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财政厅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农业保险,是指保险机构根据农业保险合同,对被保险人在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生产中因保险标的遭受约定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疫病、疾病等保险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保险活动。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是指财政部门对地方政府引导有关农业保险经营机构开展的符合条件的农业保险业务,按照保费的一定比例,为投保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等提供补贴。农业保险工作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实行财政支持、分级负责、预算约束、政策协同、绩效导向、惠及农户的原则。

近年来,中央和省财政资金投入逐年加大,农业保险在财政支农方面重要性日益显现。山东省强化政策支持引领,大力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积极打造农险“齐鲁样板”。2016—2022年,中央和省级保费补贴资金(不含青岛)从15.24亿元增长到37.48亿元,年均增速达13.7%。特别是2019年中央提出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以来,全省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规模由2018年的22.44亿元提高到2022年的61.43亿元,风险保障水平由2018年的575亿元提高到2022年的1499亿元,广大农户获得感、安全感有效提升。

为加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进一步推动山东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提升农业保险数据信息服务水平,紧紧锚定“三个走在前”,服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根据《农业保险条例》《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财金〔2021〕130号)等规定,我省按照国家要求,相继出台了《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6部门关于完善山东省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政策的通知》(鲁财金〔2022〕17号)、《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鲁财金〔2022〕18号)以及《山东省财政厅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策性农业保险管理的通知》(鲁财金〔2022〕26号)等文件,明确规定对各级政府引导承保机构开展的符合条件的农业保险业务,按照保费的一定比例,为投保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等提供补贴,保费补贴由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承担。

(二)项目预算安排和支出情况

2022年,山东省农业保险总保费规模61.43亿元,各级财政补贴金额48.87亿元。其中中央和省级补贴资金38.22亿元。本次绩效评价,选取了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等15个市的60个县(市、区)为现场评价对象。评价区域总保费规模为32.44亿元,各级财政补贴金额25.56亿元,占总财政补贴金额的52.30%。截至2023年6月30日,各级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到位22.46亿元,到位率87.86%。

(三)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绩效目标

2.2022年度绩效目标

目标1:引导和支持农户参保农业保险;

目标2:中央财政主要保障关系国际民生和粮食安全的大宗农产品,重点支持农业生产环节;

目标3:不断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和风险保障水平,逐步建立市场化的农业生产风险防范化解机制;

目标4:稳定农业生产,保障农民收入;

目标5:推动森林保险工作开展,省级以上公益林实现应保尽保;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的范围和目的

1.评价范围

项目涉及山东省财政厅及农业、林业等各级主管部门,采用现场评价的方式进行,主要对项目投入、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综合评价。

2.评价目的

(二)评价依据

1.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2.《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鲁发〔2019〕2号);

3.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和<山东省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20号);

4.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工作规程>和<山东省省级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工作规程>的通知》(鲁财绩〔2020〕4号);

5.《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财金〔2021〕130号);

6.《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6部门关于完善山东省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政策的通知》(鲁财金〔2022〕17号);

7.《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鲁财金〔2022〕18号);

8.《山东省财政厅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策性农业保险管理的通知》(鲁财金〔2022〕26号);

(三)评价指标体系

此次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项目的指标体系包括决策、过程、产出、效益4个部分。各部分指标及权重设置情况如下:

1.决策:分值20分。主要对项目决策部署落实、部门协同、绩效目标合理性、计划程序是否合规、预算安排是否足额、资金到位率进行评价。

2.过程:分值15分。主要对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财务监控有效性及承保机构管理进行评价。

3.产出:分值45分。主要对项目产出情况、风险保障水平增长情况、产出质量进行评价。

4.效益:分值20分。主要对项目实施带来的社会效益、农户受益度以及满意度进行评价。

(四)评价方法

结合项目特性和实际,参照第三方绩效评价基本方法,本次评价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通过对资金的投入、过程、产出、效益的比较和分析,进行综合评价,在不同阶段用到以下方法:

2.因素分析法。综合分析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绩效目标实施效果的影响因素,以此分析项目是否完成目标。

3.公众评判法。一方面,由评价组专家对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情况进行实地查看,对农业保险取得的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另一方面,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对参保农户的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进行评判。

三、评价结论

(一)综合评价结论

从总体看,我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资金执行情况良好,各级财政部门均能够贯彻落实《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林草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财金〔2019〕102号),能够履行牵头主责,完整准确落实各项政策规定。省市均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绩效目标设置合理,能够及时“自下而上”上报预算计划方案。资金预算安排到位、使用合规。风险保障水平显著提升,三大粮食作物投保面积覆盖率完成80%目标,育肥猪保险覆盖率远大于35%的目标。同时,存疑保单审核力度不断加强,理赔规范性和及时性不断提升,农户受益度和满意度均较高。经综合评价,60个县区2022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综合得分为93.34分,评价级别为“优”。

(二)绩效分析

1.决策指标分析。“决策”指标权重20分,得分18分,得分率为90%。各级财政部门均能够贯彻落实《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林草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财金〔2019〕102号),能够履行牵头主责,完整准确落实各项政策规定,各地均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同时绩效目标设置清晰合理,与中央和省市要求相符,与各单位实际情况相符。各县区均能“自下而上”上报预算计划方案,申报及时,且方案均能细化到重点险种。但也存在部分县区资金到位率不高等问题。

3.产出指标分析。“产出”指标权重45分,得分43分,得分率为95.56%。2022年,整体农业保险风险保障水平显著提升,三大粮食作物投保面积覆盖率完成80%目标,育肥猪保险覆盖率远大于35%的目标。同时,存疑保单审核力度不断加强,理赔规范性和及时性不断提升。但也存在地方特色险种发展不均衡等问题。

4.效益指标分析。“效益”指标权重20分,得分19.34分,得分率为96.70%。2022年,农业保险整体农户受益度和简单赔付率均较高,60个县区农户受益度算数平均值为7.97倍,简单赔付率算数平均值为61.59%。同时,整体农户政策知晓率97.66%,农户满意度94.78%,反映出农户对农业保险工作整体较满意。

(三)取得成效

1.“农业保险贷”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风险保障和融资两大关键需求。“农业保险贷”着力缓解了农业经营主体过去缺少质押抵押物、生产经营风险不可控的困境,通过农业保险保单质押、财政资金增信、银行机构贷款,提升了农业经营主体抵抗风险的能力,降低了融资成本,进一步拓宽了农村致富路。比如人保财险利津支公司针对肉羊特色保险创新银保合作模式,与县财政局、县农商行签署《农业保险贷业务合作协议》。2022年共为86户养殖户提供风险保障11114.59万元,并通过保单质押提供6995万元贷款,不仅解决了肉羊死亡的风险损失,而且解决了养殖户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2.承保机构加大灾前投入。近年来,各承保机构服务能力显著提升,积极采取各种措施,提前介入灾害防治,变灾后理赔为灾前预防,主动承担社会责任。2022年,山东省9家承保机构75个分支机构灾前投入合计超2000万元,通过购买农药物资、无害化设备、建造蓄水池等方式,有效防范风险发生,保障了农民利益。比如泰山保险沂源支公司变被动为主动,坚持预防为主,将风险管控关口前移,把防灾减损工作做在前面。出资建设防雹增雨炮点,实施人工干预天气作业,预计单次防雹直接减少种植户经济损失约2000万元,有效保障果农增收、果业振兴。同时与气象部门签订天气合作协议,数据推送精确到乡镇,指标体系精细到作物,实时气象灾害(含冰雹)概率预警主动推送。

四、存在问题

(一)个别查勘理赔不规范

部分养殖险理赔案件后附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单不够规范,存在信息填写不全、信息填写有误、信息涂改等情况。个别种植险理赔案件的存档资料不够完备,附件中的测产报告不够详尽,缺少计算过程等。

(二)部分县区承保机构与无害化处理系统联动不密切

部分县区承保机构与畜禽无害化处理系统尚未实现数据系统直连,未做到实时联通,无害化处理各环节的证明材料仍需线下流转,与保险赔付联动的效率及准确性有待提高。

(三)部分承保机构档案管理不规范

个别公司种植险承保档案验标报告未加盖县公司业务专用章。个别公司未能严格执行见费出单,发现存在保单投保日期晚于起保日期、出险日期早于出单日期的情况。部分保单存在涂改、投保人信息填写不准确的情况。

(四)地方特色险种发展不均衡

近年来,山东持续推进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不断加大农业保险创新,鼓励各地开展由“保产量”向“保收入”转变的产品创新,对“保险+期货”、价格指数、收入保险等重大创新性保险产品予以奖补支持,加快构建“一县一品”农业保险新格局。但由于各地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差异较大,农户对特色险种的投保需求个性化较明显,2022年各县区农业保险地方特色险种发展仍不均衡。

五、意见建议

(一)加强承保机构管理,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水平

建议加强对承保机构的管理,督促承保机构规范开展农业保险业务,在服务理念和服务形式上不断创新,逐步完善农业保险基层服务机构的建设,加大队伍和制度建设,做好业务人员尤其是协保人员培训,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做到有序竞争。政府部门加大对农业保险工作的监管,在完善对承保机构共性工作考核指标的基础上,建立完善优胜劣汰、违规退出等机制。

(二)加强病死禽畜无害化监管,优化与农业保险联动机制

建议畜牧主管部门加强病死禽畜无害化监管力度,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作为保险理赔的前提条件,持续推动畜禽养殖保险与无害化处理的联动以及信息系统的数据共享,夯实部门联动、监管协同、信息闭环的工作基础。创新优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和保险理赔流程,探索构建防疫规范、操作便捷、信息精准的联动核查机制。

(三)加强科技赋能,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

通过评价发现,无人机、卫星遥感、“牛脸”识别等科技手段越来越多的应用于农业保险承保及理赔等各环节,可以有效避免农业保险承保理赔不精准、不规范及道德风险等问题。建议进一步加强科技手段运用,积极搭建“线上+线下”服务体系,创新农业保险产品形态、组织构架、业务流程、经营模式,提高服务可得性和时效性。鼓励各承保机构不断加强科技创新能力,推进农业保险精细化管理,提高承保理赔的规范性和便利性。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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