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雇主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即雇主的雇员在受雇期间从事业务时因遭受意外导致伤、残、死亡或患有与职业有关的职业性疾病,而依法或根据雇佣合同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为承保风险的一种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的概念保险人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将被保险人(雇主)的故意行为列为除外责任,主要承保被保险人(雇主)的过失行为所致的损害赔偿,或者将无过失风险一起纳入保险责任范围。
以下情况通常被视为雇主的过失或疏忽责任:
①雇主提供危险的工作地点、机器工具或工作程序;
②雇主提供的是不称职的管理人员;
③雇主本人直接的疏忽或过失行为,如对有害工种未提供相应的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等即为过失。
雇主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包括在责任事故中雇主对雇员依法应负的经济赔偿责任和有关法律费用等,导致这种赔偿的原因主要是各种意外的工伤事故和职业病。但下列原因导致的责任事故通常除外不保:
一是战争、暴动、罢工、核风险等引起雇员的人身伤害;
二是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
三是被保险人对其承包人的雇员所负的经济赔偿责任;
四是被保险人的合同项下的责任;
五是被保险人的雇员因自己的故意行为导致的伤害;
六是被保险人的雇员由于疾并传染并分娩、流产以及由此而施行的内、外科手术所致的伤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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