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3·15教育宣传周期间,为切实普及保险消费者金融知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平安产险深圳分公司通过多个喜闻乐见的真实案例,对消费者起到了慎防金融诈骗、守护自身权益、提振消费信心的正向作用。
案例1:以案说险-宣传有误导,售后有麻烦
案件详情:客户王女士在购买XX保险公司的意外险产品后,2023年2月发生了意外受伤,因为购买保险时,在该保险公司官网上看到的宣传案例上得知,王女士目前这种受伤情形可以达到九级伤残。但客张女士在咨询了两家鉴定机构后均被告知该情形无法达到伤残,遂引起客户不满,认为公司存在宣传误导,要求XX保险公司提供官网上该案例的鉴定机构让其去鉴定,并予以赔付。
案例2:以案说险-投保清楚营运和非营运,理赔才能明明白白
案件详情:小货车司机钱师傅在XX平台为其小货车注册了账号,邀请了两位无业好友从事拉货、搬家等营销性服务,但钱师傅在XX保险公司投保车辆交强险和商业险的时候,没有在意销售人员提醒的营运和非营运区别。2023年2月的一天,钱师傅在一次货运途中,不小心与一台宝马X1车辆发生追尾事故,造成宝马车辆维修损失超过2万元,交警铁骑到达现场,开具交警单判定钱师傅追尾负事故全责。后续理赔过程中,XX保险公司以钱师傅从事营运行为,下达了商业险拒赔的通知书,钱师傅懊恼不已。
温馨提示:营运车辆运行里程长,使用频率高,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相对较大,故营运车辆保费高于家庭自用车辆。以家庭自用名义投保的车辆从事营运活动,事故风险显著增加,投保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可以增加保费或解除合同并返还剩余保费,或者选择投保营运性商业保单。因投保人未履行该通知义务,保险公司依法在商业险范围内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案例3:以案说险-排毒养生是骗局,老年人群需警惕
案件详情:2023年2月一天早上,王奶奶外出遛弯回来的路上经过了XX养生馆做活动,以帮助王奶奶洗脚排队为幌子,并利用电解盐水化学反应能变黑的原理,让王奶奶洗脚的过程中信以为真,以为是自己身体排出的毒素。于是,王奶奶在该养生馆充值了一个疗程5次的会员,花费了8000多元。
温馨提示:不法分子会抓住老年人注重“身体保健”、“养生长寿”的心理,忽悠老年人群夸大产品功效诱导老年人付钱购买,从而实施诈骗。不要相信世上有能治百病的灵丹妙药,这其中很有可能藏着诈骗陷阱,老年人应擦亮眼睛、提高警惕,谨防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
案例4:以案说险-独居老人新婚恋,诈骗花样套路多
案件详情:小梁的舅姥爷是位独居老人,前两年老伴儿去世后,子女由于在国外疫情和工作繁忙等原因,无法一直陪伴在老人身边,只有小梁一家人偶尔去探望他舅姥爷。去年去探望时,发现舅姥爷家里经常有位女性老人,看起来有比他舅姥爷年轻好几岁,和老人谈起了恋爱,小梁想着有人能陪伴着挺好的。结果三个月以后,舅姥爷才告诉小梁,他被那位女性老人给骗了,让他舅姥爷给她买了黄金手镯、项链,以及金钱转账,前前后后损失了12万多元。
温馨提示:随着社会老年化的加重,老年人遭遇的温情诈骗案例也出现的越来越多,不法分子会以空巢老人为目标,和老人“谈婚论嫁”“谈朋友”赢得老人信任,从而实施诈骗财物的犯罪行为。老年人应不要轻信外人的话,更不要随意与陌生人过于接近。
案例5:以案说险-缴费逾期,保单失效无保障
案件详情:赖某2020年3月在某保险公司为自己购买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并附加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2021年4月赖某因经济原因未缴纳保费,保单中止。后续赖某经济情况好转,向保险公司提出了复效申请,同意补交欠交保费和复效利息,并对身体状况进行重新告知,由于保单中止期间赖某在体检时发现尿潜血和尿蛋白指标异常,保险公司根据提交的体检报告核保后,做出了不予承保的核保决定,根据保险条款只能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
温馨提示:根据《保险法》规定,投保人未按时支付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本案中赖某保单中止后健康情况发生变化,申请复效时经重新核保不符合承保条件,双方一直未达成协议,保险公司依照合同约定解除合同,退还保单现金价值,造成保单终止,面临失去保险保障和资金受损的风险。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应根据自身经济情况评估长期持续缴费的能力,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按时缴纳保费,避免保单失效造成失去保险保障和资金受损的风险。
案例6:以案说险-如实告知本职业,保险理赔才顺畅
温馨提示:保险公司一般将职业类别分为6类职业和拒保职业,其中1类为风险最小的职业,如办公室工作人员,6类为可保职业类别中风险最高的,如钢筋工人、搬运工等。拒保职业,如矿工、高压电工等。保险公司针对高风险职业需要承担较高的风险,所以,保险公司将收取较高的保费或者不予承保。承保后,如果被保险人的职业风险等级有所改变,需要及时告知保险公司进行变更,保险公司将根据被保险人新的职业类别重新决定承保条件。另提示,保险公司承保的是被保险人未来可能发生的风险,在承保意外伤害保险时,保险公司会根据被保险人的风险等级来计算投保人所需要交纳的保险费,或决定是否承保。因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应如实告知自己的职业、生活区域、嗜好等基本信息,以便保险公司正确评估所需要承担的风险等级,避免日后理赔纠纷。
案例7:以案说险-虚假工伤遭拒赔
案件详情:2022年7月,某公司员工朱某上夜班途中被大货车撞伤,诊断为:肱骨骨折、胫骨骨折等全身多处骨折,2022年7月19日已认定为工伤,并评定为工伤八级伤残。被保险人在XX保险公司投保了某险种,同年7月28日向XX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经过走访和调查,发现朱某发生事故的时候处于醉酒状态,血液酒精浓度大于80mg/100ml,最终被保险公司拒赔处理。
温馨提示:本案例虽已提供工伤认定书,证明伤者已被认定了工伤,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显示伤者醉酒驾驶非机动车辆,醉驾是无法认定工伤的,也不属于保险责任。
案例8:以案说险-注销校园贷账户,警惕网贷新套路
案例9:以案说险-警惕退款变贷款,损失惨重难追回
案例10:以案说险-代理退保风险大,保障权益免上当
案件详情:某保险公司受理客户王某的投诉业务时,王某反馈保险公司为其办理退保几天后,其退保款仍未到账。工作人员查询系统,确认操作无误且退保款项已成功转至王某银行账户,即引导客户王某核实银行流水,竟然发现退保款项到账当天被划转走。经向王某进一步了解得知,原来王某因听信代理中介的怂恿,委托代理中介处理退保事宜,并将保单信息、身份证、银行账号、验证码等信息统统发给代理中介,被代理中介非法使用,造成自己蒙受巨额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