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区级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采购项目(二次)
询比采购文件
采购人(盖章):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代理机构(盖章):张家口鸿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〇二四年三月
目录
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1-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
第三章评审办法-18-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3-
第五章采购需求-26-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2-
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新增区级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采购项目(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新增区级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采购项目(二次)
1.2采购人: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1.3采购代理机构:张家口鸿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概况: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新增区级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
2.1采购范围:根据对响应文件的综合评分结果,择优选择1家银行,满足正常业务需要。
2.2服务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年。无服务质量问题三年后自动续签。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服务标准:合格,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3.1.1资质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1)具备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2)具备《金融许可证》或《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张家口市分行关于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新增区级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结果的通知》(张银发[2024]24号)规定,具备张家口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增区级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的资格。
3.1.2财务要求:供应商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情况良好的承诺函。
3.1.3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注:如投标人仍在处罚期内的,则投标无效,供应商无需提供,开标现场查询)。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2.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2.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2.3其他:/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2询比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
4.3询比采购文件获取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高新区盛华西大街17-1号楼平安商务会馆1108号
4.4本项目询比采购文件采用电子形式发送(不采用其他形式的资料发送)。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9日9时30分,地点为河北省张家口市高新区盛华西大街17-1号楼平安商务会馆1108号。
5.2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询比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8.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提出异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地址:张家口经开区纬一中路4号
联系方式:李燕霞0313-59136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张家口鸿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高新区盛华西大街17-1号楼平安商务会馆1108
联系方式:程伟娜0313-4163593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7.1
踏勘现场
t不组织,¨组织
踏勘集中地点:/
1.8
询比采购预备会
t不召开,¨召开
召开地点:/
1.9
分包
不允许分包
2.1(7)
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资料
/
2.2.1
2.2.3
供应商确认收到采购文件补充文件
3.1.1(9)
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
3.2.3
最高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t无
¨有,最高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3.2.4
报价的其他要求
本项目银行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执行,报价不作为评审因素。(注:参与投标即视同认可执行本项目询比采购文件的报价,采购人具有最终解释权。)
3.3.1
响应文件有效期
60日历天
3.4.1
响应保证金
响应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人民币壹万元整)
保证金的形式:保证金可以采用转账(包括网银)、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支票、银行保函及保证保险形式提交。
(1)若采用银行保函形式:应当从我省区域内或者外埠企业注册所在地(设区市区域内)的全国性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或政策性银行出具;
保证金收款单位:张家口鸿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3001675509050518414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开发区支行
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4.3(3)
不退还响应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1)投标后供应商撤回其响应文件或主动放弃预成交资格的;
(2)提供虚假的材料谋取成交的;
(3)成交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按采购文件要求签订合同;
(4)发生其它违规行为,经采购监管部门审核认定的。
3.5(1)
依法设立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应提供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5(2)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
1、资质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1)具备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具备《金融许可证》或《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
(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张家口市分行关于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新增区级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结果的通知》(张银发[2024]24号)规定,具备张家口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增区级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的资格。
2、财务要求:供应商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情况良好的承诺函。
3、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注:如投标人仍在处罚期内的,则投标无效,供应商无需提供,开标现场查询)。
4、其他要求:
(1)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要求的承诺函;
3.5(4)
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
3.5(8)
供应商不存在的第一章3.2款情形的证明材料
不需提供证明材料
3.5(9)
联合体要求的证明材料
不适用
3.7.5
响应文件份数及电子版要求
响应文件份数: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U盘存储电子版文件一份。
其他要求:
1.电子文件与响应文件正本密封在一个封套内。
2.响应文件必须统一使用A4纸打印胶装成册,必须编制目录,每一页均须编辑页号,中间不得丢页、少页;
3.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包括正本(壹套)和副本(贰套),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副本可采用正本复印件,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4.响应文件应按规定格式签字、盖章,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3.7.6
分册装订要求
供应商自行安排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1、写明采购人名称和投标人的名称
2、注明下列识别标记:
(1)项目名称及标段(如有);
(2)采购项目编号;
3、如果响应文件没有按本规定加写标记及密封,采购人将不承担响应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4、响应文件的密封袋封签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作密封章。
4.2.1
截止时间:2024年3月29日09时30分
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高新区盛华西大街17-1号楼平安商务会馆1108
4.2.2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否
5.3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的情形
若递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则通过初步审查的合格供应商均为候选成交供应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6.2.2
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排序及数量
排序,1-3名
6.2.3
7.6
履约保证金
不要求递交
10.1
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金额为壹万元整。
10.2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注:供应商须知总则为不可修改部分,总则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一致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
本项目采用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发布的《非招标方式采购代理服务规范》(T/CTBA001—2019)规定的询比采购方式。
采购项目概况和供应商资格要求见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所发生的各种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7.2供应商可自愿参加踏勘现场活动。除采购人的原因外,采购人对供应商参加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不承担责任。
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部分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并在响应文件中作出说明。
分包供应商不得将分包项目再次分包。成交供应商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0.1采购需求和合同草案中的关键条款均以“*”符号标记。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需求和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关键条款作岀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10.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对非关键条款允许偏差的范围和可以偏差的项数的,如响应文件存在的偏差超出上述范围或项数,将被视为无效。
1.11.1“采购人”系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1.11.3“供应商”系指参加该项目投标的单位。
1.11.4“服务”系指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服务。
1.11.5响应文件“公章”: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规定,在响应文件的相应位置加盖与当事人名称相一致的公章,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的响应无效。
1.11.7“法定代表人”系指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者”和银行、保险行业及其它行业营业执照中的“负责人”可依照该条款中“法定代表人”执行。
本采购文件包括:
(1)询比采购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采购需求;
(6)响应文件格式;
(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如有)。
采购人依照本章规定,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3.1.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响应函;
(2)法人身份证明书;
(4)响应保证金;
(5)资格审查资料;
(8)项目方案;
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澄清、说明和补正,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亲自签署响应文件、亲自参加询比的,响应
3.2.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在响应函中进行报价。响应函中报价应包括全部材料采购费、人工费、机械费、包装费、装卸费、运输费、安装费、验收费等一切交付前需要支付的费用,以及已支付或将支付的营业税和其它税费。
3.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采购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对于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在签署采购合同时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幅度内对采购标的的数量进行增加或减少。
3.2.3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或最高限价计算方法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4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电子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电子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在原有效期届满后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
3.4.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四、响应保证金)递交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不按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4.2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人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日内向除候选成交供应商外的其他供应商原额退还响应保证金,并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和未成交的其他候选成交供应商原额退还响应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保险机构保险单形式递交的响应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可以不再退还。
3.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情形。
供应商应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1)-3.5(2)中规定的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对供应商的各项资格要求。
3.6.1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6.2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
3.6.5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
4.1.1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受。
4.1.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载明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2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3.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应在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响应保证金。
4.3.4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文件的修改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包装、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公开开启响应文件:
(1)宣布开启会议纪律;
(2)宣布参加开启会议的工作人员姓名;
(3)供应商代表检查确认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4)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启顺序开启响应文件,公布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响应报价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应公布的信息,并记录在案;
(7)开启会议结束。
采购项目选择溢价成交供应商时,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足三家的,或采购项目选择多家成交供应商时,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量少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量的,采购人可按照下述情况分别处理:
(1)终止询比并重新组织采购
采购项目存在影响公平竞争情形的,采购人应当终止询比采购,并根据不同情形和原因,采取相应纠正措施,重新组织采购。
(2)继续询比采购
采购项目不存在终止询比情形,且采购人也没有自行选择终止询比采购的,采购人应按照本章第5.2款规定的程序继续开启响应文件,并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规则组织响应文件评审,完成询比采购后续程序。
6.1.1评审由采购人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
6.1.2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供应商主要负责人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6.1.3评审小组组建后,评审小组成员共同推选或由采购人指定评审小组组长,评审小组组长负责组织评审工作。
6.1.4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6.2.1评审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评审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6.2.2评审完成后,询比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候选成交供应商名单。询比小组推荐成交供应商的排序要求及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1合同由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和成交供应商签订。
7.2签订合同
(3)取消成交供应商资格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会同采购人按排名由高至低从候选供应商中重新选定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4)询比采购文件、响应文件、询比现场质询记录等确认文件,均作为签订合同之依据,并作为合同的附件。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成交结果提出异议。异议应在成交结果公示期间通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异议渠道提出,并递交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异议人与采购人对异议事项无法达成一致的,异议人可向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业组织或专业咨询机构申请调解或进行反映。
采购人不得泄露询比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谈评审工作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与询比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询比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询比活动中,与询比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2其他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评审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及名称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1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2.1.1
形式评审标准
供应商名称
与营业执照单位名称、缴纳响应保证金单位名称一致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询比采购文件格式要求
响应文件格式
符合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资质要求
符合,有效
财务要求
信誉要求
其他要求
2.1.3
响应性
符合询比采购文件要求
符合询比采购文件规定
服务期限
服务地点
服务标准
符合法律、法规和询比采购文件规定
的其他要求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2评审
2.1组建评审小组
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评审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项目的评审,与投标供应商有利益或隶属关系的专家不能担任评审专家。
2.2评审的依据
本采购项目的评审依据为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审结果、不符合评审办法的活动,将导致其被取消成交资格。
2.3推举评审小组组长。
3.1初步评审标准
3.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2.1评审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判断响应文件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供应商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只有以上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才可通过初步评审。
3.2.2供应商有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4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
4.1对初步评审通过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4.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4.3分值构成(100分)详见下表:
项目
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投标人履约能力
(44分)
安全性
(15分)
资本充足率
3
根据投标银行的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对外公布的2022年年报中资本充足率由高到低进行数值递减排名,第一名得3分,从第二名开始依次扣减0.5分,分数扣完为止。如数值相同,按同档计分。需提供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对外公布的2022年年报复印件。
不良贷款率
根据投标银行的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对外公布的2022年年报中不良贷款率由低到高进行数值递减排名,第一名得3分,从第二名开始依次扣减0.5分,分数扣完为止。如数值相同,按同档计分。需提供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对外公布的2022年年报复印件。
拨备覆盖率
根据投标银行的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对外公布的2022年年报中拨备覆盖率由高到低进行数值递减排名,第一名得3分,从第二名开始依次扣减0.5分,分数扣完为止。如数值相同,按同档计分。需提供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对外公布的2022年年报复印件。
流动性覆盖率
根据投标银行的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对外公布的2022年年报中流动性覆盖率由高到低进行数值递减排名,第一名得3分,从第二名开始依次扣减0.5分,分数扣完为止。如数值相同,按同档计分。需提供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对外公布的2022年年报复印件。
流动性比例
根据投标银行的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对外公布的2022年年报中流动性比例由高到低进行数值递减排名,第一名得3分,从第二名开始依次扣减0.5分,分数扣完为止。如数值相同,按同档计分。需提供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对外公布的2022年年报复印件。
经营状况
(14分)
净资产收益率
5
根据投标银行披露的2022年度净资产收益率排名递减得分。第一名得满分,从第2名开始依次递减0.5分,分数扣完为止,如名次相同,按同档计分。
支持张家口地方经济建设
9
(1)2022年年末境内贷款存款比,3分;需提供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对外公布的2022年年报复印件。
(2)2022年年末新增境内贷款,3分;需提供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对外公布的2022年年报复印件。
营业网点设立情况(5分)
营业网点总数
以投标银行投标文件中提供网点营业执照复印件为准。根据投标银行张家口市主城区(桥东区、桥西区、经开区)网点总数情况排名递减得分。第一名得5分,从第二名开始依次扣减0.5分。如数值相同,按同档计分。网点为0的不得分。
服务水平
(10分)
代理财政业务和服务水平
10
项目方案
(56分)
服务方案
(30分)
每个服务方案根据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以及与项目实际情况的切合度,进行综合评审:
科学合理、可行性强、与项目实际情况的切合度高的得5分;
合理、可行、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3分;
合理、可行、满足基本要求的得1分;
其他情况不得分
账户管理
信息反馈内容和方式
信息系统建设
紧急支付业务处理
风险控制
保障措施
(20分)
额度控制的保障措施
每个保障措施:
保障措施科学合理、可行性强、与项目实际情况的切合度高,保障有力的得5分;
保障措施合理、可行、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3分;
保障措施合理、可行、满足基本要求的得1分;
其他情况不得分;
资金支付的保障措施
系统运行的保障措施
管理协调的保障措施
服务承诺
(6分)
基本服务承诺
6
服务承诺科学合理、措施详实具体、具有针对性的得6分;
服务承诺合理,措施具体,具有针对性的得4分;
服务承诺合理,措施一般的得2分;
其它情况不得分。
合计
100
评审小组成员按照评分标准独立对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和其他因素进行评分。报价评分由评审小组统一计算。各项得分汇总后为该成员给供应商的评分总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评审小组汇总每个成员对供应商的评分总分,每个供应商的评分总分的算术平均值为供应商最终得分。
评审小组对供应商最终得分进行比较后,可以按照供应商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供应商排序。最终得分相等时以项目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项目方案得分也相等,按照评审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供应商优先顺序。
5评审结果
5.1提交评审报告
评审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递交书面评审报告。
5.2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排序要求及数量
评审小组应在评审报告中按照供应商排列的优先顺序向采购人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排序)。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排序要求及数量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5.3确定成交供应商
甲方:(使用单位)合同编号:
乙方:
一、项目清单及合同金额(详见报价表,附后)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
3.具体内容:(详见乙方报价表)
二、服务期限、服务地点;
1、服务期限:。
2、服务地点:。
三、合同条文
1、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现行的合同法及国家的有关规定,并履行各自应负的责任;
2、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书
(2)合同条款
(3)中标通知书
(4)乙方递交的响应文件
(5)询比采购文件
双方有关项目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
4、乙方应清楚了解所有合同的内容,任何对此等文件的不了解或漠视均不能使其免除遵守上述条文或规范的责任,因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均不获考虑;
5、乙方不得将上述文件(全部或部分地)作本合同以外的其它用途;
1.甲方在验收时对不符合询比采购文件要求的成果有权拒绝接收和追究违约责任;
2.甲方和张家口鸿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
3.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要求及时支付相应合同款项;
4.乙方有义务按询比采购文件中的售后服务承诺提供良好的服务。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合同,如有违约,将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若因乙方原因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无法履行合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请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取消入围资格,或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继续履行合同,将在延迟服务期内每天按合同总额3‰的标准收取违约金,并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因不可抗拒力所导致的服务及付款延迟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及本合同第八条处理。
六、不可抗力
七、争议
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向合同签约地法院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八、其它
1.本合同共页,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张家口鸿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及监督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天;
3.本项目的询比采购文件、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等是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
附:乙方报价表。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地址: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签订地点:
年月日
备注:1.本合同为样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双方可另行商定;
2.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2022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冀财采【2022】6号文件的规定,因政策变化、规范调整而不履约合同约定,造成企业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由甲乙双方根据情况商议解决。
一、服务内容
在《中国人民银行张家口市分行关于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新增区级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结果的通知》(张银发[2024]24号)认定名单中,择优选择一家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
二、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因经开区国库集中支付业务量增大,国库改革任务进一步加大,现有代理银行无法满足正常的业务需要,需再增加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1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张家口市分行关于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新增区级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结果的通知》(张银发[2024]24号),通过询比采购的方式选择入围代理银行。
(二)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1、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具备的实力信誉条件
(2)具有较高的公众认可度及良好信誉,能够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3)具备先进的资金汇划清算系统,保证本行系统同城转账实时、异地转账两小时内,跨行支付24小时内到账。
2、保证财政资金安全必须具备的风险控制条件
(1)具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和应急预案;
(2)具有明确的协调机构和责任人;
(4)能够保证资金汇划系统和内部网络安全,并承担自身网络安全问题有关责任;
(5)风险控制制度和机制健全,内部管理规范,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
(6)遵循安全、保密的原则办理财政业务,及时准确地进行业务处理。
3、网络、软硬件环境、安全设备满足财政支付电子化系统运行要求
(1)财政业务代理行网络与市财政连接;
(3)配备由财政部主导研发的电子凭证库系统;
(5)配备电子印章管理系统,并与财政电子印章系统进行交互和印章备案;
(6)配备消息中间件系统与财政系统进行交互;
(7)能够与人行进行国库支付电子化业务清算;
(9)具备与张家口经开区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张家口市中心支行之间完成两两业务联调测试的能力;
(10)河北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须满足系统升级要求。
(6)至少安排1名驻点服务人员在经开区财政局负责服务工作;
5、管理机制及系统状况要求:
(1)组织形式和管理体制:
①在相对独立的经营管理权限;
②内部机构设置合理,分工明确;
③岗位职责具体清晰。
(2)资金汇划系统要求:
①接入人民银行大小额支付系统;
②具备完善、快捷的资金汇划系统,保证业务办理能够按照财政部门要求时限完成财政支付资金的安全、准时汇划;
④能够及时与财政、人民银行进行系统对接,及时完成资金汇划和清算;
⑤资金汇划系统支付安全。
(3)信息管理系统要求:
①有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
②信息管理系统功能设计先进、完善;
③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处理能力强;
④信息管理系统操作使用方便、快捷;
⑤信息管理系统技术保障能力强。
6、营业网点设立要求:
(1)营业网点数量:
①在本辖区设置经营网点;
②网点分布合理,交通便利,停车位充足;
③人员素质高,持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
④营业网点设施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⑤各网点均有多功能自助机具设施。
(三)服务基本要求
1、业务办理保障基本要求
(2)强化组织推动、择优选配人员,构建至少联动三级的立体服务模式;
(4)开设不少于1个专门业务窗口和1个应急业务窗口,高效安全的办理业务;
(5)有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业务处理预案,投标供应商制定有《电子支付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遇系统故障、网络通讯故障等导致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流程运行中断时,应按省、市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启动应急处理程序。安排不少于2人办理应急财政业务;
(6)定期向财政局、人民银行和预算单位报送报表,反馈支付情况,并及时对账。妥善保管财政局及预算单位提供的财政支付的各种单据、资料,并严格保密。
(2)业务系统稳定运行高效,业务办理保持联系畅通,可按约定或指令及时高效的完成工作;
(3)有人力物力保障,随时可灵活机动安排专人迅速处理财政单位发生的一般性或紧急性业务;
(4)如在日常工作中发生一项或多项未能按约定时效完成,财政管理部门有权要求调换不当人员;
(5)在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额度内,在办理支付业务后,按实际支付金额进行资金清算,确保支付资金及时到账。
3、自助柜面推广基本要求
(2)科技水平同业领先,并且之前有类似财政系统研发先例,有实力率先在同业中投产财政有关业务系统;
(3)建立健全系统硬控制环境,通过运用信息技术系统加强内部控制,建立与经营管理相适应的信息系统,促进内部控制流程与信息系统的有机结合,实现对业务和事项的自动控制,减少或消除人为操作因素;
(5)具有先进的计算机硬件和网络设备,安全稳定的信息系统运行平台,完善的灾备恢复能力,高效的数据处理能力和严密的网络设置。
4、培训考核机制基本要求
(1)对经办业务机构和人员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熟练掌握业务规则、专业知识,灵活运用服务技巧,熟知相应岗位的业务操作规程、内控要求和经办业务的主要风险点,确保办理业务的准确高效;
(3)对经办业务机构和人员建立和实施绩效考评制度,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体系,将考评结果作为确定员工薪酬以及职务晋升、评优、降级、调岗、辞退等的依据;
(4)严格自律,确保业务人员遵纪守法,规范员工行为,强化制度约束;
(5)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激励约束机制,将员工实施内部控制的情况纳入绩效考评体系,增强员工在内部控制中的权利和责任意识。
5.其他服务要求
(1)提供的所有服务按招标人安排和要求进行,符合招标人要求;
(2)所提供的服务有任何问题,须按时以招标人能接受的方式加以解决;
注:以上服务内容及要求均为实质性要求,不满足视为无效响应。
三、商务要求
(一)报价、服务期限、服务标准等
1.报价:本项目银行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执行,报价不作为评审因素。
2.服务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年。无服务质量问题三年后自动续签。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服务标准:合格,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二)履约后验收及考核办法
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文件精神,规范开展履约验收。
验收时,由采购人组织有关机构及人员,会同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及有关考核办法对代理银行进行考核。
1.考核办法:
在服务期间内张家口经开区财政局随机对成交银行进行综合考核并评分,如评分结果低于80分,第一次提出警告,第二次取消服务资格,针对以上所有服务内容和要求进行考核,考核项目如下:
(1)保证提供专门业务窗口办理财政业务;(15分)
(2)至少安排1名驻点服务人员在经开区财政局负责服务工作;(10分)
注:以上商务要求均为实质性要求,不满足视为无效响应。
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
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文件编号:HTZB(2024)-02-008正本(或副本)
响应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张家口鸿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人: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供应商:(公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开标日期:年月日
注:供应商必须按张家口鸿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供的响应文件封面格式制作封面。
一、响应函
致:(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询比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同意银行存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执行。
2.我方的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6)商务标响应情况;
(7)技术标响应情况;
………
响应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函为准。
3.我方承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4.我方承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不撤销响应文件。
5.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
(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岀附加条件;
(3)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7.与本项目有关的联系方式为:
地址: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全称(公章):
二、法人身份证明书
同志,在我单位任职务,是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身份证复印件(双面)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期限从封标之日起至本项目完结之日止。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反面)
供应商:(盖章)
代理人:(签字)
四、响应保证金
五、资格审查资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金融许可证》或《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
(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张家口市分行关于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新增区级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结果的通知》(张银发[2024]24号)规定,具备张家口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增区级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的资格;
(4)供应商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情况良好的承诺函;
(5)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要求的承诺函;
供应商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情况良好的承诺函
致:(采购人名称)
我方在参加(项目名称)采购活动中,对我单位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情况,做以下承诺:
(一)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我方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承诺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要求的承诺函
我方在参加(项目名称)采购活动中,对我单位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要求的情况,做以下承诺:
(一)不存在与我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况;
(二)不存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本采购项目采购活动的情况。
特此承诺!
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
致(采购人名称):
我单位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纪录,包括:
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单位名称(盖章):
六、商务标响应情况
(格式自拟)
七、技术标响应情况
八、项目方案
(一)投标人履约能力评审因素响应情况汇总表
序号
供应商依据评审按综合评分表的要求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填写
备注
1
2
4
7
2022年年末境内贷款存款比
8
2022年年末新增境内贷款
2022年年末对张家口市经开区国有企业贷款余额
11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格式自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供应商可按需提供以下内容:应根据询比采购文件中服务要求并结合评审办法中内容分别叙述。
质疑书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请求:
签字(签章):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