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服务业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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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本课题在对国内外农业服务业理论综述基础上,以全国第二次农业普查数据为依据,从对发展水平、地区分布、主要经营单位情况、劳动力结构和经营绩效五个方面对浙江省农业服务业的现状进行了全面研究。虽然浙江农业服务业发展规模较大,经营状况较好,但与浙江经济发展水平在全国的位置并不相称。浙江农业服务业今后的发展方向基本可以确定为在效益优先的前提下,逐步做强做大农林牧渔服务业,为农业发展、农民致富和新农村建设发挥更大的作用。因此,应该重视农业的多功能性,以农业服务业发展促进经济的转型升级;优化农业内部分工,以专业化促进浙江农业服务业效益提高;利用浙江的制度优势,以市场化建立和完善农业服务业产业体系;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以信息化发展壮大浙江农业服务业。
关键词:浙江农业服务业发展现状对策
本课题以全国第二次农业普查数据为依据对浙江省农业服务业的现状和未来发展的模式进行了全面研究。
农业对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至关重要。即使是在基本实现工业化以后,农业不仅提供人类社会赖以生存的基本生活资料,而且仍然是社会分工和产业发展的前提条件和物质基础。在我国,农业虽然吸纳了大量的劳动力,但是,由于农业本身的附加值较低,造成越来越多的农民不愿继续从事农业生产、逐渐脱离农业、进而离开农村社区的现象。而在一些发达地区,现代农业的发展不仅提高了农民收入,稳定了农村社区,而且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现代农业,首先就在发展农业服务业,通过农业服务业不仅提高了整个农业的附加值,而且可以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农业服务业通常是指与市场机制、高新技术和信息平台相适应的服务于农业生产和农村社区的行业,是通过多种经济形式、多种经营方式、多层次多环节发展起来的一大产业,是现代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课题的研究基于第二次农业普查数据分析浙江省农业服务业(农林牧渔服务业)现状。通过对浙江农业服务业的系统分析,提供了深入研究浙江农业服务业现状的丰富资料,及时发现农业服务业中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农业服务业发展的对策与思考。对于浙江这样一个经济发达、市场化程度较高的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研究农业服务业现状意义深远:首先,对农业服务业的研究,有利于促进浙江省农业服务业发展和农村社区稳定,对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起到保障作用;其次,对农业服务业的研究,有助于政府部门认识到农业产业发展的方向与未来,对发展农业生产、提升农业附加值、增加农民就业、提高农民收入都将有重大启发。第三,对农业服务业的研究,有利于农业产业内的结构调整,从而减少对资源环境的压力,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由于世界各国在服务业行业分类标准上的差别,有些国家把农林牧渔服务业分为第三产业,有些作为第一产业。2003年国家统计局根据我国2002年新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对三次产业进行了重新规定,在这一规定的附件中,明确把农、林、牧、渔服务业列入第一产业,由此服务业与第三产业出现了数量上的差别。在目前可见的国内外农业服务业研究现状看,对于农业服务业的行业分类即包括农业内的支持性服务,也包括了农村社区的服务业(第三产业)。因此,与本课题的研究对象有一些区别,但是也有一些值得借鉴的观点。
相对于服务业的研究,农业服务业的研究起步较晚,成果也相对较少。目前国外对农业服务业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五个方面:
1、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研究
对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国外有许多不同的观点:Bertmetz(1992)认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是一个社会过程,而DavidBennett(2002)却认为这是一个交易过程,Risdon、ThomasEponou等则把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过程分成了前后衔接的阶段。国外对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问题的研究已相当深入:RobertK(1995)研究了科技成果转化效果评价和计量问题;ToshihikoMukoyama(2002)运用数量方法分析了决定成果转化速度的因素;TenkirRenger(2002)运用数学方法研究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农产品的价格变化之间的关系;ThomasEponou(2002)分析了造成转化低效的深层次原因:缺少系统论的观点和高效的领导责任体系、缺少透明的共同遵守的科技政策、对转化过程的战略研究和科学管理不适应、强调农民参与、以农民需求为动力不够等。Bertmetz(2003)还研究了政府规制、自由贸易政策、教育等因素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作用。
2、农业旅游的理论研究
3、农业保险的研究
马克思早在《哥达纲领批判》中就有了农业保险的基本思想,他提出的用来应付不幸事故、自然灾害等的后备基金或保险基金就具有农业保险费或农业保险基金的意义。后来的农业保护理论、福利经济理论、新制度经济理论、国家干预与市场机制理论等都对农业保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行了论述。但是,农业保险的实践却进展艰难。Nelson和Loehman曾说过:在理论上,农业保险是一种有效的风险分摊机制,然而在实践中,农业保险却成为一种将损失转嫁给政府或则其他保险机构的高成本的风险转移机制。Schacht(1990)认为农业保险中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很难防范,而且会降低农业保险的效用。现在很多国家支持事实农作物一切险这类保险计划的主要论据并不是该计划能够提高农民或者其他人的福利,而是更多地强调有必要用保险计划取代政府灾害救济。
在信息技术高速发达的今天,与城市相比,农村的交通与通讯设施相对落后,如何在有效地提供农业信息服务,来推动农业发展成为各国共同的问题。目前,大多数国家的农业信息服务主要由政府的农业管理部门、研究部门、农业技术推广部门或专门的农业信息中心承担。例如,美国农业部早在1988年就在位于马里兰的国家农业图书馆建立了农村信息中心(theRuralInformationCenter,简称RIC),面向农村政府官员和农村社区提供信息服务。在非洲,农业技术推广部门被很多研究确认为传播农业科技信息的主要渠道。
虽然国内把农林牧渔服务业列为第一产业,但是通常研究中所指的农业服务业还是一个涵盖广泛的概念,从目前已有的研究成果看,几乎没有对专门的农林牧渔服务业的研究,反而多集中于农业技术成果转化与应用、农业旅游、农业物流、农业保险等的研究。
1、关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研究
周衍平(1997)等把农业技术分为“私人技术”、纯粹“公共技术”和“半公共技术”,并相应地提出采取市场机制、政府干预机制、市场与政府半干预相结合的三种成果转化机制。这个观点得到了马扬、陈希平等人的支持和进一步发展。同时,我国长期以来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所面临的现实问题也成为研究的焦点,王俊明早在(1994)就提出强化行政指导职能、完善推广体系、拓宽转化渠道、增加资金投入等解决对策;顾焕章(1997)提出要完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供求机制;尹利军(2001)提出建立开放的农业科研机制、信息传递机制、利益驱动机制和农业风险投资机制。这些研究,在不同暑期对我国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有一定指导意义。
2、农业旅游的研究
4、农业信息服务的研究
我国的农业信息服务,过去主要依靠各级农业技术推广部门。随着交通与通讯技术的发展,我国农业信息服务的模式发生了较大变化,互联网、各种农业合作组织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各地在农业信息服务上结合本地区特点提出了一些新的农业信息服务模式:赵继海(2001)等提出培育农业信息网络的“中继”机构;邵芳(2003)认为上海农村信息服务应特别注重上海农业网和上海农科热线、沪郊成人教育培训基地、市场信息服务体系三大版块的建设。2003年以后,浙江省基于阿里巴巴公司平台的“农民信箱”推广,则为信息技术快速发展背景下农业信息服务提供了一种崭新的发展模式。
我国大量的农业生产资料年代经营企业在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了市场化的改革,进入新世纪后农业物流随着物流行业的发展快速发展起来,政策针对农产品流通的特殊性开始提供一些特殊的政策,比如绿色农产品通道等。姜大立、张剑芳等(2004)同时从农业行业物流管理的角度,提出农业行业物流管理应通过农资连锁经营配送管理、农业产业化经营管理和农产品物流管理来开展,并提出了农资企业的连锁经营、订单农业、产业化生产、农产品批发四类农业物流运作模式。赵黎明、徐青青(2003)对中国区域农业物流体系进行了设计,对区域现代物流信息平台功能进行了设定,并进一步研究了大农业物流的产业链结构。李学工、刘伟芳(2003)认为农产品营销需要借助现代物流及其供应链管理来解决;罗其友、陶陶(2004)将农产品物流支持政策与农业资源储蓄支持政策、农业生产支持政策、农村社会支持政策并列为发展高效农业的四大政策体系。
世界农业发展历程一般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即原始农业、传统农业和现代农业,而现代农业的主要特征表现为机械化、科技化、商品化、知识化和可持续发展。农业服务业是现代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拓展农业外部功能、提升农业产业地位、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等方面都发挥着积极作用。
农业服务业的发展水平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个国家或地区农业的市场化程度和现代化水平,衡量农业服务业发展水平的主要经济指标就是农业服务业的规模总量及其在农业中的地位。
农业产业活动单位农产品销售总收入比较客观地反映了浙江省农业产业的经济规模。在农业产业内,渔业的经济总量规模最大,其次是畜牧业、种植业,而农林牧渔服务业的经济总量规模最小。从地区公布看,渔业产品销售收入居高的台州和舟山两市,农产品销售总收入名列全省前茅,传统的农业大市衢州和地处山区的丽水却因农产品内在结构因素在农产品销售总收入上没有明显优势。这说明销售总收入反映的出来的经济规模情况,其中重要的决定因素之一是农产品价格因素,其次就是农产品的内在结构问题。而价格因素同时可以说明目前制约浙江农村中的农林牧渔服务业发展规模的主要原因不仅在其数量偏小(单位数比重也是最低),而且在于这些作为支持性的农业服务在价格上也偏低,这既影响了农业内部专业化分工的深化,也会影响今后农林牧渔服务业的发展。
表1:农业产业活动单位农产品销售总收入
主营农业类别
总额(万元)
比重%
合计
2642039.00
100%
1.农作物种植业
516146.00
19.54%
2.林业
90700.00
3.43%
3.畜牧业
555386.00
21.02%
4.渔业
1467068.00
55.53%
5.农林牧渔服务业
12739.00
0.48%/
表2:各地区农业产业活动单位农产品销售总收入单位:万元
地区
农作物种植业
林业
畜牧业
渔业
其中:捕捞业
510133.00
86991.00
571923.00
1472992.00
1151864.00
杭州市
313151.00
108960.00
20149.00
115749.00
68293.00
1527.00
宁波市
344047.00
69733.00
8384.00
71399.00
194531.00
137733.00
温州市
307488.00
55391.00
2670.00
51556.00
197871.00
169725.00
嘉兴市
83525.00
31663.00
95.00
33746.00
18021.00
10.00
湖州市
82518.00
25214.00
7112.00
35881.00
14311.00
1043.00
绍兴市
166458.00
49623.00
7255.00
61396.00
48184.00
845.00
金华市
164345.00
49943.00
14363.00
93122.00
6917.00
200.00
衢州市
72277.00
17572.00
6654.00
40697.00
7354.00
0.00
舟山市
491621.00
3813.00
105.00
4686.00
483017.00
471338.00
台州市
535455.00
57160.00
8361.00
37016.00
432918.00
369370.00
丽水市
81154.00
41061.00
11843.00
26675.00
1575.00
73.00
从农林牧渔服务业内部结构看,农业服务业销售收入最高,其次是牧业服务业、渔业服务业,最低的是林业服务业。这反映出浙江省目前农林牧渔服务业发展的客观情况,浙江农业服务业的总体规模最大,农业机械化、专业化和现代化的发展必然带动了支持性的农业服务业的发展。
表3:农业产业活动单位农产品销售总收入
农林牧渔服务业
其中:农业服务业
5880.00
46.16%
林业服务业
582.00
4.57%
牧业服务业
4623.00
36.29%
渔业服务业
1654.00
12.98%
农业普查对浙江省农业服务业目前的地区分布情况作了细致分类。从农业服务业生产经营户在全省的分布情况看,经营户占全省比重最高的是温州,其次是嘉兴、台州和绍兴,无一例外,这四个地市是浙江省市场化程度比较高的地区,而且这四个地市的农业人口比重在全省也比较高。从农林牧渔服务业经营户占本地区农业经营户的比重看,全省平均水平在0.25%左右,超过全省平均水平的只有温州、舟山和嘉兴,如果说温州和嘉兴的市场化程度高而导致农业内部的专业化程度高,那么舟山则是因为在产业结构中其第一产业总体居高不下所致。
表4:农林牧渔服务业生产经营户的地区结构(按经营主要农业行业分)
经营户数
占本地区的比重%
占全省的比重%
6089631
14964
0.25%
835477
1256
0.15%
8.39%
584039
1481
9.90%
617662
3578
0.58%
23.91%
582666
1719
0.30%
11.49%
459012
941
0.21%
6.29%
679922
1603
0.24%
10.71%
715372
1003
0.14%
6.70%
454168
745
0.16%
4.98%
72200
246
0.34%
1.64%
718270
1628
0.23%
10.88%
370843
764
5.11%
表5按经营主要农业行业分的农业生产经营户数量
普查区类别
6053779
4794047
675998.
452242
116603
14889
按社区类型分
村委会
5998404.
4747538.
670312
450010
115758
14786
居委会
55375
46509
5686
2232
845
103
按地势分
平原
2598288
2174577
58261
291589
66131
7730
丘陵
1860110
1529979
213565
70394
41746
4426
山区
1595381
1089491
404172
90259
8726
2733
按所在乡镇类型分
乡
847778
616463
169973
42930
16404
2008
镇
4388702
3465072
455155
367793
89503
11179
街道
817204
712420
50870
41516
10696
1702
农场
95
92
0
3
从普查提供的更为细致的资料(表5)看,按社区类型分,农业生产经营户主要集中在村一级;按地理环境和地势条件分,依次分布在平原、丘陵和山区;按乡镇类型分,农业生产经营户主要集中在镇,这与目前浙江农业人口的总体分布情况一致,也反映出浙江省目前的城镇化水平和进程。
表6农林牧渔服务业生产经营户数量分布情况
合计户数
农林牧渔服务业户数
——
99.09%
99.31%
0.91%
0.69%
42.92%
51.92%
30.73%
29.73%
26.35%
18.36%
14.00%
13.49%
72.50%
75.08%
13.50%
11.43%
0.0016%
根据普查数据整理得到:按常住户、本地户和农业生产经营户分的农业主要行业住户比重中,农作物种植业的常住户比重略高于本地户和农业生产经营户,而林业的本地户、农业生产经营户则略高于常住户,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基本一致。这大致反映浙江省目前农村劳动力流动中,力本省的山区农业劳动力有外流,而农业种植业则有外来劳动力流入。在农业各主要行业中,农林牧渔服务业的住户比重最低,仅为0.25%。
表7:浙江省农业主要行业的住户构成
常住户
本地户
农业生产经营户
户数
比重
6052600
6076600
4809755
79.47%
4815538
79.25%
4826285
657250
10.86%
675519
11.12%
676331
11.11%
452792
7.48%
452525
7.45%
453568
117952
1.95%
118121
1.94%
118483
14851
14897
从法人单位数看,浙江省农业法人单位依次分布在渔业、农作物种植业、农林牧渔服务业、畜牧业和林业,农林牧渔服务业的法人单位数占了10%。渔业和农林牧渔业的法人单位比重高于住户单位比重,渔业是由于其作业方式的特殊性,而农林牧渔服务业则说明作为新兴行业其组织化程度相对较高。
在农业服务业内,法人单位的分布则主要集中于农业服务、其次是牧业服务业、渔业服务业和林业服务业。与渔业法人单位数相比,渔业服务业的法人单位比重明显偏低,而林业则相反。这反映目前农业服务业发展中,林业的支撑性服务相对普及,而渔业内的支撑服务业则相对缺乏。
表8:浙江省各地区农林牧渔服务业经营户的比例结构
占总户数比重%
农林牧渔服务业经营户
占农业户比重%
9089353
67.00%
1037195
80.55%
0.12%
1268619
46.04%
1260446
49.00%
0.28%
622132
93.66%
502187
91.40%
0.19%
963175
70.59%
0.17%
1047021
68.32%
0.10%
528447
85.94%
207484
34.08%
1196943
60.00%
455704
81.34%
0.18%
浙江全省农业经营户仍占总户数的67%(表8),其中,比重最高的是嘉兴和湖州,二者超过了90%,最低的是舟山,仅为34%。其中农林牧渔服务业生产经营户所点比重全省各地均不足1%。
表9:浙江省各地区农业服务业的住户构成
1255
1477
3572
3573
1705
1717
937
940
1602
998
1002
744
1627
687
713
按农业服务业各行业的住户情况看(表9),除丽水的农业生产经营户多于本地户多于常住户,其他地区基本上完全一致。这说明丽水目前的农业服务业生产经营者构成相对复杂,有本地的也有外来的。
表10:浙江省农林牧渔服务业常住从业劳动力的比重
第一产业常住从业劳动力
农林牧渔服务业常住从业劳动力
4850463
40693
0.84
611244
4339
0.71
393910
4893
1.24
374976
7481
2.00
419963
4565
1.09
388398
2715
0.70
390974
3799
0.97
603016
2496
0.41
538014
1567
0.29
87697
2188
2.50
509877
4997
0.98
532394
1653
0.31
根据农业普查资料,浙江省农业各行业2006年经营性总收入构成中,渔业的经营性总收入最高,占51%,其次是农作物种植业、畜牧业、农林牧渔服务业和林业。
表11:浙江省农业服务业收支情况单位:万元
全年经营总收入
其中:农林牧渔服务业收入
全年农林牧渔服务业支出
种植业服务业
畜牧业服务业
2915210.00
188735.00
95281.00
4775.00
58956.00
29723.00
83712.00
345090.00
20318.00
4771.00
1092.00
9640.00
4815.00
367305.00
9890.00
3014.00
55.00
4462.00
2359.00
11922.00
329720.00
12622.00
6170.00
261.00
881.00
5310.00
13889.00
130551.00
29744.00
14707.00
338.00
7873.00
6826.00
13494.00
121467.00
41998.00
17142.00
269.00
21312.00
3275.00
3499.00
180432.00
10327.00
4416.00
196.00
4517.00
1198.00
3754.00
214838.00
20783.00
15724.00
330.00
3967.00
762.00
10566.00
98199.00
17756.00
13785.00
489.00
3439.00
43.00
5549.00
495207.00
473.00
321.00
552449.00
15818.00
9197.00
453.00
1665.00
4503.00
6808.00
79952.00
9006.00
6355.00
1292.00
1200.00
159.00
从主营农业的法人单位经营情况看,浙江省农林牧渔服务业总收入达到了17.6亿,从各行业看,种植业服务收入最高,其次是畜牧业、渔业和林业;从地区看,湖州市的总收入最高,其次是嘉兴、金华和杭州。其中,舟山市的农林牧渔服务业法人单位收入全部集中在渔业服务上。
表12:浙江省主营农业法人单位农林牧渔服务业收入情况单位:万元
农林牧渔服务业经营总收入
其中
#种植业
175982.00
82724.00
6468.00
57159.00
29631.00
20228.00
4741.00
1087.00
9585.00
9506.00
2340.00
45.00
4789.00
2332.00
10494.00
3749.00
566.00
870.00
5309.00
25714.00
10774.00
7816.00
6786.00
37950.00
13053.00
336.00
21306.00
3255.00
9284.00
4055.00
193.00
3838.00
22343.00
15667.00
1698.00
4155.00
823.00
16021.00
13690.00
243.00
2046.00
42.00
413.00
15182.00
8725.00
373.00
1581.00
8847.00
5930.00
1589.00
1173.00
155.00
对于我国目前农业服务业发展的水平,我国的统计口径与国外一些国家的统计口径不一致,很难进行横向比较。基于本课题研究中得到的普查资料仅为浙江一省资料,所以又很难与全国平均水平进行比较。从现有普查资料看,浙江省有农林牧渔服务业法人单位4727个,占我国东部地区的8.67%,占全国的3.41%;年末从业人员36868人,占东部地区的6.67%,占全国的3.32%。这些比重相对于浙江经济在全国的水平而言,明显偏低。这也说明浙江农业服务业的发展在全国没有明显优势,从法人单位规模看,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这说明浙江省的农林牧渔服务业与浙江各类企业主体特征一致,以中小企业为主。浙江农业服务业今后的发展方向基本可以确定为在效益优先的前提下,逐步做强做大农林牧渔服务业,为农业发展、农民致富和新农村建设发挥更大的作用。
农业多功能性的核心是经济、社会与生态之间的平衡。与传统产品生产意义上的生产性农业相比,农业的多功能性使现代农业从内涵到结构均已发生重大变化,日益成为国民经济的基础结构部门,而不再是一个简单的产品生产部门。农业的外部性特征或溢出效是农业多功能性的理论基础,理解了这一点就看到了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方向。理解和重视农业的多功能性,大力发展有机农业和绿色农业,还有助于农产品的国际贸易。一个地区农产品国际贸易比重高,势必对农业服务业提出更高的要求,特别是在农业的产前、产中和产后都需要一些特定的农业服务,从而带动农业服务业的全面发展和与国际接轨。
农业服务业发展既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也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标志。2007年3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贯彻统筹城乡发展的基本方略,大力发展面向农村的服务业,不断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为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对于目前浙江经济社会的转型升级来说,农业服务业发展有助于推动浙江农业向新型现代农业转型,也有助于浙江经济结构的优化与升级。
在浙江经济发展中,专业化和企业集群是带动浙江实现农村工业化、推动城市化发展的宝贵经验之一。在今后农业服务业发展中,首先应该借鉴这一经验,优化和细化农业目前的内部分工与协作,使更多地农林牧渔服务业独立于传统农业,以专业化分工、大规模生产服务来降低农业服务业成本,提高农业服务业效益,使农业服务业成为浙江农业现代化的最要推动力量。
农业服务业发展中,必须考虑如何延长农、林、牧、渔这些产业的产业链,通过前向和后向的发展来带动整个产业的经济效益的提高,使服务业创造的价值成为农产品价值构成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而提升农业的总体收益。从农业的生产过程来看,产业链的延伸就是细化产业分工同时提高产业集中度。在农业的产前服务中,包括了信息、种子、种养计划合同等服务;产中服务包括了技术、生产资料提供等服务;产后服务则包括了产品销售、流通、储存、包装等服务。通过不断细化并优化这些服务,可以使农业生产更加专业化,并且这些服务能够帮助农户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
浙江的自然资源稀缺,但改革开放30年来通过制度创新和市场化改革取得了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在农业服务业产业体系建设上,要利用已有的体制和制度优势,发展以多成分、多形式、多功能、纵横交错、相互配套、覆盖农村各产业乃至农民生活、连接众多企业和千家万户为特色的现代农业服务业产业体系。建立和完善农业服务业产业体系,一是要鼓励农民参与到农业服务业发展中来,开展耕、播、灌、割等农业产前、产中服务,发展农产品运输、销售、贮藏等产后服务。二是组织农民的专业技术协会、专业合作社,并让其充分发挥活力,鼓励一些生产同类农产品的农民为增强市场竞争力而自愿联合起来,交流信息,学用技术,合作推销产品,共同开拓市场。三是培育一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龙头企业”,为农户开展产前产中产后的系列服务,并在这一过程中发展壮大,成为农业服务业发展的中坚力量。
浙江的农业服务业主要集中在乡镇,市场信息滞后成为影响这些企业进一步发展的主要障碍之一。随着浙江省政府年内即将实现的“村村通网络”,以及“农民信箱”的普及与强化,农村过去的“信息鸿沟”被填平。
目前来看,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普及发展的过程,在农业服务业发展中要不断提升农业科技信息服务水平。政府涉农部门要转变职能,创新机制,着力提升综合服务能力,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一是开展对农民科技培训,形成一批新型农民科技培训示范村;二是建立农技推广责任制度,明确农技、农经、农机、畜牧兽医专业的各层次农技人员的职责;三是全面实施农民信箱和万村联网工程,扩大信箱用户群,鼓励现有农业服务业从业人员和企业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平台,创新服务模式,拓展经营的空间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