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保险须全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访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龙文军

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见习记者于涵阳制图

“十三五”时期,我国农业保险经营体系初步建立。“十四五”时期,我国将面临继续发展完善农业保险体系的任务。

本期我们邀请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龙文军,总结农业保险在“十三五”时期取得的成就,解读在新阶段、新理念、新格局下,我国农业保险将如何继续实现高质量发展,为乡村振兴战略保驾护航。

问:我国农业保险在“十三五”期间都取得哪些成就?

龙文军: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在“十三五”时期取得了巨大成就,以《农业保险条例》为主体的农业保险法律和制度体系已经逐渐成形,农业保险在承保标的种类、承保方式、保障程度、运作效率和规范发展上都取得了长足进展。尤其是在2019年财政部、中国银保监会、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指导下,农业保险市场运行总体有效,保费收入大幅增长,到2020年年底已经超过700亿元,中国农业保险业务规模稳居亚洲第一,正在向世界第一迈进。农业保险在保障农民收入、支持农业生产和稳定农村社会等方面发挥了显著作用。2020年年底成立的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标志着“十三五”时期初步完成了“完善农业保险制度”的目标任务,接下来的“十四五”时期的任务就是要“发展农业保险”。

龙文军:功能更加凸显。农业保险是风险转移的重要手段,在减少自然灾害和市场波动以及其他突发事件对农业生产的影响、稳定农民收入、促进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十四五”时期,农业农村的发展将呈现更多新特征:联耕联种、土地股份合作、托管服务、产业化带动、家庭农场等规模经营形式不断增加,农业生产的投入不断提高,各类新型经营主体的经营规模不断扩大,面临的风险会更大。农业保险将成为这些新型经营主体的重要保护屏障。农业保险的增信功能将会更好地应用于解决农户贷款难和保证农业贷款安全投放的问题。

产品更加丰富。“十四五”时期,农业保险将在稳步提升三大主粮等中央财政补贴险种覆盖率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品种的覆盖面,在支持地方特色优势农业发展方面将有更多的新产品呈现。

经营更加稳健。“十四五”期间,农业保险经营主体数量将不会有大幅度增加,但是单个公司的经营业务范围和产品品种将会有明显增加,经营质量会有进一步提高。

支持将更加规范。从2007年中央财政对农业保险实施保费补贴以来,中央财政的补贴规模14年间增长了12倍。中央财政保费补贴资金使用效果放大了170倍。但是仍有部分财政困难县难以持续负担每年的保费补贴,在保险公司的账上还存在相当一部分应收保费。“十四五”时期,农业保险将成为农民发展农业生产的“定心丸”,成为地方政府支持农业生产的重要手段。在依法治国的要求下,《农业保险条例》将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的财政支持将会更加规范有序,监督检查力度将进一步加大。

法制将更加健全。“十四五”期间,全社会对农业保险有更高层次、更多元化的需求,尤其是对政府在政策性农业保险中的责任需要更有权威性的法律规定。适应新的形势、新的发展要求,呼唤《农业保险法》的尽快出台,以此为基础构建一个相对完备的农业保险法律和制度体系,确保我国农业保险在法制化轨道上运行。

问:“十四五”时期农业保险发展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龙文军:全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农业保险必须在保障粮食的特殊性、战略性、基础性地位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扎实做好国家粮食安全保障。面向“十四五”,农业保险还需持续加大创新力度,以更合适的保障形式稳住农民种粮收益预期,稳住主产区和功能区这两大粮食生产“基本盘”。在保险金额覆盖物质与服务费用、人工成本和土地成本等农业生产总成本的基础上,探索收入保险的实现形式,切实推动农业转型升级,提高农业生产风险管理能力,保障农户种粮积极性。

全力保障重要农产品供给。农业保险要全力推进棉花、油料、生猪等重要农产品的稳产保供,要与各地的“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有机结合,加强生猪生产监测预警和形势研判,通过生猪价格保险等手段引导稳定市场预期。创新农业保险产品,努力促进禽肉、牛羊肉、水产品等猪肉替代品生产。要把农业保险渗透到重要农产品生产和销售的全链条中去,让保险成为重要农产品稳定供给的重要支撑力量。

全力保障农业现代化。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现代化的基础,生产技术科学化是农业现代化的动力源泉,而我国的农机保险、农业科技创新保险还是农业保险发展的短板。农机保险并没有跟上农机化发展的速度,在支持种业科技创新方面也缺乏相应的保险产品设计,必须抓紧补齐这个短板。

全力服务乡村治理。农业保险已初步实现了由保灾害、保成本向保价格、保收入转型,由保生产环节向保全产业链条升级,由保险保障向全金融服务扩展。“十四五”时期,农业保险在对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村稳定的支持力度显著提升的同时,还将积极参与乡村治理体系建设。

问:“十四五”时期农业保险该如何发展它的保障机制?

龙文军:农业保险在帮助受灾地区恢复重建、稳定粮食生产、保障农户收入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十四五”时期,在农业农村的重大结构性变化过程中,要使农业农村发展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起步阶段跟得上、不掉队,农业保险必须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法律保障。以立法的形式支持农业保险发展是国际通行的做法。只有让农业保险活动有法可依,充分调动投保人、承保人、地方政府等方面的积极性,增强保险意识,才能真正发挥农业保险的作用。

财政保障。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是财政支农的重要手段,为农民购买农业保险提供保费补贴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符合国际惯例。目前,农业保险的大部分保费由各级财政(中央、省、市、县级)承担了,各级财政的保费补贴比例合计达75%以上,其中,中央财政补贴占比最大。

体系保障。农业保险绝不是单纯的商业行为,而是国家的一项重要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提升农业保险服务水平是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十四五”时期,可以大力推广甘肃在全省的行政村设立村一级金融工作室的做法,打通农险“最后一公里”。加快建立农业保险基层保险服务网点,要覆盖所有县级行政区域、乡镇和85%以上的行政村,加强对基层服务人员的培训。

科技保障。科技是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也是农业保险精准服务的内在要求。农业保险必须加快科技应用步伐,广泛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卫星遥感、无人机、远程查勘、溯源系统、生物识别等技术手段,将农业保险与现代科技深度融合。

信息保障。加强农业保险数据的积累和利用,推动农业保险风险区划和费率分区研究成果的应用,发布三大主粮成本保险行业基准纯风险损失率。

监管保障。建立涵盖农业保险经营环节全流程的监管体系,建立动态评估和市场退出机制,实现农险市场的适度竞争和优胜劣汰。规范农险承保理赔业务,守住法律法规红线、底线。坚决遏制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违规行为,实现对经营农业保险的主要公司现场检查全覆盖。

THE END
1.完善湖南省农业体系保险制度推进“三农”工作持久高效发展的建议在分散农业风险、补偿农业损失、提高农业综会生产能力和促进农民增收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农业保险应该走进农村;走近农民,积极参与农业生产建设,因此,将农业保险的发展置于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环境之中,加快探索建立与我国“三农”工作相适应的保险保障及其风险分散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及现实意义。http://www.hncsmg.cn/shownews.asp?nlt=558
2.建立中国农业再保险体系有重要意义推进农业再保险发展一是完善农业保险经营体系的必然要求。发展农业再保险为农业保险直保机构提供再保险保障,补齐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和农业保险经营体系的短板,对于有效缓解直保经营机构承保压力,稳住农业基本盘有重要支撑作用。二是国家强化农业保险管理的重要手段。当前,政策性农业保险已经家喻户晓,随着直保端业务量的拓展,财政支持农业保险http://www.zgxczx.cn/content_42721.html
3.政策性基本险+商业险+附加险”农险产品体系《意见》指出,探索构建涵盖财政补贴基本险、商业险和附加险等的农业保险产品体系,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层次、多元化风险保障需求;加快建立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动态调整机制与保险费率拟订和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农业保险赔付资金与政府救灾资金的协同运用;发挥好中国农业再保险公司作用,健全农业再保险制度和大灾风险分散机制。鼓励https://finance.eastmoney.com/a/202105261937507263.html
4.经验和启示范文6篇(全文)(二)保险体系和运作机制 1、农业保险体系和运作机制 韩国的农业保险是以农业协同组合为载体开展起来的,由中央政府委托全国农业协同组合从事农业保险业务(如图1所示)。农业保险的险种由金融保险研究院负责开发,全国农业协同组合经营。农业保险业务是全国农业协同组合的业务组成部分,区域农协是农业保险的业务代理机构,不承担https://www.99xueshu.com/w/filee1f0opj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