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建筑工程索赔分类方式有:一、按索赔有关当事人分为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索赔,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的索赔;二、按索赔的目的和要求分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三、按索赔事件性质分为工期延期索赔,工期加速索赔,工程变更索赔。
建筑工程合同有效性关键在于承包商需具备合法法人地位和建筑经营资格。无效合同常见于借用他人证照、违法越级承包、非法转包等行为。施工企业须遵循资质规定,禁止越级或倒手转包,主体结构施工必须由承包方亲自执行。同时,违反法定建设流程也将导致合同无效。任何未经法律认可的借用、越界或违规分包行为都将导致合同失效。
所谓转包是指建筑工程的(总)承包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其承包的工程变更合同主体或虽不变更合同主体,但以包代管,不参加现场管理的行为。所谓违法分包是指建筑工程总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和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或者将工程分包给没有资质的分包人,或者将工程分包后不参加现场管理的行为。
建筑工程一切险适用于所有房屋工程和公共工程,尤其是:学校、剧院、住宅、商业用房、医院、工业厂房、电站;还有公路、铁路、飞机场;桥梁、船闸、大坝、隧道、排灌工程、水渠及港埠等工程。
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1、明确表示或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任务;2、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3、已经完成的工程质量不合格,且拒绝修复的;4、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或违法分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