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的经营与管理(精选5篇)

互助保险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都是流行的保险企业组织形式。互助保险制度的特点可以从互助保险公司与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比较中反映出来。

从组织结构来看,股份公司由股东集资而成,股东是公司的投资者,与公司的保户不同。其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大会,其下的董事会全由股东控制,与保户毫无关系。互助公司不发行股票,公司创立之初的营业资金由发起人垫付,待公司营业数年具备一定业务规模后再偿还垫款,此后公司的全部资产即归保单持有人所有,也就是说是保单持有人控制整个公司及由其选举出来的董事会。

从收益分配来看,股份公司的经营收益是利润,它属于股东所有,分配形式是股息红利,或公司公积金,股东可以自由转让所持股份。互助公司作为非盈利机构,按成本厘定保费,不存在利润性的收益。承保经营的盈余是预收保费溢收的结果,所以归社员(保单持有人)所有,它的分配表现为社员分红,社员权益要先征得互助公司的同意才允许转让。

二、互助保险公司的竞争优势与其局限性

(一)互助保险公司的竞争优势

从历史上看,互助保险公司是保险产业发育之初的重要企业组织形态。互助保险公司历史悠久,但并非是落伍的保险组织形态。互助保险公司可以在集合各方面利益的前提下发挥风险分散和投资等多重功能,对于培育新兴市场具有积极作用。纵观西方发达国家的保险业发展轨迹,可以看出各国在保险业发展的初期都大量地采用带有互质的组织形态,互助保险公司占据着绝对重要的地位。据20世纪60年代末的统计,在世界各国人寿组织中,互助保险公司的数量,美国153家,英国27家,西德38家,法国6家,加拿大13家,日本16家,互助保险公司占有相当比重。其中在日本,互助保险公司占全部人寿保险公司的76%。据1962年美国人寿保险业统计,所有互助保险公司业务量之和为2334亿美元,占美国全部人寿保险业务量的60%。以上数字从一个侧面说明了互助保险的这种组织形式在一国保险市场起步阶段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从理论上看,互助保险公司之所以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发展,是因为其具有由互助保险公司上述特点所决定的在保险业初级发展阶段的竞争优势。现代管理理论认为,企业组织形式(包括产权形式和内部构造)应该适应经营内容的要求和市场变化的特征。其中,企业产权形式应当有利于体现和协调企业各利益主体的利益关系,避免不同利益集团的利益冲突和目标对撞,这是企业的生命力和集合力的源泉。互助保险公司相对于股份制保险公司的不同的组织机构,形成了其独特的竞争优势,这在保险业发展的初期特别明显。[2]

首先,互助保险公司赋予其成员(保单持有人)以民主管理的权利。保单持有人具有选举和被选举权,推选产生的董事会(或管理委员会)直接从事该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因管理者是由互助保险公司的成员推举产生,受所有保单持有人的监督,规章公开、账目公开,民主管理的透明度大。成员的权、责、利较为清楚明了,成员之间自然形成监督机制,不易产生欺诈公司骗取赔款的情况。

其次,互助保险公司将产权所有人与客户合二为一,从而消除了产权所有人与客户之间的冲突而减少了保险公司的机会成本。股份制保险公司存在着明显的“股东―保单持有人”的利益矛盾和“所有者―经营者”的利益矛盾。而互助保险公司能够综合和协调保险经营中各个利益集团:产权所有者、经营者和客户(保单持有人)三方面的利益、目标和动机,由此形成了一系列的组织优点和比较优势。互助保险公司能够大大降低业务成本。由于互助保险公司的目的是为了给会员提供最低价格限度的保险,与向股份保险公司投保相比,投保人用较少的保险费,可得到相同的保险保障。

第三,互助保险公司设立所需要的条件相对宽松,且经营稳定,不易破产。作为公司成员的被保险人,因权利和利益制约,阵容稳定且逐年扩大,一旦遇大灾之年,亏损可通过调整保险费在成员间消化,只要经营决策没有大的漏洞,一般不易产生像股份保险公司那样的破产情况。

由于上述种种组织优势,互助保险公司在保险业发展的初期可以发挥更大的作用,可以提供投保人更周全的保障;可以集中力量进行业务拓展和开展经营活动;可以按照公司长远的目标发展,而不必按照资本市场的要求追逐短期的利益等等。在保险市场发展的初期鼓励互助保险公司的建立是有必要的,可以促进保险业的健康发展。

(二)互助保险公司的局限性

首先,互助保险公司经常被人提到的一个缺陷就是不能依靠发行股票来增加其资本,只能依靠收益的留存。这种依靠收益留存积累资本金的方式导致互助保险公司在面对新的商业和投资机会时过分的谨慎,即使这些机会会被股份公司接受,却被互助保险公司拒绝。从互助保险公司现有成员的角度出发,快速的发展并不是一个十分恰当的目标,除非它能带来更高的支付,如果较大的公司规模能够导致在成本和投资上更有效率才可能考虑接受更快的发展。小公司在投资新技术的规模和投资管理上受到限制,这同样也适用于控股保险公司。这种缺陷导致互助保险公司在现今混业经营的竞争格局下难以获得一个更佳的竞争地位。[3]

三、国外互助保险公司的发展对我国的启示

我国的保险市场目前尚处于开拓阶段,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从保险深度上看,1996年我国保险费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为1.12%,而美国、英国、日本、法国和加拿大分别为8.55%、10.71%、11.7%、8.89%、和6.02%,这些国家在1950年保险深度分别为5.2%、4.8%、1.15%、1.54%和4.32%。从以上数字可以看出,我国目前的保险发展水平只相当于日本和法国20世纪50年代的水平,我国的保险深度和广度都比较低这是不争的事实。因此互助保险公司具有其生长的基础。目前的中国保险业,承保范围狭窄,保险组织形式单一,单纯的股份制难以适应多样化的市场层次和需要,应该充分利用具有合作性质的互助制形式,发掘潜在的保险需求。完整的保险市场中,需要多样的保险企业组织形式。[5]

中国的保险市场受东方文化传统的影响,互助制保险公司在中国更具有生长的土壤。我国保险业发展变化的现实表明,中国的市场文化、运行方式、经营风格和展业模式,在某种程度上适合互助制保险企业的发展。例如,这几年我国的保险公司推出的“分红保单”获得市场的热烈响应,在一定程度上是互助保险公司在我国的适应性的佐证。

我国目前也存在着一些互助保险组织,比如由工会、协会和农民自发建立的互助保险协会等,这些组织目前还不属于公司的形式,规模偏小而且无明确的经营策略和发展方向。即便如此,它们仍然在提供风险保障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某些领域甚至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比如渔业互助保险和农业互助保险,填补了商业保险的空白,为农、渔业生产提供了安全的保障。在西方发达国家,互助制保险在寿险中占据主要的地位,当前,我国最具潜力的市场恰恰是人寿保险市场,因此引入互助制保险可以促进我国寿险业的发展,提升我国保险业的发展水平。

参考文献:

[1]肯尼思布莱克,哈罗德斯基珀.人寿保险[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2]史炳军.借相互保险改造股份制保险公司[N].中国保险报,2000-11-20.

[3]朱艳嫣.美国互助保险公司的重构和启示[J].投资与合作,2001,(5).

关键词:中小保险公司;差异化;经营模式

中图分类号:F84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5年4月14日

一、引言

近几年,中小保险公司的数量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作为保险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小保险公司具有经营灵活、专业性强以及分布面广等显著优点,对繁荣保险市场以及发展国民经济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就目前国内保险市场而言,三大保险巨头(中国人寿、中国平安和中国太保)牢牢占据70%~80%的市场份额,其余保险公司仅占20%左右。在这样的竞争格局下,中小保险企业虽然有其独特的优势,如管理成本低、历史负担小、经营灵活等,但这远不能弥补其资金流动性不足、市场资源短缺、技术水平相对落后等劣势。在和大型保险企业竞争过程中,单靠压低价格与之抗衡,只能把自己逼入绝境,因此中小保险企业必须大力推进管理制度和管理方式的创新,通过差异化经营提升市场竞争能力,才能实现企业内部资源的最优配置和最佳经济效益。

二、中小保险企业实施差异化经营模式的优劣势分析

(一)优势分析。首先,中小保险公司能够及时转变发展思路,依托股东不断推进其向专业化方向发展。中小保险公司的大股东一般都在某一行业或者领域具备领导能力和号召力,为中小保险公司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中小保险公司借大股东的影响力和号召力,能不断提升企业的知名度和信誉,实现企业的跨越式发展;其次,中小保险公司能取得较高的边际效益。大型保险公司经历了快速发展时期,现在基本趋于成熟阶段,而中小保险企业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尚未建立完整的经营管理模式,所以它能在不增加支出成本的基础上,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为企业扩大再生产提供前提条件;再次,中小保险公司的发展能为保险专业人才提供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随着国内经济的发展,大量优秀人才选择回国发展,再加上我国重视金融保险人才的培养,所以我国人才保险市场逐渐趋于饱和。与大型保险公司相比,中小保险公司具备更大的发展潜力,能为员工提供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吸纳更多人才。由此,中小企业的人才资源得到巩固,为中小保险公司的发展提供了可能。

(二)劣势分析。

第二,经营策略不明晰。中小保险公司成立之初大多是极其盲目的,成立的初衷大多基于股东利益。自交保险公司一般承担股东的大量保险业务。但是保险业的资金回收期较长,而股东需要短期收益高,所以这就构成了一对矛盾体,保险公司更多的为股东服务,所以一般选择短期收益较高的保险产品,对长远利益的考虑不充分,经营策略不明晰。

第三,内控机制不明晰,缺乏创新及监管力度。我国保险市场的经营方式较为粗放,没有建立健全相应的内控机制,企业的内部管理存在较大的缺陷,严重阻碍了保险业的健康发展。其主要表现在:首先,内部监管不严,稽查审计机构尚属空白,有的保险公司尽管建立了稽查审计机构,但是人员素质质量不高且检查效率低下,导致企业无法正常履行稽查监督职能,不利于中小保险公司及时规避风险;其次,承保单的管理存在较大的问题,随意性大,随意注销保单、变相降低条件承保以及篡用条款的现象屡见不鲜,对保险业的健康发展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第四,缺乏风险防范意识,没有注重服务质量的有效提升。保险业作为一种特殊的服务行业,它是经营风险的专门金融机构,但是较之于其他金融机构,保险业对自身经营所存在的风险不够重视。中小保险公司将企业的经营风险局限于骗赔水平上,但是对管理风险、资金运营风险、经营风险、偿付风险以及财务风险等认识较为缺乏。有些保险业务员为了完成经济指标,将风险意识抛之脑后。他们为了拿到保费,不管风险如何,他们都会予以承保,增加了保险公司的经营费用,无形中扩大了企业的交易成本,增加了企业的经营风险。与此同时,中小保险公司不重视业务的拓展和延伸,没有提升服务意识,客户的满意度也逐年下降,给保险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带来了一定的阻力。

(三)中小保险公司实施差异化经营模式的策略。竞争手段、经营范围和产品的同质化,一直是制约保险行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中小保险公司要想跨越式发展,就必须不断进行创新,找出适合自身发展的目标市场,确立差异化经营模式,形成自我发展的独特优势。

1、转变经营方式,树立差异化经营的发展理念。经过多年保险市场激烈的竞争,保险业普遍存在的“速度情结”和“规模偏好”正在发生转变。中小保险公司应当深刻认识到,保险资产规模扩张会带来规模经济效益,但并不是规模越大越好,过快的规模扩张意味着资本快速消耗和风险不断积聚,必须切实改变传统的重投入轻效益、重数量轻质量、重规模轻结构、重速度轻管理的外延粗放型经营方式,真正构建起集约化经营、内涵式增长、差异化竞争的经营发展理念,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例如通过对公司员工进行“诚信、专业、价值”核心价值观的宣导,使差异化经营的发展理念深入人心。

2、加快战略转型,推进差异化经营结构的转变。中小保险公司必须依靠其自身独特的核心竞争力来推动战略转型,通过战略转型的过程再强化其核心竞争力,并推进公司经营结构的转变。战略转型应从以下两个方面考虑:一方面围绕所服务区域的支柱产业转变发展方式。面对保险行业目前的现状,新模式的建立和新技术的变革,保险业从内部开始逐步转变经营管理模式,所以中小保险公司应重塑核心竞争力,避免同质化的竞争。例如,可以联合建立共享服务中心,从而提高服务客户的能力;另一方面中小保险公司经过近些年的积极探索,在战略、管理、文化、品牌、服务、技术、产品、业务结构、客户结构、收入结构等诸方面均形成各自差异化的竞争优势,使得产品和服务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和流程化,促进服务持续改善。中小保险公司在经营中应体现当地主流经济特点、在支柱产业的经营逐步形成专业化服务特点,通过战略转型,逐步形成差异化、专业化的经营模式,切实为经济发展提供“灵巧的稳定器”服务。

3、加快创新步伐,建立差异化经营的竞争模式。中小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公司治理、发展模式、管理流程、产品服务、综合化经营等多方面的积极创新,大力提升管理效率和优化服务流程,提供全面综合的金融保险服务解决方案和专业化经营的创新业务,着力改善业务结构、客户结构,努力实现集约化经营、专业化管理、一体化发展,构建自身差异化的核心竞争能力。中小保险公司要加快创新商业模式,提升核心技术能力,实现批量化、标准化经营,例如在人力、机构、费用、技术、品牌等诸多方面的资源配置向与自身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业务、客户、产品方面倾斜,通过产品差异化、经营差异化、服务差异化,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流程,确立适合于自己能力的市场定位和管理模式,不断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拓展市场发展空间,集中有限的人财物资源,做出了品牌和影响力,形成比较竞争优势。

5、强化人才管理,提供差异化经营的人才保障。首先,中小保险公司必须强化人才战略,创新人才管理机制。中小保险公司的从业人员只有加强自身素质,确保服务的周到、全面,不断提升客户满意度。为了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中小保险公司首先要建立健全竞争择优机制,科学选拔人才,同时要总揽全局,明确企业的人才需求,不断建成平等、公开、择优的用人机制,为人才的更新换代奠定基础;其次,要建立约束平台,严格执行以贡献定薪酬的激励政策。中小保险公司要做好岗位分析、岗位设置以及岗位评估工作,对不同岗位实施分类管理,同时依据职责设计多样的升级渠道,实现贡献和报酬、责任和利益的统一;最后,要培养员工的终身教育理念。中小保险公司要特别注重知识型人才的培养,帮助员工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提升企业员工的整体素质,扩大中小保险公司的市场占有额。

三、结论

总之,随着进入后国际金融危机和国内经济结构调整的加快,保险业经营环境已经发生了深刻的改变,这对于中小保险公司来讲不仅是巨大挑战,也孕育着新的发展机遇。在同业竞争日益激烈的条件下,中小保险公司只有立足于自身发展实际,积极探索差异化经营的发展道路,才能促进企业的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1]李涛.中小保险企业生存现状及提升竞争力的途径分析[J].金融经济(理论版),2010.12.

[2]杨有成.寡头垄断保险市场模式下中小保险公司的经营策略[J].开放导报,2010.2.

关键词:资产负债管理;资金运用;投资匹配

一、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的特点

由于我国财产保险公司只允许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短期意外险和短期健康险业务,业务范围和保险的特性,决定了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具有如下特点:

(二)资金性质的负债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将保险定义为:“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从保险的定义可以看出,保险公司的资金主要是来自保费收入,收取保费在前,承担保险责任在后。即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生效后,根据未来保险事故发生与否,决定了是否承担赔付责任。由此可以看出,保费资金具有明显的负债性特点。从保险资金的构成来看,除资本金和总准备金外,其他都属于负债。

(三)对外负债的短期性

从经营范围可以看出,财产保险公司除工程险等少数险种有可能保险期限较长之外,其他险种的保险期限都不超过一年;与此同时,财产保险公司可能的支出将在保险期限内完全明确。由于财产保险公司的险种的责任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这就决定了财产保险公司的负债大部分在一年内,具有明显的短期性特征。

(四)保险资产的流动性

二、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的重要性

(一)资产负债管理的概念

资产负债管理,从狭义的角度理解,为针对某类负债产品的特点形成的资产结构,实行业务条块上的匹配;从广义的角度理解,资产负债管理属于风险管理的范畴,它从整个企业的目标和战略出发,考虑偿付能力、流动性和法律约束等外部条件为前提,以一整套完善的组织体系和技术,动态地解决资产和负债的价值匹配问题以及企业层面的财务控制,以保证企业运行的安全性、盈利性及流动性的实现。

从以上定义可以看出,资产负债管理是通过了解保险公司的业务特点为出发点,进而合理分析其资产、负债,并合理安排资产负债的匹配关系,以保证企业运行的安全、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资金的流动性,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二)财产保险公司实行资产负债管理的重要意义

1.资产负债管理是财产保险公司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利益的需要

保险,是一种风险预防和转移的工具,它将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风险转移给保险人,一旦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意外损失或约定事件,保险人按约定补偿被保险人的损失或给付相应的保险金额。保险公司财务状况的好坏,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风险转移的成功与否。目前,财产保险市场竞争非常激烈,承保利润不断下降,有的险种甚至出现了全行业的亏损,在这种情况下,财产保险公司要想充分发挥保险风险转嫁的作用,就必须通过做好资产负债管理,提高资产的盈利能力,以满足广大投保人利益的需要。

2.资产负债管理是财产保险公司主动适应保险监管的需要

近年来,我国保险监管由市场行为监管逐步向偿付能力监管和市场行为监管并重的方向发展,并将最终转变为偿付能力监管。偿付能力的监管,就是要求保险公司有足够的偿还债务的能力,其外在表现为保险公司的实际偿付能力高于保险监管机构要求的最低偿付能力,而实际偿付能力等于认可净资产,认可净资产等于认可资产减认可负债。根据目前保监会的偿付能力监管的规定,公司负债全部为认可负债,而资产则根据资产的风险状况和变现能力按比例认可,保险公司要想提高认可净资产的比例,就必须在实际经营中提高资产的认可率。因此,财产保险公司可以利用资产负债管理,通过将资产配置到认可率高的资产上,提高公司的实际偿付能力,满足监管机构对偿付能力的要求。

3.资产负债管理是财产保险公司降低财务风险的需要

4.资产负债管理是财产保险公司改善保险企业经营成果的需要

随着保险经营主体的不断增加,保险行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财产保险公司的承保利润在不断下降,甚至有的险种出现了全行业的亏损。如何合理提高公司盈利水平,已经成为财产保险公司面临的最大难题。这就要求财产保险公司提高资产负债管理水平,合理使用和安排资产,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和资产收益率,最大限度发挥资产运用的作用,改善公司的经营结果,提高公司竞争实力和企业价值。

三、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的模式及原则

(一)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模式的选择

资产负债管理包括以负债为主导和以资产为主导两种模式。以负债为主导的资产负债管理模式,强调的是从负债的观点看待二者之间的关系,即根据负债的特点安排资产的期限、结构比例等,针对不同保险产品的负债要求,包括期限、风险、出险频率、流动性等的要求,制定相应的资产投资组合。以资产为主导的资产负债模式,强调的是从资产的观点看待二者之间的关系,根据资金运用的情况调整负债结构,也就是针对不同的资产组合,调整产品销售的品种、规模等。

(二)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的原则

根据保险公司资产的特点,充分考虑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的实际情况,财产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不仅要遵循资产负债管理的基本原则,而且要充分考虑财产保险行业的特点。

1.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的基本原则

财产保险公司与其他很多公司一样,在资产负债管理中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2)结构对称原则。结构对称是一种动态的资产结构与负债结构的相互对称与统一平衡,即根据资产负债的期限差异进行布局,长期负债用于长期资产的投资,短期负债用于短期资产的投资,而短期负债中的长期稳定部分也可以用于长期资产的投资,并根据外部经济条件和内部经营情况的变化进行动态的资产结构调整。

(4)目标替代,总体效用平衡的原则。资产负债管理要求资产实现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的目标,但这三个目标之间是相互矛盾的,安全性越高往往伴随着盈利能力的下降,流动性较高往往盈利能力较弱,但安全性较高。目标替代原则是指在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三个经营目标或方针上进行合理选择和组合,相互替代,尽可能实现三者的均衡,而使总效用最优。这里的总效用是由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三方面效用综合构成的。

2.财产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需要考虑的特殊因素

由于财产保险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财产保险及意外健康险业务,保险期限较短,保险事故发生较为频繁,使财产保险公司在资产负债管理方面需要考虑如下特殊因素:

(1)财产保险公司负债的特点。财产保险公司的经营范围决定了财产保险公司的负债以短期负债为主,为保证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利益,财产保险公司的资产必须具备较高的流动性。

(2)险种结构及不同业务的现金净流量。目前,我国财产保险公司经营范围为财产保险业务、短期意外险和短期健康险业务。在具体险种上包括财产保险、车辆保险、责任险、建工险等,不同险种由于保险标的和责任范围不同,其风险状况、出险频率及损失可能产生的金额大小也不一样,对赔付资金的需求也不同。如车辆险业务对赔付资金的要求相对其他财产险业务高,因为车辆属于移动的标的,事故发生较为频繁,出险的频率较高,导致赔付的频率也高,对资金的流动性要求高。而普通的财产保险业务的出险频率低,但由于保险金额大,一旦发生保险事故,要求的赔偿金额大。因此,财产保险公司在资产负债管理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公司的业务结构、险种类别,以保证偿付责任的及时兑现。

(3)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中国保监会通过认可净资产与要求的最低偿付能力的比较结果,来判断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是否充足。由于保险公司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偿付能力水平高低不同,对资产的认可率的要求也不同,公司对资产的选择也是不一样的。因此,财产保险公司在资产负债管理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偿付能力的要求,以保证公司的偿付能力能够满足监管的需要。

四、财产保险公司资产的组成及投资的重要性

从产业性质来看,财产保险公司属于金融服务企业,也就是说保险公司属于第三产业,同时属于金融企业。第三产业从资产结构上看,具有固定资产占比相对小的特点,财产保险公司也一样,固定资产在总资产中的占比也不高。同时,财产保险公司又属于金融企业,金融业的特点决定了财产保险公司积聚了大量的保费收入,对资金运用的要求较高。

五、财产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与资产负债管理

目前,我国财产保险公司保费规模增长快,但由于保险主体的增加,竞争特别激烈,承保利润率在不断下降,有的险种甚至出现了全行业的亏损;同时,保险公司是经营风险的公司,本身对公司实力的要求高。财产保险公司实力的提高,取决于保险业务经营和资金运用两方面,且两者是相互促进的,这也是符合国际财产保险行业发展规律的。在国外,财产保险公司承保业务的赔付率均接近100%,利润主要来自保费资金运用产生的投资收益。因此,我国财产保险公司应加强资金运用方面的研究,合理、有效地提高资金运用的效率和效益,充分发挥保险资金对公司的贡献,提高经济实力。为使财产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满足资产负债管理的要求,财产保险公司应对公司负债进行深入的分析,紧密联系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合理安排投资的期限、品种等。

(一)根据负债的特点配置投资的久期

财产保险公司是典型的负债经营的公司,且其保费资金大部分属于短期负债资金。因此,财产保险公司在安排投资前,应根据保费资金在公司总资产中所占的比重,合理安排投资的期限。在考虑负债资金占比的同时,财产保险公司应预测公司盈利能力,并根据盈利能力的不同及发展的不同阶段,安排不同的投资组合和投资期限。当预测财产保险公司的保险业务经营具有盈利能力时,意味着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基本不会动用资本金,公司应将资本金配置到期限较长,收益较高的投资上去;同时根据预测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现金净流量,将盈利积累的资金也配置到期限较长的投资中去,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而将日常经营过程中需要使用的资金,配置在期限短、流动性强的资金上,以保证公司履行保险责任的及时性。

(二)充分分析公司的业务结构,根据不同产品的风险状况、出险频率配置投资

如前所述,由于财产保险公司的产品种类多,且不同种类的保险产品具有不同的风险特点、出险频率及对赔付金额的要求等特点,因此,同一收入规模的公司对投资组合的要求差异较大。如以车险经营为主的公司,要求投资的流动性高;以财产险业务为主的公司,对资金的流动性要求相对较低,但对金额的要求可能较大,一旦保险事故发生,对资金总量要求较大,要求投资的整体变现能力强。因此,财产保险公司应根据产品的特点配置投资,合理确定投资组合及投资期限。

(三)根据公司不同发展阶段对偿付能力的要求,选择不同认可率的投资组合

根据中国保监会对财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的要求,不同资产的认可比率是不一样的,认可比率的不同,对公司实际偿付能力的影响较大。同时,由于法定的偿付能力要求与公司的业务规模紧密联系在一起,因此,财产保险公司在业务发展的不同阶段,对公司投资资产的认可率要求也是不一样的。如在公司业务的起步阶段,由于公司资本金充足,基本不需要考虑公司资产的认可率,可以只考虑流动性、盈利能力等因素的影响去配置投资。但当公司业务规模较大,资本金处于不十分充足的时候,就必须将投资配置在认可率高的资产上。因此,财产保险公司的投资配置需要充分考虑公司的发展阶段,及不同阶段对偿付能力的要求。

(3)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中国保监会通过认可净资产与要求的最低偿付能力的比较结果,来判断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是否充足。由于保险公司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偿付能力水平高低不同,对资产的认可率的要求也不同,公司对资产的选择也是不一样的。因此,财产保险公司在资产负债管理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偿付能力的要求,以保证公司的偿付能力能够满足监管的需要。四、财产保险公司资产的组成及投资的重要性

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特点

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条件

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的规定,保险公司可以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申请设立分支机构。由于保险公司总公司营业部负责管辖总公司所在城市的支公司与营业部,因此总公司所在地不再设立分公司。全国性的保险公司可以申请设立3家分公司,区域性保险公司可以申请设立2家分公司。此外,每申请增加一家分公司或者省级以上分支机构,应当增加资本金至少人民币5000万元。全国性的保险公司;实收货币资本金达到人民币15亿元的,区域性的保险公司实收货币资本金达到人民币5亿元的,在偿付能力充足的情况下,增设分支机构可以不增加资本金。

保险公司设立分支机构由其总公司统一向中国保监会提出申请。保险公司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有利于当地保险市场的发展;②总公司开业1年以上,且资本金符合法定要求;③内控制度健全、机构运转正常、偿付能力充足;④最近2年无重大违法、违章行为,拟设分支机构的上级机构年检合格;⑤具有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任职资格的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⑥上次批准设立的分支机构筹建成功,运转正常;⑦中国保监会要求具备的其他条件。

保险公司分支机构设立的程序

保险公司设立分支机构,首先应当提交正式的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业务经营范围、3年业务发展规划和市场分析、筹建负责人、计算机设备方案及拟定的办公地点等。

中国保监会在接到保险公司的申请报告后,应当根据市场发展需要并结合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规模、偿付能力、经营效益、经营管理水平、内控制度建设、已有分支机构的分布和数量等情况进行审批。中国保监会在收到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后的3个月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逾期未答复的,视为不批准。申请未获批准的,保险公司在6个月内不得再次提出同样内容的申请。

保险公司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被获批准后,保险公司应当立即进行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筹建工作。筹建期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逾期未完成筹建工作的,原批准文件自动失效。经保险公司申请,中国保监会批准,筹建期可以延长3个月。筹建工作完成后,保险公司应当向中国保监会提交开业申请,申请领取经营保险业务的许可证。开业申请的内容主要包括:筹建工作的完成情况、业务经营的范围、机构负责人、办公场所及有关证明、计算机设备配置情况、内部机构设置及从业人员情况等。

THE END
1.平安保险招聘考试重点2√ 非寿险性责任准备金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长期性责任准备金 355,保险公司发现保险代理机构及其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销售其保险产品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立即予以纠正。拒不改正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终止与其委托代理关系,并报告给() 中国保监会中介监管部 √ 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 https://www.jianshu.com/p/3e16fc0db28b
2.人身保险产品的责任准备金及现金价值2.利率。利率对责任准备金的影响是很明显的。如果使用较高的评估利率评估准备金,则得到的结果是责任准备金较小;反之,则责任准备金较大。换言之,寿险责任准备金的评估利率对责任准备金提取金额的影响是反向的。 3.退保率。在偿二代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评估中,退保率也是重要的假设因素之一。相关规则要求,保险公司应在自https://www.meipian.cn/5920mg8w
3.华东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示范性课程网(2)商业保险保险基金由保险公司的自有资本金和贷款两部分构成。( × ) 改:由自有资本金、非寿险责任准备金和寿险责任准备金三部分构成 (3)目前,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的形式包括购买债券、投资股票、用于贷款、进行存款、投资于基础设施建设、购买衍生金融产品。( × ) 改:不包括投资于基础设施建设、购买衍生金融产品 第https://jxjy.ecust.edu.cn/jpkc/bxx/xitijieda.html
4.什么是寿险责任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是指人寿保险公司对于人寿保险业务为承担未到期的保险责任而规定从寿险保费中提取的专享资金,它是为了确保人寿保险公司能够有足够的偿付能力去履行其赔偿与给付责任而设立的。 简单来说, 寿险责任准备金就是保险公司为了将来发生的债务而提取的资金,也就是保险公司对未履行保险责任的已收保费。https://www.csai.cn/v/4232.html
5.2023年保险行业中国版IFRS17准则深度解析重塑保险收支确认的模式变化一:保险准备金及账户余额类项目等量并入新增的保险合同资产、负债及其 分出项目,保险合同负债与分出再保险合同资产不再详细列报。以保险合同负债 为例,现行准则下,保险合同负债可分为“未决赔款责任准备金”、“未到期责 任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独立账户负 债”、“保户储https://m.vzkoo.com/read/20230209c2a55dbc68767ab9c48f3731.html
6.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pdf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17,921,899.4522,498,363.36 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20,985,747.7323,618,154.60 应收分保寿险责任准备金5,555,678.528,003,366.90 应收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19,038,647.3119,288,520.04 保户质押868,514,114.13841,555,087.01 定期存款1,030,000,000.001,232,859,200.00 https://m.book118.com/html/2024/0707/6220051041010155.shtm
7.寿险学习分享上表中,死亡率数据引用《中国人身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10-2013)》,预定利率使用3%,未考虑营运费用。保险费收入=年付保险费10000元*剩余在保人数;赔付人数=上年剩余在保人数*当年死亡概率;当年赔付金额=保险金*当年赔付人数;理论寿险责任准备金=未来应收保险费现值-未来应付保险金现值(预期法计算)。 https://xueqiu.com/6967254270/132796689
8.中级保险专业:中级保险专业试题及答案(考试必看)考试题库乙车保险人履行赔偿时,按乙车过失责任,应扣除免赔率为()。 A.20% B.15% C.10% D.5% 点击查看答案 89、单项选择题 不构成保险公司资金运用来源的是()。 A.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B.未决赔款准备金 C.公积金 D.赔款支出 点击查看答案 90、单项选择题 保险企业投资法是规范保险企业()的保险关系的法规。 http://www.91exam.org/exam/87-3942/3942518.html
9.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2023年度跟踪评级报告/2 权益类投资资产+衍生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其他风险资产调整项 分出保费/保险业务收入 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应收 分保寿险责任准备金+应收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 https://www.shibor.org/dqs/cm-s-notice-query/fileDownLoad.do?contentId=2657585&priority=0&mode=save
10.错题库(保险产品)* 39.关于影响我国责任准备金评估的假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①生命表和利率的选择会直接影响到准备金的数额②在均衡纯保费责任准备金计算中,死亡率变化产生的影响是均匀分布于各个年龄的③寿险责任准备金的评估利率对准备金提取金额的影响是反向的④在法定责任准备金的评估中,一般不考虑退保率 * A.②③ B.①②④ https://www.wjx.cn/jq/99224952.aspx
11.保险会计新准则(精选十篇)(三)新准则关于分出业务的核算增加了相关的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应收分保寿险责任准备金、应收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及摊回未决赔款准备金、摊回寿险责任准备金、摊回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等核算内容。这些应收分保准备金资产及摊回准备金核算与原保险合同紧密相关。准则规定,原保险合同为非寿https://www.360wenmi.com/f/cnkey87r92g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