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稳定风险是一种或然性,具有不确定性。但是,存在不稳定风险这一现象本身,是我们必须面对的客观事实。社会稳定风险是可能引发社会矛盾的重要因素,是一种潜在隐患。如果我们缺乏应有的思想警觉和必要的工作准备,就可能引发社会矛盾,如果处理不当,就可能使已发生的社会矛盾不断升级、扩大甚至激化,破坏社会稳定和谐的局面。近年来一些地方发生的不稳定事件、群体性事件已经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因此,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其可能发生或者可能带来的危害社会稳定的各种因素进行风险评估,有针对性地实施风险管理,增强风险意识,采取必要的措施,防范、降低、化解不稳定因素,对于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具有重要意义。
服务型制造是基于制造的服务和面向服务的制造,是基于生产的产品经济和基于消费的服务经济的融合,是制造与服务融合发展的新型制造模式和产业形态,是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的主要方向,也是制造业转型升级、增强核心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政法〔2020〕101号)、《上海市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沪经信生〔2021〕766号)等文件精神,抢抓发展机遇,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进松江区服务型制造发展,松江区经济委员会制定《松江区深化服务型制造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1)总体目标
总体目标是到2025年,服务型制造在提升制造业质量效益、创新能力、资源配置效率等方面的作用显著增强,对制造业的高质量发展的支持和引领作用更加突出,制造业企业服务投入和服务产出显著提升,示范企业服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达到30%以上。力争创建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项目10家(个),市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项目30家(个),区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项目40家(个),逐步形成国家级、市级、区级服务型制造三级示范体系。
(2)发展路径
通过发展研发和设计服务、推广个性化定制服务、优化供应链管理服务、推动共享制造、加强检验检测服务、实施全生命周期服务、提升总集成总承包服务、优化节能环保服务、加快发展产业电商等服务型制造模式,重点提升电子信息产业和服务业的融合水平,提高高端装备制造业和服务业的融合能力、加快生物医药产业和服务业的融合步伐、释放时尚消费品产业和服务业的融合潜力、提升工业互联网产业对制造业的服务能力,创新制造与服务的全面融合发展,不断拓宽发展新空间、增强发展新动能、构建产业新体系、探索发展新路径。
(3)组织保障
成立松江区推动服务型制造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区服务型制造发展工作,建立健全横向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体系,共同加强政策研究,协同解决产业发展问题。通过构建服务型制造人才体系、加强示范推广,强化政策引导等方式,支持鼓励企业加大服务要素投入,加大企业开展服务型制造重大创新应用奖励,支持、鼓励和引导企业创建国家级、市级、区级服务型制造示范。运用区级产业融合、工业互联网、技术改造、关键技术和共性领域技术突破等一揽子产业政策,协同推进服务型制造企业发展。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意见》(中办发〔2009〕46号);
(2)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试行)》(沪委办〔2009〕16号);
(3)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政府办公厅《上海市重点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试点办法(试行)》(沪委办〔2009〕35号);
(4)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通知》(沪委办发〔2011〕32号);
(5)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重点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指南〉和〈上海市重点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评价指南〉的通知》(沪发改投〔2011〕173号);
(6)上海市维稳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本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沪稳办〔2018〕31号);
(7)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松江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沪松府〔2021〕236号);
(8)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度松江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沪松府办〔2022〕14号)
1.3.1评估内容
针对项目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主要从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方面进行评估:
(4)可控性。项目决策和实施不可能引发较大规模群体性事件、较大规模上访、重大社会治安问题、网络负面舆论过激过热,以及其它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可控,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制定了预警和应急处置等防范措施。
1.3.2评估程序
风险评估的基本程序:在风险调查的基础上进行风险识别、风险估计、风险评判,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建议。
图1-3.风险评估的基本程序
(3)依据有关“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对照表”,运用风险对照检查法,分析识别项目的特征风险因素,通过筛选确定其中的主要风险因素。
(4)采用综合性与技术性相结合的方式,结合以往类似项目,预估风险因素可能发生风险的概率和影响的程度。
(5)运用风险概率-影响矩阵确定单风险因素的初始风险程度,对照风险等级判断参考标准确定项目的初始风险等级。
(6)针对项目存在的风险提出风险对策措施建议。
(7)松江区经济委员会联合中国服务型制造研究院,举办2022年松江区服务型制造发展论坛暨《松江区深化服务型制造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座谈会,服务型制造领域行业专家和区内70余家服务型制造企业线上参会。
(8)松江区经济委员会对稳评报告进行评审,综合区经委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分析评估报告,完成报告编制。
风险调查是风险评估的基础工作,应当在评估初期开展,在评估中后期可以根据需要补充调查。
风险调查的成果不仅是评估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后续风险识别、分析估计、风险预防与化解措施研究和风险评判的基础和依据。
《实施意见》编制工作整体分为前期研究、意见编制两个阶段。
前期研究阶段。2022年1月中旬架构网络,成立《实施意见》编制工作小组,加强纵向沟通与横向衔接,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高质、高效完成任务。
意见编制阶段。由服务业促进科牵头组织开展专项研究和编制、形成意见初稿。7月中旬专题调研,全面分析我区服务型制造发展现状,开展分级分类调研广泛征询多方意见。7月下旬专家论证,向服务型制造领域专家专题讨论获取专业建议,在充分吸纳各方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形成了《实施意见》。
为了规范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提高行政决策质量,根据《松江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在本区组织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协调推进本区重大行政决策工作。7月28日下午,区经委联合中国服务型制造研究院,举办2022年松江区服务型制造发展论坛暨《松江区深化服务型制造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座谈会,服务型制造领域行业专家和区内70余家服务型制造企业线上参会。行业专家、服务型制造企业各自对《实施意见》发表了意见和看法,提出了中肯的建议,区经委一一记录,会后根据意见和建议修改《实施意见》。同时,《松江区深化服务型制造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在制定过程中开展了面向区级职能部门、行业专家、服务型制造企业调研与意见征询等工作。在征求意见期间,收到对《松江区深化服务型制造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征询稿)提出的意见、建议共计18条。现将主要意见和建议的吸收采纳情况汇总如下:
序号
修改意见
是否采纳
不采纳理由
1
强化政策引导内容建议修改:加大企业开展服务型制造重大创新应用支持、鼓励和引导企业创建国家级、市级、区级服务型制造示范。
采纳
2
3
建议在“组织保障”中部分,补充对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开展评估评价工作。评估评价的重点一是评估示范主体是否持续推进服务型制造工作,完成了申报期设定的目标与任务,持续带动提升;二是评价示范主体是否持续发挥服务型制造转型升级优势,强化服务型制造发展战略,有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4
提升总集成总承包服务。建议修改为:鼓励制造业企业提升整合资源能力,加快向提供方案咨询、项目承接、产品设计、建设运营等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变。推动制造业企业依托核心装备、整合优质产业资源,建设“硬件+软件+平台+服务”的集成系统,为客户提供系统集成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制造业企业发展多种形式的总承包服务,逐步实现高端市场集成项目。
5
优化节能环保服务。建议修改为:鼓励制造业企业加大节能技术、环保技术和工艺改进力度,产品中逐步增加服务内容,实现可持续发展。支持节能设备、环保设备制造企业向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转变,为制造业企业提供节能服务和环境第三方治理服务。
6
在推动共享制造那一条,建议增加或修改:大力培育共享制造解决方案供应商,提炼其成功模式,形成可推广的经验。
7
“示范企业服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达到30%以上”,建议修改为40%。
不采纳
国家级、市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的要求是企业服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达到30%以上,区级示范企业提高至40%将高于国家、市级标准,不采纳。
8
建议删除“(九)加快发展产业电商”部分。
产业电商服务为市级服务型制造重点发展的10+X模式之一,不采纳。
风险识别是指发现、列举和描述风险因素的过程。风险识别的目的在于建立完整的清单,以便确定风险源,影响区域、事件的原因及潜在的后果。风险估计是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对风险事件的可能性及其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和估算的进程。
表3-1.投资项目风险因素识别核对表
类型
风险因素
参考评价指标
是否为该项目特征风
险因素
政策规划
和审批程
立项、审批程序
项目立项、审批的合法合规性
否
产业政策、发展规划
项目与产业政策、总体规划、专项规划之间的关系等
是
规划选线(选址)
项目与地区发展规划的符合性、与地块性质的符合性、周边敏感目标(住宅、医院、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大型居住区、水源地、生态保护区、宗教场所等)与项目的位置关系和距离等
规划设计参数(设计规范)
容积率、绿地率、建筑限高、建筑退界、与相邻建筑形态及功能上的协调性等
立项过程中公众参与
规划、环评审批过程中的公示及诉求、负面反馈意见等
土地房屋征收补偿
土地房屋征收
征用范围
项目建设用地是否符合因地制宜、节约利用土地资源的总体要求,土地房屋征收征用范围与工程用地需求之间、与当地土地利用规划的关系等
征用补偿资金
被征地农民就
业及生活
农民社会、医疗保障方案和可落实情况,技能培训和就业计划等
9
安置房数量和质量
安置房建设用地指标,总房源比率区域房源比率、期房/现房比率、房源现状及规划配套水平(交通和生活、就医、就学、就业等配套状况等),安置居民与当地居民的融合度等
10
土地房屋征收征用补偿标准
实物或货市补偿与市场价格之间的关系、与近期类似地块补偿标准比较关系(过高或过低均为欠合理)
11
土地房屋征收补偿程序和方案
是否按照国家和当地法规规定的程序开展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工作;补偿方案是否征求公众意见等
12
拆除过程
文明拆除方案的制定和拆除过程的监管,拆房单位既往表现和产生的影响等
13
特殊土地和建筑物的征收征用
14
管线搬迁及绿化迁移方案
管线搬迁方案和绿化迁移方案的合理性等
15
对当地的其他补偿
对施工损坏建(构)筑物的补偿方案,对因项目实施受到各类生活环境影响人群的补偿方案等
技术经济
16
工程方案
此风险因素一般将伴随工程安全、环境影响方面的风险因素同时发生,可依具体项目展开分析(如,易燃易爆项目应考虑安全距离内外可能造成破坏影响;在技术方案中执行的安全、环保标准低,与群众的接受能力不一致;等等)
17
隧道及地下建筑工程的施工可能引起地面沉降的影响
隧道及地下建筑工程基本情况,地质条件类似案例调査,实施单位资质和经验,明挖、暗挖及明暗结合开挖和围护方案是否充分及专项评审意见,第三方检测方案。隧道及地下建筑工程引起地面沉降,导致对周边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及地下管线损失等
18
资金筹措和保障
资金筹措方案的可行性,资金保障措施是否充分
生态环境影响
19
大气污染物排放
厂界内、沿线、物料运输过程中各污染物排放与环保排放标准限值之间的关系,与人体生理指标的关系,与人群感受之间的关系等,包括施工期、运行期两个阶段
20
水体污染物排放
21
噪声和振动影响
22
电磁辐射、放射线影响
23
土壤污染
重金属及有毒有害有机化合物的富集和迁移等
24
固体废弃物及其二次污染(垃圾臭气、渗沥液等)
固体废弃物能否纳入环卫收运体系、保证日产日清;建筑垃圾、大件垃圾、工程渣土、有毒有害固体废弃物(如医疗废弃物)能否做到有资质收运单位规范处置等
25
日照、釆光影响
与规划限值之日照减少率,日照减少绝对量,受影响范围、性质(住宅、学校、养老院、医院病房或其他)和数量(面积、户数—)等
26
通风、热辐射影
热源及能量与人体生理指标的关系,与人群感受之间关系,通风量、热辐射变化量、变化率等
27
光污染
28
公共开放活动空间、绿地、水系、生态环境和景观
公共活动空间质和量的变化、公共绿地质和量的变化,水系的变化,生态环境的变化,城市景观的变化等
29
水土流失
地形、植被、土壤结构可能发生的变化,弃土弃渣可能造成的影响,是否有水土保持方案等
30
其他影响
如文物、古木、墓地以及生物多样性破坏
项目管理
31
项目“五制”建设
法人负责制、资本金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
32
项目单位六项
管理制度
审批或核准管理、设计管理、概预算管理、施工管理、合同管理、劳务管理等
33
施工方案
施工技术方案(如高噪声、扬尘、连续施工、夜间施工等),施工措施与相邻项目建设时序的衔接,实施过程与敏感时点(如两会、高考等)的关系,施工周期安排是否干扰周边居民生活、单位生产等
34
文明施工和质量安全管理
35
社会稳定风险管理体系
项目单位和当地政府是否就项目进行充分沟通,是否对社会稳定风险有充分认识并做到各司其职,是否建立社会稳定风险管理责任制和联动机制,是否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等
经济社会影响
36
文化、生活习惯
地方传统文化、邻里关系、生活习惯、社区品质等方面的改变,可能引起群众的不适
37
宗教、习俗
可能与项目所在地群众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有冲突
38
对周边土地、房屋价值的影响
土地价值变化量和变化率、房屋价值变化量和变化率等
39
就业影响
项目建设、运行对周边居民总体就业率影响和特定人群就业率影响等
40
收入影响
41
项目建设、运行引起当地基本生活价格(水、电、燃气、公交、粮食、蔬菜、肉类等)的提高等
42
对公共配套设施的影响
对教育、医疗、体育、文化、便民服务、公厕等配套设施建设、运行的影响等
43
流动人口管理
施工期流动人口变化、运行期流动人口变化管理的影响等
44
商业经营影响
施工期、运行期对商业经营状况的影响
45
对周边交通的影响
施工方案对周边人群出行交通的考虑(临时便道的设置,临时停车场地安排,临时公交站点的布置等),运行期项目周边公共交通情况变化,项目所增加的交通流量与周边路网的匹配度,项目出入口设置对周边人群的影响等
安全卫生
46
施工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
土方车和其他运输车辆的管理,施工和运行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安全管理制度,卫生与职业健康管理,应急处置机制等
47
火灾、洪涝灾害
项目实施导致火灾、洪涝等灾害发生的概率,是否有防火预案、防洪除涝预案和水土保持方案
48
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
与社会互适性
49
社会对拟建项目的包容性及其相互适应性
50
媒体舆论导向及其影响
51
历史遗留的社会矛盾
拟建项目建设所在地区历史上类似项目建设曾经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历史上遗留的社会矛盾
52
项目建设敏感时点
拟建项目建设的主要节点与重要时期(党和国家及地区重要节日、庆典、会议、活动等)之间关系
通过核对表法,评估初步识别了1个风险因素。根据本项目特点和类似项目的经验,将上述风险因素分析归纳为以下几个主要特征风险因素并进行具体分析:
表3-2.项目主要因素归纳汇总表
主要风险因素
2产业政策、发展规划
产业政策可能引发的社会风险
以下针对上述项目主要因素归纳进行具体分析。
3.1.1.产业政策可能引发的社会风险
风险估计一般是采用定性、半定量、定量或以上方法的组合。一般情况下,首先采用定性分析,初步了解风险程度和揭示主要风险,适当时进行更具体和定量的风险分析。
根据对风险发生概率和影响程度估计的结果,估计主要风险因素的风险程度,并进行风险程度的排序。常用的方法:风险概率—影响矩阵,如图3-1。
图3-1.风险概率—影响矩阵
运用风险概率-影响矩阵估计本工程单因素引发风险概率,详见表3-3。
表3-3.主要风险因素及其风险程度汇总表
发生
阶段
风险
概率
影响
程度
风险程度
较低
中等
较小
本项目有1个单项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初始评判有1个较小风险。
研究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建议,是为从源头上防范、减少和控制项目实施可能引发的风险,为项目决策提供依据。通过提出项目技术性防范措施、明确风险化解的目标、落实措施实施主体和防范责任,真正把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
1)成立风险管理工作组,建立区级层面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建议请区政府牵头,成立区发改委、区政法委、区科委、区市场监管局、区经委、信访办等部门(单位)参加的工作组,建立人员相对固定的常态化联系工作机制,定期沟通信息,强化风险意识和风险动态管理,积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范与化解潜在的社会风险。
3)出台优惠政策大力扶持。政府应通过税收减免、低息贷款、设立专项发展基金等,大力鼓励制造业企业转变固化观念,勇于打破产业边界和经营范围,积极向服务化转型。
5)加强对服务型制造的知识产权保护。积极捍卫企业在服务型制造方面的已有成果,营造公平的创新环境,充分保障研发成果的安全性。
针对上述研究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进行归纳汇总,形成风险防范措施汇总表4-1。同时,明确风险化解的目标,提出落实风险措施的责任单位和协助单位的建议。
表4-1.风险对策措施建议汇总表
针对的风险因素
建议的对策措施
建议负责单位
建议配合单位
综合风险对策措施
一、建立项目风险管理协调联动机制
1、成立风险管理工作组,建立区级层面协调联动工作机制
松江区政府
各街镇及经开区、区发改委、区政法委、区市场监管局、区经委、信访办
二、建立风险动态跟踪机制
区经委
区政法委、区经委、信访办
3、开展专项研究,全面分析松江区服务型制造发展现状
区发改委、区市场监管局
4、明确行业标准。
5、加强对服务型制造的知识产权保护
风险等级评判一般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综合评判方法进行评判,以定性评判为主,进行综合评判,并把一旦引发风险事件可能参与的人数作为评判的最主要标准。
(1)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将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分为三级,详见表5-1。
表5-1.上海社会稳定风险等级判断参考标准
风险等级
A级(高)
(重大负面影响)
B级(中)
(较大负面影响)
C级(低)
(一般负面影响)
总体评判
大部分群众对项目建设实施有意见、反应特别强烈,可能引发大规模群体事件
部分群众对项目建设实施有意见、反应强烈,可能引发一般群体性事件的矛盾冲突
多数群众理解支持,但少部分群众对项目建设实施有意见,可能引发个体矛盾冲突
可能引发的事件
如冲突、围攻党政机关、要害部门及重点地区、部位、场地,发生打、砸、抢、烧等集体机械、聚众闹事、人员伤亡事件,非法集会、示威、游行,罢工、罢市、罢课等
如集体上访、请愿,发生极端个人事件,围堵施工现场,堵塞、阻断交通,媒体(网络)出现负面舆情等
如个人非正常上访,静坐、拉横幅、喊口号、散发宣传品,散布有害信息等
可能参与事件人数
单次200人以上
单次10—200人
单次10人及以下
单因素风险程度
2个及以上重大或5个及以上较大单因素风险
1个重大或2到4个较大单因素风险
1个较大或1到4个一般单因素风险
整体风险指数
>0.64
0.36—0.64
<0.36
平均值与最大值均方根法评判
3.7<~≤5
2.3<~≤3.7
1<~≤2.3
(2)风险评定准则,即评判风险等级的标准是评价风险重要性、评判风险等级的参照依据,详见表5-2。
表5-2.上海社会稳定风险事件及风险后果
后果和影响
风险事件
重大
较大
一般
本项目是否
可能发生
备注
冲击、围攻党政机关、要害部门及重要地区、部位、场所
√
发生打、砸、抢、烧及人员伤亡事件
非法集会、示威、游行
罢工、罢市、罢课
集体上访
极端个人事件
围堵施工现场、阻碍施工
堵塞、阻断交通
媒体(网络)出现负面舆情
个体非正常上访
静坐、拉横幅、喊口号、散布宣传品
散布有害信息
本项目存在1个较小风险因素,初始风险等级为0.16,项目风险等级C级,为一般负面影响。
表5-3.项目初始预警风险指数计算表
权重
风险程度(R)
风险指数
W
I
微小0.04
较小0.16
一般0.36
较大0.64
重大1.0
IR
0.16
合计I*R
评估认为,本项目在采取风险控制对策措施前的总体风险等级为C级。在进一步动态优化完善上述对策措施,全面落实到位且处置预防得当的前提下,项目评估组认为风险概率、影响、程度均有一定程度下降,具体分析表如表5-4、表5-5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