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精算学-笔记-涵盖(利息,命表,寿险精算及实务,寿险,风险理论,内容丰富)第章:利息理论基础第节:利息的度量、利息的定义利息产在资的所有者和使者不统的场合,它的实质是资的使者付给资所有者的租,以补偿所有者在资租借期内不能配该笔资蒙受的损失。
单贴现的实质利率逐期递增,复贴现的实质利率保持恒定。
时,相同单复利场合,复利计息单利计息产更的积累值。
所以长期业务般复利计息。
时,相同单复利场合,单利计息复利计息产更的积累值。
所以短期业务般单利计息。
3、按照利息转换频率划分:(1)年转换次:实质利率(实质贴现率)(2)年转换次:名义利率(名义贴现率)(3)连续计息(年转换穷次):利息效特别,恒定利息效场合有三、变利息1、什么是变利息2、常见的变利息情况(1)连续变化场合(2)离散变化场合第节:利息问题求解原则、利息问题求解四要素1、原始投资本2、投资时期的长度3、利率及计息式4、本在投资期末的积累值、利息问题求解的原则1、本质任何个有关利息问题的求解本质都是对四要素知三求的问题。
原始含义是限于年付次的付款,现已推到任意间隔长度的系列付款。
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第一章危险管理与保险1.1复习笔记一、危险概述1.危险——纯粹风险危险是纯粹风险,也是产生保险的前提和根源。
危险和风险是两个容易混淆的概念。
(1)风险的概念风险,是指人们在从事某种活动或决策的过程中,预期未来结果的随机不确定性。
这种未来结果的随机不确定性,是指出现正面效应和负面效应的不确定性。
从经济学的角度讲,正面效应就是收益,负面效应就是损失。
根据这种未来结果的随机不确定性,我们将风险划分为如下三类:①收益风险,即只会产生收益而不会导致损失的可能性,只是具体的收益规模无法确定。
比如受教育的风险问题。
②纯粹风险,它是指只会产生损失而不会导致收益的可能性。
在现实生活中,纯粹风险是普遍存在的,如地震、洪水、火灾等。
③投机风险,它是指既可能产生收益也可能造成损失的风险。
如股票投资。
(2)风险与危险纯粹风险即“危险”,危险与风险是两个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概念。
用集合的观点来考察两者的关系,危险集合包含于风险集合之中,是风险集合的子集。
2.危险的定义及特性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危险是指损失发生及其程度的不确定性。
根据危险的内在本质和外在表现形态,可以概括出其具有如下特性:(1)客观性危险是客观存在的,人们不可能消灭危险。
同时,客观性还表现在可以用客观尺度来测度,即可以根据概率论来度量危险发生的概率大小。
危险的客观性决定了进行危险管理、采取诸如保险之类的化解危险的措施对任何团体与个人都具有必要性。
(2)损失性①危险是未来发生的,而不是过去和现在存在的,或者说危险的损失一定是未来的损失,而不是过去或现在已经存在的损失;②危险的后果必然是对人身及其财产的安全造成威胁、形成危害,并可能导致危险损失。
损失是危险的必然结果,只是损失的程度不同。
第十八章保险监管理论概述18.1复习笔记一、政府干预市场的一般理论规范经济学和实证经济学都有一些理论试图说明监管存在的必要。
规范经济学强调“公共利益”,认为监管是为了服务于公共利益而存在,监管的目标是实现经济效率最大化。
实证经济学则强调“私人利益”,认为监管者的动机在于促进私人的利益。
1.公共利益论“公共利益论”认为,政府干预经济的目的应当是寻求社会福利的最大化。
该理论认为监管存在的原因如下:通常政策制定者将此目标解释为在保持生产者剩余不变的前提下,实现消费者剩余的最大化。
政府监管者通过将保险费率保持在“竞争性”的水平,尽可能扩大消费者剩余。
在没有其他压倒一切的社会目标的情况下,如果某项监管政策减少了社会福利,那么它就是不可取的;如果某项监管政策增加了社会福利,那么它就是可取的。
当然,市场并不总是能够处于“帕累托改进”状态的。
2.私人利益论(1)私人利益论“私人利益论”认为监管者为了获得来自行业的资金以及其他支持,可能会表现出倾向行业(保险人)的偏见;相反,为了获得消费者(选民)的支持,则可能会表现出倾同于消费者的偏见(如压制价格),即使长期效果是有害的。
(2)俘获理论“私人利益论”中最著名的监管理论是“俘获理论”,该理论认为监管者被其所监管的行业俘获而为该行业的利益服务。
组织严密、资金充足的特殊利益集团可以左右立法者和监管者,从而使他们为其所用。
保险业的特殊利益集团包括保险人、再保险人、保险代理人、银行、证券公司、保险经纪人以及其他为保险业人士提供服务的公司。
3.经济管制论经济管制论亦称“政治”监管理论。
该理论认为监管将在现有政治和行政管理体制内,通过不同私人利益集团的讨价还价而确立。
监管者选择政策的目的是使其政治支持最大化。
按照经济管制论的观点,即使监管有利于被监管的行业,监管政策也不会设定在使产业利润最大化的水平上。
保险公估人资格考试知识学习笔记: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三)3.金融市场的分类。
(1)最常见的是把金融市场划分为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
(2)按照金融交易的交割期限把金融市场划分为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
(3)按金融交易的政治地理区域把金融市场划分为国内金融市场与国际金融市场。
4.金融市场的功能。
金融市场通过组织金融资产、金融产品的交易,可以发挥五个方面的功能。
(1)帮助实现资金在资金盈余部门和资金短缺部门之间的调剂,实现资源配置。
(2)实现风险分散和风险转移。
(3)确定价格。
(4)金融市场的存在可以帮助金融资产的持有者将资产售出、变现,从而发挥其提供流动性的功能。
(5)降低交易的搜寻成本和信息成本。
保险学重点知识汇总一、保险概念保险是一种基于风险的金融保障,它是一种以费用代价向保险人换取给付保险金的合同,以补偿因意外或不可抗力原因发生的损失。
二、保险的历史保险最早可以追溯到古代,像中国古代、古埃及等都已经有了保险体系,但直到18世纪末才出现了现代保险制度。
林肯总统于1868年签署了《国家保险法》,实行了正式的联邦保险制度,这正式定义了美国联邦保险制度的开始。
三、保险的分类1、根据保险的保障范围分可以分为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
(1)人身保险:主要针对投保人的身体健康及生命,通常有寿险、健康险、意外险、旅行险等;(2)财产保险:主要针对投保人的财产、责任及不可抗力风险,通常有财产险、责任险、工程险、火险等。
2、按保险期限分可以分为两大类:(1)一次性保险:按单次事件,一次缴纳保费,只限一次保险期限的保险。
(2)续期保险:按循环事件,每一次保险期限后缴纳保费续约,实施多次保险的保险。
四、保险合同保险合同是指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共同签订的根据保险法规的书面合同,由于双方同意的一般性保险条款以及特别保险条款所组成的规范合同。
理论攻坚-保险学4(讲义)第四章保险实务第二节人身保险一、人身保险的概念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投保人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生存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或期限时,由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二、人身保险的特点1.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人的生命和身体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人的生命和身体,其价值是无法用货币来衡量的,保险价值难以确定。
2.人身保险的保险金额是双方约定的保险金额主要根据投保方的经济保障需要和缴纳保费的能力由双方在保单中约定,投保人所购买的保险金额可多可少。
3.人身保险的保险金支付属于约定给付,于人的生命和身体是无价的,如果保险事故是第三者造成的,当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获得保险给付后,还可以向第三者追偿,不存在代位求偿问题。
4.人身保险大多是具有储蓄功能的长期性合同,人身保险多为长期性合同,具有一定的储蓄投资性。
三、人身保险的分类(一)按保障的范围不同划分,可分为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和健康保险1.人寿保险,它是以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以人的生存和死亡为保险事故的保险。
人寿保险所承保的保险事故可以是生存,可以是死亡,也可以同时承保生死。
所以,人寿保险有生存保险、死亡保险和生死两全保险。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它是以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对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所造成的死亡或残疾的后果进行给付的保险。
在全部的人身保险业务中,意外伤害保险所占的比重虽然不大,但由于保费低廉,保障程度高,投保简便,无需检验身体,所以承保人次很多。
3.健康保险,它是以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对被保险人因遭受疾病而支出的医疗费用以及因疾病导致的收入损失给予补偿的保险。
(二)按投保方式不同划分,可分为个人人身保险和团体人身保险1.个人人身保险它是以个人作为投保人,以一张保险单承保一个被保险人的人身风险的保险。
2.团体人身保险它是以一张保险单承保一个团体的全部或大部分成员的人身风险的保险。
保险公司培训笔记一、保险的定义和作用保险是指在一定的条件下,投保人支付保险费,以购买保险合同,由保险公司承担一定的风险,在保险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向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发生的风险事件给予经济上的赔偿的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保险的作用是调节风险、分摊风险、转移风险和减轻风险。
二、保险的种类和分类保险种类分为人寿保险和财产保险两大类。
人寿保险包括终身寿险、定期寿险、储蓄型寿险、巨灾保险等。
财产保险包括车险、房屋保险、意外险、旅游保险等。
按照保险责任分类,可以分为意外险、健康险、财产险、责任险、信用险、保证险等。
三、保险的核心概念1.保险合同: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之间建立的、以保险单为载体的、约定保险责任和义务的协议。
2.保险费:被保险人交纳给保险公司的保险费用。
3.保险责任: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向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
4.保险事故: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的事故,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范围。
5.理赔:保险公司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向被保险人提供经济赔偿的行为。
6.免赔额: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一定金额。
四、保险营销技巧1.建立客户关系:了解客户需求、建立信任、提供专业服务。
2.制定营销策略:确定目标市场、制定市场定位、确定产品和定价策略、确定促销和宣传策略。
3.营销渠道:通过线上、线下、直销等渠道实现销售和服务。
4.实行差异化营销:针对不同人群,提供针对性的服务和产品,满足各类消费者需求。
5.保持良好品牌形象:建立正面品牌形象,提升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五、理赔流程1.报案:在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应尽快向保险公司报案。
2.勘察和定损:保险公司会安排专业的勘查和定损人员前往现场进行勘测和评估。
3.理赔审核:保险公司会对理赔资料进行审核,确认理赔范围和免赔额。
4.理赔支付:保险公司确认理赔后,根据约定的方式给予经济赔偿。
5.理赔反馈:保险公司应根据客户的评价和反馈,持续改进理赔服务。
最大诚信原则最早源于海上保险。最大诚信原则:保险双方在订立或履行保险合同时,必须以最大的诚意履行义务,互不欺骗和隐瞒;同时恪守合同的认定与承诺,否则保险合同无效。最大诚信原则最早源于海上保险。最大诚信原则:保险双方在订立或履行保险合同时,必须以最大的诚意履行义务,互不欺骗和隐瞒;同时恪守合同的认定与承诺,否则保险合同无效。1、风险发生及其损失的不确定性2、保险双方信息的不对称性3、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非控制性目的:防止道德风险,避免保险欺诈行为,维护保险双方的正当权益,保证保险活动正常进行。二、最大诚信原则的基本内容1.告知