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进行时申请强制执行,需提前知晓的六大问题

强制执行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申请强制执行时

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起来看

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要准备什么材料?

当事人需提供申请执行书、执行依据、申请执行人身份证明等。如果是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的,还要提供委托代理手续等材料。如果是根据仲裁裁决、调解书申请执行的,需提供仲裁机构开具的送达或生效证明等材料。如果是根据公证债权文书申请执行的,需提交执行证书。

申请执行书,主要内容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送达地址、联系方式等。

执行依据,包括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民事调解书,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仲裁裁决、调解书,公证债权文书等具有给付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

申请执行人身份证明,自然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公民身份证、护照等身份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为了能尽快将案件标的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应及时将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提供给法院。

二、案件执行过程为什么需要申请执行人配合提供财产线索?

三、提交财产线索有什么要求?

1.不动产:被执行人名下不动产的坐落位置、产权证号等;

2.车辆:被执行人名下车辆的车牌号、存放地点等;

3.银行存款: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的账户、开户行等;

4.公积金:被执行人名下公积金账户、所属管理中心;

四、执行到位后,申请执行人如何向法院领取执行款?

目前法院一般通过转账方式向申请人发放执行款,原则上案款应当发放给申请执行人。因此,申请执行人需向法院提供本人的银行账户信息,包括银行账户名、开户银行(具体到XX银行XX支行)、银行账号等。

五、什么叫执行不能?

很多当事人打赢官司进入执行阶段,就认为马上能够得到赔付,殊不知在执行过程中,有些案件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穷尽所有措施都无法执行到位,这样的情况属于“执行不能”。执行不能≠执行不力,要理性区分并注意:

1.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谨慎交易。

2.强化财产保全观念,及时保全。

3.主动寻找财产线索,积极配合。

遇到“执行不能”案件,将依法终本结案。后续发现被执行人有新的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可申请恢复执行。

六、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还需要注意什么?

1.及时申请财产保全可有效保障您自身的权益

当事人可在诉讼前或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对方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尽量避免赢了官司却不能实现合法权益的风险!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2.与他人的共有财产也可能被执行

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执行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共有人可以通过协议分割共有财产,或提起析产诉讼主张自身权益。

注意: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经债权人认可的,法院可以根据协议予以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二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

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

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3.请及时申请到期“查、冻、扣”的续行

申请执行人申请续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应当至少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申请。

注意: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需自行承担不能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的法律后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人民法院进行财产保全时,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保全人明确的保全期限届满日以及前款有关申请续行保全的事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

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原标题:《【普法进行时】申请强制执行,需提前知晓的六大问题》

THE END
1.借贷丨什么是财产保全?哪些财产可以保全?如何收集保全财产线索?一、什么是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的案件,在诉前或者诉讼中,主动依职权或者根据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限制性措施的总称。 精准、有效的财产保全,是避免"赢了官司、输了钱"的不二法门。 https://www.360doc.cn/article/272091_1087355748.html
2.如何理解企业财产线索律师普法企业财产线索指的是什么? 所谓财产线索,就是有关财产的线索,主要包括有或可能哪些财产、是些什么财产、财产在什么地方等内容。被执行人的财产已出租、已设立担保物权等权利负担,或者存在共有、权属争议等情形的,应当一并报告;被执行人的动产由第三人占有,被执行人的不动产、特定 https://www.110ask.com/tuwen/5157379205331837397.html
3.请问财产线索是指什么呀所谓财产线索,就是有关财产的线索,主要包括有或可能哪些财产、是些什么财产、财产在什么地方等内容。被https://www.findlaw.cn/wenda/q_39723635.html
4.网络查控系统能查到什么可以查控到被告名下的所有银行卡账户、微信账户和支付宝账户。因为原告可能不一定知道被告的财产线索,https://edu.iask.sina.com.cn/jy/h4VmqQIrq5.html
5.诉前财产保全详细流程是什么?诉前财产保全详细流程是什么? 导读:诉前财产保全详细流程是:首先,由申请人提供财产线索;其次,准备财产保全所需的担保,正式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再次,法院裁定执行。人民法院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一般会在48小时内裁定是否受理,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驳回。https://www.64365.com/zs/1417805.aspx
6.财产线索查询申请书(精选5篇)申请执行人在自行调查中获取的财产信息提交法院之后, 法院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只在合理期限内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采纳。确有可供执行之标的物, 执行法院应根据其种类、数量、所在地及是否属于禁止执行标的决定采取执行措施;当申请执行人行使财产调查权仍提供不出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时, 法院仍需依职权进行财产调查。法院可以https://www.360wenmi.com/f/file515wvcz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