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二年续保的时候,可以继续交车船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机动车车船税扣缴义务人在代收车船税时,应当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单以及保费发票上注明已收税款的信息,作为代收税款凭证。
第十五条扣缴义务人已代收代缴车船税的,纳税人不再向车辆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船税。没有扣缴义务人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缴纳车船税。
车船税的其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解缴代收代缴的税款和滞纳金,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解缴税款和滞纳金时,应当同时报送明细的税款和滞纳金扣缴报告。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和滞纳金的具体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
12月份再买第三年的交强险,拿着第三年的交强险和车船税去审车。
依法应当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辆和船舶;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在单位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的机动车辆和船舶。
前款所称车船管理部门,是指公安、交通运输、农业、渔业、军队、武装警察部队等依法具有车船登记管理职能的部门;单位是指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中国境内成立的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
扩展资料:
2012年和2015年,财政部、工信部等部门曾两度下发文件,明确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的车船税政策优惠。
2012年以来,工信部、国税总局曾先后发布三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辆减免车船税的车型目录,第三批目录包含2000多款车船。
车船税第一年没交第二年需要补缴并支付滞纳金,保险公司作为扣缴义务人是可以代收补缴的车船税及滞纳金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纳税人没有按照规定期限缴纳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在代收代缴税款时,可以一并代收代缴欠缴税款的滞纳金。
第十八条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缴纳征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扣缴义务人在向税务机关申报税款、滞纳金时,应当同时详细申报扣缴税款、滞纳金的情况。
扣缴义务人代缴税款和滞纳金的具体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第六条 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在收取保险费时依法征收机动车船税,并出具征收证明。
第七条车船税的缴纳地为车船税登记地或者车船税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不需要依法办理车船登记的,车船税的缴纳地为车船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