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所得税法,2018年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税改,修改了中国税收居民定义的改变,这是其一。
其二,我们来看看《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之规定: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四、劳务报酬所得;五、稿酬所得;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八、财产租赁所得;九、财产转让所得;十,偶然所得;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可见,个税缴税范围之广。我们注意一下第七条,红利所得,那么保单分红里的红利,是否需要交税呢。答案是是的,那大家伙可能纳闷了,那你还说保险避税,是这样的,我们接着往下看:
那么我们再来看看《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五、保险赔款;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等
注意一下第5条:保险赔款。这里也就是我一直提到的内地保险避税的法律依据了。不过呢,保险的分红收益,红利,这些不属于”保险赔款“,如果大家购买了大额的内地人寿保单,保单带有分红的话,这部分,是属于红利所得,是要交个税的。那,有的代理人可能会跟我争了,说保单的分红和银行存款的孳息是一样的,是免个税的: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8〕826号)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即利息税自2008年10月9日起暂免征收,利息税实行分段计算征免,居民储蓄存款在1999年10月31目前孳生的利息,不征收个人所得税;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孳生的利息,按照20%的税率征税;2007年8月15日至2008年10月8日孳生的利息,按照5%的税率征税;2008年10月9日起孳生的利息,实行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1.死差。举个栗子,原先预计一万人里有仨挂了,保险公司要赔三份钱,结果到真赔钱的时候却只挂了一个,有两份钱就没有赔出去。没赔出去的钱,就成为了部分的分红。
3.费差。咱举个栗子,保险公司预计给前线员工agent和后台staff的奖励要花费一个亿,结果只花费了一千万,没花出去的钱,成为部分的分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分配的投资者收益和个人人寿保险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8〕546号)第二条规定:”对保险公司按投保金额,以银行同期储蓄存款利率支付给在保期内未出险的人寿保险保户的利息(或以其他名义支付的类似收入),按”其他所得“应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利息的保险公司代扣代缴。”
从这一规定,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即个人取得保险产品分红,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利息的保险公司代扣代缴。
好的,看到这儿咱们小结一下。在内地购买的分红保险,保险赔款,不需要缴个税;保险分红,需要缴个税,但由保险公司代扣代缴了。
那么,香港地区呢?
这里香江君说一下,
1.香港没有“个人所得税”,只有“薪俸税(SalaryTax)”,简单来说,就是在香港工作的话,就工作收入部分,才需要交salarytax的。参考定义:
SalariesTaxischargedoneverypersoninrespectofhisincomearisinginorderivedfromHongKongfromanyofficeoremploymentofprofitandanypension.Incomeincludesallincome,perquisitesandfringebenefitsfromtheemployerorothers.Residentsandnon-residentsmayalsobeliabletosalariestaxinHongKongandaretaxedinthesameway.
小结一下,和保单分红没有交集。
2.香港的利得税(ProfitTax),类似于内地的企业所得税。
香港利得税,是两级制,按照应税收入的多少来分。18-19纳税年度以前,少于200万港元的应税收入,税率为15%,其他的是16.5%。
18-19纳税年度以后呢,对于一般的企业来说,新增了一个8.25%的税率,是对于低于200万港币以下的应纳税收入,其余部分16.5%。所以就香港的保险公司来说,适用的税率是16.5%,比内地一般企业的25%低很多。
就企业需要交的税来说,香港也要低一些,自然利润也要高一些,可以分配给客户的分红,也会受到一些影响。
小结一下,香港税制简单,牵涉到香港保险的,无论是赔款,还是保单分红部分,都是不需要在香港交税的。有的朋友可能要问,那在香港不需要交税,这钱拿回内地,是不是要交呢?——1.对于某些客户来说,好不容易出来了,资产平衡一点了,为什么还要送回去呢?2.保单赔款,毋庸置疑,两边都不需要;3.保单分红,您的分红积存在香港的保险公司,香港的保险公司,怎么会替客户代扣代缴内地的个人所得税呢?而且保单,通常缴费期短则几年长则几十年,但其现金价值,在头几年,都是很低的。CRS申报的,也都是大额的保单,一般的保单,不受CRS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