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来说,工程保险费取费标准一般按照以下标准计算:
②施工用机器、设备的保险费率采用年费率
④保证期保险费率亦为工期费率,按总保险金额计算。
⑤因增加附加保障所加收的保险费,按附加保障所属的范畴,即物质损失或第三者责任,及其所要求的赔偿限额分别计算。
对以上①、③、④、⑤项分别测算保险费之后,再相对于物质损失的总保险金额倒算出一个总的工期一次性费率。目前在工程保险中,大多采用这种计算方法。
一、建设工程保险的主要特征包括
(2)被保险人范围宽。被保险人可以包括:业主或工程所有人;承保人或分包人;技术顾问等。
(3)保险期限不等。传统保险的保险期限通常为一年,期满可以续保;而建筑保险的保险期限一般按工期计算,哪自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为止。特别是大型工程,其中有的项目是分期施工并交付使用,因而各个项目的期限有先有后,有长有短。
二、我国工程保险有没有法律保障
(一)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作保障
(二)担保人市场尚未形成
工程担保制度的建立和推行,必须拥有相当数量并符合资格条件的担保人,形成具有一定竞争的担保人市场。目前,国内的部分银行虽已开展了一些保函业务,但很不普及,保险公司按现行规定则不能从事担保业务。承包商之间的同业担保还没有开展起来。国家对设立专门的担保公司应具备哪些条件、如何审批、承接业务有无限定以及如何实施有效监督等,尚无明确规定,担保公司也未能形成竞争机制。
(三)缺乏工程风险管理的中介咨询机构
保证担保费用一般即如工程成本,包含在业主支付工程款中;而强制保险的保险费由业主承担,自愿保险的保险费用由被保险人承担。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