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多个区公布了学位申请指南
不说废话,直接上干货
各位家长可以按需查看哦
顺序依次是
盐田、罗湖、福田、大鹏
南山、宝安、龙岗、龙华、坪山
看完之后别忘拉到文末
给小编点个赞哟
1.深圳市户籍儿童;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图源:摄图网_401683856
初中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PS:有的区要求在该区/学区实际居住,具体以实际为准
小一
网上申请学位 (5月27日—6月3日)
盐田区外国语小学(含东和分校,以下统称为“外小”)的Ⅱ类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27日9:00—5月31日17:00,之后Ⅱ类申请人申请通道关闭。6月1日上午12:00前,报名系统网站上将公布外小Ⅱ类生源的积分情况。届时请外小Ⅱ类申请人关注自身的积分情况,积分不够的,请在6月3日17:00前将第一志愿调整为住房所在的学区学校,以免影响到学区学校的录取。
图源:酷吧
其它小学和外小Ⅰ类申请人的网上报名时间是5月27日9:00—6月3日17:00。6月2日和3日的上午12:00前,报名系统网站上将公布当天各学校的报名人数及积分情况,以方便家长据此调整志愿。
(三)学校初审申请资料(6月7日—6月11日)
学校视情况分批错峰组织家长到学校初审入学资料。
(四)学校公布预录取情况 6月16日
(五)入读资格审核 ( 6月17日—7月5日)
(六)复核审核结果 (7月12日—7月19日)
(七)公布录取名单 7月21日
(八)新生注册 (8月25日—8月28日)
初一
网上申请学位(5月27日—6月3日)
图源:摄图网(400377859)
盐田区外国语学校Ⅱ类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是5月27日9:00—5月31日17:00,之后Ⅱ类申请人报名通道关闭。6月1日上午12:00前,报名系统网站上将公布盐田区外国语学校Ⅱ类生源的积分情况,积分不够的,请在6月3日17:00前改报住房所在的学区学校,以免影响到学区学校的录取。
图源:摄图网(500622309)
盐田区外国语学校I类、III类和其他初中学校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是5月27日9:00—6月3日17:00。6月2日和3日的上午12:00前,报名系统网站上将公布当天各学校的报名人数及积分情况,以方便家长据此调整志愿。
学校初审申请资料(6月7日—6月11日)
各学校视情况分批错峰组织家长到校初审资料。
(四)学校公布预录取情况 6月16日
(五)入读资格审核(6月17日—7月5日)
(六)复核审核结果(7月12日—7月19日)
(七)公布录取名单7月21日
(八)新生注册 (8月25日—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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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圳户籍儿童
1.儿童出生证明、适龄儿童及父母户口簿、身份证。
2.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有效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包含付款凭证),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凭证(含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3.父母的计划生育信息记录。
(二)非深户籍儿童
1.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儿童出生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及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港澳籍儿童还需核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父母与子女亲属关系证明(市公证处出具),父母是港澳籍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居住证》;外籍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父母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4.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记录。
5.父母的计划生育信息记录。
连续满 1 年的计算,以申请学位时为基点向前倒算,社会保险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
国家对烈士、因公牺牲伤残军人、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及复退军人、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高层次人才等享受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实施教育优待政策。上述优待对象需按时在网上申请,并出具享受优惠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
军人子女申请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请于申请学位开始前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到罗湖区人武部政治工作科登记备案:
1.军人身份证明:军人身份证、军官或士官证。
2.户籍证明:户口簿(首页、家属页、子女页)、子女出生证、子女身份证。
3.居住证明:房产证、租赁凭证或单位宿舍证明。
4.单位证明:军人现役情况、子女关系、享受特殊待遇情况说明等。
(四)台湾籍儿童
1.申请儿童及其父母(或委托监护人)的身份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父母(或委托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有效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包含付款凭证),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凭证(含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五)住房及有关证明材料的要求及说明
1.已办理房改手续的住房、购买的保障性住房、特区原居民手续齐全的自有住房(含原住居民祖屋)可视为住宅类商品房。
2.申请学位的房产,父母或监护人应当拥有≥51%的产权。
4.在罗湖区临时(不满1年)购房、租房,深圳户籍无法保证就近入学,非深户籍不受理申请。
5.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商务公寓。分别提供下列材料并实际居住,按特殊房产处理,不予积分。①军产房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出具的购房证明(包含付款凭证);②单位自建房、集资房出具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③自建房提供“二证一书”或股份公司(或社区工作站)出具的房产证明材料;④商务公寓提供住房产权证明(应在本市没有住宅房产)。
6.居住在祖辈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申请儿童及父母须和祖辈在同一个户口簿并实际居住,且父母在本市没有住宅类房产。
7.住单位职工(集体)宿舍的,父母应为该单位正式员工并由所在单位缴纳社保,住房应当为所在单位所有或所在单位具有合法使用权,并提供相应证明,且父母在本市没有其他住宅房产并在该宿舍实际居住(网格登记连续满一年以上),按租住特殊房产处理,不予积分。
8.租房居住的,父母应在本市没有住宅房产并实际居住,租赁用途必须为“住宅”或“商住两用”。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政府公租房和《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均为申请学位有效的租房凭证。
9.租住在租赁管理部门已经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的特殊住宅类房屋(如自建房、军产房等)和单位宿舍,且一套住房只有一户登记,并在该住房实际居住的,须提供下列材料作为住房证明材料申请学位:
(4)父母(监护人)在深圳市没有住宅房产的查询记录(即无房证明)。
11.租房和住祖辈房、集体宿舍、商务公寓的申请儿童父母(监护人),在本市有无住宅类房产和是否连续、实际居住,以市政府相关部门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系统和社区网格管理系统核验为准,申请学位时务必如实填报。受理申请后,除联网信息比对,学校也将联合公安、社区网格登记部门上门核查。如果没有实际居住,将取消地段公办学校申请资格。
12.根据《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告知疫情防控期间社保延期缴费有关情况的函》“对于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用人单位无法按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缴费”的通知,疫情期间未按时缴交保费的不作断保处理。
小一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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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2021年福田区部分片区学位较为紧张,将出现部分适龄少年被分流到相对较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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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圳户籍的学生
1.身份证明材料:申请就学学生及父母的身份证和全家户口簿(户口簿不能体现亲子关系时须提供出生证);
2.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
(1)由我市规划和国土部门出具的住宅用途的深圳房地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登记备案的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必须为整套房屋且有效期为一年以上);2021年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只适用于已经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的住宅类房屋,须提供申请就学儿童及其监护人的《内地居民信息采集表》和《房产学位申请授权书》;
(3)监护人与住建部门登记备案的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军产房、集资房、单位宿舍或其它住房等有效证明材料。
温馨提示:
1.以单位宿舍申请学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监护人所在工作单位提供拥有该住房的合法使用权证明材料(房产证或租赁凭证,如提供租赁凭证需符合初始发证日期的要求);
②监护人工作关系证明(半年以上社保缴纳清单);
③家庭在深圳市无房证明。
2.分配给单位再转租给员工的公租房、人才房等视为单位宿舍。
(二)非深圳户籍学生
1.身份证明材料:申请就学学生的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户口簿不能体现亲子关系时须提供出生证);
2.父母在深居住的身份证明材料: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父母均为非深圳户籍的提供深圳市居住证;
3.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参照深圳户籍学生申请入学的住址住房证明材料;
4.监护人在深就业证明材料:父母均为非深圳户籍的,需提供有效的具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功能的深圳市社会保障卡;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免提供在深就业证明材料。
(三)港澳台籍学生
1.身份证明材料:申请就学学生的身份证、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父母在深居住的身份证明材料: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父母均为非深圳户籍的提供深圳市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3.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参照深圳户籍学生申请入学的住址住房证明材料;
4.监护人在深就业证明材料:参照非深圳户籍学生申请入学监护人在深就业证明材料;
5.亲子关系证明材料:港澳籍学生申请学位,需提供由深圳市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与子女间的亲子关系公证书。
温馨提示:
属于相关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对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及复退军人、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高层次人才、福田英才计划人员等享受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实施教育优待政策,并向社会公示。
试点学区制招生
(一)大学区招生制度(上下滑动查看):
在益田村片区(即福强小学、全海小学、益田小学3所学校招生区域)试点大学区招生制度:
1.居住在大学区内的学生,可在大学区内的学校中自愿选择1所作为第一志愿学校申请,最多选择其他5所有空余学位学校作为其他志愿。
2.按照全区统一的积分标准计算积分,选择报读原地段所属学校的积分增加10分(如属于益田小学招生地段的家庭选择报读益田小学积分将在原积分基础上增加10分,选择报读全海小学或福强小学将无法获得此加分)。
3.按志愿先后顺序以及积分高低依次排序录取,所有志愿学校均未被录取的学生纳入全区统筹调剂(全区统筹调剂时按原积分排名)。
(二)共享学区招生制度(上下滑动查看):
1.在福田南片区(即福田小学、福南小学、第二实验学校小学部3所学校招生区域)试点共享学区招生制度:
(1)居住在共享学区内的学生,可在共享区内的学校中自愿选择1所作为第一志愿学校申请,最多选择其他5所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作为其他志愿。
(2)按照全区统一的积分标准计算积分。
(3)按志愿先后顺序以及积分高低依次排序录取,所有志愿学校均未被录取的学生纳入全区统筹调剂。
2.2021年,香梅片区(福田区外国语学校小学部、福田区实验教育集团侨香学校小学部、景田小学)试点共享招生制度。
(1)居住在福田区实验教育集团侨香学校小学部招生地段内的学生,可选择福田区实验教育集团侨香学校小学部或福田区外国语学校小学部作为第一志愿学校;
(2)居住在景田小学招生地段内的学生,先选择景田小学作为第一志愿,可选择福田区实验教育集团侨香学校小学部或福田区外国语学校小学部作为提前志愿,录取时先录取提前志愿,再录取第一志愿;
(3)福田区实验教育集团侨香学校小学部及福田区外国语学校小学部按照积分高低先录取各自第一志愿学生,再根据学位空余情况,按照积分高低录取景田小学提前志愿的学生。
图源:摄图网-400524216
2.居住在梅园小学、梅林小学学区内的学生,先选择原学区学校作为第一志愿学校申请,自愿选择梅香学校小学部作为提前志愿学校申请,最多选择其他4所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作为其他志愿。
3.按照全区统一的积分标准计算积分,按志愿先后顺序以及积分高低依次排序录取,所有志愿学校均未被录取的学生纳入全区统筹调剂。
(一)网上预报名(5月27日-6月3日)
(二)核实实际居住(6月4日-6月9日)
(三)志愿填报(6月4日-6月6日)
第一志愿为网上申请学位时实际居住地段所属学校,为固定志愿,不可随意选择;网上预报名结束后,系统将显示各学校学位紧张程度,家长可在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最多选择5所学校为其他志愿学校,并按意愿将所选学校排序,分别选为第二至第六志愿。此外,家长须对是否服从调剂作出选择。
图源:摄图网(500601665)
(四)初验报名信息(6月7日-6月10日)
(五)材料审核及复核(6月11日-7月6日,7月7日-7月13日)
(六)统筹学位(7月14日-7月25日)
(七)公布录取名单(7月26日)
(八)新生报到(7月27日-7月28日)
试点中小学对口直升
我区对九年一贯制学校及对口直升学校实行自愿直升政策。对就读于我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及对口直升学校的小学毕业生,既可选择直升初中学校,也可按照学位申请房所属地段申请初中学校的学位。
对口直升学校为:华新小学直升华富中学、岗厦小学和福华小学直升莲花中学南校区、皇岗小学和福民小学直升皇岗中学、上沙小学和下沙小学直升上沙中学、新洲小学和新沙小学直升新洲中学、梅山小学直升梅山中学、南华小学直升上步中学、教科院附属小学和教科院附属第二小学直升教科院附属中学。
图源:摄图网(400243322)
(一)选择直升初中学校的上述小学毕业学生,由家长自行登录“福田区家长网上预报名系统”(电脑端)进行报名,录入学生身份信息后,如选择第一志愿学校为直升学校,视为申请直升,网上提交相关资料(具体参考新生报名入学资料),资料审核合格后录取。
(二)不选择直升初中学校的上述小学毕业学生,按照实际居住的学位申请房所属地段申请初中学校学位。
试点学区制招生
我区在部分地段试行共享学区招生制度。
1.福田区实验教育集团梅香学校初中部与梅山中学共享学区;
图源:摄图网-400917379
2.居住在梅山中学学区内的学生,可自愿选择梅香学校初中部或梅山中学作为第一志愿学校申请,选择另外一所学校为第二志愿学校,其他最多2所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作为其他志愿学校。
3.按照全区统一的积分标准计算积分,按志愿先后顺序以及积分高低依次排序录取,所有志愿学校均未被录取的学生纳入全区统筹调剂。
(一)网上预报名(5月31日-6月7日)
(二)核实实际居住(6月8日-6月13日)
(三)志愿填报(6月8日-6月10日)
第一志愿为网上申请学位时实际居住地段所属学校,为固定志愿,不可随意选择;网上预报名结束后,系统将显示各学校学位紧张程度,家长可在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最多选择3所学校为志愿学校,并按意愿将所选学校排序,分别选为第二至第四志愿。此外,家长须对是否服从调剂作出选择。
图源:摄图网(500412435)
(四)初验报名信息(6月11日-6月16日)
(五)材料审核及复核(6月17日-7月8日,7月9日-7月15日)
(六)统筹学位(7月16日-7月28日)
(七)公布录取名单(7月29日)
(八)新生报到(7月30日-31日)
学位积分由基础分和加分两部分构成综合积分。(上下滑动查看):
(一)基础分
根据申请人户籍和居住情况,设置7个类型。每名申请儿童、少年对应取得一个基础分:
第1类:大鹏新区户籍,学区商品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安居型商品房、人才住房>且产权份额≥51%,下同);或大鹏新区学区户籍,学区祖屋。基础分90分。
第2类:大鹏新区学区户籍,学区特殊住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商务公寓<必须为家庭名下唯一住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拥有学区合法产权房且产权份额≥51%,下同)。基础分85分。
第3类:大鹏新区学区户籍,学区租房(含公共租赁房、人才住房,下同);或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商品房。基础分80分。
第4类:大鹏新区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特殊住房;或非深户籍,学区商品房。基础分75分。
第5类:大鹏新区户籍,学区租房。基础分为70分。
第6类:深圳其他区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特殊住房或学区租房。基础分为65分。
第7类:非深圳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特殊住房或学区租房。基础分为60分。
(二)加分
1.深圳户籍学生:
①居住时间加分:按申请学生家庭在学区连续居住的时间来计分,居住时间积分计算公式为:居住总月数×0.1,不足1月不积分。计算已居住时间的起始日期是:提交房产证申请材料的是房产证发证日期;提交租赁凭证申请材料的是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日期;提交祖屋证明或特殊住房申请材料的是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该学区的日期。计算居住时间截止日期为学位申请当年的3月31日。此项加分不超过7.2分。
②计生情况加分:独生子女加1分,其他情况不加分。
③深户租房(提供无房证明)加分:深圳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学区租房,能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在入学当年出具的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深圳市无房证明的加5分。
④户证情况加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加0.5分。申请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均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中一方为深圳户籍,其他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均为深圳户籍。
⑤具有我市完整六年小学学籍加分:申请初一的,具有我市完整六年学籍的深圳户籍小学毕业生,再加1分。
2.非深圳户籍学生:
①社保时间加分:按申请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市社保养老险和医疗险同时缴纳时间来计算加分,补缴的不算积分,在已缴纳两年的基础上,每满一个月加0.1分。计算方法是:若申请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提供社保,只计算同时缴纳时间较长的一方,计算时间到学位申请当年的3月31日为止。社保积分计算公式为(社保总月数-24)×0.1,不足1月不积分。此项加分不超过6分。
其中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持有有效的深圳居住证、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缴纳年限满6年及以上,且其子女为具有我市完整六年小学学籍的非深户籍小学毕业生,再加1分。
②计生情况加分:独生子女加1分,其他情况不加分。
③户证情况加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加0.5分。申请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均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中一方为深圳户籍,其他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均为深圳户籍。
(三)说明
1.深圳户籍学生和非深户籍学生都参加计划生育信息核验,申请人如需申请计生加分,请于网上预报名前到社区工作站进行计生信息登记。
2.家长网上填报入学资料后,电脑系统根据家长填报的资料内容自动给出家长填报积分。经资格审验部门核定后的积分方可列为学位排队的依据。
3.家长如对核定的积分有异议的,可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复核,教育行政部门接到家长书面复核申请后向学校和职能部门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作出处理。
学位申请方法
(一)按地段申请学位。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地段招生,学生按地段申请学位。申请学位可填报三个志愿,填报第一志愿必须提供该学校招生地段内合法有效的住房证明材料或居住信息,不按学位申请第一志愿学校的取消录取资格,后果由家长自行负责;第二和第三志愿由家长自由选择填报,可选择全区范围内的公办学校,也可选择民办学校。
(二)网上预报名。
家长登录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点击“政务服务——教育——小一报名”,凭适龄儿童的身份证号进入,填写适龄儿童申请学位有关信息,填报选择入读学校的志愿,确认信息无误后直接保存,即完成网上预报名。在深圳本地宝微信对话框发送【新区】也可获取申请入口。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子女,请持相关证明材料及学位申请材料到第一志愿申请学校申请。
(点击图片可查看大图)
(三)向学校递交材料申请学位。
所需材料
上下滑动查看:
(一)深圳市户籍适龄儿童
1.儿童出生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口本;
3.住房证明材料,即在所填报第一志愿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特殊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人口居住信息等材料;
4.计划生育信息核验(在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办理)。
(二)非深圳市户籍适龄儿童
1.出生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口本、父母双方中一方持有深圳市有效居住证(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不需提供居住证);
2.住房证明材料,即在所填报第一志愿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特殊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人口居住信息等材料;
3.儿童父母一方在深参保的社保卡(参保险种为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若父母有一方是深户,可不提供社保资料。若不提供社保资料,则不参与加分;
4.计划生育信息核验(在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办理)。
特别说明:深圳户籍、非深圳户籍儿童家长应在网上预报名前持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计生部门将在后台对家长计生信息进行审核,不需要计生部门另外出具纸质《计划生育证明》。
(三)港澳籍适龄儿童
港澳户籍适龄儿童除提供(二)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由我市各级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亲属关系公证书。
(四)台湾籍适龄儿童
台湾户籍的适龄儿童除提供(一)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儿童及其父母《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五)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按市、区有关规定办理。
(六)军人子女
申请2021年秋季小一学位的军人子女,需带齐相关材料在5月20日前到奔康工业区A14栋一楼101室退役军人事务科(联系人:陈海见,联系电话:0755-28333042)登记备案,备案材料包括:
1.《深圳市军人子女教育登记表》;
2.《军人子女申请就读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备案表》;
(1)军人身份证明:军人身份证、军官或士官证;
(2)户籍证明:户口本(首页、家属页、子女页)、子女出生证、子女身份证;
(3)居住证明:房产证、租赁凭证、居住信息或单位宿舍证明;
(4)单位证明:军人现役情况、子女关系、享受特殊待遇情况说明等。
备注:网上预报名填报的申请表由学校打印,家长提交的证件材料由学校查验原件,核对申请表。属于祖屋(含原住民拆迁安置房、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和集体宿舍特殊住房的居住证明材料原件由学校收验并留存备查。
关于学位申请材料的说明:(上下滑动查看)
(一)住房材料(提供以下资料中的任一种)
1.房产证明和购房合同:提供我市国土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房产证,产权人必须是父亲或母亲或父母共有且产权份额≥51%。已购房但房产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及国土部门出具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表;已购房但房产证尚未办理的,提供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须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和已缴纳的首期款发票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如缴款发票尚未办妥可提供国土部门出具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
如果产权人不是父母,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的,该生须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提供所在社区工作站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并按特殊住房处理。
2.房屋租赁凭证:由大鹏新区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租房面积为整套,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亲或监护人,房屋用途为住宅用途或商住两用。
备注:根据《深圳市社区网格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管理办法》,社区网格管理部门不再接受个人申请查询本人居住登记信息,也无法打印《内地居民采集表》。但可在公安局官网上查询本人居住登记信息,并打印《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深户租房人员须提供与出租人(业主)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
从2021年秋季学期起,大鹏新区范围内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全部实行学位申请房锁定制度,租房人员还需提供业主签字同意的《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
特别说明:
提交蓝本租赁信息或进行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的深户学生不予加分。
3.公共租赁房:提供与住建部门签订的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4.人才住房:提供购房合同或与住建部门(或人才住房专营机构)签订的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5.祖屋(含原住民拆迁安置房、自建房)、军产房、统建楼、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商务公寓住房(统称为特殊住房)资料:
(1)属于原村民祖屋(含原住民拆迁安置房、自建房)类别的,应由辖区居委会开具相应证明材料(祖屋<含原住民拆迁安置房、自建房>证明);
(2)属于军产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3)属于集体宿舍类别,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须与该宿舍权利人或承租人(以下简称雇主)具有雇佣关系,须提供以下材料(提交材料时按照以下顺序排列);
a.该宿舍属于雇主所有的房产证、不动产权登记证或租赁合同、人口居住登记信息(内地居民采集表)等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c.雇主和居委会出具的适龄儿童父母在该宿舍的居住证明(集体宿舍证明)。
(4)属于统建楼、集资房类别的,应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仅限第一手交易合同),并提供辖区居委会开具的住房证明材料(此类住房只限于原村民居住,非原村民购买的不纳入);
(5)适龄儿童父母在深圳自建房屋居住的,应提供辖区办事处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或报建手续回执;
(6)属于商务公寓类别的,除提供合法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国土部门出具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证明该商务公寓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市内唯一住房。
(二)社保
1.非深户籍儿童,若父母有一方是深户,可不提供社保资料。若不提供社保资料,则不参与加分。
2.港澳籍儿童参照非深户籍儿童执行。
4.内地企事业单位驻深分支机构人员子女入学必须提供:①与该企事业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②其参保所在地社保部门提供的此类人员的参保情况证明。
特别说明:因疫情期间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社保断缴、新旧证件有效期暂时无法接续等情况,待疫情结束后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不影响今年学位申请资格。
(三)计生信息备案和核验
深圳户籍学生和非深户籍学生都参加计划生育信息核验,不再核验《计划生育服务证》和《独生子女证》。
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母亲为深圳户籍的,需到母亲户籍地社区工作站办理计生信息审核和核验。
2.如果母亲为非深户籍的,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计划生育部门进行计生信息备案和核验。
4.若是单亲家庭,必须提供离异证或其他证件,证明为单亲家庭。离婚家庭,由法定监护方进行计生信息的备案和核验;其他原因的单亲家庭,单亲一方进行计生信息的备案和核验。
(四)非亲生父母抚养或监护的适龄儿童入学资料提供方法
学位申请方法
(一)按地段申请学位。
可填报三个志愿,填报第一志愿必须提供该学校招生地段内合法有效的住房证明材料或居住信息,不按学位申请第一志愿学校的取消录取资格,后果由家长自行负责;第二和第三志愿由家长自由选择填报,可选择全区范围内的公办学校,也可选择民办学校。
(二)网上预报名。
家长登录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点击“政务服务——教育——初一报名”,凭适龄儿童的身份证号进入,填写适龄儿童申请学位的有关信息,填报选择入读学校的志愿,确认信息无误后直接保存,即完成网上预报名。在深圳本地宝微信对话框发送【新区】也可获取报名入口。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子女,请持相关证明材料及学位申请材料到第一志愿申请学校申请。
(点击图片可查看大图)
(三)向学校递交材料申请学位。
家长向第一志愿学校提交申请学位所需材料,经学校审核符合申请要求的,学校受理其申请。
所需材料
上下滑动查看:
(一)深圳市户籍适龄儿童
1.儿童出生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口本;
3.住房证明材料,即在所填报第一志愿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特殊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人口居住信息等材料;
4.计划生育信息核验(在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办理);
5.《2021年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或“在读证明”。
(二)非深圳市户籍适龄儿童
1.出生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口本、父母双方中一方持有深圳市有效居住证(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不需提供居住证);
2.住房证明材料,即在所填报第一志愿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凭证、房屋租赁凭证、人口居住信息等材料;
3.儿童父母一方或双方在深参保的社保卡(参保险种为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若父母有一方是深户,可不提供社保资料。若不提供社保资料,则不参与加分;
4.计划生育信息核验(在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办理);
特别说明:深圳户籍、非深圳户籍儿童家长应在网上预报名前持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计生部门将在后台对家长计生信息进行审核,不需要计生部门另外出具纸质《计划生育证明》。
5.《2021年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或“在读证明”。
(三)港澳户籍适龄儿童
港澳户籍适龄儿童除提供(二)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由我市各级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亲属关系公证书。
(四)台湾户籍适龄儿童
台湾户籍的适龄儿童除提供(一)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儿童、少年及其父母《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五)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按市、区有关规定办理。
(六)军人子女
申请2021年秋季初一学位的军人子女,需带齐相关材料在5月20日前到奔康工业区A14栋一楼101室退役军人事务科(联系人:陈海见,联系电话:0755-28333042)登记备案,备案材料包括:
1.《深圳市军人子女教育登记表》;
2.《军人子女申请就读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备案表》;
(1)军人身份证明:军人身份证、军官或士官证;
(2)户籍证明:户口本(首页、家属页、子女页)、子女出生证、子女身份证;
(3)居住证明:房产证、租赁凭证、居住信息或单位宿舍证明;
(4)单位证明:军人现役情况、子女关系、享受特殊待遇情况说明等。
备注:网上预报名填报的申请表由学校打印,家长提交的证件材料由学校查验原件,核对申请表。属于祖屋(含原住民拆迁安置房、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和集体宿舍特殊住房的居住证明材料原件由学校收验并留存备查。
关于学位申请材料的说明(上下滑动查看):
(一)住房材料(提供以下资料中的任一种)
1.房产证明和购房合同:提供我市国土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房产证,产权人必须是父亲或母亲或父母共有且产权份额≥51%。已购房但房产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及国土部门出具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表;已购房但房产证尚未办理的,提供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须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和已缴纳的首期款发票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如缴款发票尚未办妥,可提供国土部门出具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
如果产权人不是父母,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的,该学生须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提供所在社区工作站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并按特殊住房处理。
2.房屋租赁凭证:由大鹏新区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租房面积为整套,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亲或监护人,房屋用途为住宅用途或商住两用。
备注:根据《深圳市社区网格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管理办法》,社区网格管理部门不再接受个人申请查询本人居住登记信息,也无法打印《内地居民采集表》。但可在公安局官网上查询本人居住登记信息,并打印《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深户租房人员须提供与出租人(业主)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
从2021年秋季学期起,大鹏新区范围内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全部实行学位申请房锁定制度,租房人员还需提供业主签字同意的《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
特别说明:
提交蓝本租赁信息或进行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的深户学生不予加分。
3.公共租赁房:提供与住建部门签订的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4.人才住房:提供购房合同或与住建部门(或人才住房专营机构)签订的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5.祖屋(含原住民拆迁安置房、自建房)、军产房、统建楼、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商务公寓住房(统称为特殊住房)资料:
(1)属于原村民祖屋(含原住民拆迁安置房、自建房)类别的,应由辖区居委会开具相应证明材料(祖屋证明<含原住民拆迁安置房、自建房>)。
(2)属于军产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3)属于集体宿舍类别,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须与该宿舍权利人或承租人(以下简称雇主)具有雇佣关系,须提供以下材料(提交材料时按照以下顺序排列);
a.该宿舍属于雇主所有的房产证、不动产权登记证或租赁合同、人口居住登记信息(内地居民采集表)等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c.雇主和居委会出具的适龄儿童父母在该宿舍的居住证明(集体宿舍证明)。
(4)属于统建楼、集资房类别的,应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仅限第一手交易合同),并提供辖区居委会开具的住房证明材料(此类住房只限于原村民居住,非原村民购买的不纳入);
(5)适龄儿童父母在深圳自建房屋居住的,应提供辖区办事处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或报建手续回执;
(6)属于商务公寓类别的,除提供合法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国土部门出具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证明该商务公寓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市内唯一住房。
(二)社保
1.非深户籍儿童,若父母有一方是深户,可不提供社保资料;若不提供社保资料,则不参与加分。
2.港澳籍儿童参照非深户籍儿童执行。
4.内地企事业单位驻深分支机构人员子女入学必须提供:①与该企事业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②其参保所在地社保部门提供的此类人员的参保情况证明。
特别说明:因疫情期间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社保断缴、新旧证件有效期暂时无法接续等情况,待疫情结束后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不影响今年学位申请资格。
(三)计生信息备案和核验
深圳户籍学生和非深户籍学生都参加计划生育信息核验,不再核验《计划生育服务证》和《独生子女证》。
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母亲为深圳户籍的,需到母亲户籍地社区工作站办理计生信息审核和核验。
2.如果母亲为非深户籍的,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进行计生信息备案和核验。
4.若是单亲家庭,必须提供离异证或其他证件,证明为单亲家庭。离婚家庭,由法定监护方进行计生信息的备案和核验;其他原因的单亲家庭,单亲一方进行计生信息的备案和核验。
(四)非亲生父母抚养或监护的适龄儿童入学资料提供方法
(点击图片可查看大图)
入学材料的说明:(上下滑动查看)
(一)住房证明材料
温馨提示:
2.不能以购买或租赁的厂房、写字楼、酒店、商铺、临时建筑、公共设施配套建筑申请学位。
3.2020年起,我区将以社区网格中心登记的人口居住信息作为核查实际居住的依据。申请南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的住房材料须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
3.凡祖父母(外祖父母)购房,儿童及其父母的户籍与购房者在同一个户口簿上时,按“购房”类填写;户口不在同一个户口簿,但能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的,按“租房”类填写,不再要求其提交租房合同,网上填表时无需填写“租赁合同号”,系统将自动默认为租房,以上两种情况均需要提供由社区开具的居住证明。
4.购合法集资房及自建房的,应提供合法产权证明,尚未办理好产权证明的集资房及自建房,若能提供街道查违办或社区工作站的相关证明及购房发票等材料,即可按“购合法集资房、自建房”填写,网上填表时,无需填写“产权证号”,系统将自动默认为“购合法集资房、自建房”。租住政府周转房的填表时选择此项后系统将默认为“政府周转房”无需填写“租房合同号”。属于军产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居住信息证明。
5.购买单位自建房的,应提供单位内部购买合同、水电费发票、单位出具房屋使用证明,按“购单位自建房”填写,网上填写时,无需填写“产权证号”,系统将默认为“购买单位自建房”。
8.在单位集体宿舍居住者,提供单位购买此房的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者单位租用此房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同时家长提供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单位分房证明、社区出具的居住信息登记证明及父母缴纳水电费的证明,居住年限以截止到网上报名开始前父母连续缴纳房屋水电费发票的时间为准。网上填表时 “租赁合同号”一栏系统默认为集体宿舍或者单位宿舍。
9.申请人为深圳户籍租房,提供本人及父母在深圳的无房证明(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实),将给予加分。
10.学区内一套住房只能供一户家庭在一个学制内(小学六年、初中三年)用以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一次,不能重复用于申请学位。如果学位申请人使用祖父母(外祖父母)名下的房屋申请学位,则该房屋只能用于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一个子女家庭申请学位。锁定期内的房屋不能再次用于申请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同一对夫妇有多个子女申请学位的不受此锁定限制。
(二)计划生育材料
1.申请人父母须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核对计划生育信息,计生审核以家庭为单位;
2.计生信息核验结果为2类:独生子女和非独生子女。
(三)《深圳市社会保障卡》材料
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学位,需提供父母(法定监护人)双方或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障卡电脑号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参加社会保险险种必须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四)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网上申请学位
小一:5月27日9:00—6月2日18:00
初一:5月29日9:00—6月4日18:00
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报名工作将通过登录南山教育在线网站报名、关注“南山教育”微信公众号报名方式开展,家长凭学位申请人的身份证号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并根据系统要求上传报名所需资料。在深圳本地宝微信对话框发送【南山】即可获取申请入口。
学位申请人可同时选报一所区内民办学校。
报名成功后不需要到现场验核材料,入学材料经学校初验后,报公安、住建、租赁、社保、计生等部门联网审核,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学位一经查实,我局将取消该学位申请人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资格;如已入读公办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将对涉事学生做转出处理。
(二)学校验证
由学校根据家长上传的资料,在6月10日前完成初验(含补验证)。
图源:摄图网(500386162)
(三)公布录取名单
图源:酷吧
(四)新生注册
学位积分由基础分和加分项两部分构成综合积分。
1. 基础分:(上下滑动查看)
根据申请人户籍和居住情况,设置8个基础分值:
(1)宝安户籍,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下同):积105分。
(2)宝安户籍,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且经过备案,下同)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下同),并且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无产权房(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在入学当年出具的无房证明):积95分。
(3)宝安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并且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有产权房(即不能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在入学当年出具的无房证明):积70分。
(4)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购房:积100分。
(5)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并且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无产权房(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在入学当年出具的无房证明):积85分。
(6)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并且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有产权房(即不能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在入学当年出具的无房证明):积65分。
(7)非深户籍,学区购房:积75分。
(8)非深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积60分。
图源:摄图网(400426247)
2.加分项:(上下滑动查看)
(1)深圳户籍
①居住时间加分:按申请学生家庭在学区连续居住的时间(月份)进行加分,居住每满1个月加0.1分。计算居住时间的起始日期是:提交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以证书右侧摘要及附记备注时间为准;提交购房合同的,按产权登记部门盖章日期为准;加分不封顶。提交租赁凭证证明材料的,以办理租赁凭证时登记备案的盖章落款日期为准,加分不封顶;提交特殊住房证明材料的,以社区或所在单位和街道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显示的入住日期为准,加分封顶5分。
②计生情况加分:市卫健部门对申请入学儿童、少年的家庭计划生育信息核验结果为独生子女的,加2分,非独生子女及信息有误(含未登记信息)不加分。
③户证情况加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加0.5分:申请入学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为深圳户籍,另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为深圳户籍。
(2)非深户籍
①社保时间加分:加分分值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申请入学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参保证明中养老险和医疗险中同时缴纳时间为准,每满一个月加0.1分,补缴的不积分。加分不封顶。
其中,申请小一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是持有有效的深圳居住证和缴纳社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缴纳)年限满5年及以上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另加1分;申请初一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持有有效的深圳居住证和缴纳社保(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缴纳)年限满6年及以上,其子女为具有我市完整6年小学学籍的非深户籍小学毕业生,另加1分;
②计生情况加分:市卫健部门对申请入学儿童、少年的家庭计划生育信息核验结果为独生子女的,加2分,非独生子女及信息有误(含未登记信息)不加分。
③户证情况加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加0.5分:申请入学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为深圳户籍,另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为深圳户籍。
1.深圳户籍儿童、少年(指儿童、少年的户籍为深圳户籍)
(1)身份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的出生证,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的户口本和身份证;
(2)住房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或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实际居住的租房且经过备案)或有特殊住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有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证明。学区内无房租房或有特殊住房(基础分为95分和85分)的学生需要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本年度出具的该学生和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均没有本市商品房(含房产信息登记部门能查询到的私宅)的证明;
(3)计划生育信息核验: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需持相关资料在报名结束前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计生核验不影响新生入学资格审核,只影响计生加分;
2.非深圳户籍儿童、少年(指儿童、少年的户籍为非深圳户籍)
(1)身份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的出生证和身份证,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的户口本,儿童、少年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市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住房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或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实际居住的租房且经过备案)或有特殊住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有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证明;
(4)计划生育信息核验:大陆地区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家长需持相关资料在报名结束前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计生核验不影响新生入学审核资格,只影响计生加分;
3.港澳籍儿童、少年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按非深圳户籍儿童参与积分排队。需提交以下材料:
(1)儿童身份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的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2)父母身份证明:①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的,提交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②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的,提交《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3)住房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或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实际居住的租房且经过备案)或有特殊住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有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证明;
(5)亲属关系公证书:由深圳市或各区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6)计划生育信息:港澳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我市义务教育公办学位,可自愿选择核验计划生育信息。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需持相关资料在报名结束前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计生核验不影响新生入学资格审核,只影响计生加分;
4.台湾籍儿童、少年
(1)身份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的出生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2)住房证明: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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