、人员范围、亲属范围等作了规定,明确回避方式包括任职回避和业务回避两种形式,并对相应的回避程序进行了规范。
二是区分关键人员和普通人员,重点抓好对关键人员的亲属回避管理。对关键人员实行业务回避和任职回避的双重管理,对普通员工则只要求在办理重点业务时进行亲属回避。
三是推动机构加强制度机制建设。
四是明确内外部回避惩戒措施。对于严重违反规定的,依法采取相应监管措施,并视情形进行行政处罚。
五是适当增强制度弹性。一方面,对于存量任职回避问题的整改给了3年的过渡期,要求机构原则上在2022年底前将存量问题清理完毕。另一方面,对于确有特殊情况无法按要求进行任职回避的,允许经机构审批和公示后予以豁免。
银保监会官网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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