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158_北京定额取费表--第1页
一、北京规费包括:1、工程定额测定费,费率0.1~0.2%;
2、安全监督管理费,费率0.06%;
3、建筑管理费0.4%;
4、劳动保险及劳动统筹,费率1.6%。
二、取费基数:分部分项合计+措施费合计+其他分项合计。
关于北京市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
意见稿)
各有关单位:
为了确保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计价
规范》)在我市顺利实施,规范我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发布
了京建市[2009]24号“关于贯彻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
通知”。根据“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现行工程造价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在执行《计
价规范》中有关问题的通知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规费
(一)规费计算的有关规定
规费是指政府及有关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应按照国家或本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规
定计算,足额上缴。发承包双方签订施工合同
时,不得将规费作为竞争性费用。根据北京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规定,
目前北京市规费计取的依据包括以下内容:
1.住房公积金(北京市住房公积金京房公积金管委会【2006】2号《北京市住房公积金
缴存管理办法》)。
2.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北京市人民政府【2001】第68号令《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
3.基本养老保险费(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006】183号令《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养老
保险规定》、京劳社养发【2007】29号《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有关问题
的通知》。
4.失业保险基金(北京市人民政府【2007】第190号令《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
5.工伤保险基金(北京市人民政府【2003】第140号令《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
办法》。
6.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京政发【2006】18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残疾人就
业保障金征缴管理办法的通知》)。
(二)规费的计算方法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综合测算北京市平均取费标准,按下表计算:
工程类别计费基数费率(%)
建筑工程人工费20.71
市政工程人工费22.18
庭院、绿化工程人工费16.80
地铁工程土建、轨道工程人工费20.71
通信、信号、机电、人防工程人工费23.30
(注:装饰、安装、构筑物、钢结构、独立土石方、地下降水、桩基础、仿古工程执行
建筑工程费率。)
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可参照以上述表格中的费率计算;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可根据
有关文件规定自行确定或参照以上方法计算规费。
122158_北京定额取费表--第1页
122158_北京定额取费表--第2页
费用名称2001年预算定额费率(%)
现场经费现场经费费率14.45
企业管理费企业管理费费率29.16
自2009年4月份开始,《北京工程造价信息》中公布的市场人工信息价格中不包括规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