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很多朋友也知道重疾险分为多次赔付和单次赔付的。
那这两种类型到底哪个好呢?今天来说说。
多次赔付重疾险的“喜”与“忧”
的确,多次赔付型重疾险相较于单次赔付型重疾险来说,赔付的次数多了,就意味着保障更全面了。
也可以避免出现消费者理赔后再次投保难、后续人生保障缺失等问题。
不过,虽然多次赔付型重疾险有着赔付次数上的天然优势,但在挑选重疾产品时,我们仍旧不能盲目投保,还要考虑多次赔付型重疾产品的两个“缺点”。
其一是重疾分组问题。
极大多数的多次赔付型重疾产品,都是将保障疾病种类进行分组,每一组疾病规定只赔一次。
(某多次赔付产品保障分组)
以表格示例产品为例,当恶性肿瘤也就是癌症赔付之后,再患有同组的终末期肾病、或是需要进行重大器官移植手术时就无法再获得赔付。
而很多人购买多次赔付重疾险,就是为了预防癌症的转移、多发或复发。
据临床研究数据显示,癌症在术后1年的复发率为60%,至少80%的患者在5年内会出现复发和转移。
在这一点上,极大多数的多次赔付型重疾产品是无法满足的。
(据2016年保险公司公布理赔数据整理)
其二就是多次赔付重疾产品的高保费问题。
在相同的投保条件下,多次赔付重疾产品一年的保费需要8000元左右。
因此,如果你没有充足的投保预算,小司是不建议盲目选择多次赔付型重疾产品的,因为此时的多次赔付型产品无法满足刚需,性价比略低。
投保支招:低预算也能获得多重保障
其实,在单一产品无法兼顾实惠与实用时,我们还可以采用“组合”式投保法,即单次赔付型重疾产品搭配防癌险的投保方式。
产品形态
保障病种:恶性肿瘤
保障期间:80周岁或终身
犹豫期:15天
等待期:180天
投保规则
投保年龄:0——50周岁
缴费方式:年缴
交费年限:5/15/20/30年
保障责任
身故保险金:给付已交保费
恶性肿瘤保险金:
1)初次确诊本合同包含的恶性肿瘤疾病,给付已交保费,终止身故责任,现价降为零,本合同持续有效;
2)自初次确诊之日起满三年后,第二次经医院确诊本合同包含的恶性肿瘤疾病,按照基本保额给付恶性肿瘤保险金,本合同持续有效;
3)自第二次确诊之日起满三年后,第三次经医院确诊本合同包含的恶性肿瘤疾病,按照基本保额给付恶性肿瘤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第二次及第三次确诊的恶性肿瘤包括以下情况:与前一次恶性肿瘤无关的新发的恶性肿瘤;前一次恶性肿瘤的复发、转移;前一次恶性肿瘤仍持续存在)
初次确诊本合同包含的恶性肿瘤疾病,则豁免之后各期未交保费。
中荷惠加保是一款针对恶性肿瘤可以赔付3次的多次赔付防癌险。
最重要的是,除新发癌症外,由前症引起的癌症复发、转移等情况,惠加保都可以赔付,符合癌症的发病规律,满足大家多次防癌的“刚需”。
身体有点小毛病的,比如肝功能正常的乙肝病毒携带者或乙肝小三阳,也可以正常投保。
那么这款产品是如何搭配单次赔付重疾产品完成使命的呢?
先来看看惠加保的费率:
A先生,30岁,投保50万保额中荷惠加保至终身,一年保费仅需1705元。这时,A先生再投保一份50万保额,保至终身的单次赔付重疾险:
此时,A先生最低一年保费总共支出6255元(投保康惠保),就可获得以下保障与赔付:
第1次确诊癌症:重疾险赔付50万(赔付后重疾险保障失效)+惠加保累计已交保费(剩余保费豁免)
三年后癌症复发:惠加保赔付50万
又三年癌症转移:惠加保赔付50万(赔付后合同失效)
累计至少150万保额,满足多次癌症的治疗和基本家庭生活需求,而保费则远低于多次赔付型重疾产品,和部分单次赔付型产品,性价比优势明显。
小结
重疾险不仅是自身健康的“护身符”,更是稳定家庭生活的“守护神”。
投保重疾险产品,尤其在预算不足、资金有限的情况下,更要明确保障需求的优先级,灵活投保,选择性价比最优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