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详细条款
2006年12月07日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1.本保险单物质损失项下或本应在该项下予以负责的损失及各种费用;2.由于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而造成的任何财产、土地、建筑物的损失及由此造成的任何人身伤害和物质损失;3.工程所有人、承包人或其他关系方或他们雇用的在工地现场从事与工程有关工作的职员、工人以及他们的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或疾病;4.工程所有人、承包人或其他关系方或他们雇用的职员、工人所有的或由其照管、控制的财产发生的损失;5.领有公共运输行驶执照的车辆、船舶、飞机造成的事故;6.被保险人根据与他人的协议应支付的赔款或其他款项,但即使没有这种协议,被保险人仍应承担的责任不在此限。三、总除外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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