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7年开始,每一个老师的身份都可从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一键查询。
2016年底前将建成的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由全国、省级、市级、县级、学校层面分层管理,实现对得的精准管理。
按教育部要求,各省市自治区学校要确保在12月13日前完成信息采集审核工作,并在此基础上推进信息定期更新和系统应用工作。
导航2:选定并进入“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教师自助子系统”;浏览器:建议用IE8以上。进入子系统后,出现如下界面:
导航4:密码修改后,该完善信息了,一共有14项,其中带红“*”的为必填项。完善相应项目信息时,需点击右侧的“展开”图标,如图:
现在,开始填写
1首先输入基本信息
首先检查姓名与身份证号码是否有误(以身份证上的名字为准,如与档案上的名字不符,请点档案名填在“曾用名”一栏中),如有误,请及时与中心校管理员进行联系。点击右上角“修改”进行信息输入,输入完成后点击保存。如图:
特别提醒:进行逐项录入时一定按要求录入(注意,相应栏目右侧点开之后有选项),带红“*”栏目为必填项。注意,录入不是打字录入,而是按选项“选择”录入。
几项需注意的:
●签订合同情况:(大多都属于聘用合同,否则据实填写)
●进本校年月:(指的是进入编制所在学校的日期)
●教职工类别:干部为“专任教师”,工人为“工勤人员”
●是否是免费师范生:(凡自费的都是“否”,除六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填“部属师大免费师范生”外,其他的是“地方免费师范生”;工人全部都是“否”)
●是否在编:(全部选“是”,个别无编的选“否”;如果无编,还要在“用人形式”那一栏做相应的录入)
2学习经历
有几段学习就新增几段,按照毕业证上的内容进行填写,最好是看着毕业证填写。
3工作经历
有几段工作经历就新增几段。
4岗位聘任
填目前的岗位选择录入(干部选“教师岗位”,工人选“工勤技能岗位”),岗位等级(教师岗位分“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十三级”,中高(五、六、七级),中级(八、九、十级),初级(十一、十二、十三级),据实填写。工勤技能分工勤技能一至五级,据实填写)
5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在“060中小学教师”中进行选择,“中高”对应“062高级教师”,“中级”对应“063一级教师”,“初级”对应“064二级教师”,未定级的选“065三级教师”。
6教师资格
也就是发的那个紫色皮儿的“教师资格证书”,按照证上的内容填写。
7教育教学
只填2016年的春季及秋季,按提示如实填写。
8教学科研成果及获奖
此项可填可不填,据实填写。
9入选人才项目
10国内培训
主要填写县级举办的培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网上培训、国培等,最好看好着证件填写。如图:
11海外研修(访学):
此项有则填
12技能及证书
①语言能力:有选项(汉语应该必选吧,或者再新增一项英语)
②其他技能:此项可不填
③证书信息:包括普通话证书、计算机培训证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等。按照证书上的内容填写。
13交流轮岗
如果没有轮岗,在“交流轮岗类型”一栏中,选“0-无”。
14联系方式
按要求提示,据实填写。
全部填写完成全,点击右上角的“完整性检测”按钮,数据完整,方可通过。
重要提示
拓展阅读:
教师厅[2016]3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
部署与启用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一、目标任务
教师系统是国家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的核心组成部分,具备教师基础信息管理和业务管理两项基本功能,旨在为各地各校进行教育决策提供信息服务,为推进教师工作管理信息化提供支持,进一步提升决策水平、优化管理流程、提高管理效率,更好地开展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教师系统建设与应用的核心任务包括三项:一是采集全国各级各类教师基础信息,实现联网运行,为每一名教师建立电子档案,确保教师“一人一号”;二是推动教师信息动态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三是推进教师系统应用,实现基础信息管理、业务管理与教师工作的深度融合。
二、总体要求
(一)两级建设、五级应用。教育部负责建设国家级教师系统,开发教师基础信息管理和核心业务管理软件系统,提供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使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托国家开发的软件系统,部署本地区软硬件环境,建立省级教师系统。两级系统互联互通,构成教师系统。教师系统面向中央、省、市、县、校等五级用户,为其开展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提供服务。
(二)分级管理、属地运行。教育部负责国家级教师系统的运行与管理,根据国家教师宏观管理工作需要,从省级教师系统提取全国教师核心信息,组织开展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教师信息采集,指导各地各校开展系统建设与应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省级教师系统建设与管理,组织开展本地区幼儿园、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高职(专科)院校和省属本科院校等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信息采集工作,推进系统建设与应用工作。
(三)统一规划、地方定制。教师系统统一规划各地上报的教师核心信息指标,并研制较为全面的教师基础信息指标,提供各省选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系统启用前,认真研究各项信息指标,在上报国家的核心信息基础上,选定本地区采集的教师基础信息指标,并可根据需要进行研制拓展。根据工作需要,教育部先行开发支持教师培训学分(学时)、教师变动和教师交流轮岗等的核心业务管理功能模块,提供各省使用,同时,鼓励各省基于教师系统开发其他业务管理功能。
三、组织管理
教师系统部署与应用工作涉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覆盖各级各类学校,工作专业性强、环节复杂、参与部门众多,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制度,强化队伍建设,落实系统建设、培训与运维经费,建立系统良性运行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部署有力、信息采集准确全面、应用不断深化。要高度重视信息安全工作,建立安全制度,明确安全责任主体,做好应对预案,强化管理保障和技术保障,确保系统运行安全、确保教师信息安全。
四、工作安排
(一)制定工作方案。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部署与启用工作方案》(附件1)要求,制定本地区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与重点,确定系统部署、人员培训、信息采集、管理应用等核心工作环节的具体安排,确保系统部署与启用顺利推进。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于2016年8月10日前将本省教师系统部署与启用工作方案纸质及电子版报送至教育部。
(三)加大工作推进力度。落实信息采集责任。实行“谁填报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确保信息采集及时、全面、准确。
积极推进系统应用。将教师系统与教师管理工作相结合,通过大数据分析、业务管理功能使用,不断探索系统应用的路径与机制,确保系统可持续运行。
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联系人:李新革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联系人:张又伟、王炳明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教师工作司综合处(10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