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是中央政府辖下的地方行政单位,其组织机构与中央政府略同,设郡守、郡尉、郡监(监御史)。郡守,为一郡最高行政长官,掌全郡政务,直接受中央政府节制;郡尉,辅佐郡守,掌管全郡军事;郡监,掌监察工作。
县以下设乡、里和亭。乡和里是行政机构,亭为治安组织。乡设三老、啬夫和游徼。三老掌教化,啬夫掌诉讼和税收,游徼掌治安。乡以下为里,是秦国最基层的行政单位。里设里正或里典,其职能除与乡政权职能大体相同外,还有组织生产的任务。此外,还有司治安、禁盗贼的专门机构亭。秦规定,两亭之间相隔十里,设亭长。亭遍布于城乡各要地。
秦始皇二十八年(公元前219年)的峄山刻石辞说:“追念乱世,分土建邦,以开争理”;“乃今皇家,壹家天下,兵不复起”,这说明秦始皇认为废分封行郡县是消除各地兵争所必须的。
郡,是中央政府辖下的地方行政单位,其组织机构与中央政府略同,设郡守、郡尉、郡监(监御史),郡守,为一郡最高行政长官,掌全郡政务,直接受中央政府节制;郡尉,辅佐郡守,掌管全郡军事;郡监,掌监察工作。
县令下设尉、丞。尉,掌全县军事和治安;丞,为县令或县长的助手,掌全县司法。
郡、县主要官吏由中央任免。
县以下设乡、里和亭,乡和里是行政机构,亭为治安组织,乡设三老、啬夫和游徼,三老掌教化,啬夫掌诉讼和税收,游徼掌治安,乡以下为里,是秦国最基层的行政单位,里设里正或里典,后代称里正、里魁,以“豪帅”即强有力者为之,其职能除与乡政权职能大体相同外,还有组织生产的任务。
此外,还有司治安、禁盗贼的专门机构,叫做亭,亭有长,秦规定,两亭之间相隔十里,设亭长,亭遍布于城乡各要地。
秦朝创下的一套中央集权国家政治制度在以后中国社会的历史中,为了巩固统治,只有修修补补,基本框架不变。
秦始皇郡县制
分封制
前几日有人问我,行省制度与郡县制度有什么区别,想来也不是一两句能说清楚的,故特撰此文,概说此中关系。
西周时期,天子威信尚能覆盖,到了西周末年和东周初期,天子式微,诸侯累世强大,此时则不愿意听令天子了。不仅天子如此尬境,各地诸侯也是如此,下面的士大夫封地强大,也有抗衡诸侯之意。韩赵魏三家分晋就是典型的例子。
一些诸侯国认识到这个严重的问题,率先设立了诸侯自己的直接领地,亦即除了分封给士大夫之外还有诸侯自己的自留地。
县与大夫封邑有什么区别呢
「县,系也」《说文》。注:「此本是縣挂之縣,借为州縣之縣。今俗加心,别作懸,义无所取。」
什么意思呢县就是悬挂,就是系,意思君王的权力远系,县尹是直接替君王在行政,县字本意也说明县就是君王的自留地,不属于分封地。
楚国有此先例,其他诸侯国有所效仿,后来的秦国更是把君王自留地扩充为县、郡两级。不过当时县大于郡。
县以下古来皇权不涉及,由家族自治。所谓「皇权不下县」。县尹一个人就能处理很多事了,并不像如今一样,设立太多机构。那时候为什么没有太多机构呢,就是县以下家族自治,比如什么杀人放火案,自己家族内出的败类自己族长就会给当地一个交待,并不需要上访告到县衙。事情闹到县衙去的,必定为重大之事。
后来的王朝,都是在郡县制基础上,略有改动,或增加政级单位,由郡县二级到四五级。或改郡县名称。大体上可以统称为郡县制。
秦:郡、县(县以下乡、里严格上不算国家直接政权)(二级)
汉:州、郡、县(三级)
唐:道、州、府、县(四级),都护府、都督府(边境军事特别机构)
宋:路、府(州)、县(三级)
自秦至宋,统属郡县制,各朝各有不同建制。
郡县制的好处在于,结束裂土分封,各自称王的局面。另一大好处是行政单位比较少,郡县官员直接由朝廷任命,上下言路比较通,治国轻松,极少的官吏就可治理幅员辽阔之国,效率也比较高。
但随着历史推进,其弊病也很多,如唐宋时,地方官吏考核不严格,又下放权力让地方考核,导致乡绅恶霸非常多,官民冲突巨大。
蒙元想破脑袋,想出一个新的地方行政制度,就是行省制。
行省制是什么
省,就是视察。监督、视察管理的意思。
隋朝结束分裂局面,再一次统一中国,设立了三省六部,其实是五省(尚书省、门下省、内史省、秘书省、内侍省),但只有尚书省、门下省、内史省真正掌权,秘书省掌管国家典籍,内侍省掌管宫廷事,说白了就是皇帝管家。所以后世习惯称之为三省。
三省是国家中央机构,内史省,也叫中书省,相当于后来的内阁。门下省相当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尚书省相当于国务院。(不能又完全对照,仅作相对参考,因古今机构职权不同、行政范围不同)
三省六部是隋朝开始实行的中央机构,后面的王朝一直延续,
前面说道蒙元时,幅员辽阔,难以驾驭,第一国策又是防汉,蒙古开始实行行省制度,亦即全国按地方划出不同的版块,但不设立版块的最高行政机构,更无最高行政长官。
这种情况相当于,州、县等有行政机构和行政长官,但管理一个地区共同的周线并无一个整体的行政机构和行政长官,意思是州府没有直接的上司。
那这个版块怎么行政呢就直接向中央的中书省(蒙元时相当于国务院)汇报工作,同时中书省直接管辖地方。这样的版块就叫做「行中书省」,简称「行省」。
举个例子,比如陕西行省下面各州府机构都有,官员也有,但并无陕西省长或省委书记,而是国务院直接管辖。
蒙元把全国分为十个行省,相当于中书省(国务院)直接管辖十个区域,这样一来,治理一个大国,仅仅相当于十个小国的国务院汇总,顶多增加国务院一些人手就可轻松解决。
所以蒙元前期,行省并无行政长官和机构,蒙元之所以这么做,就是防止一个行省的力量太过强大,万一造反难以驾驭,而分化成小州县由中央直接管辖,则没有地方直接的强大。其目的也是为了防汉。
这便是行省制与郡县制的根本区别。
行省制度的优劣
好处:可以更快捷统治更大的国家,再远的地方,只要一旦划为行省,则熟化更快。(自治区除外,是与行省相反的路子)
如:满清时,曾有汉族官员建议在西域(今中亚,当时有属国)设立行省,废除属国,也因满清防汉,远军不能守,必然只能汉军去守,未能听取建议。不然,今中亚地区早就是内陆行省。
坏处:以防汉为策的行省制度,直接分化了汉族地区创造能力(行省之下州府郡县没有自由与外省州府郡县交易的权利和机会),更是让汉人行省分化,各自地域分歧。今天的地域歧视、地方保护主义、各地抢注名人等等,皆是行省制度下地方官员做政绩和历史原因造成。失去了直接的创造能力。
满清时期,更是细化行省,原湖广行省分成湖北省、湖南省,原南直隶省分成安徽省、江苏省。原湖广省可养育全国而有余,原南直隶经济远超世界诸国总和。
一经分化,失去其经济链和产业技术,再无此风光。
故此,论地方经济之发展,郡县制强于行省制。论大国统一防汉强大,则行省制强于郡县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