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加快建设金融强国,坚持把防控风险作为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提出要“引导金融机构聚焦主业、苦练内功、降本增效,切实提升行业发展可持续性”。近年来,我国农业保险在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补贴的支持下,业务快速发展,在保障粮食安全、助力脱贫攻坚和护航乡村振兴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部分保险公司基层机构在承办政策性农业保险中依然存在不少问题,需要进一步强化合规管理能力,健全完善内控体系,有效遏制违规经营和违法犯罪,促进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
合规内控是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
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决策部署,原银保监会随之出台了以《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Ⅱ)》(以下简称《规则Ⅱ》)为核心的防范和化解保险业风险、补齐监管制度短板的一系列重要举措,对强化保险机构风险管控能力提出了清晰而明确的要求。2023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银行保险机构操作风险管理办法》提出,第一道防线包括各级业务和管理部门,是操作风险的直接承担者和管理者,负责各自领域内的操作风险管理工作;第二道防线包括负责各级操作风险管理和计量的牵头部门,指导、监督第一道防线的操作风险管理工作;第三道防线是各级内部审计部门,对第一、二道防线履职情况及有效性进行监督评价。三道防线之间及各防线内部应当建立完善风险数据和信息共享机制。
农业保险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国计民生和粮食安全。保险公司作为承办此项业务的市场经营主体,合规经营显得尤为重要。2020年发布的《关于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要“承保机构遴选突出以服务能力、合规经营能力、风险管控能力为基本导向和前提,坚持规范有序、适度竞争”。2022年原银保监会再次公布了符合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的财产保险公司名单,对保险机构农业保险经营条件的要求更加严格和规范,同时要求各保险公司要根据《通知》要求,切实完善制度机制,加大资源投入,加强内控管理,依法合规开展农业保险业务。
急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内控体系
《规则Ⅱ》实施后,各家保险机构进一步加快完善风险内控体系建设,风险管理能力逐步提升,基础明显夯实。但因我国农业保险起步相对较晚,农险经营管理和风控体系并不健全,内控机制相对薄弱,特别是农险市场逐步放开后,各保险机构的基层机构参差不齐,农险经营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对农业风险缺乏敬畏意识。一些主体机构一味抢市场、上规模,农险队伍参差不齐,专业能力不高,风险管控能力弱,违法违规的潜在风险较大。近年来,随着财政部等部门出台《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监管部门持续努力,一些性质严重的违法违规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合规经营程度有明显提升。但从当前各地公布的一些处罚案例和经营机构的实际表现来看,保险公司农业保险内控体系特别是基层机构管理方面还存在明显的薄弱之处。可以看出,要真正实现合规经营,还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内控体系建设,切实提升内控体系的健全性和有效性。
加强农业保险合规内控体系建设
从内控体系的健全性着手,重点抓好四项体系建设。一要建立健全风险预警和管理体系。构建农业保险风险模型,实施区域风险分类管理。搭建农业风险管理平台,推进数字化管理,解决传统风险预警机制滞后性、信息不对称等痛点难点问题。二要健全合规内控制度体系。要针对经营条件、组织管理、人员管理、服务体系、业务管理、产品管理、客服投诉、大灾应急、财务管理、稽查审计等方面制定规范标准和管理制度,制定农业保险基层服务标准化操作手册,使业务流程趋于制度化、规范化。三要健全经营管理和服务网络体系。保险机构应按照农险“总、省、市三级农险部门+县、乡、村三级基层农网服务体系”的“3+3”组织架构,建立三级管理和三级服务体系,明确各级管理和服务职能,形成总分中分级管理,县乡村合力服务,延伸好“最后一公里”。四要建立专业化培训体系。制定农险培训大纲,结合农村工作实际和农业季节性较强的特征,对基层机构全员普及农业保险应知应会,对基层对接沟通、宣传方式方法、科技应用操作、系统录入审核等开展好系统培训,解决员工跨岗位整合作业与专业知识短板问题。
(作者单位:黄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学博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