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保险,是一份约束保险人(保司)和被保险人(投被保人)权利、责任、义务的商业契约。
问
谁规定的一定要如实告知?
答
《保险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不如实告知会怎么样?
《保险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故意不告知,保险公司有权拒保吗?
《保险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总结:投保人有告知的义务,保险公司有拒赔的权利。
代理人说,不用告知,过了2年保险公司必须赔?
《保险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
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因此:理论上过了2年保险公司不能不赔。
总结:疾病大大小小千百类,“2年不可抗辩”是防范保险公司乱拒赔,为保护消费者而设的。但是,这种2年不可抗辩会被少数人钻空子用来骗保。
事实情况是:
如果是一般的小病小医未告知,过2年,保险公司赔付的概率大,因为本身就对核保的影响比较小;但是,也不能排除保险公司拒赔的可能,建议按保险公司询问如实告知,不要给自己找麻烦。
如果是病情较重且主观故意隐瞒(包括被人误导),保险公司会毫不客气的拒赔;况且,如果本身病情明显,谁能确保2年内不出险呢?
因此,不要滥用“2年不可抗辩”。
1、80%的拒赔源于“未如实健康告知”
保险公司拒赔纠纷主要有五大因素:
据统计,其中80%的拒赔纠纷是因为“没有如实健康告知”。
2、“未如实健康告知”可能后果
小病小医:如实告知,通过智能核保还是比较容易过保的;
疑难情况:无法通过智能核保识别,也可以联系一帆提交人工核保,很多种情况还是可以顺利投保的。
一帆郑重提醒:合规投保是能否顺利理赔的关键环节,切勿被误导或听信“2年不可抗辩”的忽悠。推荐阅读:《不懂如实告知的代理人,害人终害己!》
保险是为了保障,不是为了冒险,不要拿自己试错。关于如实告知项内容,将另文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