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这并非首次华海财险栽在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人员担任公司高管上。
这次故事的主角又是华海财险。
7月16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银保监会官网最新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华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海财险”)因车险业务虚列费用、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人员担任公司高管、违规销售投资型保险产品华海康盈等违法行为,被罚110万元,同时被责令停止营业总部接受商业车险新业务3个月;董事长、总经理等8名高管被警告并罚77万元,其中时任总经理姜南被撤销任职资格。
这意味着,华海财险合计被罚187万元。这是今年以来,银保监会针对保险业开出的最大一张罚单。
187万元罚单的背后,是华海财险车险业务虚列费用、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人员担任公司高管、违规销售投资型保险产品华海康盈等违法行为。
此外,华海财险还违规销售投资型保险产品华海康盈。华海康盈产品标准全称为“附加个人生活质量保障津贴保险”,该产品的销售期间为2016年5月至12月,保费收入3.19亿元。根据条款规定及理赔规则,公司应对所有保单给予“保费+固定比例收益”全额赔付,且实务中华海财险对上述几乎所有的附加险都进行了赔付。因此,该附加险具有明显的投资属性,应认定为投资型保险产品。
《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产保险公司投资型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第三条对财产保险公司经营投资型产品的资质条件作出了规定,华海财险不符合“公司持续经营3个以上完整的会计年度,最近3个会计年度盈利和亏损相抵后为净盈利”的要求,不具备经营投资型保险产品的资质条件。因此,华海财险这一行为属于超出批准的业务范围经营的行为。
华海财险在保险产品也不是第一次出现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华海财险不仅收到了保险业年内最大罚单,时任总经理还被撤销任职资格。
7月4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银保监会副主席梁涛表示,银保监会依法依规严格惩处,保持高压态势。特别是落实双罚制,加强对高管人员的处罚,综合采取了限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吊销业务许可证、撤销任职资格、禁止进入保险业等多种处罚措施,切实提高违法违规成本,使得机构不敢违规、不能违规、不愿违规。
华海财险官网显示,2014年3月21日,华海财险获原保监会批准筹建,同年12月9日开业。华海财险是全国首家以海洋保险和互联网保险为特色的全国性、综合型财险公司。主要经营机动车保险,包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机动车商业保险,企业/家庭财产保险及工程保险(特殊风险保险除外),责任保险,船舶/货运保险,短期健康/意外伤害保险等。
一位财险公司人士认为,海洋险对财险公司的技术水平、服务能力和品牌形象等要求较高。若分险种、业务看,海洋险包括诸多种类,比如一艘船投保属于船舶险,而一项填海工程项目投保,则属于工程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